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2021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章卫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驭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燕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中涉及未来计划或规划等前瞻性陈述的,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公司在本报告 “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描述了公司未来经营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1,092,16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9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9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47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1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88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89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91
第十节 公司治理 ...... 98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104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 105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 234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本公司、飞鹿股份 | 指 |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飞鹿工程、飞鹿工程公司 | 指 | 株洲飞鹿防腐防水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株洲飞鹿涂装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飞鹿股份全资子公司 |
湖南耐渗、湖南耐渗公司 | 指 | 湖南耐渗塑胶工程材料有限公司,飞鹿股份全资子公司 |
长沙飞鹿、长沙飞鹿公司 | 指 | 长沙飞鹿高分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飞鹿股份全资子公司 |
上海飞鹿、上海飞鹿公司 | 指 | 上海飞鹿嘉乘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飞鹿股份全资子公司 |
广州飞鹿、飞鹿铁路涂料公司 | 指 | 广州飞鹿铁路涂料与涂装有限公司,飞鹿股份控股公司 |
深圳飞鹿、深圳飞鹿公司 | 指 | 深圳飞鹿防水防腐材料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飞鹿股份控股公司 |
广东飞鹿、广东飞鹿公司 | 指 | 广东飞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飞鹿新材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飞鹿股份控股公司 |
博杨新材料 | 指 | 湖南博杨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飞鹿股份参股公司 |
上铁芜湖 | 指 | 上铁芜湖高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飞鹿股份参股公司 |
时代新材 | 指 |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天桥起重 | 指 |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
中建科工 | 指 | 中建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
中铁 | 指 |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
中车 | 指 |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
华润置地 | 指 | 华润置地有限公司 |
涂料涂装一体化 | 指 | 包括防护方案设计、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及涂装施工在内的涂料涂装一体化业务模式 |
树脂 | 指 | 高分子化合物,是由低分子原料―单体通过聚合反应结合成大分子的产物 |
水性涂料/水性漆 | 指 | 用水作溶剂或者作分散介质的涂料,是目前比较新型的环保涂料 |
报告期 | 指 |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飞鹿股份 | 股票代码 | 300665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飞鹿股份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Zhuzhou Feilu High-tech Materials 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Feilu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章卫国 | ||
注册地址 |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金山工业园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412003 | ||
办公地址 |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香榭路98号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412003 | ||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 www.zzfeilu.com | ||
电子信箱 | zzfeilu@zzfeilu.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何晓锋 | 肖兰 |
联系地址 |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香榭路98号 |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香榭路98号 |
电话 | 0731-22778608 | 0731-22778608 |
传真 | 0731-22778606 | 0731-22778606 |
电子信箱 | zzfeilu@zzfeilu.com | zzfeilu@zzfeilu.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古范球、杨帆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18楼和29楼 | 刘平、邓建勇 | 2017年6月13日-2020年12月31日 |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18楼和29楼 | 宋建华、吕雷 | 2020年7月3日-2022年12月31日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20年 | 2019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8年 | |
营业收入(元) | 605,549,941.21 | 498,934,677.26 | 21.37% | 383,398,045.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4,154,886.27 | 21,198,223.33 | 13.95% | 25,274,381.4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6,477,033.78 | 15,810,049.56 | 4.22% | 21,648,384.2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0,327,926.19 | 101,842,998.85 | -70.22% | -32,703,901.6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0 | 0.18 | 11.11% | 0.20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0 | 0.18 | 11.11% | 0.20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97% | 4.63% | 0.34% | 5.63%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8年末 | |
资产总额(元) | 1,349,300,857.16 | 1,012,349,829.12 | 33.28% | 850,816,625.0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524,353,000.23 | 452,728,891.78 | 15.82% | 457,548,039.31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公司报告期末至年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 是 □ 否
支付的优先股股利 | 0.00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 0.1986 |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22,361,034.22 | 161,221,585.93 | 164,995,349.94 | 256,971,971.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153,897.78 | 14,885,053.45 | 13,824,932.78 | 8,598,797.8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3,171,593.10 | 13,701,448.33 | 9,735,295.54 | 6,211,883.0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991,026.67 | 13,267,724.08 | -6,768,211.01 | 87,819,439.79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金额 | 2019年金额 | 2018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1,244.46 | -4,775.78 | -2,614.1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951,181.73 | 7,214,200.00 | 3,947,897.98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704,883.7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251,963.37 | -259,632.72 | -384,288.53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566,703.58 | 1,565,100.49 | 639,881.8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2,655.43 | -3,482.76 | ||
合计 | 7,677,852.49 | 5,388,173.77 | 3,625,997.16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8号——上市公司从事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1、公司的主营业务
本公司是从事金属表面、非金属表面和混凝土表面防腐与防护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的专业化高科技企业。公司的主营业务面向包括高铁、地铁在内的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与维修、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与维护、民用建筑建设、城市管廊与市政建设、风电核电特种装备等诸多领域,生产和销售防腐涂料、防水防护材料、地坪涂料以及功能性高分子材料等产品,并顺应市场和行业发展趋势,为客户提供包括防腐与防护方案设计、产品研发、产品生产以及涂装施工在内的材料及涂装施工一体化整体解决方案。报告期内的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目前的产品主要包括:防腐涂料及防水防护涂料等系列产品,同时公司还提供配套的涂装施工服务。公司防腐涂料主要应用于各种金属表面,起到防腐、防锈、耐大气老化、耐磨等防护及美化作用。根据其分散介质不同,可以分为以有机溶剂作为主要分散介质的油性涂料,主要包括聚氨酯类漆、氟碳面漆、丙烯酸类漆、环氧类漆等品种;以去离子水作为溶剂或者分散介质的水性涂料,主要包括水性预涂底漆、水性环氧防锈底漆、水性阻尼涂料等品种。公司研发的防腐涂料产品主要应用于轨道交通装备(包括铁路客车、货车、机车、动车、城轨地铁等表面防腐领域。)公司与中车旗下各主机制造维修企业及中国铁路总公司旗下各路局车辆装备维修基地(段、所)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此外,公司已将产品应用领域拓展至风电装备及其他机械设备领域及钢结构、石油化工设施等其他表面防腐领域,与时代新材、天桥起重、中建科工、新疆北新永固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等都有合作。公司生产的防腐涂料在主要应用领域的使用效果图如下:
1、在轨道交通装备防腐领域的应用
复兴号动车组 动车组
有轨电车 城市轨道交通装备
雷山空轨 铁路机车
铁路客车 铁路货车
2、在其他领域的应用
风电叶片 钢结构桥梁
钢结构 风电塔筒
