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96 证券简称:贝斯美 公告编号:2021-016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1,15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贝斯美 | 股票代码 | 300796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李晓博 | 陈晓波 |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绍兴市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一路2号 | 浙江省绍兴市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一路2号 | ||
传真 | 0575-82738300 | 0575-82738300 | ||
电话 | 0575-82738301 | 0575-82738301 | ||
电子信箱 | dongban@bsmchem.com | dongban@bsmchem.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所在农药行业发展状况及趋势如下:
1、全球农药行业情况
2020年初以来,由于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和全球经济衰退的影响,给全球农药行业的发展带来了众多不确定性因素,比如需求的变化、产业链上下游停工和物流中断、以及
贸易战和汇率影响。尽管如此,农药产品需求相对刚性,疫情蔓延和经济衰退对农药行业整体影响有限。根据世界农化网报道,种子和农药咨询公司Phillips McDougall预计2023年作物用农药市场可达667.03亿美元,2018—2023年复合年均增长率达3%。随着国际农药巨头新一轮兼并重组完成,世界农药行业已呈现明显的寡头垄断格局,以先正达集团、拜耳、巴斯夫、科迪华为第一集团的跨国公司在农药全球市场占比份额达60%以上。国际农化巨头的发展模式具有科技创新、全产业链、产品种类丰富、一体化、国际化
等特点。上述企业主要专注于制剂生产及新产品的开发,形成农药创制的垄断局面,从而巩固其在全球农药市场的优势地位。全球农药工业和市场呈现高度集中态势,国际跨国公司的垄断优势短期内不会发生改变。同时,随着国际农药巨头的这种并购整合,长期合作的供应商数量较之前将有所减少,上游中间体和原药供应商的市场亦将呈现逐步集中态势,带动中间体和原料药龙头企业获得更多巨头客户订单,市场份额不断提升。预期未来,具有竞争优势的原药龙头企业的发展空间将获得进一步的提升。农药原药产能呈现为从欧美等发达国家地区开始向亚太地区一些发展中国家转移。该种转移主要基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生产成本、环保政策要求存在差别而产生的。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世界农药市场已经逐步融为一体,全球农药生产向新兴国家转移趋势渐趋明显。各大农药跨国公司出于成本的考虑,不仅将农药产能转移至发展中国家,也会选择与发展中国家的一些在工艺、技术、环保、成本方面具有优势的农药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进行相关原药的采购。同时,农药市场的增长主要集中于以巴西、阿根廷为代表的拉美地区以及中国、印度、亚太地区等新兴国家,进一步催生了本土农药企业的发展。
2、国内农药行业总体情况
我国农药工业经过多年的发展,现有的生产能力与产量已处于世界前列,产品质量稳步提高,品种不断增加,技术不断升级,农药开发向高效、低毒、低残留、高生物活性和高选择性方向发展,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农药工业体系。在整体技术水平不断提升的同时,我国农药行业销售规模不断扩大,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低毒、环保、可持续发展是农药产业
发展方向。我国农药行业也将继续加快整合,继续向集约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当前,我国农药的发展整体进入了一个四项叠加的时期:管理进入规范期、行业进入整合期、产业进入升级期、产品进入优化期。对于整个行业来说,一方面要通过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开
发和应用使我国农药行业整体水平和竞争力得到提升。另一方面,要避免低端产能重复建设、低端产品重复登记,保证行业高质量发展。未来农药行业将在政策和市场的推动下迈向高质量发展之路。 目前我国农药品种主要以仿制为主,农药企业在原研新品种上研发投入较少,制剂产品的品牌档次与发达国家还存在较大的差距,要达到发达国家对农药产品的高标准,还需要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增强新产品的研发后劲。在环境与资源问题日益突出的今天,国内农药市场中还广泛存在高毒、高残留农药品种未淘汰。从原药生产来看,目前国内只有少数企业能够在个别农药产品生产中实现全连续化和自动化工艺,部分优秀的原药品种国内的产品还无法获得欧美客户的认可,亟需加强合成技术和工艺的研究改进。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和模式的转变,全社会的环境保护和食品安全意识不断加强,使得环保治理要求和力度日益提高。我国积极响应全球对于高毒、高风险农药的禁用、限用管理措施,农业部等相关主管部门历年来陆续发布了多项关于禁止和限制使用农药的公告,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随着农药使用及管理政策日趋严格,传统的高毒、低效农药将加快淘汰,以二甲戊灵为代表的高效、低毒、低残留的新型环保农药成为行业研发重点和主流趋势,农药剂型向水基化、无尘化、控制释放等高效、安全的方向发展,水分散粒剂、悬浮剂、水乳剂、缓控释剂等新剂型加快研发和推广。高效、安全、经济、环境友好的农药新产品的推广将有效促进我国农药产品结构的优化调整,在满足农业生产需求的同时降低对于环境的影响。
3、公司市场地位及主要产品情况
公司目前产业链覆盖农药医药中间体、农药原药及农药制剂,拥有一套完整的科研开发、中间体生产、原药合成及制剂加工体系。公司注重技术研发,以自主研发为主,以合作开发为辅,并能够将科研成果持续转化成生产力。目前在农药医药中间体生产、原药生产及制剂生产等各个环节,以公司自主研发的核心工艺技术为支撑,公司生产的二甲戊灵原药浓度及杂质含量已经达到甚至超过发达国家的标准和要求,并在同类企业中具有成本优势,从而具备成为跨国农药企业合格战略供应商的能力。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环保型农药医药中间体、农药原药及农药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现为国内乃至亚太地区二甲戊灵细分领域的龙头企业。公司目前主要产品为环保、高效、低毒农药二甲戊灵的原药、中间体、制剂,是国内仅有的具备二甲戊灵原药、中间体、制剂全产业链生产研发能力的农药企业。同时,公司依托研发创新,积极推动二甲戊灵副产物的综合利用,利用二甲戊灵副产物成功开发了优秀杀虫剂甲氧虫酰肼的低
成本全套合成工艺,并成功获得杀虫剂甲氧虫酰肼的原药登记。利用二甲戊灵副产物,公司有效开展了氟苯虫酰胺、苯唑草酮等新型优质农药的全新低成本合成工艺研发,致力于形成以二甲戊灵为主导,以甲氧虫酰肼、氟苯虫酰胺、苯唑草酮为辅助的独有的“1+3”核心产品布局,所有产品形成全产业链研发和生产。
