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变更日期:2021年4月12日;原主办券商:长江证券;变更后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1-012
二、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审议情况
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三、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已于2021年4月6日与长江证券签署了《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书》,并与2021年4月6日与财通证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书》,约定自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各方协议生效,由财通证券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前述协议自该函出具之日起生效。
自2021年4月12日起,由财通证券承接公司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公司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任何风险和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股价产生任何影响。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