公司研发的防水防护涂料主要应用于混凝土表面起着防水防护作用。主要分为防水涂料、防水卷材、地坪涂料、填缝(或密封)胶等。防水涂料主要包括聚脲防水涂料、聚氨酯防水涂料、硅酮密封胶等。防水卷材主要包括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PVC防水卷材、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EVA防水板等品种。地坪涂料主要包括薄涂型环氧耐磨地坪、无溶剂环氧自流平地坪、环氧彩砂地坪、超耐磨聚氨酯地坪、水性环氧地坪、环氧防静电自流平地坪等高新材料产品。公司研发的防水涂料产品主要应用于轨道建设工程防水领域、民用建筑防水领域,公司还将产品应用领域拓展至水利工程、市政工程等其他混凝土防水领域。防水卷材产品主要应用于铁路、公路、桥梁、隧道的防水工程、民用建筑等其他防水
领域。地坪涂料产品主要应用于高铁动车段(所)、大功率机车检修基地等铁路工程附属设施,机械、电子、轻工、医药等行业制造车间。
1、公司生产的防水涂料在主要应用领域的使用效果图如下:
高铁混凝土桥梁防水 桥梁工程防水
轨道建设防水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防水
2、公司生产的防水卷材在主要应用领域的使用效果图如下:
民用建筑防水 民用建筑防水
3、公司生产的地坪涂料在主要应用领域的使用效果图如下:
游乐场地坪 地下停车场地坪涂装施工服务主要是公司为保证其客户涂料使用效果而提供的配套服务。涂料本身的技术含量及质量是取得良好涂装效
果的前提,而涂装施工技术的优劣则是能否取得预期涂装效果的主要因素之一。涂装是一个看似简单实则工艺复杂的过程。在实际喷涂或施工过程中,表面喷涂和施工的厚度、不同涂料之间的配合、干燥时间控制等细节,均是影响最终涂料使用效果的重要因素。目前公司涂装施工业务主要为保证销售的涂料使用效果而为部分客户提供的配套施工服务。
风电设备施工服务 轨道交通装备施工服务
轨道建设工程施工服务 民用建筑施工服务
3、主要产品工艺流程
(1)防腐涂料/地坪涂料工艺流程:配料分散→研磨分散(高速分散)→调配→过滤包装
①配料分散:将一定比例的基料、溶剂、助剂按照一定顺序加入配料罐中搅拌均匀;然后把颜填料按一定顺序加入到配料罐中,高速搅拌30分钟以上直到漆浆充分湿润分散。在配料分散的过程中投入的配料称量误差范围控制在±1%,需要控制好搅拌温度,一般生产过程温度不能超过50度/油性漆一般控制在65℃以下
②研磨分散(高速分散):在剪切力的作用下将较大颗粒的漆浆研磨成所规定的细度,以获得分散均匀的漆浆。研磨机内研磨介质应不低于75%的容量;在研磨过程中要控制好研磨温度,一般温度不超过50度/油性漆一般控制在65℃以下;研磨过程中要监测研磨出料粘度和出料细度,待漆浆的细度和粘度合格后,停止研磨机。
③调配:将色浆与基料、溶剂、助剂高速搅拌15分钟以上调配成客户所需色漆。
④过滤包装:过滤掉未研磨成功的颜料粒子及生产过程中混入的杂质及漆皮等。待质检员确认过程检测指标,粘度、细度、光泽、颜色等无误后,进入灌装程序。
(2)聚氨酯防水涂料工艺流程:配料搅拌→升温脱水→保温聚合→调粘→过滤包装。
①配料搅拌:将称量误差范围±1%的所需原材料等加入反应釜中高速运转直至充分分散搅拌。
②升温脱水:升温至一定温度时启动真空系统对物料进行减压脱水直到符合标准。
③保温聚合:将物料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加入固化剂进行聚合反应。
④调粘:加入溶剂待聚合反应完后,进行粘度检测,直至粘度合格。
⑤过滤包装:过滤掉未研磨成功的颜料粒子及生产过程中混入的杂质及漆皮等。待质检员确认过程检测指标,粘度、细度、光泽、颜色等无误后,进入灌装程序。
(3)硅酮填缝密封等胶类产品的工艺流程:基料制备→胶料制备→过滤包装。
①基料制备:将称量误差范围±1%的所需原材料等加入捏合机中高速运转直至充分分散搅拌。同时升温至一定温度时启动真空系统对物料进行减压脱水直到符合标准。
②胶料制备:待基料降至室温之后,加入硫化剂、功能助剂之后在动混机真空环境下进行分散混合,从而得到产品。
③包装:将胶料于液压出料机安装固定好,进行自动包装作业。
(4)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生产的工艺流程:胎基开卷→储存干燥→浸油→涂油覆面→冷却储存→打卷
①胎基开卷:选择合适的胎基品种、规格,保持接头平整,避免产生折,通常采用缝包机缝接或热粘结胶带粘结。
②储存干燥:通过胎基干燥器,烘干胎基水分。
③浸油:将合格的预浸油打入预浸池,保持合适的油位和温度,保证胎基浸透、挤干。
④涂油覆面:调整刮板和厚度控制器,使胎基两面涂油均匀,表面平整,厚度达到标准要求,
⑤冷却储存:卷材涂油后进入冷却水槽进行冷却,冷却水槽控制好温度,采用循环水。
⑥打卷:卷材经计量、裁断、收卷后成成品卷材。
(5)高分子片材生产工艺流程:造粒→原料输送→挤出→三辊定型→牵引→收卷
①造粒:选择工艺配方所需原材料规格数量,升温进行充分混合
②原料输送:通过真空吸管,把造粒完毕的原材料输送到挤出机贮存盘
③挤出:通过螺杆,在设定温度与螺杆速度下,用螺杆输送,摸头挤出
④三辊定型:通过三辊对厚度进行控制,并冷却定型
⑤牵引:对成型后的片材进行拉伸牵引
⑥收卷:卷材经计量、裁断、收卷后成成品卷材
4、主要产品上下游产业链
公司主要产品为防腐涂料及防水防护涂料等产品。涂料行业上游为原材料市场即石油化工行业,下游为产品应用市场,其产业链概况如下图所示:
5、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的研发模式为以客户需求的定制化研发和市场潜在需求的创新化研发的双轨道并行模式。根据客户的具体需求进行定制化涂层系统设计、产品研发,重点研究配方技术、工艺技术和应用技术;公司立足于新材料行业,围绕环保的大方向和公司进一步深耕轨道交通行业的发展战略,结合国内外涂料、新材料发展的新趋势,在保持原研发模式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轻量化、环保型、功能型新材料技术进行研发,围绕轨道交通以及新能源等市场需求,开发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的高分子新材料体系产品,如复合材料、胶类材料、水性涂料用核心原材料水性树脂等。
(2)采购模式
①原材料采购模式
公司原材料实行集中采购,由采购部门统一负责。生产部门接到营销部门提交的销售预测计划或ERP系统录入的销售订
单后,结合原材料库存及生产排产计划,经ERP运算后编制原材料需求计划,由部门经理和相关业务主管副总裁审批后报送采购部门。采购部门根据原材料需求计划,综合考虑市场行情、采购数量及采购周期等因素,制定采购计划,经分管副总裁审批后实施。原材料供应商必须在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选取,公司已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原材料供应链,与一些优质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的战略伙伴关系,确保主要原材料供应充足、渠道畅通,并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同时大宗采购也使公司对原材料采购议价能力强,有效降低采购成本和物流成本。
②工序外包模式
由于公司所从事的涂料涂装一体化业务和涂装施工服务需要大量的涂装施工作业人员,且该用工环节视客户的生产计划具有较大的波动性,导致公司出现临时用工的情况较多,为以控制成本,并保证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公司对部分涂装施工中的简单工序和临时工序采取了劳务外包的模式,公司主要劳务外包环节有两个,其一是在出口车涂装相比国铁车增加的喷砂工序,其二是车辆涂装、风电叶片涂装、地坪涂装及防水涂装施工中的表面清理、打磨等简单工序、临时工序或部分其他工序。上述工序均非涂装过程中的核心工序,操作要求相对简单,不需要太多的工作经验和复杂工艺,因此主要采取劳务外包模式。
公司对劳务外包方建立供应商目录,在销售部门确认取得涂料涂装一体化或涂装施工订单后,公司通过招投标或商务谈判等方式确认劳务外包方,并与劳务外包公司签订业务合同,按照合同约定与劳务外包公司办理劳务结算并支付劳务费用。
(3)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按照“以销定产”原则组织安排生产,销售部门在争取订单的同时即将相关信息反馈给生产部门,供其提前制定季度计划。待销售部门最终确定订单后,再次将信息反馈给生产部门,供其提前制定月度计划。
公司在生产环节的内部控制较为完善,首先由销售业务员通过公司ERP系统下达订单,经过营销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检测中心负责人、生产部门经理对订单真实性、技术可行性、质检可行性、生产条件及预计按时完成情况等进行层层确认或审核,生产订单确认后,采购部门按计划进行采购,生产部门开始组织生产。
(4)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直销方式开展业务运营,销售模式分为产品销售、涂料涂装一体化业务、涂装施工服务三类,具体如下:
①产品销售模式
产品销售模式是指公司仅向客户销售产品,这是涂料行业较为传统的业务及盈利模式。主要目标市场为轨道交通装备防腐、轨道交通工程防水市场和民用建筑市场,主要客户产品需求量较大,对涂料产品的质量要求较高。公司产品直销主要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进行,公司中标后与客户签订合同,并根据客户要求或协议约定安排生产及发货,在客户验收或签收后,向客户开具发票,并由客户按约定支付货款。
②涂料涂装一体化业务模式
材料及施工一体化业务是公司结合防腐、防水与防护行业特点及发展趋势,为满足部分客户业务需求,通过防腐、防水与防护方案设计、定制化材料研发、生产以及组织专业人员专业化施工,为客户提供一揽子整体解决方案的业务模式。
该业务模式已在轨道交通装备防腐、轨道交通防水、地坪防护、风电设备防护等领域广泛采用,在公司的经营业务中占有较大比例。公司涂料涂装一体化业务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进行,中标后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或框架合同,并按合同约定,主要为客户提供涂装方案设计、涂料产品及涂装服务,公司在完成合同约定的涂料涂装一体化业务、经过验收后,为客户开具发票,客户按约定支付货款。
③涂装施工服务模式
涂装施工服务是公司为保证销售的涂料使用效果而为部分客户提供的配套施工服务。其业务模式为:项目投资方按照材料供应及工程分别招标,公司材料中标后,为保证材料使用效果或根据施工业务的情况,承接项目投资方或工程方的涂装施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分析
1、行业发展状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1年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公司所从事的行业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下的涂料制造(C2641)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从事的行业属
于制造业下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
(1)行业需求升级趋势明显,科技引领未来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根据中国涂料工业协会发布的报告,从“十二五”末的2015年至“十三五”末的2020年,涂料年产量从1717.6万吨增至2459.1万吨,增长0.43倍,平均年增长率7.44%,年均增长率高于国家GDP增长率。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的要求,推动石化原材料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加快化工企业改造升级,完善绿色制造体系,作为与国民经济息息相关的涂料行业在《中国涂料化工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远景》的指导下为适应我国经济新常态,满足国民经济对涂料的需求,助力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任务完成,保障国家重大专项对高性能、特种功能性涂料需求,涂料行业在着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调整产品结构,提升产品质量和档次、优化产业布局,加快涂料兼并重组,推动产业集聚和升级等方面进行努力。 公司坚持用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引领未来,不断扩大市场占有率,提升企业制造能力。公司通过多年的发展,坚持“增品种、提品质、强品牌”,公司产品结构从货车防腐涂料发展为动车、城轨、机车、客车、货车、特种车辆等防腐涂料,实现了对各类轨道交通装备的全覆盖,防腐产品的应用领域还在不断向其他金属表面延伸。公司通过自主研发防水涂料,通过兼并湖南耐渗获得防水卷材产品等方式,丰富公司的产品体系,进入混凝土表面防护市场,目前产品已广泛使用在轨道建设工程、民用建筑等多领域。
(2)行业发展新方向,环保节能产品先行
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对制造业的扶持力度。《中国制造2025》、《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等政策构成制造强国、交通强国战略的政策体系,为涂料行业发展奠定政策基础,也增强了行业发展的活力。同时,随着“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蓝天保卫战”、“碳中和”等环保理念的贯彻,也为包括涂料行业在内的我国各行各业指明了发展方向。环保在涂料行业的具体表现为追求低VOC环境友好型涂料产品,水性漆、UV漆、干粉涂料、粉末涂料、有机涂料等绿色环保涂料成为未来涂料行业发展主流。
公司主动升级产品体系,做到产品本身生产过程中不添加任何挥发性溶剂,并持续的进行产品升级优化。公司目前的主要产品均是高固体份、无溶剂涂料,在轨道交通装备防腐产品方面,公司推出了水性涂料产品、高固体份油性涂料产品,轨道交通工程防水涂料方面。公司在民用建筑及市政工程板块主推水性防水涂料,产品以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聚合物防水砂浆、喷涂水性橡胶防水涂料等水性防水涂料为主。
(3)上下游突破,助力产业链延伸
在涂料行业上游原材料市场。随着低VOC环境友好型涂料成为涂料行业未来发展大势,要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绿色化,就要从源头抓起,选择、利用合成转化率高且环境友好、VOC排放低的树脂、助剂等原材料,并充分利用可再生资源。公司成功研发出水性货车漆用树脂,并在不断扩大水性树脂体系。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实现关键原材料的技术突破与产能提升,稳定和提高公司主产品的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的毛利率和客户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在涂料下游产品需求市场。我国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包括城市群规划、都市圈建设、新生中小城市培育、特色小镇发展,同时先后出台旧城改造、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乡村振兴等政策,成为涂料需求新的增长点。报告期内,公司在轨道交通装备防腐、轨道建设工程防水、民用建筑防水、钢结构防腐等领域的业务规模在持续增长。同时公司还延伸产品应用的新场景,与株洲市清水塘签订了价值10亿元的《株洲市清水塘老工业区遗留建筑环境污染场地治理修复技术及应用合作框架协议》,助力老工业区进行环境污染治理与绿色转型升级。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作为国内轨道交通防腐防水材料第一家上市企业,致力成为国内细分行业最专业的防腐防护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和高分子新材料供应商。公司自成立以来,已深耕于轨道交通领域二十余年。公司为轨道交通装备防腐涂料、轨道建设工程防护材料、市政、民用等领域提供方案的咨询与设计、涂料涂装一站式服务,具有较明显的市场竞争优势。公司一直着力于提升企业研发实力、改进产品生产工艺、创新产品销售模式、提高专业服务水平等。公司的业务范围已拓展至国内32个省市和地区,并且涂料涂装一体化产品随各个车辆出口至全球10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主要客户以大型央企及行业龙头企业为主,主要客户集中于中车、中铁等主机厂;各路局、各车辆段;天桥起重等大型装备公司以及华润置地等大型商业地产公司。公司与这些客户都是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优质的大客户对公司的产品及服务的高度认可,为公司未来保持现有市场份额和进一步拓展应用领域奠定了基础。公司将继续坚定不移的做大做强当前主营业务,在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性能的同时不断
