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2名独立董事及1名非独立董事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全体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均亲自出席会议,投票表决通过了全部议案,并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部和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等事项发表了专业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及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审计执行情况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对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及评估;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在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满足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
(二)指导2019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
1、在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工作开始前,审计委员会与安永华明、公司财务部及证券办通过现场会议、电话沟通等方式,协商确定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形成工作进度部署;
2、在审计工作开始后,审计委员会与审计师及公司管理层、相关部门保持了持续、良好的沟通,协调解决审计中出现问题并督促安永华明按照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3、在安永华明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又一次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同时,审计委员会形成如下意见:同意将公司经审计后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对公司编制的《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和各项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同意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指导与评价内部审计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参与制定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计划,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职能,监督和指导相关内控部门严格按照工作计划进行各项工作,确保公司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审阅财务报表并对其发表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财务决算依据充分,会计记录真实、可信、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能公允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变更、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
2020年,公司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能。审计委员会委员依托各自的专业背景和经验,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内部审计的监督、外部审计的评估等的合理性进行了审慎的讨论和审议,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较好地维护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独立、客观、专业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重要职责,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为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坚持不懈。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