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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海利:湖南海利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4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Hunan Haili Chemical Industry Co.,Ltd.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湖南海利

2021年4月20日

目录

会议日程安排表 ...... 1

议案1:《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

议案2:《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6

议案3:《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 9

议案4:《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0

议案5:《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12

议案6:《关于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 13议案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14议案8:《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17

述职报告:《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18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日程安排表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4月20日上午9:30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4月20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51号 第1办公楼6楼会议室;

三、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卫东先生

四、董事长宣布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开始:

1、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宣读股东大会到会代表资格审查见证情况;

2、宣读议案:

(1)《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4)《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2021年度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8)《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3、宣读《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董事长主持对上述各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1)发言、讨论;

(2)提名监票人并举手通过监票人名单;

(3)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5、监事会主席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6、董事长宣布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表决结束;

7、报送现场会议表决数据、获取网投数据及表决总结果;

8、董事长宣布股东大会决议;

9、律师事务所律师宣布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10、与会董事在会议记录和决议上签字;

五、董事长宣布会议结束。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0年,公司全体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认真推进会议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科学决策,推动各项业务顺利有序开展,使公司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0年主要工作回顾

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全球,导致经济形势复杂严峻,同时中美贸易摩擦的持续,进出口受到较大制约,全球经济增速放缓,甚至有些国家和地区出现了经济负增长。相比其他国家我国更早从疫情影响中开始复苏,全年国内经济整体运行平稳,国民经济总体态势良好,工业生产平稳增长。

在疫情和贸易摩擦双重冲击、全球经济下行的特殊环境下,公司董事会带领全体员工,上下团结一心,努力克服疫情带来的影响,在科学开展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应对各种挑战,攻坚克难,力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满足客户需求。在多方共同努力下,公司生产经营逆势上扬,效益得到大幅提升,业绩再创历史新高,2020年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202,627.81万元,净利润28,911.27万元,同比增长186.02%;每股收益0.8139元,同比增长185.98%,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9.70亿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4.64亿元。

二、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

2020年,公司全年召开董事会会议五次、监事会会议五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一次。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制度要求,围绕既定发展战略,充分行使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忠实履行各项职责,积极推进战略转型,落实安全责任

生产,深化各项制度改革,全面加强基础管理,持续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切实做好了公司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公司未收到上交所任何问询函。

公司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深入讨论,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作出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维护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海利贵溪化工农药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新区生产装置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全资子公司宁夏海利科技有限公司与当地政府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向关联方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以及公司各类定期报告等重大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独立履行应尽的职责,严格审议各项议案并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影响,就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和独立董事未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提出异议。

三、2021年的主要经营计划

2021年是全面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一年,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交汇之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湖南省实施“三高四新”战略的首战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做好各项工作意义重大。公司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聚焦产业升级,抓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一要做好现有产品达产降耗工作。按照“降低成本、节能降耗、提升劳动生产率”要求,深入持续开展降本增效,全力抓好现有产品的数字化改造和技术提升,健全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树立质量精品意识,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品质,实现硫双威和水扬腈等装置达产达效,保障常德基地生产装置稳定高效运行。二要推动企业安全发展、绿色发展。进一步规范安全基础管理,落实三年行动方案,全面推进安全管理标准化班组达标工程,把风险隐患处置在萌芽状态。在源头减排、预处理改进和未端治理上加强环保技术攻关,打造绿色制造工艺,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创建绿色工厂,筑梦百年强企。三要树立“做标准”的一流企业理念。从“做产品”、“做品牌”向“做标

准”转身,采取自主登记和授权登记相结合的方式,优化产品境外登记,突破贸易技术壁垒;牵头制定主要产品国行标准和全球行业标准,促进企业向“标准制定、研发设计、销售网络、自主品牌” 等产业链高端环节提升,增强市场掌控度和话语权。聚集结构调整,抓好重点项目建设一要做强做优做大现有农化主业。立足农化主业,由杀虫剂拓展至除草剂、杀菌剂,并向高附加值的剂型方向拓展,利用现有光气资源开发关键中间体,发挥种子处理剂优势,建立从种子到餐桌的全程解决方案,延伸产业链。二要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常德基地甲嘧生产装置提质技改,确保年底前达产达效;抓好贵溪新区项目建设工作;加快宁夏基地一期项目装置建设;继续谋划建设省内新的精细化工园区,拓展发展空间。聚焦双循环,抓好供应链转型升级一要拓展与VIP客户尤其是跨国公司合作维度。积极应对外部环境的变化,在全球危局变局中把握利用好新的机遇,加强与重要国际伙伴的沟通对接,做精做细项目,服务好每一个合作环节,扩大市场销量;充分发挥公司产业龙头优势,采取积极主动的“大营销”战略,与上下游厂商建立渠道共生、产业联合的供应链合作伙伴关系,抱团破局。二要延伸农化产业链,拓展国内市场。加大新产品推广力度,进一步挖掘国内市场潜力;充分发挥公司原药生产优势,使产业链从原药向制剂延伸。制订系统、长远的制剂营销策略,服务好粮食仓储和农民兄弟,壮大内销体量。三要全面推行“阳光网采”。进一步完善采购制度,抓好供应商的开发、管理与评价,完善网采平台的监管,力争将全公司常用物资和公开招标外的物资采购纳入网采平台,实施“阳光网采”,降低采购成本。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将继续恪尽职守,开拓进取,不断提升决策效率和水平,增强风险意识,提升发展质量,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以上报告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0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重点着眼于在公司依法运作、董事及高管人员履责、公司财务检查等方面行使监督职责。