挖掘市场潜力,提高市场占有率。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 重大变化说明 |
股权资产 | 同比减少-0.36%,本期未发生重大变化。 |
固定资产 | 同比减少-3.35%,本期未发生重大变化 |
无形资产 | 同比增加12.75%,主要系本期末土地使用权增加。 |
在建工程 | 同比增加643.24%,主要系本期加大对铜官生产基地与东富生产基地的建设投资所致。 |
应收票据 | 同比增加204.22%,主要系本期未终止确认应收票据增加。 |
应收款项融资 | 同比减少43.27%,主要系本期末持有的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减少。 |
其他流动资产 | 同比增加59.57%,主要系本期末待抵扣进项税增加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同比减少39.48%,主要系长期待摊的咨询费、装修费减少所致。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产品研发优势
涂料作为一种附着于物体表面的材料,人们对于其的要求早已超过简单的美观考虑,更多的需要涂料的功能作用,如减震、降噪、防火、易清洁等,因此对于涂料制造企业的技术要求更高。公司作为国内轨道交通防腐防水材料的第一股,作为国家工信部公布的首批“小巨人企业”,公司始终坚持以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引领未来,不断的扩大市场领域,提升企业制造能力。
公司以飞鹿股份、湖南耐渗为公司主要的研发阵地,建立了高分子材料研究院、防腐产品研发部、防水产品研发部等研发主体,不断对现有产品进行性能改进、成本改良等技术优化工作,同时着眼于未来,开展行业前沿涂料产品、客户个性化产品的开发工作。
公司注重对研发人员的引进与培养,通过长期技术研发投入,公司已经构建了一支专业的研发团队并积累了大量核心技术。公司还与铁道科学研究所、同济大学、湖南大学等十多所研究所、高校建立了良好的技术合作关系,承接国家绿色制造系统集成等多个国家级、省部级的项目。报告期内公司新申请专利23项,其中发明专利18项,并新获得授权发明专利3项;主持制定并发布团体标准2项;1项产品通过省级国内领先鉴定;公司重新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获湖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连续合格企业;获湖南省建筑行业协会科学技术进度二等奖1项。
公司以专注于轨道交通防腐防水材料二十多年技术为基础,不断向防腐涂料、防水防护材料以及高分子材料等其他领域进行拓展与延伸。未来,公司将进一步从组织结构上强化公司创新驱动发展的经营模式,不断提升公司在新产品开发、新工艺创新、应用技术能力等方面的技术研发实力。
2、环保优势
随着国家环保政策趋势发展,国家大力扶持和倡导环保型涂料,其技术研发与应用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水性涂料、高
固体份、无溶剂等环保型涂料已成为涂料行业的发展趋势。为了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公司以湖南省水性及高固体份环保涂料工程研究中心,湖南省涂料协会会长单位,中国涂料工业协会理事单位,全国水性涂料工业协会副主任单位等平台,对水性涂料和高固体份、无溶剂等环保型涂料进行了深入研究和推广。通过多年来持续研发及推广水性涂料产品、低VOC排放产品,公司目前已经成为轨道交通高端装备涂装领域国产化、环保化的主要推动者。
在通过技术创新促进产品环保之外,公司也在积极布局环保市场,致力于对老工业区遗留的污染问题进行有效管控,促进老区焕新机。公司于2020年11月份与清水塘投资集团签订了《株洲市清水塘老工业区遗留建筑环境污染场地治理修复技术及应用合作框架协议》,将与清水塘集团针对株洲市清水塘老工业区搬迁之后的企业污染场地原位治理与风险管控,合作研发环境污染物阻隔技术与产品及应用,助力老工业区进行环境污染治理与绿色转型升级。同时,公司于2020年11月成立环境治理产业事业部,该部门以高分子材料进行重金属阻隔、污染物防渗等环境治理业务为切入口,策划运作各类环境治理工程项目。
在生产制造方面,公司始终追求“安全、节能、环保”,当前,在各生产基地均建有废气、废水、危险废物委托处置等专业的环保设施,以确保生产制造环境友好。
3、品牌优势
公司是国内轨道交通防腐防水材料第一家上市企业,具有引领细分市场的底气与自信。“飞鹿”品牌自公司1998年成立便创立,通过过硬的产品质量、优质的售后服务、专业的施工服务,“飞鹿”成为轨道交通防腐防水领域优质产品的代名词。公司以“创造风雨不朽的防护产品、追求日月同辉的企业品质”为企业使命,以“为顾客创造价值、为股东创造利润、为员工创造机会、为社会创造效益”为原则,以“高标准、严要求、快节奏、实打实”为行为准则,努力为客户提供安全、节能、环保的防护产品和解决方案,帮助客户提升价值以及降低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创造最佳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从而实现“百年飞鹿”的品牌愿景。
公司始终将提升企业品牌价值放在重要地位,从产品质量、产品包装设计、产品地位方面进行企业品牌培育。目前,“飞鹿”品牌荣获“湖南省著名商标”、“中国防腐涂料名牌奖”、“中国涂料行业最具发展潜力奖”、“工业品牌培育试点”等。公司还多次荣获轨道交通、民用建筑等领域客户颁发的 “优质供应商”等称号,在客户群体中获得广泛的赞誉。
4、配套服务优势
公司致力于成为国内细分行业最专业的防腐防护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和高分子新材料供应商。为了及时响应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服务,公司在多地设立子公司、生产基地、涂装服务点/办事处,构筑了一张遍布全国的服务网络。
公司不仅为客户提供涂料产品,为客户提供方案设计与咨询、涂料涂装等一站式服务。公司不仅注重产品生产配方和生产工艺的改进,还重视产品施工性的改进和配套性的研究。同时,公司还在客户产品设计过程中提前介入,为客户产品设计
提供建议。依托公司流程化的研发体系,面对客户对于产品质量与施工要求的不断提高,公司培养了一批专业化及标准化的技术施工指导人员与施工队伍。2021年专门组建的工程技术部,主要加强公司配套服务优势,专门负责项目的工程技术方案、施工方案及工程标准化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产品培训、技术服务及交付技术难题等。此外,公司还积极调研智能涂装市场,改变行业传统施工服务方式。智能涂装方面目前已经进行了仿真测试、静电喷枪与公司涂料产品兼容性测试等众多应用前的测试工作,将国内现有的智能涂装设备与轨道交通客户的实际涂装需求相结合,深入探索智能涂装设备在轨道交通领域的技术适配性。公司充分发挥大客户定制服务的优势,与主要合作客户对智能涂装设备的使用分别做出了设计方案,目前正在稳步推进。智能涂装的有效落地,将有助于推进公司涂装服务的智能化,标准化,并有效降低公司涂装成本。
5、定制化服务优势。
作为国内轨道交通涂料行业的首家上市公司,公司主要客户集中在中车、中铁等主机厂和各路局等客户。公司对大项目、大客户采取定期交流、定点服务、快速响应的机制,公司持续与客户就产品技术和质量进行交流,对客户需求和产品应用进行沟通了解,根据客户需求及时为客户提供定制化产品。
经过在轨道交通行业二十多年的发展,公司突出的自主研发能力、优质的现场技术服务和快速的市场反应机制为公司积累了众多大客户的信任,形成了良好的市场口碑,为公司未来保持现有市场份额和进一步拓展应用领域奠定了基础。优质的客户资源构成了公司重要的竞争优势之一。
6、文化优势。
注重企业文化核心价值的铸造以及企业文化的引领作用是公司长期坚持的优良传统。在经过漫长的内部思考后,公司正式确立了“共筑百年飞鹿,共创美好生活”的核心价值,这个文化核心价值成为指引我们生存、发展的根本性思想武器。进一步延伸,飞鹿的价值观体系是“对结果负责”、“坚忍不拔”、“创新变革”、“团队精神”、“求真务实”、“爱才如命”。百年飞鹿的核心价值观的文化价值精髓在企业内部孕育、生长,这种有生命力文化必将成为公司长久持续发展的沸腾血液。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不平凡的一年。面对新冠疫情对世界各国的生产和消费造成的不利影响以及艰难复杂的社会经济形势,公司积极响应涂料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用实际行动践行企业责任,上下统筹积极推进疫情防控,同时勇敢应对市场变化,进行精益化生产,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降低运营风险,在确保员工安全、健康的前提下,积极、有序组织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展望十四五规划,响应国家加快建设新型基础设置、建设交通强国、建设现代化都市圈、推动新型城市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国家规划重点内容,公司从科技提升、市场布局等多角度开展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具体的经营成果如下:
(一)精耕轨道交通,践行绿色发展,扩大细分市场领先优势,打造新的产业增长极
勇立潮头,敢于担当,自主创新技术,引领行业进步。打破国外垄断,成为国内首批水性涂料应用在250公里标准动车组上的企业,通过产品升级和技术进步解决“卡脖子”难题,彰显企业担当;新增高铁地铁建设工程防水材料业务订单2.03亿,参与深圳地铁、重庆地铁、长沙地铁等40多个高铁、地铁、公路建设项目,全力提高市场份额;圆满完成川藏铁路拉萨至林芝段五个站房及相关工程的防水工程订单,攻坚克难实力显著增强;轨道工务维修取得突破,承接了沪宁、沪杭高铁桥梁混凝土露筋整治和芜湖南站、扬州站站房钢结构涂装工程。中国中车、中国中铁等长期固有客户合作不断深入,检修业务逐步增量。
公司深耕轨道交通装备防腐市场多年,在轨道交通装备防腐市场拥有完整的产品体系以及较强的技术储备。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一直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注重维护环境保护,以促进涂料行业可持续发展。公司早于2010年就完成了水性涂料的研发,并且一直积极在轨道交通装备市场进行水性涂料的推广。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扩大市场领域,提高企业制造水平。截止披露日,公司成为了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车油漆;中车成都机车车辆有限公司客车检修油漆;中车西安车辆有限公司客车检修油漆、检修阻尼涂料、客车水性漆;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水性漆供应商,进一步扩大了现有市场领域。顺利取得了青岛四方的水性漆高速动车组资质,同时将长客股份溶剂型涂料动车组(试装)资质转为动车组资质,并正在南京浦镇试装250公里标准动车组用水性漆,是国内首家水性涂料应用在250公里标准动车组上的企业之一,这为公司进一步开拓国内动车组涂料市场打下了更坚实的基础。公司的水性货车涂料除了在国铁车上得到大批量应用外,也进一步推广到了出口货车。
创新思维,前沿布局,大客户集采等战略规划稳步落地。产品应用领域不断延伸,民用防水、钢结构、环保、新基建等多个外延市场实现了厚积薄发。报告期内,公司民建地产防水业务稳步开展。与华润置地、广州市美林置业有限公司达成业务供货战略合作。并且成功进入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南方运营总部、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合正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防水供应商名录库。在民用建筑领域,公司战略逐渐落地。中标知名地产开发商项目标志着公司在民用防水领域取得了重大突破,防水卷材业务与防水涂料业务协同效应正逐步显现,防水材料市场覆盖面及市场认可度逐步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立足现有的产品及技术,继续对防腐、防水、防渗等新材料产品及技术进行探索创新性应用。在2020年11月份,公司与清水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株洲市清水塘老工业区遗留建筑环境污染场地治理修复技术及应用合作框架协议》,将与清水塘集团针对株洲市清水塘老工业区搬迁之后的企业污染场地原位治理与风险管控,合作研发环境污染物阻隔技术与产品及应用。公司针对老工业区进行研发环境污染物阻隔技术整体解决方案经专家评审认为具有较好的创新性、技术先进性、施工工艺可靠性和经济合理性;公司享有该创新技术成果。此项目成功开发将是公司继水性涂料、高固体份涂料等绿色环保材料应用基础上采取创新的系统性方案解决工业遗留建筑及场地的重金属及污染物治理问题,是继深耕轨道交通和稳健发展民用建筑等市场之外在环保治理行业的新市场拓展,也是公司进入市场容量较大的环保领域的一个里程碑。
(二)将科技发展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引擎,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公司致力于通过科技自立自强将企业打造成为经济效益与社会责任并重的新材料企业。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2020年度研发费用达1,779.48万元,较2019年增长17.77%。
在创新人才方面,公司研发人员增加8人;1人获湖南省技术能手,1人获湖南省行业竞赛二等奖,1人获株洲市荷塘区科技创新人才,4人获株洲市荷塘区优秀青年人才荣誉称号。在创新成果方面,围绕“专、精、特、新”方向持续创造,报告期内公司新申请专利23项,其中发明专利18项,并新获得授权发明专利3项;主持制定并发布团体标准2项;1项产品通过省级鉴定,鉴定结果为国内领先;公司重新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获湖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连续合格企业;获湖南省建筑行业协会科学技术进度二等奖1项。