二甲戊灵最初应用于棉花、玉米等旱田作物除草,随着使用成本的降低及对生态环保要求的提高,二甲戊灵逐步扩大应用范围,目前已经广泛应用于棉花、玉米、花生、大蒜、甘蓝、白菜、韭菜、洋葱、烟草、姜等多种旱田及水稻旱育秧田。二甲戊灵凭借其安全、环保、低毒等良好性能,对乙草胺、氟乐灵等选择性除草剂形成广泛替代,已经在欧盟、北美、日本等发达地区大规模使用。在广阔的发展中地区,二甲戊灵的应用主要受制于其较高的市场价格,经过以本公司为主要代表的企业的不懈努力,通过持续的全产业链技术创新,二甲戊灵的生产成本得以大幅降低,直接促进了二甲戊灵在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地区的推广使用。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20年 | 2019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8年 | |
营业收入 | 404,543,473.59 | 494,091,971.03 | -18.12% | 465,221,707.7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8,411,515.91 | 63,652,795.42 | -39.65% | 77,952,037.0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4,734,808.17 | 52,648,463.58 | -34.03% | 75,095,493.2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8,069,790.25 | 45,176,798.08 | 94.94% | 56,739,541.6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2 | 0.68 | -52.94% | 0.8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2 | 0.68 | -52.94% | 0.8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77% | 10.50% | -6.73% | 15.50%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8年末 | |
资产总额 | 1,306,233,986.18 | 1,198,791,073.40 | 8.96% | 676,093,189.6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027,154,061.92 | 998,434,546.01 | 2.88% | 541,804,150.59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68,161,117.78 | 111,859,866.50 | 71,169,813.84 | 153,352,675.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65,485.13 | 11,514,981.85 | 2,608,110.06 | 23,422,938.8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 -1,644,022.55 | 14,855,192.42 | 445,229.03 | 21,078,409.27 |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383,367.31 | 37,506,624.62 | -8,959,785.91 | 78,906,318.85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7,95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9,348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宁波贝斯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7.23% | 32,983,722 | 32,983,722 | 质押 | 14,700,000 | |||||||
嘉兴保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18% | 12,335,000 | 0 | |||||||||
新余吉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8.21% | 9,945,000 | 9,945,000 | 质押 | 5,967,000 | |||||||
新余鼎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7.51% | 9,100,000 | 9,100,000 | |||||||||
新余常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95% | 3,575,000 | 3,575,000 | 质押 | 2,145,000 | |||||||
上海焦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82% | 3,420,000 | 0 | |||||||||
宁波广意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73% | 3,310,000 | 3,310,000 | |||||||||
宁波君安控股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72% | 3,289,474 | 0 | |||||||||
陈锦棣 | 境内自然人 | 2.28% | 2,764,951 | 0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亨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81% | 2,192,982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前十大股东中宁波贝斯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新余吉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常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受全球新冠病毒疫情持续蔓延和中美贸易摩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全球宏观经济形势错综复杂,外部经营环境不确定性增加。在各种风险挑战和复杂国际环境中,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积极应对挑战,克服困难,公司管理层围绕年度计划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继续坚持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全面提升精细化管理,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优势地位。报告期内,公司重点推进了以下工作:
(一)公司始终秉承“产业聚焦、技术创新、安环保障、规范运营”的宗旨”,专注于环保型农药和中间体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与全体员工在防控疫情落实到位的前提下,坚定信心,努力开拓进取,采取多种措施保障生产经营工作的有序开展,尽力将疫情对公司的
影响降到最低。本报告期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4.05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41万元。2020年第一季度,为响应国家关于防控疫情工作会议精神,公司及行业上、下游单位生产开工普遍严重不足;第二季度开始,随着国内疫情的逐步缓解,公司的生产经营逐步恢复正常。导致全年主要产品产量同比下降22.07%,从而带来收入同比下滑。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有序,发展态势良好。
