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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电路: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3

证券代码:300739 证券简称:明阳电路 公告编号:2021-034债券代码:123087 债券简称:明电转债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特别提示:

1.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9.29万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279,312,900股的0.0333%。

2.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6名激励对象,回购价格为9.31元/股。

3.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7,931.29万股减至27,922.00万股。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一)2020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0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2020年4月10日至4月20日,公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2020年4月22日,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0年6月2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核实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核查意见》。

(六)2020年6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实际向129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112,900股,授予价格为9.31元/股,授予日为2020年6月2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0年6月15日上市。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77,200,000股增加至279,312,900股。

(七)2020年12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6名原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2,900股,回购价格为9.31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2021年1月11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6名原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92,9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6名原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条件,根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应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并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数量

本次回购离职的6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2,900股,占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40%,占公司回购注销前股本总额的

0.0333%。

(二)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务关系、解除雇佣关系等原因而离职,自离职之日起,其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其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和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公司原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需要对其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三)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92,900股,回购价格为9.31元/股。本次回购总金额为864,899.00元,回购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股权激励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非流通股7,428,525.002.66%-92,900.007,335,625.002.63%
1.高管锁定股5,315,625.001.90%5,315,625.001.90%
2.股权激励限售股2,112,900.000.76%-92,900.002,020,000.000.72%
二、无限售流通股271,884,375.0097.34%271,884,375.0097.37%
三、总股本279,312,900.00100.00%-92,900.00279,220,000.00100.00%

上述股票的拟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92,900股,公司总股本将由27,931.29万股减至27,922.00万股。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影响

根据《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为9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较小,本着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公司可转债(债券代码:123089,债券简称:明电转债)转股价格不作调整。

六、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系公司根据《激励计划》对已不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处理,回购并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较少,且回购所用资金较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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