在创新储备和产品优化方面,轻量化、智能化和水性树脂自产化做了大量技术储备,功能型防结冰涂料、易清洁涂料产品、防火涂料、无气味弹性腻子、复合材料等通过了客户评审、工艺试验或三方检测;梁端止水带修复材料、预铺高分子防水卷材、自粘湿铺高分子防水卷材、水性高分子防水涂料等系列产品不断的优化和技术升级。
(三)加强投资赋能,对接公司未来增长极
公司自上市以来,不仅仅关注于现有市场的发展成果,同时也积极向外探索更多发展可能性,使公司不局限于现有业务。公司在国家大力支持高新产业的发展方向的基础上,详细调研和分析了本公司外延发展方向,牢牢把握政策机遇,抢占高新产业市场的制高点。
报告期内,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发展战略,促进公司内生式增长与外延式扩张协调发展,培育公司新的产业增长极和增加公司利润增长点,同时加强对公司在今后的投资工作的统一管理规划,公司于报告期内在上海设立了上海飞鹿嘉乘高新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的重要平台。主要服务于公司战略规划落地,培育公司新的产业增长极和增加公司利润增长点,加强公司对外投资工作进行统一管理与规划,成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平台。
(四)坚持“奋斗者为本”,从组织结构、绩效、薪酬三个维度进行变革,提升人均效能
持续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建设。一方面,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大胆启用年轻人,公司中层40岁以下的占比69%;另一方面,优化组织结构,引入咨询公司,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组织架构,贴近客户、贴近需求,由听得到炮声且敢于担当的人来决策,深挖客户全品类需求,使管道效率最大化;进行绩效和薪酬变革,建立统一规范、公平合理、科学高效的绩效和薪酬系统,按岗位价值、人岗价值、绩效贡献的付酬,进一步发挥薪酬的激励效果;规范公司职务、职等晋升标准,打通职务晋升、专业晋升两条通道,让员工职业生涯规划更好与公司发展相结合,让晋升作业公平、高效和科学。革命的人永远年轻,通过变革,强基固本,增强人员活力,提升人均效能,盘活人力资源。
(五)精益生产,稳定产品质量;推动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促管理升级
2020年,公司进一步加强了对产品质量的管控与提升,为企业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注入活力。在产品质量管控与提升方面,公司着重组织进行精益化生产,并对此专门成立了精益化生产领导小组。通过以精益化生产领导小组为主导展开的质量提升活动,一方面将精益指标与绩效指标相结合生成经济指标,形成对质量管理的自驱力;另一方面形成质量考核机制,对于产品质量进行奖励与考核,切实强化质量意识。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和建设信息化系统,建设或优化了包括ERP、PLC、OA、PDM研发系统、SHR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在线培训系统、各厂区在线监测系统,规划了DCS系统等,推进全资子公司智能制造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移动办公等其他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加快业务响应速度,提高运作效率。实现了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研发、市场、财务、人力资源等管理一体化,公司获评2020年湖南省上云平台标杆企业。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8号——上市公司从事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模式
单位:元
主要原材料 | 采购模式 | 采购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 结算方式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上半年平均价格 | 下半年平均价格 |
原材料1 | 根据每月生产需求计划采购 | 10.27% | 否 | 2.87元/kg | 2.25元/kg |
原材料2 | 根据每月生产需求计划采购 | 7.09% | 否 | 0.15元/kg | 0.15元/kg |
原材料3 | 根据每月生产需求计划采购 | 6.50% | 否 | 0.33元/kg | 0.33元/kg |
原材料4 | 根据每月生产需求计划采购 | 4.10% | 否 | 4.87元/kg | 4.75元/kg |
原材料5 | 根据每月生产需求计划采购 | 3.62% | 否 | 6.38元/kg | 6.95元/kg |
原材料6 | 根据每月生产需求计划采购 | 2.77% | 否 | 9.61元/kg | 13.20元/kg |
原材料7 | 根据每月生产需求计划采购 | 2.50% | 否 | 3.87元/kg | 3.20元/kg |
原材料8 | 根据每月生产需求计划采购 | 1.73% | 否 | 0.40元/kg | 0.40元/kg |
原材料9 | 根据每月生产需求计划采购 | 1.55% | 否 | 0.67元/kg | 0.67元/kg |
原材料10 | 根据每月生产需求计划采购 | 1.42% | 否 | 2.86元/kg | 2.61元/kg |
合计 | 41.55% |
原材料价格较上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能源采购价格占生产总成本30%以上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能源类型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情况
主要产品 | 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 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 专利技术 | 产品研发优势 |
水性涂料 | 工业化应用阶段,公司仍在不断改进性能 | 公司员工 | 水性涂料聚合物及其制备方法、聚酯丙烯酸酯杂化水分散体的制备方法、室温快干高防腐双组分水性环氧涂料及其制备方法、水性环氧预涂底漆及其制备方法、一种水性防腐底漆及其制备方法、室温快干高防腐双组分水性环氧涂料及其制备方法等多篇授权发明专利 | 核心材料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在成本和质量控制上领先于市场现有产品。 |
其他防腐涂料 | 工业化应用阶段,公司仍在不断改进性能 | 公司员工 | 风电叶片用弹性腻子组合物、一种防腐耐磨防冻粘底面合一涂料及其制备方法、一种多功能改性丙烯酸聚氨酯橡胶涂料及制备方法等多篇授权专利 | 行业领先,成本优势明显 |
防水涂料 | 工业化应用阶段,公司仍在不断改进性能 | 公司员工 | 一种二合一渗透性改性混凝土表面用环氧防腐涂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一种环保耐候的改性单组分聚氨酯防水涂料 |
防水卷材 | 工业化应用阶段,公司仍在不断改进性能 | 公司员工 | 双面自粘型防水卷材生产装置,一种沥青原料防水卷材自控冷却成型装置,一种道路用湿固化自粘胶防水卷材,一种点复合EVA防水板表面涂胶装置等 | 自主研发,巩固公司防水卷材产品在铁路基建上的占有率,并通过工艺配方优化,延伸到民建领域,与防水行业标杆企业进行对标,提升公司在民建防水市场的占有率 |
水性树脂 | 转中试阶段 | 公司员工 | 多项专利技术已受理 | 自主研发关键核心原材料,提高成本优势;采用低排放工艺,安全环保。 |
主要产品的产能情况
主要产品 | 设计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在建产能 | 投资建设情况 |
水性涂料 | 4000吨 | 75.65% | 30000吨 | 正在建设中,具体已投入金额可查阅“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中在建工程的部分。 |
其他防腐涂料 | 4400吨 | 92.93% | 15000吨 | 正在建设中,具体已投入金额可查阅“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中在建工程的部分。 |
防水涂料 | 9600吨 | 97.41% | 25000吨 | 正在建设中,具体已投入金额可查阅“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中在建工程的部分。 |
防水卷材 | 3000万平方米 | 14.23% | 4000万平方米 | 正在建设中,具体已投入金额可查阅“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中在建工程的部分。 |
水性树脂 | / | 20000吨 | 正在建设中,具体已投入金额可查阅“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中在建工程的部分。 |
注:部分生产设备的生产工艺方案与行业最新技术要求存在一定差异,导致产能利用率较低。公司已经布局建设符合行业最新技术标准要求的生产线,提高公司产能。主要化工园区的产品种类情况
主要化工园区 | 产品种类 |
金山工业园 | 防水涂料、防腐涂料等 |
孙家湾工业园 | 防水卷材等 |
铜官循环经济工业园(在建) | 水性涂料、水性树脂等 |
东富工业园(在建) | 防水材料等 |
报告期内正在申请或者新增取得的环评批复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湖南耐渗塑胶工程材料有限公司防水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经得到批复,项目当前处于建设阶段。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水性漆、硅酮密封胶、腻子、阻尼浆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经得到批复,项目当前处于试生产阶段。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出现非正常停产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相关批复、许可、资质及有效期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批复、许可、资质名称 | 证书编号 | 有效期限 |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湘)WH安许证字[2020]H4-0237 | 2021.1.23-2024.1.22 |
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 430212032 | 2019.12.13-2022.12.12 | |
排污许可证 | 914302007656224696001R | 2020.12.18-2023.12.17 |
湖南耐渗塑胶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湘)JZ安许证字[2014]00455 | 2018.11.2-2021.11.1 |
排污许可证 | 91430281782898934J001U | 2020.6.22-2023.6.21 |
湖南耐渗塑胶工程材料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将于下一报告期内到期,公司已经开展了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续证流程,掌握相关法规,准备必备资料,组织内部对资料审核等工作。
从事石油加工、石油贸易行业
□ 是 √ 否
从事化肥行业
□ 是 √ 否
从事农药行业
□ 是 √ 否
从事氯碱、纯碱行业
□ 是 √ 否
从事化纤行业
□ 是 √ 否
从事塑料、橡胶行业
□ 是 √ 否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605,549,941.21 | 100% | 498,934,677.26 | 100% | 21.37% |
分行业 | |||||
轨道交通工程 | 156,638,027.93 | 25.87% | 189,302,757.48 | 37.94% | -17.26% |
轨道交通装备 | 201,842,008.19 | 33.33% | 189,064,734.61 | 37.89% | 6.76% |
机械设备 | 116,680,099.46 | 19.27% | 63,882,723.78 | 12.80% | 82.65% |
其他行业 | 130,389,805.63 | 21.53% | 56,684,461.39 | 11.36% | 130.03% |
分产品 | |||||
防腐涂料 | 74,938,858.58 | 12.38% | 78,552,257.00 | 15.74% | -4.60% |
防水卷材 | 76,348,602.43 | 12.61% | 75,133,414.55 | 15.06% | 1.62% |
防水涂料 | 150,340,274.54 | 24.83% | 117,095,180.17 | 23.47% | 28.39% |
涂料涂装一体化 | 232,728,847.90 | 38.43% | 193,675,051.23 | 38.82% | 20.16% |
涂装施工 | 68,909,679.26 | 11.38% | 30,925,909.88 | 6.20% | 122.82% |
其他涂料产品 | 246,928.59 | 0.04% | 34,673.99 | 0.01% | 612.14% |
其他业务收入 | 2,036,749.91 | 0.34% | 3,518,190.44 | 0.71% | -42.11% |
分地区 | |||||
华中地区 | 161,702,923.01 | 26.70% | 149,380,980.69 | 29.94% | 8.25% |
华东地区 | 180,789,017.42 | 29.86% | 99,626,532.76 | 19.97% | 81.47% |
华北地区 | 32,586,735.11 | 5.38% | 35,594,171.43 | 7.13% | -8.45% |
华南地区 | 152,719,436.14 | 25.22% | 141,300,706.77 | 28.32% | 8.08% |
西南地区 | 38,108,912.09 | 6.29% | 29,284,722.27 | 5.87% | 30.13% |
其他 | 39,642,917.44 | 6.55% | 43,747,563.34 | 8.77% | -9.38%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8号——上市公司从事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轨道交通工程 | 156,638,027.93 | 111,718,456.86 | 28.68% | -17.26% | -19.07% | 1.60% |
轨道交通装备 | 201,842,008.19 | 141,963,281.28 | 29.67% | 6.76% | 7.27% | -0.33% |
机械设备 | 116,680,099.46 | 96,442,717.52 | 17.34% | 82.65% | 71.44% | 5.40% |
其他 | 130,389,805.62 | 108,279,682.86 | 16.96% | 130.03% | 131.43% | -0.50% |
