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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知香:味知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4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SUZHOU WEIZHIXIANG FOOD CO., LTD.

(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旺山工业园兴东路7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味知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摘要

声 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网站(www.sse.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投资者若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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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声 明 ...... 1

目 录 ...... 2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 4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 4

二、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的股价稳定措施 ...... 6

三、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 11

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 12

五、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 ...... 14

六、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 14

七、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 16

八、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 18

九、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 ...... 19

十、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 21

十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 23

十二、发行人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 ...... 23

第二节 释义 ...... 24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6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27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27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 27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 28

四、发行人的业务情况 ...... 29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 33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 57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68

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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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2

第五节 募集资金运用 ...... 91

一、年产5千吨的食品用发酵菌液及年产5万吨发酵调理食品项目 ...... 91

二、研发检验中心和信息化建设项目 ...... 92

三、营销网络和培训中心建设项目 ...... 93

四、补充流动资金 ...... 95

第六节 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 ...... 96

一、风险因素 ...... 96

二、其他重要事项 ...... 103

第七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 104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的情况 ...... 104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 105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06

一、备查文件 ...... 106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和地点 ......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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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及风险,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夏靖,公司股东、董事章松柏,公司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夏九林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及减持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下同。

(3)本人担任味知香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从公司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味知香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4)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5)上述承诺持续有效,本人保证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终止履行上述承诺。

(6)本人如违反上述股份变动相关承诺,除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人还应将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入上缴给公司,本人保证在接到董事会发出的收入上缴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该等收入上缴公司。

2、公司股东苏州市金花生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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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及减持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下同。

(3)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4)本企业如违反上述股份变动相关承诺,除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企业还应将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入上缴给公司,本企业保证在接到董事会发出的收入上缴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该等收入上缴公司。

3、公司股东陈洪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及减持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下同。

(3)本人如违反上述股份变动相关承诺,除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人还应将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入上缴给公司,本人保证在接到董事会发出的收入上缴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该等收入上缴公司。

4、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夏靖,公司股东、董事章松柏,公司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夏九林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其他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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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及减持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下同。

(3)本人担任味知香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从公司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味知香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4)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5)上述承诺持续有效,本人保证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终止履行上述承诺。

(6)本人如违反上述股份变动相关承诺,除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人还应将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入上缴给公司,本人保证在接到董事会发出的收入上缴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该等收入上缴公司。

二、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的股价稳定措施

为维护公司上市后股票价格的稳定,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公司上市后36个月内,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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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除外,下同)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每股净资产(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且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时,公司将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公司股价触发稳定股价预案的启动条件时,公司将按如下顺序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稳定股价:

1、公司回购股票

(1)公司应在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且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

(2)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时,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3)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时,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4)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① 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原则上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② 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净额;

③ 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但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

④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如与指标③有冲突的,以不超过2%为准;

⑤ 同一会计年度内用于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5)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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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董事会可做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

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1)在下列任一条件成就时,公司控股股东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五号—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信息披露规范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且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①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连续1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公司每股净资产;

②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3个月内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被再次触发。

(2)控股股东为稳定股价增持股票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① 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② 控股股东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原则上不低于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20%,且不超过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总额;

③ 控股股东单次及/或连续12个月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如与指标②冲突,按照本项执行;

④ 控股股东通过增持获得的股票,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3)公司公告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后,若公司股价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超过其每股净资产,控股股东可终止增持股份事宜。

3、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1)在下列任一条件成就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且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① 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连续1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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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② 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3个月内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被再次触发。

(2)有义务增持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股价增持股票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① 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每股净资产;

② 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少于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税后薪酬总和的20%,但不超过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税后薪酬总和的50%;

③ 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增持获得的股票,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3)公司未来若有新选举或聘任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从公司领取薪酬的,均应当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公司将促使该等新选举或新聘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本预案及相关约束措施出具承诺书。

(4)在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完成后,如果公司股票价格再次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则公司应依照本预案的规定,依次开展公司回购、控股股东增持及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工作。

(三)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

1、公司回购股票

(1)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回购股票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内做出回购股份的决议;

(2)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3)公司回购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做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回购,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30日内实施完毕;

(4)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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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在10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控股股东及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1)控股股东及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上述控股股东及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条件触发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就其增持公司A股股票的具体计划(应包括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董事会做出增持公告;

(2)控股股东及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增持公告做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增持,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90日内实施完毕。

(四)稳定股价预案的终止条件

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可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每股净资产。

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票将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

3、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其和/或其一致行动人(依上市公司收购相关管理规则项下所界定)触发要约收购且不符合法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申请情形或豁免要约方式增持股份情形的。

(五)约束措施

1、公司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的约束措施

(1)如公司未能履行或未按期履行稳定股价承诺,需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2)如公司董事会未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内部决策或公告义务的,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以上一年度薪酬为限对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2、控股股东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的约束措施

(1)如控股股东未能履行或未按期履行稳定股价承诺,需在股东大会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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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应同意在履行完毕相关承诺前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控股股东的部分,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2)控股股东负有增持股票义务,但未按本预案的规定向公司送达增持通知或虽送达增持通知未按披露的增持计划实施的,公司有权责令控股股东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控股股东仍不履行的,公司有权将该年度及以后年度应向控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分红收归公司所有,直至累计金额达到1,000万元。

3、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的约束措施

(1)如上述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或未按期履行稳定股价承诺,需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应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2)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股票增持义务情节严重的,控股股东、董事会、监事会及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有权提请股东大会更换相关董事,公司董事会有权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夏靖,公司股东、董事章松柏,公司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夏九林,公司股东苏州市金花生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1、对于本次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2、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上市的发行价。如公司上市后发生分红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相应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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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人/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时,本人/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公司股票,本人/本企业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

6、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另有要求的,则本人/本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就公司存在上述重大信息披露瑕疵作出有法律效力的决定或认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或中国证监会等有权机关要求的其他期限内)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中国证监会等有权机关的要求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价格。

3、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认定后,公司将本着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对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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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进行赔偿。

4、公告程序。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监会、公司上市所在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公司收到相关认定文件后2个交易日内,相关各方应就该等事项进行公告,并在前述事项公告后及时公告相应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的方案的制定和进展情况。

5、约束措施。若公司未及时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回购、赔偿措施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中国证监会及有关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靖承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并已由有权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在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就赔偿责任主体、赔偿范围、赔偿对象作出最终决定前,本人将本着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对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进行赔偿。

3、约束措施。若本人未及时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回购、赔偿措施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并已由有权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在司法机关等有权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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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就赔偿责任主体、赔偿范围、赔偿对象作出最终决定前,本人将本着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对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进行赔偿。

3、约束措施。若本人未及时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赔偿措施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及股东现金分红(如有),同时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其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五、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

保荐人及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审计机构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承诺:本所为本项目制作、出具的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若因本所未能勤勉尽责,为本项目制作、出具的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资产评估机构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六、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一)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并加快募投项目建设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将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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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和监督进行明确规定。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监督公司按照该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专户专储、专款专用,严格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同时,严格进行募投项目的建设管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竣工投产发挥效益,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2、加强内部管理,提升市场竞争力

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优化业务流程,提高生产水平,加强对采购、生产、仓储、销售各环节的信息化管理,为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提供支持;同时公司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推进全面预算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通过以上措施,公司将有效提升自身的运营效率,降低成本并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提升市场竞争力。

3、完善利润分配机制,强化投资者回报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政策作出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制定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草案)》及股东回报规划文件中的利润分配政策,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增强现金分红透明度,建立较为完善和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

(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5、如果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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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6、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若因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七、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承诺将严格履行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做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1、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经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公司将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要求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3)不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

(4)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经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公司将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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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本人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将严格履行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做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1、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经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后,将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合并分立、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其的部分;

(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5)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说明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6)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说明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经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后,其将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严格履行其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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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并上市所做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1、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经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后,其将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其本人的部分;

(4)可以职务变更但不主动要求离职;

(5)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6)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7)其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说明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8)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说明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经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后,其将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

八、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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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草案)》、《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对公司公开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进行了明确的约定,具体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1、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有关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

3、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4、充分听取和考虑中小股东的要求。

5、充分考虑货币政策。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分红、股票股利、现金分红与股票股利相结合或者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分配利润。其中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三)利润分配的条件及比例

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10%。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

3、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应按照公司相关事项决策权限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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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或者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四)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并拟定。

2、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且需事先书面征询全部独立董事的意见,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形成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

4、监事会应对董事会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5、公司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应在当年的定期报告中说明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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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食品安全风险

公司主营肉禽类、水产类、其他类三大产品品类200余种半成品菜的开发、生产、销售,食品安全问题不仅会影响公司业绩,更会对企业品牌形象造成重大影响。近年来,我国接连发生了地沟油、瘦肉精、大米镉超标等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引起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和权益保护意识的增强,以及政府部门对食品安全日益严格的监管。若发行人在采购、生产、运输、销售等任何一个环节出现疏忽或者发生偶然性事件,比如冷库温度控制不当、运输车辆故障、交通事故等,则存在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可能性,进而公司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并支付赔偿,对公司经营业绩与品牌形象产生不利影响。

(二)公司业绩增长速度降低乃至业绩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6,595.10万元、54,242.45万元及62,246.85万元,净利润分别为7,112.49万元、8,624.33万元及12,505.27万元。未来,随着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下游市场的需求变动、原材料价格的波动等原因,公司面临业绩增长速度可能有所降低,亦可能出现业绩较上期下滑的风险。