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五次监事会会议,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第九届三次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1月8日上午以现场会议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海利贵溪化工农药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新区生产装置建设项目”的议案》。决议公告刊登于2020年1月1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2、公司第九届四次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4月3日上午在长沙市公司本部会议室采用现场方式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子公司海利常德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决议公告刊登于2020年4月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3、公司第九届五次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4、公司第九届六次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7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决议公告刊登于2020年8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5、公司第九届七次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10月26日上午以现场会议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报告期内,在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监事会列席了2020年度所有董事会现场会议。通过列席会议,了解了公司经营情况及有关重大决策的过程。同时,监事会还充分发挥审计部门的作用,先后组织审计部门完成了对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财务内控制度完善及执行情况的抽查评价。通过这些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较好地防范了公司经营风险,杜绝了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三、专项意见

1、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专项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参加公司生产经营月工作例会,听取公司高管人员工作汇报,检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策事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高管经理层执行董事会决议等,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较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更加完善,董事会各项决策程序合法,能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按上市公司的规范程序运作。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过程中,能够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为基本原则,履行诚信勤勉义务,为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务实工作,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专项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通过对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财务内控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检查,通过审核公司定期财务报表,及时了解公司财务信息,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内控制度较完善,执行情况良好,财务运作正常。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要求进行了两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监事会认为:

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政策变

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故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会计政策变更。

3、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专项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版)相比没有新的变更。

4、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专项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5、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专项意见

公司与控股股东等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发展所需,均采取市场公允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公平合理的定价,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董事会对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6、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专项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的,如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管理成果和现金流量。

7、对公司利润实现与预测存在较大差异的专项意见

期内公司未对报告期内利润进行预测。

以上报告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0日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与年报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与年报摘要已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活动特点编制完成。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与年报摘要已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以上议案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0年度主要经营成果指标与上年度对比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年数上年数增减额增减幅度%
营业收入2,026,278,100.782,148,691,837.24-122,413,736.46-5.70
三项费用249,968,712.18290,288,610.34-40,319,898.16-13.89
营业利润343,078,020.04171,000,648.53172,077,371.51100.63
利润总额355,709,123.76158,210,341.96197,498,781.80124.83
净 利 润300,655,059.15110,670,127.28189,984,931.87171.6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9,112,689.16101,082,223.81188,030,465.35186.02
每股收益(元)0.81390.28460.5293185.98
项目本年末上年末增减额增减幅度%
流动资产合计1,638,710,354.461,361,470,866.63277,239,487.8320.36
非流动资产合计1,331,483,924.071,049,466,240.01282,017,684.0626.87
资产总计2,970,194,278.532,410,937,106.64559,257,171.8923.20
流动负债合计757,748,661.59850,847,781.41-93,099,119.82-10.94
非流动负债合计639,585,067.13287,960,172.07351,624,895.06122.11
负债合计1,397,333,728.721,138,807,953.48258,525,775.2422.70
股东权益合计1,572,860,549.811,272,129,153.16300,731,396.6523.64
项 目报告期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现金流入量238,343.30
现金流出量192,436.82
现金净流量45,906.4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现金流入量1,289.02
现金流出量35,312.36
现金净流量-34,023.3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现金流入量90,676.64
现金流出量67,512.94
现金净流量23,163.6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5,047.09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9,112,689.16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57,244,883.04元;2020年末公司资本公积为661,595,437.33元。

2020年,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含税),每10股送红股2股、以公积金转增每10股转增1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55,222,69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208,907.92元(含税),送股71,044,540股,公积金转增股本35,522,270股。本次送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增至461,789,508股。

以上预案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已建立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考核与激励机制,制订了薪酬制度。目前,公司各项工作呈良性发展态势,经济运行质量逐步提高,为了进一步调动董事、监事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勤勉尽责,公司依据国内普遍的薪酬水平和目前公司盈利能力确定公司薪酬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薪酬委员会提议,2021年度(即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上述相关人员薪酬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董事、监事的工资: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的工资由基本年薪、经考核后核定的绩效年薪与任期激励收入构成。