分产品 | ||||||
防腐涂料 | 74,938,858.58 | 49,510,810.22 | 33.93% | -4.60% | -12.49% | 5.95% |
防水卷材 | 76,348,602.43 | 48,801,169.74 | 36.08% | 1.62% | -13.87% | 11.49% |
防水涂料 | 150,340,274.54 | 115,844,989.67 | 22.94% | 28.39% | 36.77% | -4.72% |
涂料涂装一体化 | 232,728,847.90 | 185,720,153.23 | 20.20% | 20.16% | 26.99% | -4.29% |
涂装施工 | 68,909,679.26 | 57,330,852.66 | 16.80% | 122.82% | 120.28% | 0.96% |
其他涂料产品 | 246,928.59 | 117,012.39 | 52.61% | 612.14% | 295.54% | 37.93% |
其他业务收入 | 2,036,749.91 | 1,079,150.61 | 47.02% | -42.11% | -66.06% | 37.40% |
分地区 | ||||||
华中地区 | 161,702,923.01 | 132,296,315.31 | 18.19% | 8.25% | 11.22% | -2.18% |
华东地区 | 180,789,017.42 | 142,635,454.48 | 21.10% | 81.47% | 96.86% | -6.17% |
华北地区 | 32,586,735.11 | 25,562,742.96 | 21.55% | -8.45% | -4.32% | -3.39% |
华南地区 | 152,719,436.14 | 108,409,778.82 | 29.01% | 8.08% | 8.71% | -0.42% |
西南地区 | 38,108,912.09 | 25,275,383.13 | 33.68% | 30.13% | 12.77% | 10.22% |
其他 | 39,642,917.43 | 24,224,463.80 | 38.89% | -9.38% | -26.95% | 14.69%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 | 产量 | 销量 | 收入实现情况 | 产品上半年平均售价 | 产品下半年平均售价 | 同比变动情况 | 变动原因 |
海外业务产生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或净利润10%以上
□ 是 √ 否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涂料产品 | 销售量 | 吨 | 17,903.72 | 16,866.98 | 6.15% |
生产量 | 吨 | 17,844.91 | 17,287.43 | 3.22% | |
库存量 | 吨 | 1,605.29 | 1,664.1 | -3.53% | |
防水卷材 | 销售量 | ㎡ | 3,506,071.86 | 3,427,005.67 | 2.31% |
生产量 | ㎡ | 3,510,699.50 | 3,404,911.79 | 3.11% | |
库存量 | ㎡ | 54,670.00 | 50,042.36 | 9.25%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涂料产品生产量加大主要系公司2020年度销售需求增大;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详见“第五节重要事项”-“十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部分内容。
(5)营业成本构成
产品分类产品分类
单位:元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防腐涂料 | 直接材料 | 42,905,087.10 | 9.36% | 49,149,698.67 | 13.16% | -3.80% |
防腐涂料 | 直接人工 | 1,625,740.73 | 0.35% | 1,703,537.03 | 0.46% | -0.11% |
防腐涂料 | 制造费用 | 4,979,982.39 | 1.09% | 5,723,691.47 | 1.53% | -0.44% |
防水卷材 | 直接材料 | 37,905,674.24 | 8.27% | 35,575,121.04 | 9.53% | -1.26% |
防水卷材 | 直接人工 | 298,210.36 | 0.07% | 18,000,450.92 | 4.82% | -4.75% |
防水卷材 | 制造费用 | 10,597,285.14 | 2.31% | 3,084,511.54 | 0.83% | 1.48% |
防水涂料 | 直接材料 | 90,976,787.51 | 19.85% | 65,890,674.49 | 17.65% | 2.20% |
防水涂料 | 直接人工 | 3,904,346.06 | 0.85% | 2,554,950.97 | 0.68% | 0.17% |
防水涂料 | 制造费用 | 20,963,856.10 | 4.57% | 16,257,386.10 | 4.35% | 0.22% |
涂料涂装一体化 | 直接材料 | 91,309,661.89 | 19.92% | 86,114,875.16 | 23.06% | -3.14% |
涂料涂装一体化 | 直接人工 | 7,614,923.24 | 1.66% | 5,387,213.88 | 1.44% | 0.22% |
涂料涂装一体化 | 制造费用 | 86,795,568.10 | 18.93% | 54,745,014.43 | 14.66% | 4.27% |
涂装施工 | 直接人工 | 1,276,995.22 | 0.28% | 278,956.90 | 0.07% | 0.21% |
涂装施工 | 直接材料 | 1,222,954.96 | 0.27% | 0.27% | ||
涂装施工 | 制造费用 | 54,830,902.49 | 11.96% | 25,747,592.89 | 6.90% | 5.06% |
其他涂料产品 | 直接材料 | 40,601.46 | 0.01% | 28,423.36 | 0.01% | 0.00% |
其他涂料产品 | 直接人工 | 390.65 | 0.00% | 510.09 | 0.00% | 0.00% |
其他涂料产品 | 制造费用 | 76,020.28 | 0.02% | 649.59 | 0.00% | 0.02% |
其他业务收入 | 直接材料 | 130,365.89 | 0.03% | 3,179,680.51 | 0.85% | -0.82% |
其他业务收入 | 直接人工 | 0.00 | 0.00% | 0.00% | ||
其他业务收入 | 制造费用 | 948,784.72 | 0.21% | 0.21% |
说明·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报告期内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公司名称 | 股权取得方式 | 股权取得时点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广东飞鹿公司*1 | 新设子公司 | 2019年4月25日 | 1,000万元 | 32.00 | 51.00 |
深圳飞鹿公司*2 | 新设子公司 | 2020年1月2日 | 1,000万元 | 35.00 | 51.00 |
上海飞鹿公司*3 | 新设子公司 | 2020年9月18日 | 10,000万元 | 100.00 | 100.00 |
*1根据广东飞鹿公司章程约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合资协议约定的比例行使表决权。即公司股权治理采取AB股,股东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2%但占有51%的表决权(包括后续如增资扩股稀释其股权的,其表决权不稀释);
卢庄持股10%拥有7%的表决权;姚勇辉持股19%拥有14%的表决权;肖琼持股19%拥有14%的表决权;周霞持股20%拥有14%的表决权;但各股东所有权、收益权均未发生变化。】飞鹿股份公司对其保持控制,故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内。
*2根据深圳飞鹿公司章程约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合资协议约定的比例行使表决权。即公司股权治理采取AB股,股东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5%但占有51%的表决权,股东杨帆持股30%但占有23%的表决权。股东王鹏持股13%但占有10%的表决权,股东姚勇辉持股22%但占有16%的表决权。(包括后续如增资扩股稀释其股权的,其表决权不稀释),但各股东所有权、收益权均未发生变化。】飞鹿股份公司对其保持控制,故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内。
*3上海飞鹿公司为飞鹿股份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飞鹿股份公司对其保持控制,故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内。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228,688,747.83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37.77%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客户一 | 94,644,292.44 | 15.63% |
2 | 客户二 | 57,398,836.93 | 9.48% |
3 | 客户三 | 30,605,140.66 | 5.05% |
4 | 客户四 | 23,511,614.85 | 3.88% |
5 | 客户五 | 22,528,862.95 | 3.72% |
合计 | -- | 228,688,747.83 | 37.77%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152,119,920.39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30.99%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9.56%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一 | 57,476,092.17 | 11.71% |
2 | 供应商二 | 25,670,511.17 | 5.23% |
3 | 供应商三 | 23,969,866.27 | 4.88% |
4 | 供应商四 | 22,931,964.10 | 4.67% |
5 | 供应商五 | 22,071,486.68 | 4.50% |
合计 | -- | 152,119,920.39 | 30.99%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45,661,136.16 | 36,080,200.37 | 26.55% | 随着收入规模增值,销售费用相应增长。 |
管理费用 | 44,013,477.72 | 39,655,528.13 | 10.99% | 主要系折旧费、咨询费、限制性股票摊销费用等增加所致。 |
财务费用 | 15,292,826.13 | 15,701,413.88 | -2.60% | |
研发费用 | 17,794,783.67 | 15,110,095.78 | 17.77% | 因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所致。 |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预期目标 | 项目进展 | 项目的影响 |
1 | 高分子复合材料开发及应用项目 | 在满足安全可靠性基础上,通过轻量化复合材料的应用,减轻车辆自重,提高载重,并满足车辆的特殊功能性要求。轻量化材料的使用也将使车辆检修和维护更为便捷,全寿命周期成本大为降低。 | 1、完成连续玻璃纤维增强热塑性复合材料制备成型成套技术的攻关; 2、开发出满足铁路货运车辆实际使用工况环境下的高性价比轨道交通装备复合材料产品; 3、组建一支具有复合材料产品设计、生产、售后服务的专业团队。 | 1、目前已经完成了复合材料改性技术及制备工艺的攻关,根据主机厂的要求将进一步对部件结构进行优化,同时提升材料性能; 2、根据市场需求,新增两项复合材料车辆部件开发项目,目前一个项目拟进行放大模拟试验的规划设计实施;另外一个项目已经完成方案设计等待评审 | 本项目产品为公司重点规划的战略新方向,属于新材料行业,一方面作为钢结构产品的替代方案,将能实现轻量化并解决腐蚀问题,大大降低轨道交通装备全寿命周期成本,二是能够发挥非金属材料的特点解决金属材料所不能解决的一些实际功能性问题。本项目的顺利推进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在轨道交通用新材料市场的竞争力 |
2 | 水性树脂研发项目 | 掌握水性涂料关键材料核心技术,实现水性树脂自产化,一是为了更好的开发出满足不同客户不同要求的新产品,二是可大大 | 1、开发出满足水性环氧重防腐要求和水性环氧底漆的的水性环氧乳液和。 2、开发满足水性聚氨酯面漆的水性羟基丙烯酸分散体。 3、开发满足JS防水涂料的丙烯酸乳液 | 1、已完成水性环氧乳液、水性羟基丙烯酸分散体、JS防水丙烯酸乳液的开发工作; 2、JS乳液以及完成中试,进入转量产阶段,水性环氧乳液和水性羟基丙烯酸 | 该项目产品主要为了契合国家越来越严格的环保要求。掌握水性涂料的关键材料和核心技术,可大大提高公司水性涂料的应用范围,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和产品适应能力。 |
降低现有水性涂料的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 | 分散体正在准备中试阶段 | ||||
3 | 轨道装备智能化涂装项目 | 研究涂装施工各环节智能化方案,替代传统的人工操作。解决人力成本高、招工难的问题,同时达到提高涂装质量、减少油漆浪费等目的。 | 分别对表面处理、喷涂(底漆、中涂漆、面漆喷涂等)、打磨、打标记等环节进行智能化调研和开发,逐步实现各工序的自动化、智能化和信息化 | 轨道交通货运车辆喷涂的技术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有2套方案去适应不同客户。在整车喷涂基础上,增加了摇枕和侧架的喷涂技术方案。根据市场的实际需求情况,在已有的新造喷房的自动化方案基础上,增加了体积占用更小的老式喷房改造方案 | 智能化涂装取缔传统人工操作,适应自动化工业生产要求,贯彻安全生产、环保生产原则。提高喷涂质量和材料使用率,提高工作效率,该项目一旦成功实施,可大大提高公司涂料涂装一体化模式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
4 | 渗透性改性环氧防水涂料(环保型) | 在满足功能性和安全可靠性的基础上,开发新型环保型的渗透性改性防水涂料替代原有渗透性改性环氧防水涂料 | 1)开发出新型环保材料替代原有溶剂型高渗透防水涂料在地铁管片方面的应用; 2)通过改性原有环氧树脂及固化剂的界面状态,使其具有与水相溶的性质,避免使用有毒害、污染环境的溶剂。 | 目前已经完成了新型材料改性技术的攻关,以及材料性能测试和危化品检测。 待市场逐步转型水性替代后将大规模应用于地铁管片及民用建筑建设 |
