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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丰电器: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5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15元,本年度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华明(2021)审字第61444050_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实现营业收入713,990,084.02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4,259,787.65元。2020年度公司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19,183,692.51元,不计提任意盈余公积,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

的利润为175,076,095.14元,加上调整冲减后的期初未分配利润309,186,488.79元,本次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84,262,583.93元。

公司在综合考虑未来资金需求、现金流状况与持续回报股东等因素后,以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4.15元(含税),以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4,080.00万股计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8,432,000.00元,占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08%。本次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资本,不存在差异化分红的情况。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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