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14日上午在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崇双大道二段51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倪政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即时通讯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监事三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该报告及其正文所涉及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与考核实施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推动公司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适应市场经济的激励机制,合理地确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收入,从而充分调动相关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公司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为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根据《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拟定了《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与考核实施细则》。公司监事会同意《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与考核实施细则》。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监事会二○二一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