5 | 无溶剂单组份聚氨酯防水涂料 | 在满足功能性和安全可靠性的基础上,开发新型环保型的单组分聚氨酯防水涂料替代原有防水涂料 | 固含≥95%以上,不含溶剂,低气味,低VOC排放(VOC≤50g/L),符合《聚氨酯防水涂料》GB/T19250-2013中A类有害物质限量要求及I型力学要求 | 项目已完成,产品已经批量生产 | 本项目产品为公司重点规划的战略新方向,防水涂料的环保化,对环境及施工人员更加友好,确保公司产品行业技术先进性,增强公司在防水领域的竞争力 |
6 | 轨道装备环保化、功能化系列涂料项目 | 顺应环保化、功能化的发展趋势,研发满足轨道装备的系列产品;打破外资品牌在高端轨道装备涂料垄断的局面。 | 1、城轨动车用隔音减降噪尼涂料:对比国外品牌,满足城轨动车涂装要求; 2、水性系列涂料:水性城轨涂料以国外品牌为标杆;并进一步优化水性客车涂料和水性货车涂料; 3、城轨动车用油性涂料:满足环保化、功能化要求,实现国产化替代 | CR300AF复兴号动车组用水性涂料批量应用,属于国内首创 | 1、顺应环保化、功能化的大趋势,该项目系列环保型涂料为公司进军高端装备领域奠定了稳固的技术基础和应用基础,2、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提高公司的行业竞争优势 |
7 | 防火涂料 |
1.开发出城轨车辆用水性防火涂料 2.开发出铁路站房用钢结构防火涂料 3.开发出钢结构用防火涂料 | 1.钢结构防火涂料产品通过了GB14907检测认证并取得第三检测报告 2.城轨防火涂料取得第三合格报告 | 1、顺应环保化、功能化的大趋势,布局钢结构功能性涂料市场2、为打破城轨用防火涂料国外垄断做好技术储备 |
8 | 钢结构重防腐涂料--水性钢结构重防腐涂料 | 利用水性环氧树脂与水性羟基丙烯酸树脂的特性,开发出高耐盐雾高耐候的高性能防腐涂料,拓展公司在轨道市场以外的钢结构防腐市场。 | 开发出满足钢结构市场高防腐性能的水性涂料产品,并具备高性价比。 | 完成实验室开发工作,以及一些客户的现场试用 | 材料环保化,确保公司产品行业技术先进性。 |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71 | 63 | 50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13.30% | 13.79% | 12.38%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17,794,783.67 | 15,110,095.78 | 13,936,725.80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2.94% | 3.03% | 3.64%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 0.00% | 0.00% | 0.00%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67,391,971.85 | 452,235,726.32 | 3.3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37,064,045.66 | 350,392,727.47 | 24.7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327,926.19 | 101,842,998.85 | -70.2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378.00 | 32,000.00 | -73.8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9,193,367.84 | 107,755,439.34 | 57.0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9,184,989.84 | -107,723,439.34 | -57.0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07,827,448.12 | 336,971,042.62 | 80.3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19,779,542.35 | 325,044,548.75 | 29.1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8,047,905.77 | 11,926,493.87 | 1,476.72%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9,190,842.12 | 6,046,053.38 | 713.60%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4919.08万元万元,较上年上升713.60%。本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均发生了大幅变化。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变动幅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10,871,846.12 | 419,192,985.69 | -1.99%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571,530.15 | 6,894,869.85 | 9.81%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8,948,595.58 | 26,147,870.78 | 87.2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67,391,971.85 | 452,235,726.32 | 3.35%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81,899,277.32 | 220,055,230.84 | 28.10%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6,175,717.12 | 39,490,533.76 | 16.93%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4,367,264.86 | 23,022,224.81 | 5.84%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4,621,786.36 | 67,824,738.06 | 24.7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37,064,045.66 | 350,392,727.47 | 24.7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327,926.19 | 101,842,998.85 | -70.22% |
2020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较低7,151.51万元,降幅70.22%。主要系本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长幅度低于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的增长幅度。(1)2020年公司销售现金回款受疫情影响,较上年略有降低;(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28.10%,主要系2020年年初公司所用的大宗原材料市场价格降低,公司在2020年第一季度采取了“原材料集中采购”的采购政策,现金支付大量的原材料采购款,导致我公司在2020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6,399.10万元,从而引起2020年整体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下降。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变动幅度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0.00 | 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0.00 | 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8,378.00 | 32,000.00 | -73.82%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0.00 | 0.0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0.00 | 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378.00 | 32,000.00 | -73.82%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69,193,367.84 | 97,955,439.34 | 72.72%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0.00 | 9,800,000.00 | -1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0.00 | 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0.00 | 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9,193,367.84 | 107,755,439.34 | 57.0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9,184,989.84 | -107,723,439.34 | 57.05% |
2020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降幅57.05%,主要系本期加大了对长沙飞鹿铜官生产基地与湖南耐渗东富生产基地的建设投资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20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7,612.14万元,增幅1,476.39%,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筹得了募集资金1.77亿元。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非主营业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公司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且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适用
单位:元
2020年末 | 2020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228,657,286.76 | 16.95% | 183,624,411.01 | 18.14% | -1.19% | 无重大变化 |
应收账款 | 340,029,910.26 | 25.20% | 285,757,048.19 | 28.23% | -3.03% | 无重大变化 |
存货 | 82,258,805.50 | 6.10% | 87,758,117.56 | 8.67% | -2.57% | 无重大变化 |
长期股权投资 | 11,087,793.95 | 0.82% | 11,128,410.30 | 1.10% | -0.28% | 无重大变化 |
固定资产 | 177,343,311.82 | 13.14% | 183,489,038.54 | 18.13% | -4.99% | 无重大变化 |
在建工程 | 226,725,648.34 | 16.80% | 30,505,029.19 | 3.01% | 13.79% | 主要系本期加大对铜官生产基地与东富生产基地的投资建设。 |
短期借款 | 185,500,000.00 | 13.75% | 294,600,000.00 | 29.10% | -15.35% | 主要系本期融资活动增加了长期借款,减少短期借款所致。 |
长期借款 | 140,000,000.00 | 10.38% | 0.00 | 0.00% | 10.38% | 主要系投资活动资金需求增加对银行长期借款。 |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应收款项融资 | 17,437,002.81 | -7,545,174.60 | 9,891,828.21 | |||||
上述合计 | 17,437,002.81 | -7,545,174.60 | 9,891,828.21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
当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本集团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相关具体会计处理方式见金融工具,在报表中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
1)合同现金流量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支付;
2)本集团管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 年末账面价值(元)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44,270,620.24 | 保函保证金、承兑汇票保证金 |
固定资产 | 108,897,749.65 | 抵押借款 |
无形资产 | 51,794,629.69 | 抵押借款 |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103,500,000.00 | 52,800,000.00 | 96.02% |
注:上述金额为报告期内对外股权投资金额,非报告期内实际出资金额。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 | 投资期限 | 产品类型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 | 本期投资盈亏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上海飞鹿嘉乘高新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 | 新设 | 100,000,000.00 | 100.00% | 自有资金 | / | 未约定到期期限 | / | / | 0.00 | 0.00 | 否 | 2020年09月14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对外投资设立高新产业投资公司的公告》(2020-087) |
