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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美: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796 证券简称:贝斯美 公告编号:2021-024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王韧女士兼任公司关联方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回避此项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公司2021年的经营计划,预计2021年公司将不再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开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2020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926,917.43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披露日期及索引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农一网(杨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二甲戊灵制剂900,357.802,000,000.002.16%-54.98%详见2020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告
新疆辉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97,247.711,000,000.000.47%-80.28%
新疆农一网电子商01,000,000.00--100.00%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披露日期及索引
务有限公司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江苏长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长青农化贸易有限公司829,311.923,000,000.001.99%-72.36%
合计1,926,917.437,000,000.004.62%-72.47%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公司以及相关关联方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根据市场实际需求与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交易金额,因此预计数据存在一定差异。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公司2020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在公平、互利基础上,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进行,关联交易的各方严格按照相关协议执行。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数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公司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等原因所致,具有其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未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

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目前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江苏长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长青农化贸易有限公司不再属于公司的关联人。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销售商品的交易,完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有偿、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公允。

2、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签署。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20年度确认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是按市场定价原则,属于正常的销售商品的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根据公司2021年的经营计划,预计2021年公司将不再与关联方发生采购、销售商品及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 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数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公司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等原因所致,具有其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未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根据公司2021年的经营计划,预计2021年公司将不再与关联方发生采购、销售商品及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五、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0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2021年的经营计划,预计2021年公司将不再与关联方发生采购、销售商品及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贝斯美《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该等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且遵守了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独立性未构成不利影响。保荐机构对公司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确认2020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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