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于2021年4月2日以专人送达、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应到董事为10人,实到人数10人,含独立董事4名。会议由董事长胡子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 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议案二 审议关于变更联营模式零售业务收入确认方法并相应修正2020年度相关财务信息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简称“新收入准则”),由于前期对零售企业联营模式使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确认收入存在一定争议,故公司2020年前三个季度对该模式零售业务的收入确认仍沿用的总额法。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 11月13日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中“1-15按总额或净额确认收入”明确了零售百货业联营经营模式应按净额法确认收入。公司据此将联营模式零售业务收入的确认方法由总额法变更为净额法,并对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以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合并和母公司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项目进行修正。本次财务信息更正不影响总资产、净资产及净利润等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及前期的财务指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
巨潮资讯网的《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联营模式零售业务收入确认方法并相应修正2020年度相关财务信息的公告》。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审议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特此公告。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