合计 | -- | -- | 100,000,000.00 | -- | -- | -- | -- | -- | -- | 0.00 | 0.00 | -- | -- | -- |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方式 | 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 | 投资项目涉及行业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资金来源 | 项目进度 | 预计收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水性涂料、水性树脂、高固体分油性涂料新建项目 | 自建 | 是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121,717,416.35 | 121,717,416.35 | 自有基金、募集资金、自筹资金 | 76.62% | 0.00 | 0.00 | 建设进程中,仍未完工 | ||
防水材料建设项目 | 自建 | 是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113,714,219.24 | 113,714,219.24 | 自有资金、自筹资金 | 96.91% | 0.00 | 0.00 | 建设进程中,仍未完工 |
合计 | -- | -- | -- | 235,431,635.59 | 235,431,635.59 | -- | -- | 0.00 | 0.00 | -- | -- | -- |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总额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17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16,787.15 | 4,393.65 | 16,551.8 | 0 | 14,237 | 84.81% | 235.35 |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0 |
2020 |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16,853.71 | 1,210 | 1,210 | 0 | 0 | 0.00% | 15,643.71 |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及补充流动资金 | 0 |
合计 | -- | 33,640.86 | 5,603.65 | 17,761.8 | 0 | 14,237 | 42.32% | 15,879.06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76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7]363号)同意,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31日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00万股。截至2017年6月6日,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247.00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2,459.85万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787.15万元。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净额金额为16,551.80万元(其中:新型环保防水防渗材料技改项目使用2,550.15万元;高新材料研发检测中心项目使用3,997.51万元;高端装备用水性涂料新建项目10,004.14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余额为人民币235.35万元。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0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数量为177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7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46.29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853.71万元。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净额金额为1,210.00万元(其中:年产20,000吨水性树脂新建项目使用1,210.00万元;高端装备用水性涂料新建项目0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余额为人民币15,643.71万元。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轨道交通装备减震降噪阻尼材料新建项目 | 是 | 14,237 | 0 | 0 | 0 | 0.00% | 0 | 0 | 不适用 | 是 | |
新型环保防水防渗材料技改项目 | 否 | 2,550.15 | 2,550.15 | 0 | 2,550.15 | 100.00% | 2018年07月27日 | 635.33 | 1,731.69 | 否 | 否 |
高新材料研发检测中心项目 | 是 | 0 | 3,997.51 | 0 | 3,997.51 | 100.00% | 2019年02月11日 | 0 | 0 | 不适用 | 否 |
高端装备用水性涂料新建项目 | 是 | 0 | 10,239.49 | 4,393.65 | 10,004.14 | 97.70% | 2021年05月31日 | 0 | 0 | 不适用 | 否 |
年产20,000吨水性树脂新建项目 | 否 | 12,582.66 | 12,582.66 | 1,210 | 1,210 | 9.62% | 2021年05月31日 | 0 | 0 | 不适用 | 否 |
高端装备用水性涂料新建项目 | 否 | 4,271.05 | 4,271.05 | 0 | 0 | 0.00% | 2021年05月31日 | 0 | 0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33,640.86 | 33,640.86 | 5,603.65 | 17,761.8 | -- | -- | 635.33 | 1,731.69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无 | |||||||||||
合计 | -- | 33,640.86 | 33,640.86 | 5,603.65 | 17,761.8 | -- | -- | 635.33 | 1,731.69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 1、轨道交通装备减震降噪阻尼材料新建项目,已变更项目实施地点暨扩充项目内容更名为 “高端装备用水性涂料新建项目”。故该项目不适用。 |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2、新型环保防水防渗材料技改项目,因可研报告编制时间较早,预计毛利率水平、期间费用水平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且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低于预期等因素导致效益未完全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预计效益。 3、高新材料研发检测中心项目,不产生经济效益,不适用。 4、高端装备用水性涂料新建项目为"轨道交通装备减震降噪阻尼材料新建项目"扩充的新建项目,目前处于建设期。 5、年产20,000吨水性树脂新建项目,目前处在建设期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报告期内,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适用 |
以前年度发生 | |
2018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18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暨扩充募投项目内容的议案》。原募集资金项目“轨道交通装备减震降噪阻尼材料新建项目”扩充为“高端装备用水性涂料新建项目”,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湖南望城经济开发区铜官循环经济工业基地。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适用 |
以前年度发生 | |
2018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18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暨扩充募投项目内容的议案》。原募集资金项目“轨道交通装备减震降噪阻尼材料新建项目”扩充为“高端装备用水性涂料新建项目”,拟投入原阻尼材料项目的募集资金将通过投入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用于水性涂料项目,该项目投资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7年6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4,468.0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170.02万元(其中轨道交通装备减震降噪阻 |
尼材料新建项目:1,619.87万元;新型环保防水防渗材料技改项目:2,550.15万元)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98.04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0年7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132.61万元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适用 |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根据2017年8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转出4,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12个月,于2018年8月24日将转出的4,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转回到了募集资金帐户中。 (2)根据2018年8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转出4,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4个月,于2018年12月24日将转出的4,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转回到了募集资金帐户中。 (3)根据2018年12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转出7,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12个月,于2019年7月转回1,500万元、2019年12月转回5,500万元将总计7,000万元的募集资金转回到募集资金账户中。 (4)根据2020年2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转出2,5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4个月,于2020年6月18日将转出的2,5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转回到了募集资金账户中。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根据2020年7月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截止2020年8月25日,共转出12,0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12月4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2,0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根据2020年12月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论案》,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截止2020年12月17日,共转出5,7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未到归还日。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适用 |
2018年8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型环保防水防渗材料技改项目结项的议案》。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该募投项目已结项,公司决定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6.75万元)转入公司基本(普通)账户,其中15.62万元为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公司将于销户前支付或转入普通账户后支付,其中利息收入1.13万元用于公司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700.00万元,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1、2019年8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9年9月2日召开的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总额的议案》,对高端装备用水性涂料新建项目根据实际建设需求对土建工程、铺底流动资金进行了调减,对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投入资金进行调增,相应调整了投资总额,变更后投资总额为18,083.43万元。 2、因新型环保防水防渗材料技改项目属于技术改造项目,项目投入与产出陆续发生。因此以前定期报告中披露了结项前累计预计效益。此次新型环保防水防渗材料技改项目“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填列数为项目结项后至报告期末累计实现效益。 3、2020年7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方案》,同意“高端装备用水性涂料新建项目、年产20,000吨水性树脂新建项目”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由原来2020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1年5月31日。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 | 本报告期实 | 截至期末实 | 截至期末投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 本报告期 | 是否达 | 变更后的项目 |
