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4日发出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1年4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2021年第1季度报告
同意:5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1季度报告》。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5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二一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