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斯美”、“公司”或“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贝斯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王韧女士兼任公司关联方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回避此项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公司2021年的经营计划,预计2021年公司将不再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开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2020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926,917.43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农一网(杨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销售二甲戊灵制剂 | 900,357.80 | 2,000,000.00 | 2.16% | -54.98% | 详见于2020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告 |
新疆辉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97,247.71 | 1,000,000.00 | 0.47% | -80.28% | |||
新疆农一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0 | 1,000,000.00 | - | -100.00% | |||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江苏长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长青农化贸易有限公司 | 829,311.92 | 3,000,000.00 | 1.99% | -72.36% | |||
合计 | 1,926,917.43 | 7,000,000.00 | 4.62% | -72.47%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公司以及相关关联方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根据市场实际需求与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交易金额,因此预计数据存在一定差异。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公司2020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在公平、互利基础上,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进行,关联交易的各方严格按照相关协议执行。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数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公司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等原因所致,具有其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未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 |
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目前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江苏长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长青农化贸易有限公司不再属于公司的关联人。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销售商品的交易,完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有偿、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公允。
2、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签署。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20年度确认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是按市场定价原则,属于正常的销售商品的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四、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关联交易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的审计报告、关联交易协议、发行人的三会决议及记录、发行人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等资料,检索相关关联方的基本工商信息及公告文件。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贝斯美《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该等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且遵守了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独立性未构成不利影响。保荐机构对公司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邱勇 汪家胜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