二、董事、监事的津贴:

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会主席津贴:6000元/月;

监事津贴: 5000元/月。

以上议案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2021年度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用或解聘、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照公司第九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和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已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现根据公司需要,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首席合伙人:梁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2人截至 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 199,035.34万元2019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万元2019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万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2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266.73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 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3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长春

兼职情况:无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陈长春,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1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8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胡绪峰

兼职情况:无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胡绪峰,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9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王曙晖,1996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10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08年8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58万元,系按照本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价格与 2019 年度相同。

二、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继续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其中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4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12万元。如果审计范围扩大,审计费用将适度调整。

以上议案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安排及项目开发建设的需要,公司部分下属子公司拟向有关银行提出融资,为支持子公司发展,公司拟为这些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具体预计担保额度情况如下:公司拟为海利贵溪化工农药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为湖南海利常德农药化工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为宁夏海利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适当时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授权有效期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已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以上议案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我们坚持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和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最近一年来公司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等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罗和安先生:1954年6月出生,博士学位,1995年至今湘潭大学教授。1998年11月至2004年7月任副校长,2004年8至2013年12月任校长。十一、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曾获国家科技进步奖2项,教育部自然科学一等奖1项,湖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兼任深圳新宙邦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谭燕芝女士: 1962年8月出生,博士学历。谭女士于2000年至2001年任湘潭大学商学院教师;2001年至2005年任湘潭大学商学院讲师;2005年至2009年任湘潭大学商学院副教授、金融学硕士研究生导师;2009年至今任湘潭大学商学院教授、统计学博士研究生导师、金融系主任;2014年起任湘潭大学金融专业硕士学位点负责人。于2014年4月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兼任星沙农村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宁乡农村商业银行独立董事。 朱开悉先生:1964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朱先生于1985年至1988年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管理干部学院助教;1988年至1992年任衡阳工学院管理工程系助教,讲师;1992年至2000年任中南工学院管理系讲师,副教授,副主任,主任;2000年至2005年任南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教授;2005年至2010年任湖南商学院科研处处长,教授;2010年至2017年任湖南商学院会计学院院长,教授;现兼任湖南省审计学会副会长;湖南省财务学会副会长;中国会计学会理事,湖南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于2003年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均具备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不在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可能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我们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会议情况:2020年度,我们基本上按时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1次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姓 名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其中:亲自出席现场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次数其中: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出席股东 大会次数其中:出席年度股东大会
罗和安511321
谭燕芝520321
朱开悉520321

以及盈利质量进行了质询,得到了公司的肯定答复。

我们重视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内审部门、财务部门的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提供了独立、专业的建议。监督和核查了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3、召开相关会议前,我们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会议上,我们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与意见,并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我们的独立意见,以客观公正的立场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有效管理出谋划策,有效地维护了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4、在年报编制过程中,我们在《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和《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指导下,我们认真参与年报审计,做好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针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与公司财务部门、年审会计师分别进行沟通,审议年报审计计划和审计程序,参与年报审计的各个重要阶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公司的关联交易大多是日常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章的要求,对关联交易是否必要、客观、是否对公司有利、定价是否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经查核,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市场准则,没有发生侵占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的关联往来,均能够充分体现有利于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原则,按照有关的合同或协议操作,没有损害到公司的利益。本年度共审议了日常关联交易议案一次。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公司能够认真执行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精神,没有违规进行对外担保;公司与控股方及其它关联方没有相互占用资金的情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事宜。报告期内,公司能严格按照已制定的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考核激励的规定执行,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在2020年的定期报告公布前,公司对相应报告期的经营业绩进行了预测,披露了公司2020年业绩预报和业绩快报。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根据公司第九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司已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2020年度内控审计机构;我们认为该事务所具备证券审计资质条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公司能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认真按照《公司章程》中的现金分红政策执行。同时,我们也密切关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以及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必要时向公司及有关人员询证,维护全体股东的同等知情权。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公司对以前年度公司、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曾做出的承诺做了认真梳理,到目前为止公司及公司股东做出的承诺已经全部兑现。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公司信息披露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将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逐步落实内控制度的规范执行,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在审阅了该报告后,我们认为:《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基本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了四个专业委员会,我们分别担任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的召集人或成员。报告期内,根据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下设的各专业委员会顺利地按照其工作制度开展了工作。 (十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作出了二次会计政策变更,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将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同时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十二)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年,我们以对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的重大事项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年,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审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持续推动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罗和安 朱开悉 谭燕芝

2021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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