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4765 证券简称:美之高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1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华侨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0,04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38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董事会提交的2020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并对公司2021年年度董事会的工作作出规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04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会提交的2020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并对公司2021年年度董事会的工作作出规划。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监事会提交的2019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并对公司2020年年度监事会的工作作出规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04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监事会提交的2019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并对公司2020年年度监事会的工作作出规划。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议案内容详见2021年3月25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3、2021-01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04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四)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根据2020年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报表数据编制了202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04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2020年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报表数据编制了202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 2020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报表数据编制了2021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04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 2020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报表数据编制了2021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04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议案内容详见2021年3月25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编号:2021-008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的专项说明》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2019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制作《2020年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04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2019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制作《2020年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年度
审计机构》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公告编号:2021-016
2.议案表决结果:
公告编号:2021-018同意股数50,04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将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对外报出。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04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将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对外报出。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04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2021年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04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议案内容详见2021年3月25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关于2021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2021-010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关
联担保额度》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内容详见2021年3月25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议案内容详见2021年3月25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关联股东黄华侨、蔡秀莹、黄佳茵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1年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议案内容:
关联股东黄华侨、蔡秀莹、黄佳茵回避表决。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建设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计划2021年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在上述授信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办理实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04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施,授权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止。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议案内容详见2021年3月25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提供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04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议案内容详见2021年3月25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提供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洪蛟、梁多纳
(三)结论性意见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
四、备查文件目录
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一)《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