(三)租赁房产产权存在瑕疵的风险

公司位于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旺山工业园兴东路7号约8,700平方米的房产为向苏州鑫惠光学制品有限公司租赁取得,该处房产为公司主要的生产经营地,租赁期限为10年,自2017年1月21日至2027年1月20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处房产目前尚未取得房屋权属证明,若未来该处房产应政府要求被拆除或其他因素导致公司无法继续使用该处房产,将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四)发生动物疫情或自然灾害风险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牛肉、猪肉、鸡肉等肉禽及鱼、虾等水产,若上述原材料养殖基地发生重大疫情或者自然灾害,在短时间内公司主要供应商可能会失去对公司的供货能力,公司将面对原材料供应中断或者供货数量不足的问题。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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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动物疫情还会影响消费者对于特定食品消费的积极性,导致市场总需求量减少,对包括公司在内的食品行业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风险2020年初,我国发生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此次疫情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产生了不利影响,主要体现在:疫情期间,公司响应当地政府的延迟复工政策,推迟了员工返岗时间;按规定复工后,受各地防疫措施的限制,部分员工无法按时返岗,公司物流车辆也无法完成特定区域的产品配送。公司客户广泛分布于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由于此类场所部分时间处于关闭状态,导致部分客户无法进行产品销售。同时,公司牛肉类原材料主要来源于进口,若境外主要原材料产地疫情大范围失控导致相关原材料进出口贸易受到影响,公司需要寻找国内替代原材料供应商,短期内可能面临原材料供应紧张的问题。上述情形可能对公司的短期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具体影响程度取决于疫情防控的进展情况、持续时间以及各地防控政策的实施情况。

(六)经销商管理风险

经销模式为公司基本的销售方式,为了扩大销售范围和业务规模,公司下游经销商的分布和数量也不断增加,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经销商客户共有1,997家,这意味着对经销商客户的管理难度也在不断加大。若未来重要经销商发生较大变动,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市场竞争力造成较大影响。由于经销商在人、财、物上皆独立于公司,其发展战略、利益诉求等可能会与公司的发展目标并不一致。因此如果公司对经销商的管理未及时跟上业务的发展速度,可能会导致产品销售受阻、公司品牌形象受到不利影响,进而导致公司的经营业绩下滑。

(七)现金收款风险

由于公司大部分客户为个体工商户且经营规模较小,对于选择货到付款模式的客户,部分客户在收到货物的同时以现金形式支付货款。报告期各期,公司现金收款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09%、0.26%及0.15%,呈逐年下降趋势。由于公司部分经销商仍不熟练使用移动支付,尽管公司现金收款比例逐年降低,预计现金收款的情况仍将存在一段时间。如果公司资金管理内控制度不能严格、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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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执行,因现金交易相对银行转账安全性较差,存在现金保管不善,造成资金损失的风险。

十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公司审计报告的截止日为2020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内外部经营状况良好,生产和销售情况正常,公司经营模式、采购模式,主要产品的市场规模和盈利能力,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公司预计2021年一季度营业收入为14,000万元至18,000万元,同比增长

10.35%至41.8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400.00万元至3,100.00万元,同比增长13.80%至46.9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500万元至3,200万元,同比增长13.17%至44.86%。(上述有关公司2021年一季度业绩预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公司所作的盈利预测)。

十二、发行人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

1、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

2、公司历史沿革中不存在股权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

3、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4、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形;

5、公司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6、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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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释义本招股说明书摘要,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术语
味知香、发行人、公司、股份公司、本公司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味知香有限苏州味知香食品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前身
金花生苏州市金花生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靖哥哥食品苏州靖哥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真滋味苏州真滋味美食食品有限公司
新雅食品上海新雅食品有限公司
好得睐苏州市好得睐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福成股份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绿进食品厦门绿进食品有限公司
安井食品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海欣食品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惠发食品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质检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现该机构主要职能已整合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公证天业、会计师、验资机构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本次发行本次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2,500万股A股股票的行为
招股说明书、本招股说明书《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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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摘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摘要》
报告期2018年、2019年、2020年
Wind资讯万得资讯,中国大陆领先的金融数据、信息和软件服务企业
二、专业术语
半成品菜将食材预先加工好并配好调味料,消费者购买后经过简单加热或蒸炒后即可食用的便捷菜品。
冷链某些食品原料、经过加工的食品或半成品,在产品加工、贮藏、运输、分销和零售、使用过程中,其各个环节始终处于产品所必需的特定低温环境下,减少损耗,防止污染和变质,以保证产品食品安全的特殊供应链系统。
速冻采用专业设备,将预处理的产品在低于-30℃的环境下,迅速通过其最大冰晶区域,使被冻产品的热中心温度达到-18℃及以下的冻结方法。
第三方物流由供方与需方以外的物流企业提供物流服务的业务模式。
ISO 9001ISO9000族标准是国际标准化组织于1987年颁布的在全世界范围内通用的关于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方面的系列标准,ISO9001是其中的质量管理体系核心标准之一,用于证实组织或机构具有提供满足顾客要求和使用法规要求的产品的能力。
ISO 22000一种全面分析食品状况预防食品安全问题的控制体系,应用于从初级生产至最终消费过程中,通过对特定危害及控制措施进行确定和评价,从而确保食品安全,具有科学性、高效性、可操作性及易验证性。
ISO 14001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环境管理体系标准,旨在识别、评价重要环境因素,并制定环境目标、方案和运行程序对重要环境因素进行控制。
OHSAS 18001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由英国标准协会、挪威船级社等13个组织于1999年联合推出的国际性标准,其中的OHSAS18001标准是认证性标准,是组织(企业)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基础,也是企业进行内审和认证机构实施认证审核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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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1.00元
发行股数2,5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发行价28.53元/股
发行市盈率22.99倍,按照发行当时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5.22元(以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发行前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10.38元
发行后市净率2.75倍,按照每股发行价除以发行后的每股净资产
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
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净额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71,325.00万元,净额为64,661.74万元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中文)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SUZHOU WEIZHIXIANG FOOD CO., LTD.
注册资本7,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夏靖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10日(有限公司)、2018年4月10日(股份公司)
住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旺山工业园兴东路7号
邮政编码215103
电话号码0512-80806931
传真号码0512-69381885
互联网网址www.weizhixiang.com
电子信箱info@weizhixiang.com

关事宜。味知香有限以经审计的净资产101,019,718.07元按照1:0.7424的比例折为股份公司的股本总额75,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剩余净资产转入资本公积。

2018年4月10日,公司在苏州市行政审批局登记注册,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506683510172F的《营业执照》。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总额为7,5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2,500万股。不考虑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以本次发行2,500万新股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0,000万股。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00%。

按照上述假设,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发行前发行后
持股数量 (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 (万股)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7,500.00100.00%7,500.0075.00%
1夏靖5,475.0073.00%5,475.0054.75%
2夏九林750.0010.00%750.007.50%
3金花生750.0010.00%750.007.50%
4章松柏375.005.00%375.003.75%
5陈洪150.002.00%150.001.50%
二、本次发行流通股--2,500.0025.00%
合计7,500.00100.00%10,000.00100.00%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夏靖5,475.0073.00%
2夏九林750.0010.00%
3金花生750.0010.00%
4章松柏375.005.00%
5陈洪150.002.00%
合计7,500.00100.00%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在发行人处 任职情况
1夏靖5,475.0073.00%董事长、总经理
2夏九林750.0010.00%副总经理
3章松柏375.005.00%董事
4陈洪150.002.00%未任职
产品类别产品展示
肉禽类黑椒牛排蚝油牛肉片
奥尔良烤翅宫保鸡丁
鱼香肉丝老坛雪菜肉丝
水产类铁板鱿鱼须水晶虾仁
清溜鱼片翡翠炒蛤肉
如意小炒(鱿鱼虾仁)免浆黑鱼片
其他类笋片滑草菇礼盒
火锅牛蛙蔬菜火锅面

格供应商名录,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原材料选择、质量控制形成了完整的规范体系,能够保证原材料的供应和质量的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采购总额比重金额占采购总额比重金额占采购总额比重
牛肉18,627.0945.68%18,929.5146.98%14,559.4542.65%
家禽4,265.6110.46%4,467.8911.09%3,331.009.71%
猪肉2,247.555.51%1,500.323.72%941.622.80%
5,602.7113.74%5,467.8513.57%6,613.3319.38%
5,048.5812.38%5,914.4514.68%5,365.3515.72%
调料及辅料3,364.998.25%2,652.526.58%2,022.325.92%
包材及其他1,617.233.97%1,358.643.37%1,300.153.81%
合计40,773.78100.00%40,291.19100.00%34,133.21100.00%

人等方式提升品牌知名度。

2、发行人的行业地位

公司深耕半成品菜行业,是集菜品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食品加工企业,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公司先后被授予“2016年度江苏省食品行业优秀品牌企业”、“长江三角洲地区名优食品”、“2014-2017江苏省著名商标”、“上海食用农产品‘金篮子’品牌”、“苏州市知名商标(2014-2017)”、“苏州市质量奖”、“苏州市质量管理金奖(2017年)”、“中国连锁新锐奖”等荣誉称号,是中国肉类协会副会长单位。2017年,公司被农业部授予“全国主食加工业示范企业”称号。

