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1]200Z0026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 ||
序号 | 内 容 | 页码 |
1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2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3-5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1]200Z0026 号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斯美”)董事会编制的2020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贝斯美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贝斯美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贝斯美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贝斯美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贝斯美2020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贝斯美2020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潘胜国 中国注册会计师:秦 啸 | |
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叶伟伟 |
2021 年4 月14 日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9]1783 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 年11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3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4.25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177.5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3,879.74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39,297.76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9 年11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会验字[2019]7999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19 年12月9 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9,916.74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151.67 万元;置换已用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349.61 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4,721.83 万元,支付发行费用491.74 万元。
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516.74 万元(包含2019 年已支付发行费用801.89 万元),累计变更募集资金10,094.37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和变更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21,326.05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523.99 万元,手续费支出0.58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0 年12 月31 日余额合计为21,849.46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9 年12 月9 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上虞支行”)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港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9517001040009999);公司及其子公司江苏永安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永安”)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高新区支行”)和中信建投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工商银行高新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901140029200180882、3901140029200183863);公司及其子公司江苏永安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宁波分行”)和中信建投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320020110120100161213、3320020110120100161930);2019年12 月2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江苏永安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宁波分行”)和中信建投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4701014600318798 、8114701011986666666);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名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港区支 | 19517001040009999 | 3,055.67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 | 3901140029200180882 | 8.82 |
3901140029200183863 | 11,015.45 |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 | 3320020110120100161213 | — |
3320020110120100161930 | 28.00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 | 8114701014600318798 | 3.05 |
8114701011986666666 | 7,738.47 | |
合计 | 21,849.46 |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7,873.49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1年4月7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核查意见认为,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使用募集资金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4 月14 日
附表1:
2020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1-1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 39,297.76 | 本年度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 7,873.49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0,094.37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873.4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0,094.3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5.69%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 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 )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 =(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 加氢系列、二甲戊灵系列、甲氧虫酰肼 系列产品技改项目 | 否 | 26,297.76 | 26,297.76 | 7,873.49 | 7,873.49 | 29.94 | 2021 年8 月 | — | — | 否 |
2. 新建企业研发中心 技改项目 | 是 | 10,000.00 | — | — | — | — | — | — | — | 是 |
3. 营销网络扩建项目 | 否 | 3,000.00 | 3,000.00 | — | — | — | 2021 年11 月 | — | —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9,297.76 | 29,297.76 | 7,873.49 | 7,873.49 | ||||||
超募资金投向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39,297.76 | 29,297.76 | 7,873.49 | 7,873.49 |
1-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新建企业研发中心技改项目” 的可行性报告完成于2017 年,是基于当时的市场和公司已有的人才和技术储备做出的规划。自2018 年以来,公司一直在积极推进建设研发中心项目,但是鉴于淮安涟水的地理位置以及经济发展水平对人才的实际吸引力不足,科研技术和信息 交流不便,使得该项目实施进展不理想,继续在该募投项目上投入将难以获得原来预期的收益。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加氢系列、二甲戊灵系列、甲氧虫酰肼系列产品技改项目累计使用10,149.77 万元自有资金和4,721.83 万元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 3,151.67 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或用于现金管理,将继续用于原承诺投资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附表2:
2020 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变更后的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 )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 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
— | 新建企业研发 中心技改项目 | — | — | — |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变更原因:原募投项目“新建企业研发中心技改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完成于2017 年 是基于当时的市场和公司已有的人才和技术储备做出的规划。自2018 年以来,公司一直在积极推进建设研发中心项目,但是鉴于淮安涟水的地理位置以及经济发展水平对人才的实际吸引力不足,科研技术和信息交流不便,使得该项目实施进展不理想,继续在该募投项目上投入将难以获得原来预期的收益。 决策程序:公司于2020 年6 月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信息披露情况说明:2020 年6 月24 日,公司发布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公告。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