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80 证券简称:艾艾精工 公告编号:2021-006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且在执行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能够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对公司提供的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进行独立、客观、公正、审慎的审计,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综合考虑其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2年2月9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首席合伙人梁春。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164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合伙人232人。
3.业务规模
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199,035.34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万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家,服务范围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行业,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1)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266.73万元
(2)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3)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4)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1:姓名王书阁,2002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6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姓名王薇,2013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熊亚菊,199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3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80万元(含税),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8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与上期审计费用一致。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2021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在审计过程中能够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对公司提供的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进行独立、客观、公正、谨慎的审计,具备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该议案,并同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艾艾精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艾艾精工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艾艾精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