目前,半成品菜行业以中小规模企业为主,市场集中程度较低,区域性特征明显,尚未形成全国化经营企业。行业中各企业市场份额有限,目前比较知名的规模化生产企业包括发行人、新雅食品、好得睐、福成股份及绿进食品等。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为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等。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净值成新率
机器设备1,412.70666.32746.3852.83%
运输设备587.39201.59385.8065.68%
电子设备及其他308.17148.65159.5251.76%
合计2,308.271,016.561,291.7055.96%
设备名称数量账面原值净值成新率
污水处理设备1185.78156.3784.17%
速冻隧道2364.78120.0632.91%
冷库制冷设备2178.05115.1164.65%
冷库3306.2899.8332.59%
滚揉机1078.9864.4981.65%
砍排机344.4425.9858.45%
蛋饺机134.1924.1770.71%
燃气热水锅炉123.8922.7595.25%
全自动连续拉伸真空包装机130.7721.2769.12%
序号出租方承租方物业位置租赁面积(㎡)租金用途租赁期限产权证明
1苏州鑫惠光学制品有限公司味知香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旺山工业园兴东路7号8,700第一年至第三年为167.04万元/年,第四年至第六年为192.09万元/年,第七年至第十年为220.91万元/年生产、办公2017.01.21-2027.01.20-
2苏州市顺浩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味知香苏州市吴中大道1333号1,46533.40万元/年仓库2016.07.20-2021.08.19苏房权证吴中字第00081931号

入城市更新改造范围,未来五年内,规划上不会调整上述土地用途,不会对上述厂房进行拆迁。2016年至今,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租赁上述厂房进行工业生产,不存在违反国家和地方有关国土、规划、建设等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情形,对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亦不存在处罚计划。”根据公司与鑫惠光学签署的补充协议,即使该房产被拆除,出租方须提前6个月通知发行人相关拆迁计划,如因出租方未能及时通知或出租方过错导致发行人无法获得足够的搬迁时间,出租方愿意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发行人现有厂房周边同等条件场地较多,发行人能够在较短时间内找到合适的替代性场所,并且相关厂房装修及生产设备转移较为容易,不会产生时间、费用等较大的耗费;生产经营所需相关资质许可的变更、换领不存在障碍。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靖针对上述事项承诺如下:

“1、如因公司租赁的上述厂房无法办理权属证书而影响公司使用该等场地、房产从事正常业务经营,本人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安排提供相同或相似条件的场地、房产供公司经营使用等,保证公司业务经营持续正常进行,以减轻或消除不利影响。

2、如因公司租赁的上述厂房无法办理权属证书而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被有关主管部门责令进行被动搬迁、强制拆除、停产整改,或者被出具行政处罚等(以下简称‘损失触发情形’),本人将无条件、连带地、全额承担搬迁、拆除费用、因生产停滞所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额外费用、或有关行政处罚的罚款等,确保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3、本人承担的有关费用自损失触发情形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汇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因此,如需更换房产,预计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和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所租赁房产的出租方与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租赁房产的租赁价格均由双方按照市场原则平等协商确定,价格公允,且相关出租方与公司及其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具有关联关系,公司已就该等租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与出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出租方均拥有租赁房产的所有权,租赁合同合法、有效,租赁关系稳定、持续,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未因使用、承租前述房屋发生过任何纠纷,或受到任何政府部门的调查或处罚;出租方已出具说明,租赁期限届满时其愿意将前述房产继续出租给公司使用,公司不存在不能续租的风险;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中分局、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横泾街道办事处已出具《证明》,未来五年内公司现有租赁厂房不会被拆迁。即使需要更换现有租赁厂房,周边同等条件场地较多,发行人能够在较短时间内找到合适的替代性场所,并且相关厂房装修及生产设备转移较为容易,不会产生较大的耗费,生产经营所需相关资质许可的变更、换领不存在障碍,因此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相关租赁房产不会影响公司的资产完整性。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土地使用权1宗,具体如下:

序号权证号坐落用途取得方式终止日期面积(m2)
1苏(2020)苏州市不动产权第6002460号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吴淞江产业园松芦路北侧工业用地出让2070.01.0126,371.40
序号注册号商标类别商标有效期商标权人取得方式
118798373302018.09.07-2028.09.06发行人原始取得
218798489312018.07.14-2028.07.13发行人原始取得
318798579352018.05.21-2028.05.20发行人原始取得
41879673232017.05.21-2027.05.20发行人原始取得
51879723082017.02.14-2027.02.13发行人原始取得
61879736692017.02.14-2027.02.13发行人原始取得
718797467102017.02.14-2027.02.13发行人原始取得
818798641362017.02.14-2027.02.13发行人原始取得
91879651812017.02.07-2027.02.06发行人原始取得
101879663122017.02.07-2027.02.06发行人原始取得
111879673742017.02.07-2027.02.06发行人原始取得
121879680852017.02.07-2027.02.06发行人原始取得
131879697362017.02.07-2027.02.06发行人原始取得
141879699472017.02.07-2027.02.06发行人原始取得
1518797470112017.02.07-2027.02.06发行人原始取得
1618797530122017.02.07-2027.02.06发行人原始取得
1718797603132017.02.07-2027.02.06发行人原始取得
1818797674142017.02.07-2027.02.06发行人原始取得
1918797747152017.02.07-2027.02.06发行人原始取得
2018797768162017.02.07-2027.02.06发行人原始取得
2118797836172017.02.07-2027.02.06发行人原始取得
2218797952182017.02.07-2027.02.06发行人原始取得
2318797957192017.02.07-2027.02.06发行人原始取得
2418798032202017.02.07-2027.02.06发行人原始取得
2518798100212017.02.07-2027.02.06发行人原始取得
2618798118222017.02.07-2027.02.06发行人原始取得
2718798145232017.02.07-2027.02.06发行人原始取得
2818798093242017.02.07-2027.02.06发行人原始取得
2918798283252017.02.07-2027.02.06发行人原始取得
3018798231262017.02.07-2027.02.06发行人原始取得
3118798297272017.02.07-2027.02.06发行人原始取得
3218798362282017.02.07-2027.02.06发行人原始取得
3318798301292017.02.07-2027.02.06发行人原始取得
3418798435322017.02.07-2027.02.06发行人原始取得
3518798504332017.02.07-2027.02.06发行人原始取得
3618798551342017.02.07-2027.02.06发行人原始取得
3718798683372017.02.07-2027.02.06发行人原始取得
3818798703382017.02.07-2027.02.06发行人原始取得
3918798857392017.02.07-2027.02.06发行人原始取得
4018799056402017.02.07-2027.02.06发行人原始取得
4118798985412017.02.07-2027.02.06发行人原始取得
4218799154422017.02.07-2027.02.06发行人原始取得
4318799074432017.02.07-2027.02.06发行人原始取得
4418799152442017.02.07-2027.02.06发行人原始取得
4518799245452017.02.07-2027.02.06发行人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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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17241967432017.01.28-2027.01.27发行人原始取得
4817242000442016.12.07-2026.12.06发行人原始取得
491723828662016.11.21-2026.11.20发行人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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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7239151162016.10.28-2026.10.27发行人原始取得
5417239521212016.10.28-2026.10.27发行人原始取得
5517239786242016.10.28-2026.10.27发行人原始取得
5617240398322016.10.28-2026.10.27发行人原始取得
5717240779362016.10.28-2026.10.27发行人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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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7351629192016.09.07-2026.09.06发行人继受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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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7352699262016.09.07-2026.09.06发行人继受取得
10917352965272016.09.07-2026.09.06发行人继受取得
11017343999332016.09.07-2026.09.06发行人继受取得
11117353259342016.09.07-2026.09.06发行人继受取得
11217344772372016.09.07-2026.09.06发行人继受取得
11317345030382016.09.07-2026.09.06发行人继受取得
11417344167402016.09.07-2026.09.06发行人继受取得
11517346202412016.09.07-2026.09.06发行人继受取得
11617344212422016.09.07-2026.09.06发行人继受取得
11717345422442016.09.07-2026.09.06发行人继受取得
11817346537452016.09.07-2026.09.06发行人继受取得
1191736225822016.08.14-2026.08.13发行人继受取得
12017351157162016.08.14-2026.08.13发行人继受取得
12117351434182016.08.14-2026.08.13发行人继受取得
12217352639252016.08.14-2026.08.13发行人继受取得
12317353035282016.08.14-2026.08.13发行人继受取得
12417343794312016.08.14-2026.08.13发行人继受取得
12517344940352016.12.07-2026.12.06发行人继受取得
1261734349352016.11.21-2026.11.20发行人继受取得
12717351498182016.11.21-2026.11.20发行人继受取得
12817343637292016.11.21-2026.11.20发行人继受取得
12917352512242016.10.28-2026.10.27发行人继受取得
13017352571252016.10.28-2026.10.27发行人继受取得
13117352883272016.10.28-2026.10.27发行人继受取得
13217343934322016.10.21-2026.10.20发行人继受取得
1331736221012016.09.07-2026.09.06发行人继受取得
1341734957432016.09.07-2026.09.06发行人继受取得
1351734967442016.09.07-2026.09.06发行人继受取得
1361734979962016.09.07-2026.09.06发行人继受取得
1371734981272016.09.07-2026.09.06发行人继受取得
1381734989082016.09.07-2026.09.06发行人继受取得
1391734353492016.09.07-2026.09.06发行人继受取得
14017349961102016.09.07-2026.09.06发行人继受取得
14117350420112016.09.07-2026.09.06发行人继受取得
14217350633122016.09.07-2026.09.06发行人继受取得
14317350852142016.09.07-2026.09.06发行人继受取得
14417350957152016.09.07-2026.09.06发行人继受取得
14517351235162016.09.07-2026.09.06发行人继受取得
14617351335172016.09.07-2026.09.06发行人继受取得
14717351587192016.09.07-2026.09.06发行人继受取得
14817351943202016.09.07-2026.09.06发行人继受取得
14917352233222016.09.07-2026.09.06发行人继受取得
15017352355232016.09.07-2026.09.06发行人继受取得
15117352756262016.09.07-2026.09.06发行人继受取得
15217353064282016.09.07-2026.09.06发行人继受取得
15317343711302016.09.07-2026.09.06发行人继受取得
15417344686362016.09.07-2026.09.06发行人继受取得
15517344768372016.09.07-2026.09.06发行人继受取得
15617344931382016.09.07-2026.09.06发行人继受取得
15717344993392016.09.07-2026.09.06发行人继受取得
15817344213402016.09.07-2026.09.06发行人继受取得
15917345242412016.09.07-2026.09.06发行人继受取得
16017344255422016.09.07-2026.09.06发行人继受取得
16117345350442016.09.07-2026.09.06发行人继受取得
16217346544452016.09.07-2026.09.06发行人继受取得
1631736223622016.08.14-2026.08.13发行人继受取得
16417362298132016.08.14-2026.08.13发行人继受取得
16517352034212016.08.14-2026.08.13发行人继受取得
16617343878312016.08.14-2026.08.13发行人继受取得
16717353172342016.08.14-2026.08.13发行人继受取得
16817344343432016.08.14-2026.08.13发行人继受取得
16915157088292016.09.14-2026.09.13发行人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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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38842907422020.02.07-2030.02.06发行人原始取得
31238840394322020.02.07-2030.02.06发行人原始取得
31338836005292020.02.14-2030.02.13发行人原始取得
31438477230422020.02.28-2030.02.27发行人原始取得
31538476034402020.02.07-2030.02.06发行人原始取得
31638470385312020.02.28-2030.02.27发行人原始取得
31738466715432020.02.28-2030.02.27发行人原始取得
31838465891302020.02.28-2030.02.27发行人原始取得
31938465880292020.02.07-2030.02.06发行人原始取得
3203845953292020.03.07-2030.03.06发行人原始取得
32138457046332020.02.07-2030.02.06发行人原始取得
32238451335352020.02.07-2030.02.06发行人原始取得
32338451309322020.02.28-2030.02.27发行人原始取得
32437663409292019.12.07-2029.12.06发行人原始取得
32537663401292019.12.07-2029.12.06发行人原始取得
32642505454432020.09.21-2030.09.20发行人原始取得
32742499538292020.09.21-2030.09.20发行人原始取得
32821810499292017.12.21-2027.12.20发行人继受取得
32946160177322021.01.14-2031.01.13发行人原始取得
33046156520302021.01.14-2031.01.13发行人原始取得
33146146675352021.01.14-2031.01.13发行人原始取得
33246143715292021.01.14-2031.01.13发行人原始取得
33346139186332021.01.14-2031.01.13发行人原始取得

