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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1-04-20
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4月19日(星期二)上午9:3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童保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保荐代表人、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13名,所持(或代理)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970.1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12%。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股份2970.15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二)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股份2970.15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三)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股份2970.15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四)审议通过了《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股份2880.15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6.97%;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90万股。
  (五)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根据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结果,201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4,246,992.33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6,424,699.23元后,加2010年年初未分配利润,减实施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分配利润,2010年末累计实际可供全体股东分配利润合计为123,889,210.17元;2010年末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635,544,090.00元。
  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201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2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0,800,000元(含税)。同时,以201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2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股本5,200万股。
  表决结果:赞成股份2880.15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6.97%;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90万股。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份2969.57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反对股份5800股;弃权股份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邓鸿成、熊凯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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