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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控股:香江控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4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鉴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及修订,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2、财政部修订后的新租赁准则规定承租人不再将租赁区分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而是采用统一的会计处理模型,除准则规定的豁免之外,其他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对出租人而言,新租赁准则基本上延续了现行出租人的会计处理,但对出租人的信息披露有详细的要求。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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