销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境外商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持有境外商标共计2个,具体如下:

序号注册号商标类别注册国家/ 地区商标有效期商标权人取得 方式
1TMA792,18129加拿大2011.03.07- 2026.03.06味知香 有限原始取得
20146309729台湾2011.07.01- 2021.06.30味知香 有限原始取得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申请日类别取得方式
1一种除膜机ZL201720423115.02017.04.21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一种自动卸料砍排机ZL201720423816.42017.04.21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3一种切菜机ZL201720036338.12017.01.12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4一种搅拌机ZL201620918771.32016.08.23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5一种自动排料金属探测器ZL201620918809.72016.08.23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6一种后端调节真空滚揉机ZL201620919088.12016.08.23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7一种金属探测器ZL201620919178.02016.08.23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8一种真空滚揉机ZL201620919267.52016.08.23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9一种前端调节真空滚揉机ZL201620919268.X2016.08.23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0一种精确检测金属探测器ZL201620919269.42016.08.23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1一种自动化金属探测器ZL201620919612.52016.08.23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2一种便于卸料的真空滚揉机ZL201620919613.X2016.08.23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3自动包装机ZL201821984673.52018.11.29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4塑盒自动封口机ZL201821984177.X2018.11.29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5一种骨头带锯机ZL201821984707.02018.11.29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6食品包装袋(一)ZL201630006057.22016.01.08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17食品包装袋(二)ZL201630006052.X2016.01.08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18包装盒ZL202030490318.92020.08.25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19包装盒(1)ZL202030490310.22020.08.25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20包装袋(黑椒牛仔骨)ZL202030490631.22020.08.25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21包装袋(黑椒牛排)ZL202030490309.X2020.08.25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序号作品名称登记日期登记号登记单位权利人
1味知香2019.08.06苏著变更备字-2019-F-00000013江苏省版权局发行人
序号软件名称著作权人证书号登记号开发完成日期权利取得方式
1味知香客户后端管理系统软件V1.0发行人软著登字第4175965号2019SR07552082017.10.10原始取得
2味知香产品追溯查询系统软件V1.0发行人软著登字第4176246号2019SR07554892018.03.01原始取得
3味知香味微管管理系统软件V1.0发行人软著登字第4176267号2019SR07555102018.05.10原始取得
序号主体发证机关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许可范围有效期
1发行人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许可证JY13205060006947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2020.11.10至2025.11.09
2发行人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许可证JY13205060006947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2018.05.15至2020.12.30
3发行人(食堂)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许可证JY33205060076699热食类食品制售2018.05.11至2021.12.08
4味知香有限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许可证JY13205060006974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2015.12.31至2020.12.30
5发行人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许可证SC10332050600057调味品:半固体(酱)调味料(复合调味酱);速冻食品:生制品【(裹面制品、调味水产制品、菜肴制品、汤料制品)(SB/T 10379)、调制肉制品和水产品(Q/SZWZX 0002S)】2020.10.15至2025.10.14
6发行人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许可证SC10332050600057调味品:半固体(酱)调味料(复合调味酱);速冻食品:生制品【(裹面制品、调味水产制品、菜肴制品、汤料制品)(SB/T 10379)、调制肉制品和水产品(Q/SZWZX 0002S)】2019.05.29至2020.11.08
7味知香有限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许可证SC10332050600057调味品:半固体(酱)调味料(复合调味酱);速冻食品:生制品【(裹面制品、调味水产制品、菜肴制品、汤料制品)(SB/T 10379)、调制肉制品和水产品(Q/SZWZX 0002S)】2017.05.09至2020.11.08
8味知香有限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32051010214速冻食品【速冻其他食品(速冻肉制品、速冻果蔬制品)速冻其他类制品)】2015.08.11至2018.11.15
序号主体发证机关证书名称证书编号有效期
1发行人苏州市环境保护局排污许可证91320506683510172F001P2018.09.30至2021.09.29
2味知香有限苏州市吴中区环境保护局排污许可证320506-2017-000027-B2017.04.21至2020.04.21
3味知香有限苏州市吴中区环境保护局江苏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32050620130000942014.05.26至2017.05.25
序号主体发证机关证书名称证书编号有效期
1发行人苏州市吴中区水利局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苏吴排水字第18-060号2018.06.26至2023.06.25
2味知香有限苏州市吴中区水利局城市排水许可证苏吴排水字第13-018号2013.04.12至2018.04.11
序号主体发证机关证书名称证书编号有效期
1发行人苏州市吴中区运输管理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3205063079912018.04.09至2022.04.08
2味知香有限苏州市吴中区运输管理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3205063079912014.04.09至2018.04.08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已完成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取得商业特许经营权,备案号为0320500911200016,备案情况如下:

序号特许人特许品牌授权类型权利号权利到期日
1发行人味知香注册商标78928862021.03.13
2发行人味知香注册商标102990372023.02.13
3发行人味知香注册商标78928592023.10.20
4发行人味知香注册商标130384992024.12.27
5发行人味知香注册商标119794572025.12.13
6发行人味知香注册商标187983012027.02.06

(1)真滋味基本情况

真滋味原名吴江市阿伍美食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8月3日,注册地址为吴江区松陵镇八坼交通北路,注册资本2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项秋华,项秋华持有公司100%股权;2015年11月5日,公司名称变更为苏州真滋味美食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11月23日,真滋味注册资本增加至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胡家武,胡家武、项秋华、吴世宇分别持有公司75%、20%、5%股权;2018年7月31日,吴世宇将其持有的真滋味5%股权转让给项秋华,胡家武、项秋华分别持有公司75%、25%股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胡家武担任真滋味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胡家武身份证号为34262319760703****;项秋华担任真滋味监事,项秋华身份证号为34102119770816****,胡家武和项秋华为夫妻关系。

根据真滋味提供的财务报表,真滋味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8,252.91万元,净利润258.57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0,051.91万元,净利润182.12万元;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5,230.68万元,净利润72.85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真滋味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江苏苏州地区半成品菜相关产业比较发达,区域内从事半成品菜生产的企业数量较多,因此相关产业从业人员数量较多,同一家族内部及其近亲属从事半成品菜行业的现象比较多见。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靖及其配偶未曾直接或间接持有真滋味股权,胡家武及其配偶亦未曾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权,夏靖及其配偶始终未对真滋味形成过控制或重大影响,胡家武及其配偶亦始终未对发行人形成过控制或重大影响。此外,胡家武、项秋华一直独立经营真滋味至今,拥有较长时间的半成品菜行业从业经历,可独立经营、管理企业,不受第三方控制或影响。

(3)真滋味与公司在历史沿革、资产、业务、人员、财务等方面各自独立

① 历史沿革独立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夏靖及其配偶胡家红未曾直接或间接持有真滋味股权,真滋味实际控制人胡家武及其配偶项秋华亦未曾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双方在历史沿革方面具有独立性。

② 资产独立

发行人的经营场所位于苏州市吴中区横泾街道,真滋味的经营场所位于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不存在混同生产、混用生产设备等情况;同时,双方拥有并使用自己独立的商号、商标、品牌拓展市场,在商号、商标、品牌上不存在混用、混同或近似的情况。双方在资产方面具有独立性。