(二)公司一直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创新,始终把技术研发创新作为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驱动力。通过不断对现有优势产品的生产工艺进行持续优化,并在新产品上进行战略布局,为公司稳定持续增长夯实基础。2020年度公司持续加强对研发的投入,研发投入为228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5.64%。截至2020年末公司共获得51项专利授权,其中发明专利11项,实用新型专利40项。公司另有已申请并处于专利受理期的发明专利12项。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永安顺利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复审,并且成功通过了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验收。
(三)公司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行业龙头地位和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得到巩固和提升。2020年6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永安被中国农药工业协会评为“中国农药销售百强企业”,旗下“草芽灵”品牌荣获全国植保市场除草剂畅销品牌的殊荣。公司长期以来一直致力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在报告期公司继续深耕国内、国际两大市场,加强产品的市场调研与分析,努力拓宽销售渠道,继续积极推进农化产品的海内外注册登记和开发工作,通过持续提升服务能力来巩固与提升客户的紧密合作关系,同时,优化营销团队建设,保障服务质量和效率,巩固良好的行业口碑,与客户形成长期、持续、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四)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向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管理转型,健全完善公司管理体系,不断优化公司内控管理流程。公司始终把安全和环保作为企业的生命线,报告期内持续对安全环保领域进行投入,为公司稳定有序开展生产经营提供有力保障。公司不断完善环保基础设施,进一步提升和优化了环保处理工艺,从源头上减少三废的排放量,提升公司的清洁环保生产技术水平。公司从系统安全,本质化安全入手,落实安全责任。积极开展全体员工的安全技能培训,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强化现场安全监督监管,安全标准化工作有序推进,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五)报告期内,公司参照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增强规范运作意识,挺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强化信息披露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提高上市
公司透明度和信息披露质量,依法合规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通过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权益保护日活动、投资者关系电话专线、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等常态互动,保持广大投资者与公司畅通交流,提高公司运作透明度,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建立起与资本市场良好的沟通机制,全方位、多角度向投资者传递了公司实际的生产经营情况,有效维护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随着全社会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低毒、高效、低残留的环境友好型农药品种的需求将
会保持良好的增长态势。未来公司还将通过不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和自主研发创新能力,努力做好优质产品的战略布局,不断提高公司的品牌知名度和核心竞争力。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农药中间体 | 119,869,877.26 | 39,009,801.10 | 32.54% | 25.82% | 40.27% | 3.35% |
二甲戊灵原药 | 242,854,268.46 | 66,508,463.96 | 27.39% | -33.51% | -39.17% | -2.55% |
二甲戊灵制剂 | 41,716,532.83 | 598,866.55 | 1.44% | 25.14% | -82.13% | -8.61%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2019年12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该解释,对以前年度不进行追溯。
上述会计政策的累积影响数如下: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20年1月1日合同负债810,364.33元、其他流动负债77,674.70元、预收款项-888,039.03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无影响;对少数股东权益无影响。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20年1月1日合同负债357,007.96元、其他流动负债46,411.04元、预收款项-403,419.00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无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经本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3)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负债: | |||
预收款项 | 888,039.03 | — | -888,039.03 |
合同负债 | — | 810,364.33 | 810,364.33 |
其他流动负债 | — | 77,674.70 | 77,674.70 |
流动负债合计 | 888,039.03 | 888,039.03 | —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负债: | |||
预收款项 | 403,419.00 | — | -403,419.00 |
合同负债 | — | 357,007.96 | 357,007.96 |
其他流动负债 | — | 46,411.04 | 46,411.04 |
流动负债合计 | 403,419.00 | 403,419.00 | — |
各项目调整情况说明:
注1、合同负债、预收款项于2020年1月1日,本公司将与商品销售和提供劳务相关的预收款项888,039.03元重分类至合同负债,并将相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主体增加1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铜陵贝斯美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