③ 业务独立

A. 采购渠道独立

发行人与真滋味各自建立了供应商体系,具有独立的采购渠道及采购人员,各自独立与供应商开展业务往来。由于双方采购的原材料基本类似,因此存在少量供应商重叠的情形。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供应商(前五十大)中存在部分供应商存在向真滋味销售原材料的情形,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重叠供应商家数味知香真滋味
采购金额采购占比采购金额采购占比
2020年97,543.4018.50%981.4810.95%
2019年1011,030.9827.38%3,050.3532.06%
2018年95,822.9717.06%2,298.1221.74%
年份重叠客户家数味知香真滋味
销售金额销售占比销售金额销售占比
2020年21,601.162.57%0.550.00%
2019年31,363.172.51%11.920.12%
2018年2890.281.91%--

发行人独立与重叠客户签订销售合同,且具有独立的销售渠道及销售人员,独立与客户开展业务往来,销售价格为发行人产品统一出厂价格。综上,2018年至今双方无业务往来;双方虽存在少量重叠供应商与客户,但发行人向重叠供应商及客户采购、销售的价格公允、合理,双方有各自的采购及销售渠道,双方在业务方面具有独立性。

④ 人员独立

发行人及真滋味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在对方公司兼职或领薪的情形,双方不存在员工交叉任职、人员混用或合署办公的情形,亦不存在互相干预人事管理的情形。双方在人员方面具有独立性。

⑤ 财务独立

发行人与真滋味具有各自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均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并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不存在财务人员混同、共用银行账户、干预对方财务决策等情形。双方在财务方面具有独立性。

综上,真滋味并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发行人与真滋味在历史沿革、资产、业务、人员、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发行人与真滋味不存在同业竞争。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与发行人发生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靖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确认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包括但不限于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全资、控股公司以及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下同)目前未从事与发行人现从事的业务相同或近似的业务活动,与发行人不构成同业竞争。

(2)在本人拥有发行人控制权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届时所从事的业务相同或近似的业务活动。

(3)如果本人及本人届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任何可能与发行人生产经营构成同业竞争的活动,本人及本人届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发行人,发行人在通知中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的,则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发行人。

(4)自本承诺函出具日之日起,如发行人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届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将不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出现可能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的情形,本人及本人届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按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退出与发行人的竞争:① 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② 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③ 经发行人同意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来经营;④ 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5)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确认本承诺函旨在保障发行人及发行人全体股东权益而作出,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如因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本承诺而导致发行人遭受损失、损害和开支,将由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予以全额赔偿。”

(二)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及其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及占同类交易比例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向关联方进行采购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及占总收入比例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销售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关联交易 内容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占收入 比例金额占收入 比例金额占收入 比例
张桂芬销售商品----0.170.00%
谢林华销售商品0.280.00%0.250.00%0.230.00%
刘晓维销售商品0.660.00%0.080.00%0.160.00%
潘爱蓉销售商品0.500.00%0.640.00%0.290.00%
赵强销售商品0.340.00%0.530.00%0.870.00%
夏九林销售商品0.730.00%0.330.00%0.980.00%
王国华销售商品0.160.00%0.140.00%0.030.00%
夏骏销售商品0.020.00%0.130.00%0.040.00%
刘扣和销售商品--3.480.01%--
合计-2.690.00%5.580.01%2.760.01%
年度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425.55366.54297.27
年度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75.9760.9656.94
年度资金借入方资金拆出方期初余额拆出资金收回资金期末余额备注
2017夏九林味知香-64.0064.00-按银行同期借款利率收取或
味知香靖哥哥-400.00400.00-
食品支付利息

述行为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上述关联方资金拆借发生在发行人前身味知香有限存续期间,但该关联交易已经发行人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在关联委员、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确认,发行人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6-2018年度及2019年1-6月与关联方在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资金拆借等方面存在的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与关联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遵循市场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中小股东以及债权人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发行人内控有效性。为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发行人分别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11月13日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明确规定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发行人资金的原则、责任和措施、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支付程序、责任追究及处罚等内容,以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发行人资金。同时,为避免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未来产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夏靖出具了《关于规范关联方与公司资金往来的承诺函》,承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相关规定,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它任何方式占用味知香及其控制的企业的资金;如未能履行已作出的《关于规范关联方与公司资金往来的承诺函》,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如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证天业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资金拆借利息

2017年至2020年,公司支付或收取关联方资金拆借利息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0年2019年2018年2017年
靖哥哥食品支付拆借资金利息---0.46
夏靖收取拆借资金利息----
夏九林收取拆借资金利息---0.93
年度关联方起始日到期日拆借金额借款时间(天)利率利息金额 (含税)说明
2016年夏靖2016.04.222016.12.3140.002534.35%1.22已归还
2016.06.082016.12.3125.002064.35%0.62已归还
2016.08.252016.12.3115.001284.35%0.23已归还
2016.09.212016.12.31240.001014.35%2.93已归还
2016.10.312016.12.3150.00614.35%0.37已归还
2016.11.142016.12.3140.00474.35%0.23已归还
小计-410.00--5.60-
夏九林2016.02.242016.12.31100.003114.35%3.76已归还
2016.03.022016.12.3130.003044.35%1.10已归还
小计-130.00--4.86-
2017年夏九林2017.01.242017.05.3164.001274.35%0.98已归还
小计-64.00--0.98-

单位:万元

年度转让方受让方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备注
2017味知香夏靖银行理财产品1,508.61-
靖哥哥食品味知香商标-无偿转让

易进行了确认。

2019年10月28日、2020年3月6日,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

公司报告期内与关联方在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资金拆借等方面存在的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与关联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遵循市场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中小股东以及债权人的利益。

味知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期起止 日期简要经历兼职情况2020年薪酬情况 (万元/年)持有公司 股份的数量 (万股)与公司的其他 利益关系
夏靖董事长、总经理422018.03.23- 2021.03.22夏靖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2008年12月至2018年3月任味知香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年4月至今任味知香董事长、总经理。苏州市金花生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98.536,037.80
谢林华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442018.03.23- 2021.03.22谢林华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中级会计师。2011年8月至2012年5月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2年6月至2014年9月任江苏亨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4年9月至2018年3月任味知香有限财务总监;2018年4月至今任味知香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69.0030.00
章松柏董事422018.03.23- 2021.03.22章松柏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4年9月至今任苏州博纺天织纺织品有苏州博纺天织纺织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宜兴-375.00

味知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摘要

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年4月至今任味知香董事。博纺天织纺织品有限公司监事
张薇董事582018.03.23- 2021.03.22张薇女士,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硕士,会计学副教授。1984年8月至今在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任教,现为会计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18年4月至今任味知香独立董事。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8.00-
梁俪琼董事332018.03.23- 2021.03.22梁俪琼女士,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执业律师、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2010年1月至2017年12月任上海肖波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8年1月至今任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2018年4月至今任味知香独立董事。苏州星诺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8.00-
刘晓维监事562018.03.23- 2021.03.22刘晓维女士,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3年5月至2014年5月任上海新成格林尔食品有限公司品控经理;2014年5月至2018年3月任味知香有限品控35.43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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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2018年4月至今任味知香监事会主席、质量部经理。
潘爱蓉监事342018.03.23- 2021.03.22潘爱蓉女士,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9年7月至2012年8月任味知香有限客服经理;2012年9月至2018年3月任味知香有限计划部副经理;2018年4月至今任味知香监事、计划部副经理。22.493.00
赵强监事342018.03.23- 2021.03.22赵强先生,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年7月至2016年2月任苏州高峰糖业有限公司质量部科长;2016年4月至2016年12月任苏州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助理检测工程师;2016年12月至2018年3月任味知香有限质量工程师;2018年4月至今任苏州市味知香监事、质量工程师。11.291.50
夏九林副总经理462018.03.23- 2021.03.22夏九林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8年12月至2018年3月任味知香有限研发总监;2018年4月至今任味知香副总经理。38.80750.00
王国华副总经理422018.03.23- 2021.03.22王国华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261.46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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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5月至2017年12月任湖州思念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厂长;2018年1月至2018年3月任味知香有限供应链总监;2018年3月至今任味知香副总经理。
夏骏副总经理422018.03.23- 2021.03.22夏骏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1年6月至2018年3月任味知香有限专卖部经理;2018年4月至今任味知香副总经理。69.0021.75

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夏靖,其简要情况如下:

夏靖,男,身份证号码:34262219780916****。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石湖天玺花园,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30,272,663.22211,390,721.08151,330,548.22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3,619,613.12488,932.43322,221.92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19,829,836.8914,579,889.402,076,798.01
其他应收款758,375.08571,584.03488,997.61
存货36,333,682.3050,660,782.1947,236,506.04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207,935.181,181,200.2659,698.11
流动资产合计391,022,105.79278,873,109.39201,514,769.91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2,917,019.0112,552,257.9410,243,809.37
在建工程11,832,775.47925,627.091,405,360.45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9,794,838.83833,546.81824,521.57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1,115,151.971,404,922.571,670,142.08
递延所得税资产60,060.3818,267.1616,275.11
其他非流动资产216,527.249,013,961.00-
非流动资产合计35,936,372.9024,748,582.5714,160,108.58
资产总计426,958,478.69303,621,691.96215,674,878.49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14,641,231.2615,644,733.0820,267,133.82
预收款项-6,887,986.073,175,139.24
合同负债3,224,599.38--
应付职工薪酬8,083,299.826,980,062.456,500,090.96
应交税费2,367,720.871,546,563.06910,556.19
其他应付款6,780,325.105,459,147.394,482,520.95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528,992.05823,565.19303,080.11
流动负债合计35,626,168.4837,342,057.2435,638,521.2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35,626,168.4837,342,057.2435,638,521.27
所有者(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75,000,000.0075,000,000.0075,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28,884,778.0728,884,778.0728,884,778.07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8,242,085.6615,736,818.117,112,490.36
未分配利润259,205,446.48146,658,038.5469,039,088.79
所有者(股东)权益合计391,332,310.21266,279,634.72180,036,357.22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426,958,478.69303,621,691.96215,674,878.49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一、营业收入622,468,529.81542,424,535.17465,951,044.55
减:营业成本439,061,355.12406,957,714.45349,000,838.69
税金及附加2,246,570.011,723,312.091,531,983.14
销售费用32,557,870.1128,658,574.0824,823,745.75
管理费用20,009,393.8317,936,650.1018,977,931.38
研发费用1,252,330.31948,781.29873,663.07
财务费用-2,108,235.9-2,780,934.30-1,129,667.71
其中: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2,133,417.072,817,705.561,157,397.38
加:其他收益3,109,813.591,147,301.641,290,554.13
投资收益--929,292.5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信用减值损失-167,472.82-38,828.17-
资产减值损失---23,034.68
资产处置收益48,371.65100,517.7820,148.94
二、营业利润132,439,958.7590,189,428.7174,089,511.20
加:营业外收入138,337.9834,147.8033,082.58
减:营业外支出1,523,637.32303,540.68329,328.12
三、利润总额131,054,659.4189,920,035.8373,793,265.66
减:所得税费用6,001,983.923,676,758.332,668,362.05
四、净利润125,052,675.4986,243,277.5071,124,903.61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125,052,675.4986,243,277.5071,124,903.61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125,052,675.4986,243,277.5071,124,903.61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1.671.150.95
(二)稀释每股收益1.671.150.95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676,582,906.25599,959,332.11519,104,876.89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111,424.365,112,374.653,113,424.8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83,694,330.61605,071,706.76522,218,301.7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452,945,252.88452,405,575.01355,913,549.4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49,049,281.5942,376,307.0437,045,960.11
支付的各项税费26,059,032.3619,114,154.9219,212,036.4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838,190.9618,345,057.7216,489,398.5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48,891,757.79532,241,094.69428,660,944.5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4,802,572.8272,830,612.0793,557,357.2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2,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929,292.5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697,162.00394,113.18118,464.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97,162.00394,113.1833,047,756.5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6,272,192.6813,955,752.394,149,636.65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272,192.6813,955,752.394,149,636.6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575,030.68-13,561,639.2128,898,119.9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4,000,0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000,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000,0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19,227,542.1459,268,972.86108,455,477.2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10,599,521.08151,330,548.2242,875,071.0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29,827,063.22210,599,521.08151,330,548.22

(二)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529.80-0.3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70.0552.2035.50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92.9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45.81-26.69-27.2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286.51
所得税影响额31.698.83-46.4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合计95.0626.48-139.26
主要财务指标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流动比率(倍)10.987.475.65
速动比率(倍)9.966.114.33
资产负债率8.34%12.30%16.5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5.223.552.40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后)占净资产的比例0.18%0.31%0.46%
主要财务指标2020年2019年2018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287.861,265.801,729.75
存货周转率(次)10.098.319.44
总资产周转率(次)1.702.092.62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13,432.679,330.567,683.72
利息保障倍数(倍)---
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2,505.278,624.337,112.49
归属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净利润12,410.208,597.847,251.75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元/股)1.800.971.25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1.590.791.45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资产39,102.2191.58%27,887.3191.85%20,151.4893.43%
非流动资产3,593.648.42%2,474.868.15%1,416.016.57%
资产总计42,695.85100.00%30,362.17100.00%21,567.49100.00%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33,027.2784.46%21,139.0775.80%15,133.0575.10%
应收账款361.960.93%48.890.18%32.220.16%
预付款项1,982.985.07%1,457.995.23%207.681.03%
其他应收款75.840.19%57.160.20%48.900.24%
存货3,633.379.29%5,066.0818.17%4,723.6523.44%
其他流动资产20.790.05%118.120.42%5.970.03%
流动资产合计39,102.21100.00%27,887.31100.00%20,151.48100.00%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固定资产1,291.7035.94%1,255.2350.72%1,024.3872.34%
在建工程1,183.2832.93%92.563.74%140.549.92%
无形资产979.4827.26%83.353.37%82.455.82%
长期待摊费用111.523.10%140.495.68%167.0111.79%
递延所得税资产6.010.17%1.830.07%1.630.11%
其他非流动资产21.650.60%901.4036.42%--
非流动资产3,593.64100.00%2,474.86100.00%1,416.01100.00%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3,562.62100.00%3,734.21100.00%3,563.85100.00%
非流动负债------
负债总计3,562.62100.00%3,734.21100.00%3,563.85100.00%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应付账款1,464.1241.10%1,564.4741.90%2,026.7156.87%
预收款项--688.8018.45%317.518.91%
合同负债322.469.05%----
应付职工薪酬808.3322.69%698.0118.69%650.0118.24%
应交税费236.776.65%154.664.14%91.062.55%
其他应付款678.0319.03%545.9114.62%448.2512.58%
其他流动负债52.901.48%82.362.21%30.310.85%
流动负债合计3,562.62100.00%3,734.21100.00%3,563.85100.00%

司存货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是由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生产火锅料速冻食品,每年秋冬季节为消费高峰期,与公司半成品菜产品相比季节性更强,年末备货更多所致。此外,为了降低存货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财务风险,公司也对存货规模进行了主动控制,使得存货周转率较高。报告期各期,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2.73、2.62、2.09及1.70,呈现逐年下降趋势,主要是由于公司净利润保持稳健增长且现金流状况良好,使得资产规模不断扩张,同时总资产增长速度高于营业收入增长速度,导致总资产周转率逐年下降。公司总资产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方面是由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产品火锅料速冻食品季节性更强,存货规模更大,另一方面公司现有经营用地、房产均为租赁取得,总资产规模小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61,469.1298.75%53,432.9098.51%45,975.2098.67%
其他业务收入777.731.25%809.561.49%619.901.33%
合计62,246.85100.00%54,242.45100.00%46,595.10100.00%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61,469.1253,432.9045,975.20
主营业务销量(吨)15,330.4413,176.2811,899.79
平均单价(元/千克)40.1040.5538.64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产品销售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肉禽类43,640.9571.00%36,527.4768.36%30,358.7766.03%
其中:牛肉类30,825.4850.15%26,044.4048.74%22,120.1048.11%
家禽类8,392.1613.65%7,597.0514.22%5,977.2113.00%
猪肉类4,423.317.20%2,886.025.40%2,261.464.92%
水产类16,024.9226.07%15,730.1629.44%14,923.9732.46%
其中:虾类7,005.0911.40%7,097.7013.28%7,274.8415.82%
鱼类9,019.8414.67%8,632.4616.16%7,649.1316.64%
其他类1,803.252.93%1,175.272.20%692.461.51%
合计61,469.12100.00%53,432.90100.00%45,975.20100.00%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毛利18,061.7698.48%13,295.8298.15%11,521.9998.52%
肉禽类13,837.8975.45%9,446.0569.73%8,665.5174.10%
其中:牛肉类9,674.9252.75%6,452.2547.63%6,077.1251.96%
家禽类2,759.6315.05%2,075.0215.32%1,835.6915.70%
猪肉类1,403.347.65%918.776.78%752.706.44%
水产类3,702.5320.19%3,493.6925.79%2,632.4922.51%
其中:虾类1,313.407.16%1,556.8011.49%1,235.5610.56%
鱼类2,389.1313.03%1,936.8914.30%1,396.9311.94%
其他类521.332.84%356.082.63%223.991.92%
其他业务毛利278.961.52%250.861.85%173.031.48%
综合毛利18,340.72100.00%13,546.68100.00%11,695.02100.00%
产品类别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肉禽类牛肉类平均单价50.5949.6646.92
平均成本34.7137.3534.03
毛利率31.39%24.77%27.47%
家禽类平均单价23.7825.3922.73
平均成本15.9618.4515.75
毛利率32.88%27.31%30.71%
猪肉类平均单价32.6727.5123.82
平均成本22.3118.7515.89
毛利率31.73%31.84%33.28%
水产类虾类平均单价64.6065.5564.53
平均成本52.4951.1753.57
毛利率18.75%21.93%16.98%
鱼类平均单价36.1838.2137.54
平均成本26.6029.6330.69
毛利率26.49%22.44%18.26%
其他类平均单价23.2121.4715.68
平均成本16.5014.9610.61
毛利率28.91%30.30%32.35%
主营业务合计平均单价40.1040.5538.64
平均成本28.3130.4628.95
毛利率29.38%24.88%25.06%

结合自身存货成本和同类产品市场价对产品价格作出相应的调整;②半成品菜的最终消费群体与农贸市场消费者、食品批发市场客户重合程度较高,公司参考市场价格调价的方式也易于被客户接受,公司具备对下游客户的调价能力。但由于各类产品原材料价格变动趋势和幅度不同,且发行人对产品的调价幅度与成本变动不完全一致,导致细分类别产品的毛利率存在一定波动。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类产品毛利率分别为32.35%、30.30%和28.91%。公司其他类产品包括素菜半成品菜、冷冻丸子、礼盒及火锅类产品等,由于其他类产品收入规模较小,其毛利率的变化对整体毛利率影响较小。

(4)利润来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总额的来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营业利润13,244.009,018.947,408.95
加:营业外收入13.833.413.31
减:营业外支出152.3630.3532.93
利润总额13,105.478,992.007,379.33
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比重101.06%100.30%100.40%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8,369.4360,507.1752,221.8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4,889.1853,224.1142,866.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480.267,283.069,355.7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9.7239.413,304.7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27.221,395.58414.9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57.50-1,356.162,889.8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1,922.755,926.9010,845.5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1,059.9515,133.054,287.5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2,982.7121,059.9515,133.05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00.00万元、0万元和0万元,主要为公司分配股利所支付的现金。

4、未来影响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因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面临税收优惠不能持续等财务风险,上述风险因素在未来仍有可能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产生影响,相关的风险提示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第六节 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

(五)股利分配政策

1、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前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

3、支付股利。

法定公积金按利润10%提取。

2、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依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实行如下股利分配政策:

第一百六十一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积极推行现金分配的方式。

3、最近三年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股利分配。

4、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草案)》、《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对公司公开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进行了明确的约定,具体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① 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有关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② 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

③ 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④ 充分听取和考虑中小股东的要求。

⑤ 充分考虑货币政策。

(2)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分红、股票股利、现金分红与股票股利相结合或者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分配利润。其中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3)利润分配的条件及比例

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

分配利润10%。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②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

③ 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应按照公司相关事项决策权限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或者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4)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①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并拟定。

② 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且需事先书面征询全部独立董事的意见,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③ 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形成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

④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⑤ 公司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应在当年的定期报告中说明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5、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无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

第五节 募集资金运用

2019年10月28日、2019年11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批准了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1年产5千吨的食品用发酵菌液及年产5万吨发酵调理食品项目28,618.0027,500.00
2研发检验中心和信息化建设项目7,001.467,000.00
3营销网络和培训中心建设项目6,985.006,900.00
4补充流动资金24,000.0023,261.74
合计66,604.4664,661.74

品的市场占有率和持续竞争力。

公司“年产5千吨的食品用发酵菌液及年产5万吨发酵调理食品项目”生产的发酵调理食品亦为半成品菜,其与公司现有半成品菜的生产流程基本一致。相较于公司现有半成品菜产品,公司将在生产腌制环节中加入食用发酵菌液,利用特制的菌类发酵改善产品现有风味,提升消费者食用体验。

(二)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为28,618.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5,222.00万元,具体构成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投资金额占比
1土地费用896.003.13%
2固定资产25,222.0088.13%
2.1建筑工程费18,786.0065.64%
2.2设备购置及安装费6,436.0022.49%
3其他费用500.001.75%
4铺底流动资金2,000.006.99%
合计28,618.00100.00%

18个月。

(二)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为7,001.46万元,具体构成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投资金额占比其中:
研发检验中心信息化项目
1房产装修费1,030.0014.71%850.00180.00
2设备购置和安装费用4,811.4668.72%2,391.462,420.00
3软件购置费用1,160.0016.57%-1,160.00
合计7,001.46100.00%3,241.463,760.00

其中,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将在苏州、上海选取人流量集中、租金适当、交通便捷的大型社区周边租赁场地开设直营展示门店,以便辐射消费者、开拓市场。味知香培训设施建设地点为苏州市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吴淞江科技产业园。

味知香直营展示门店建设期为3年,物流车辆及系统的购置、安装时间为3年,培训中心建设项目时间为1年。

(二)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为6,985.00万元,具体构成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投资金额占比
1直营展示门店建设费用1,440.0020.62%
1.1门店场地租赁费用360.005.15%
1.2设计及装修费用450.006.44%
1.3配套设施630.009.02%
2物流体系建设费用985.0014.10%
2.1冷链车辆840.0012.03%
2.2物流信息系统145.002.08%
3品牌推广费用3,950.0056.55%
3.1市场调研100.001.43%
3.2宣传物料50.000.72%
3.3广告投放3,800.0054.40%
4培训中心建设费用410.005.87%
4.1培训场所装修费用190.002.72%
4.2配套设施220.003.15%
5预备费用200.002.86%
合计6,985.00100.00%

消费者宣传半成品菜,扩大消费者群体;凭借完善便捷的物流配送体系给客户良好的购买体验,有助于维护好客户关系,巩固存量客户群体;通过多媒介的广告宣传,扩大产品认知度、品牌影响力,有助于向更多消费者进一步推广公司产品,提升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营销网络建设为未来公司战略的有效实施提供了可靠的渠道保障,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的发展。

2、培训中心建成后,公司定期对员工及客户开展各类型培训,包括员工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客户营销培训等。通过培训来提升员工业务水平,进而提升公司运行效率;帮助经销商客户改进产品销售技巧,提升产品销量。

四、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中的23,261.74万元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流动资金。公司将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并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在科学测算和合理调度的基础上,合理安排该部分资金投放的进度和金额,确保募集资金的安全和高效使用,保障和不断提高股东收益。

第六节 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经营风险

1、食品安全风险

公司主营肉禽类、水产类、其他类三大产品品类200余种半成品菜的开发、生产、销售,公司拥有信誉良好的“味知香”和“馔玉”两大品牌,主要产品有牛仔骨、宫保鸡丁、水晶虾仁、铁板鱿鱼等众多经典半成品菜。食品安全问题不仅会影响公司业绩,更会对企业品牌形象造成重大影响。近年来,我国接连发生了地沟油、瘦肉精、大米镉超标等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引起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和权益保护意识的增强,以及政府部门对食品安全日益严格的监管。公司积极满足消费者需求并响应政府监管要求,在日常生产经营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组织生产,建立了完善的食品安全控制体系。但是,若发行人在采购、生产、运输、销售等任何一个环节出现疏忽或者发生偶然性事件,比如冷库温度控制不当、运输车辆故障、交通事故等,在未来仍存在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可能性,进而公司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并支付赔偿,同时公司经营业绩与良好品牌形象都将遭受不利影响。

2、跨区域经营风险

目前公司产品销售主要覆盖江浙沪地区,并已逐步在重庆、成都、武汉等地展开布局,未来计划向全国市场扩张。由于进入不同地域的市场需要考虑到不同区域消费者饮食习惯、消费能力等多种因素,公司的畅销产品在一些特定区域未必能带来相同的收益,并且公司在短时间内也难以针对特定区域迅速作出调整与改变。此外,公司在进入新区域的初始阶段难以形成物流配送、规模效应等竞争优势,新区域的消费者也需要花费时间尝试并接受新产品。在面对新区域复杂的市场情况时,公司的竞争力无法第一时间得到体现,因此公司存在一定的跨区域经营风险。

3、新产品推广风险

为扩大市场规模以及满足顾客消费需求的不断升级,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研发并且不断推出全新菜品。尽管公司前期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研,并

制定了严格的标准和程序以保证新产品的口味和品质,但是公司推出的新菜品最终能否被消费者广泛接受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新产品的推出不能带来预期效果,无法吸引并培育足够的消费群体,则会对公司未来业绩的持续增长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4、公司业绩增长速度降低乃至业绩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6,595.10万元、54,242.45万元及62,246.85,净利润分别为7,112.49万元、8,624.33万元及12,505.27万元,均保持快速稳定增长。未来,随着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下游市场的需求变动、原材料价格的波动等原因,公司面临业绩增长速度可能有所降低,亦可能出现业绩较上期下滑的风险。

5、租赁房产产权存在瑕疵的风险

公司位于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旺山工业园兴东路7号约8,700平方米的房产为向苏州鑫惠光学制品有限公司租赁取得,该处房产为公司主要的生产经营地,租赁期限为10年,自2017年1月21日至2027年1月20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该处房产目前尚未取得房屋权属证明,若未来该处房产应政府要求被拆除或其他因素导致公司无法继续使用该处房产,将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6、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效果未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5千吨的食品用发酵菌液及年产5万吨发酵调理食品项目”、“研发检验中心和信息化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和培训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上述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提高公司的生产能力,丰富公司的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尽管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及审慎的可行性分析,但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不可预见因素等导致项目延期、无法实施或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从而增加公司经营的不确定性。

(2)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将增加31,723.46万元,根据公司现行的会计政策,预计每年将新增折旧费用2,279.9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达产后,预计公司每年年均新增销售收入95,072.61万元,新增净利润10,379.78万元,足以覆盖新增的固定资产折旧成本。但如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实现预期效益,则新增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将对公司整体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二)市场及行业风险

1、同行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引起的经营风险

目前国内半成品菜行业企业数量众多,生产规模和发展水平参差不齐,许多企业仍然停留在初级加工阶段,企业规模偏小。部分企业技术较为落后、生产环境较差、产品质量较低,无法有效的对生产环节中的各个过程进行食品安全控制,如果同行业的其他公司由于未能严格控制食品安全质量,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将会波及整个行业,对行业形象和消费者的信心造成严重损害,进而对包括本公司在内的行业内其他企业的产品销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市场出现假冒伪劣产品的风险

经过多年快速发展,公司已经成长为我国有影响力的半成品菜生产企业。公司一直以来十分注重产品质量与企业形象,在多年的市场开拓过程中积累了良好的产品口碑和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先后于2010年获得“中国食品安全示范单位”、“苏州市名牌产品”;2014年获得“江苏省著名商标”、“苏州市著名商标”、“长江三角洲名优产品”、“苏州市农业龙头企业”;2015年获得“苏州市文明单位”;2016年获得“江苏省食品行业优秀品牌企业”;2017年获得“全国主食加工业示范企业”、“长江三角洲地区名优食品”;2018年获得“中国肉类食品行业先进企业”、“苏州名牌产品”等荣誉称号。随着公司品牌知名度的上升,部分不法分子或企业可能会假冒公司品牌销售伪劣以及侵权产品,若上述行为没有被消费者及时辨别,将会对公司声誉、品牌形象造成一定不利影响,最终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3、市场竞争风险

我国的半成品菜市场参与者众多,竞争较为激烈,公司凭借良好的市场信誉、先进的生产工艺、良好的卫生状况、优秀的产品质量逐步发展成为目前国内半成品菜生产规模最大的企业之一。半成品菜行业的进入门槛相对不高,生

产企业仅需要具备半成品菜的基础加工设备和必要的前期投入就可参与半成品菜市场。存在一些竞争者出于对市场的良好估计选择进入市场并争夺市场份额。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大环境下,技术是第一生产力。随着我国制造业水平的提升,半成品菜生产设备和生产线在实现自动化的基础上,开始向更高水平的智能化方向迈进。此外,半成品菜企业十分重视半成品菜生产工艺,实现产品差异化和产品质量稳定性,提升企业影响力,稳固市场地位,提高市场占有率。公司需要加大投入,不断强化自身的产品质量、研发能力、创新能力,以此维护自身的领先地位。如果公司不能抓住行业发展的有利趋势,快速做大做强,抢占市场份额,将面临被竞争对手赶超并争夺市场份额,影响主营业务收入。因此,公司面临一定的市场竞争风险。

4、发生动物疫情或自然灾害风险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牛肉、猪肉、鸡肉等肉禽及鱼、虾等水产,若上述原材料养殖基地发生重大疫情或者自然灾害,在短时间内公司主要供应商可能会失去对公司的供货能力,公司将面对原材料供应中断或者供货数量不足的问题。此外,动物疫情还会影响消费者对于特定食品消费的积极性,导致市场总需求量减少,对包括公司在内的食品行业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包括肉禽、水产等,在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中占有较高比例。报告期各期,上述直接材料在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中占比分别为94.81%、

94.89%及94.47%。如若原材料的价格受到自然因素、供求关系、通货膨胀、主要供应商的供货能力等因素影响而发生大幅波动,而公司无法对产成品价格进行及时调整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则会对公司的利润水平带来不利影响。

6、电商销售对传统线下经销模式冲击的风险

随着移动互联网及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商务已经成为日常消费的重要渠道,对传统商超、店铺的线下零售形成了较大的冲击。公司的半成品菜需要低温保存和冷链运输,其线上销售需要使用生鲜物流,短期来看较高的物流成本对现有线下经销模式的影响较小。但是消费者对线上购买食材的偏好愈发显著,且随着生鲜物流配送能力的提升以及成本的下降,长期来看电商销售模式也将覆盖半成品菜产品。公司时刻关注消费者消费行为偏好的变化,寻找合适物流

配送方及线上销售平台,积极探索线上销售模式,但若公司不能及时适应电商模式,可能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公司存在受到电商销售模式冲击的风险。

7、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风险

2020年初,我国发生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此次疫情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产生了不利影响,主要体现在:疫情期间,公司响应当地政府的延迟复工政策,推迟了员工返岗时间;按规定复工后,受各地防疫措施的限制,部分员工无法按时返岗,公司物流车辆也无法完成特定区域的产品配送。同时,公司客户广泛分布于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由于此类场所部分时间处于关闭状态,导致部分客户无法进行产品销售。同时,发行人牛肉类原材料主要来源于进口,若境外主要原材料产地疫情大范围失控导致相关原材料进出口贸易受到影响,发行人需要寻找国内替代原材料供应商,短期内可能面临原材料供应紧张的问题。上述情形可能对公司的短期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具体影响程度取决于疫情防控的进展情况、持续时间以及各地防控政策的实施情况。鉴于本次疫情是系统性事件,并不影响公司的行业地位;同时,公司积极采取并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以保障生产顺利进行,公司已于2020年2月10日复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员工已正常到岗,生产经营活动有序进行。

(三)管理风险

1、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经过多年的持续发展,公司管理层积累了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公司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形成了有效的内部管理机制及约束机制。但随着公司主营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张,尤其是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业务规模、资产规模等都将进一步扩大,对公司的战略规划、组织机构、内部控制、运营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管理层素质及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完善,将削弱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存在规模扩张导致的管理风险。

2、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夏靖。本次发行前,夏靖合计控制公司83.00%的股份,本次发行后,夏靖仍将处于控股地位。虽然《公司章程》对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的诚信义务、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的回避表决制度做出了规定,并建立了独立董事的监督制约机制。同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其或其控制的企业将不从事与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但夏靖仍可能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决策、人事安排、关联交易和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实施影响,从而影响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并有可能损害本公司及本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3、技术风险

(1)技术泄露风险

公司产品是以肉禽、水产等为主要原料,经处理后,配以辅料调味,经搅拌、静置、包装、速冻、冷冻等加工工序制成的预制包装产品。每一道工序或配方都决定了公司产品的独特性,但上述工艺配方难以通过专利形式得到有效保护。公司的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掌握了公司的核心技术,包括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这部分核心技术是公司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与财力的成果,代表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尽管公司采取了严密的措施对公司的核心技术进行保护,仍然存在因人员疏忽造成的核心技术泄露,引起大量竞争对手的效仿,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形成冲击的可能性。因此,公司具有技术泄露风险。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掌握了公司的核心技术,而这部分核心技术人员存在着流向其他竞争对手的可能性。虽然公司为了维护研发团队稳定采取了多种措施,比如初步建立规范、完整的福利保障体系;每年通过座谈会、恳亲会等形式了解员工的需求和期望,但仍然不能排除研发人员流失的可能。人员流失会对公司的技术安全形成冲击,最终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过程产生不利影响,影响公司业绩。

4、经销商管理风险

经销模式为公司基本的销售方式,为了扩大销售范围和业务规模,公司下游经销商的分布和数量也不断增加,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经销商客户共有1,997家,这意味着对经销商客户的管理难度也在不断加大。若未来重要经销商发生较大变动,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市场竞争力造成较大影响。尽

管公司可以通过合同条款对经销商进行约束和管理,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公司利益,但考虑到经销商在人、财、物上皆独立于公司,其发展战略、利益诉求等可能会与公司的发展目标并不一致。因此如果公司对经销商的管理未及时跟上业务的发展速度,可能会导致产品销售受阻、公司品牌形象受到不利影响,进而导致公司的经营业绩下滑。

(四)财务风险

1、本次发行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由于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较小,因此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较高。报告期内,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分别为50.53%、38.53%和37.74%。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投入到产生经济效益需要经历一定的建设及运营周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短期内难以快速产生效益,达到预期收益水平尚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在本次发行后一定期限内,公司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小于净资产增长幅度,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将面临下降的风险。

2、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品初加工有关范围的补充通知》(财税[2011]2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8号)规定,公司生产的蔬菜便捷菜、肉制品便捷菜和水产品便捷菜符合农产品初加工范围,业务所得享受农产品初加工免征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果未来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出现变化,公司将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净利润将受到不利影响。

3、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毛利率分别为25.10%、24.97%和29.46%,凭借良好的菜品口味、可靠的产品质量、便捷的用餐体验,公司产品受到下游消费者的喜爱,报告期内毛利率水平稳中有升。但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或受到经济环

境和上下游市场不利变动的影响,可能出现毛利率下降的风险,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4、存货跌价风险

公司的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和库存商品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存货净额分别为4,723.65万元、5,066.08万元与3,633.37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1.90%、16.69%与9.29%。随着公司生产、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未来公司的存货规模可能继续增加。若未来公司原材料市场价格出现大幅下滑或者公司产品销售受阻,而公司未能及时作出有效应对,公司面临存货跌价的风险。

5、现金收款风险

由于公司大部分客户为个体工商户且经营规模较小,对于选择货到付款模式的客户,部分客户在收到货物的同时以现金形式支付货款。报告期各期,公司现金收款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09%、0.26%及0.15%,呈逐年下降趋势。公司已制定了现金管理制度对收取的现金进行规范保管,并要求下游经销商使用银行转账进行货款支付。报告期末,公司已基本杜绝了现金缴款回款的情况。由于公司部分经销商仍不熟练使用移动支付,尽管公司现金收款比例逐年降低,预计现金收款的情况仍将存在一段时间。如果公司上述资金管理内控制度不能严格、有效执行,因现金交易相对银行转账安全性较差,存在现金保管不善,造成资金损失的风险。

二、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事项。

第七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的情况

(一)发行人: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夏靖
住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旺山工业园兴东路7号
电话0512-80806931
传真0512-69381885
联系人谢林华
法定代表人贺青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保荐代表人周丽涛、薛波
项目协办人嵇坤
项目组其他成员施嘉豪、杨辰韬、马经纬、方亮
负责人张利国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层
电话010-88004488
传真010-66090016
经办律师曹一然、陈志坚、王思晔
负责人张彩斌
住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电话0512-65728187
传真0512-65186030
经办会计师刘勇、谭国荣
法定代表人谢肖琳
住所常州市天宁区北塘河路8号恒生科技园二区6幢1号
电话0512-65728217
传真0512-65183136
经办评估师谢顺龙、胡泊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电话021-58708888
传真021-58754185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事项时间
初步询价日期2021年4月9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21年4月14日
网下、网上申购日期2021年4月15日
网下、网上缴款日期2021年4月19日
股票上市日期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和地点

投资者可以在如下列示的发行人住所和保荐机构办公地址处查阅本招股说明书的备查文件,查阅时间为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备查文件同时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发行人办公地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旺山工业园兴东路7号。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博华广场35楼。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之盖章页)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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