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际投入金额 | 际累计投入金额(2) | 资进度(3)=(2)/(1) | 用状态日期 | 实现的效益 | 到预计效益 | 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高新材料研发检测中心项目 | 轨道交通装备减震降噪阻尼材料新建项目 | 3,997.51 | 0 | 3,997.51 | 100.00% | 2019年02月11日 | 0 | 不适用 | 否 |
高端装备用水性涂料新建项目 | 轨道交通装备减震降噪阻尼材料新建项目 | 10,239.49 | 4,393.65 | 10,004.14 | 97.70% | 2021年05月31日 | 0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14,237 | 4,393.65 | 14,001.65 | -- | -- | 0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1、由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原定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使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原投资优先顺序无法满足相关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在项目总投资不变的前提下,将轨道交通装备减震降噪阻尼材料新建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额由14,237.00万元调减至10,239.49万元,被调减的募集资金3,997.51万元将投入高新材料研发检测中心项目。本次顺序调整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仅将募集资金拟投入额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以及目前技术市场竞争环境和公司现状,对实际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进行调整。2017年7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于2017年8月10日,公司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7月24日公告的《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及2017年8月10日公告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随着国家环保政策的发展,国家大力扶持和倡导环保型涂料的发展。水性涂料是涂料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轨道交通领域更是掀起了油性涂料转水性涂料的浪潮,中国中车已在2018年3月份的会议纪要中明确要加快推广水性涂料和水性漆的使用,优先从货车产品推进和推广,机车、客车、动车、地铁、城市轨道车辆等产品逐步推广。中国铁路总公司已制订铁路客车、货车用水性涂料相。关技术标准,旗下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已制定CRCC认证实施细则并开始实施新的水性涂料技术审查。公司为顺应国家政策的指引、行业发展的趋势以及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做大做强公司的主营业务,在充分调研市场前景,结合公司技术开发实力和现有的资金情况之后,拟扩充募投项目阻尼材料项目为水性涂料项目。 根据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及产业布局,铜官新建生产基地拟实施高端装备用水性涂料、水性树脂、高固体份油性涂料新建项目,其中水性树脂是水性涂料的核心原材料,原阻尼材料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此可实现产品上下游的集中化生产,产生规模优势,水性树脂核心原材料产业的布局可节约水性涂料材料生产成本及运输成本。故本次调整拟将还未建成的阻尼材料项目5,000吨/年的产能变更实施地点至铜官新建生产基地。 原阻尼材料项目的实施地点位于株洲市荷塘区金山工业园内,公司取得该项目实施地块(金山工业园新建 |
生产基地)的时间较早,在阻尼材料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金山工业园已在这几年的发展中改变了金山工业园新建生产基地周边原有的规划,若该项目继续在该地点实施,未来在环保监管方面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故将阻尼材料项目变更实施地点至铜官新建生产基地(在专业的化工园区内)更为合理。 2018年11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暨扩充募投项目内容的议案》,并于2018年12月18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该提案。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12月1日公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暨扩充募投项目内容的公告》及2018年12月18日公告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高新材料研发检测中心项目,不产生经济效益,不适用。 2、高端装备用水性涂料新建项目为"轨道交通装备减震降噪阻尼材料新建项目"扩充的新建项目,目前处于建设期。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湖南耐渗塑胶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防水涂料、防水卷材销售及配套服务。 | 100,000,000.00 | 276,838,237.73 | 90,497,169.58 | 131,631,685.49 | 15,471,350.58 | 13,902,016.53 |
深圳飞鹿防水防腐材料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防水涂料、防腐涂料及配套服务。 | 10,000,000.00 | 490,423.13 | -817,834.65 | 0.00 | -2,527,834.65 | -2,527,834.65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上海飞鹿嘉乘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新设 | 通过投资运作,服务公司战略规划落地,培育公司新的增长极、利润增长点 |
深圳飞鹿防水防腐材料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新设 | 符合公司的战略,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 |
广东飞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取得 | 符合公司的战略,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1、株洲飞鹿防腐防水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4月成立,报告期营业收入 52,698,065.27 元,变动幅度108.04%,净利润 1,928,084.90 元,变动幅度611.87%%。
2、广州飞鹿铁路涂料与涂装有限公司:2016年6月成立,报告期营业收入 57,647,093.57 元,变动幅度-5.99%,净利润338,366.59 元,变动幅度-90.08%。
3、湖南博杨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12月成立,公司参股30%,报告期内长期股权投资收益法下核算的投资
收益为527,212.66元。
4、湖南耐渗塑胶工程材料有限公司:2018年4月收购完成,报告期营业收入 131,631,685.49 元,变动幅度22.67%,净利润 7,291,570.42 元,变动幅度110.30%。
5、长沙飞鹿高分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12月成立,报告期内暂未建成达产。
6、广东飞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飞鹿新材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4月成立,报告期营业收入27,241,540.24 元,净利润 1,877,426.30 元。
7、上铁芜湖高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2019年7月成立,公司与上海铁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共同成立上铁芜湖高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参股49%,净利润-567,829.01元。
8、深圳飞鹿防水防腐材料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020年1月成立,报告期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 -2,527,834.65元。
9、上海飞鹿嘉乘高新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9月成立。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战略
继续专注于轨道交通行业防腐涂料、防水材料、特种胶类产品等业务,大力发展以轨道交通行业为主的复合材料等高分子新材料业务;积极开发涂料核心原材料产品,引进或自主研发涂装、生产、运输等机器人或智能装备;重点推进风电叶片涂料及施工和钢结构涂料及施工;稳妥推进民用建筑防水材料业务;持续关注一些蓝海或高精专技术的高新材料业务;成为国内细分行业最专业的防腐防护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和高分子新材料供应商。
(二)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
2021年公司经营发展的总体目标是,从盈利能力、市值管理、基础管理、发展动能等四个方面提升公司综合实力。
1、创新营销模式,攻克难点痛点,打造适销平台
一是继续深耕铁路市场,积极整合行业资源,通过与产业链内企业或科研院所建立协同共生、战略合作机制或战略联盟的关系,进一度提高铁路产品的利润率,体现“轨道交通防水防腐材料第一股”的气魄和实力。二是探讨合资、合作、合伙人等新兴模式,发挥上市公司资本、资源和技术的优势,打造一个创新创业的优质平台。三是发挥广州飞鹿、上铁芜湖资源优势,通过技术推动,扩大轨道交通新材料业务市场,成为轨道维修工程市场的行业领先者。四是认真实施好华润置地4.13亿防水材料订单、中铁工业沪杭甬项目、清水塘项目,并以此为契机,积极推进和开发外延市场,实现民建市场、钢结构、环保市场的快速拓展,通过模式创新和多元化发展,找到新的增长点,实现公司路外市场的大跨步发展。
2、提升研发和项目管理水平,对标市场并形成差异化
2021年,公司将紧跟行业相关前沿技术的发展动态和趋势,以及客户需求的变化,持续加大在产品技术研发与产品技术创新方面的投入。
一是在成熟产品方面,技术开发上,公司秉持成熟一代,开发一代,储备一代的开发要求,确保公司技术持续领先、成本具有竞争优势。主动开展行业的成本和质量对标的绩效考评,充分利用现有市场、技术、人才优势,及新基地智能工厂投产的契机,通过工艺控制、配方调整、材料集采等方式达到成本和质量的最优。二是在新市场、新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应用方面,通过自主研发或产学研合作方式,重点做好动车水性漆、无气味腻子、防火涂料等、智能化涂装新产品的开发和推广,打造2-3个拳头产品,引领行业发展。三是在承担共性关键技术开发上,进一步贡献力量。发挥高分子材料研究院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引领作用,积极投身技术攻坚,对卡脖子的进口材料进行国产化替换,解决涂料或上游原材料、下游智能化涂装设备研发的难点和前沿技术攻关,适当孵化具有市场前景的技术,提升企业创新实力。四是在研发项目的管理和人才培养上,实施项目管理制,在研发项目上推行研发经理、客户经理、交付经理的“铁三角”合作模式,共同与客户进行深度调研和分析,深度贴近客户需求进行产品开发,提升公司技术管理和公司技术形象。
3、通过投资融资筹划布局,打造公司新的利润增长极
2021年公司将围绕产业上下游运作,谨慎涉猎新兴产业的方向,稳步推进现有项目,加强项目储备,通过合理规划布局,加强资本、市场、技术等行业资源的整合力度,通过资本运作为公司业务赋能,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致力于公司股东财富的长期增值。加强融资筹划,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公司的资产回报率,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4、营造全员学习氛围,打造一大批职业化的管理精英和高技能人才
公司始终坚持人才是企业的第一生产力,重视人员的“引、育、用、留”。一是重点做好高端人员和关键人才的引进和培育,通过差异化的手段、创新的运作方式,确保为公司战略和业务发展提供有效的人才支撑。同时将定编定岗作为控制和降低人力资源成本的重要抓手,提升组织效能。二是2021年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人员梯队建设,下大力、花大价钱解决高中层的管理短板问题,通过“卓越管理者训练营”、“全面打造精品课程”、技能培训和比武等多种方式,使核心骨干从角色认知、目标管理、队伍管理、自我觉察、执行力、情商提升、时间管理等方面得到提升,打造行动型学习组织,为公司长期发展培养一支行业内领先的科技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中坚力量。三是继续推行公司内“二次创业”思潮,激发全员活力和斗志,贯彻“以奋斗者为本”的精神,持续激励奋斗者,使团队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四是人力资源管理者继续保持向业务前移,贴近一线的做法,为组织赋能。
5、深化管理变革,夯实管理基础,推动精益管理,实现降本增效,为公司发展积蓄动能
坚决贯彻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精准服务、精简流程、提高效率、提升人均效能,提升企业运作效率。一是加强预算管理、成本管控,进行稳健的财务规划,实现精细化、定额化的预算及对标机制,优化现有资源的配置和提高现有资源的使用效率。二是扎实推进生产运营的稳定、准确、高效,以满足客户需求和企业自身持续发展为目标,强化质量、安全、环保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三是实现产品的全生命周期管理,采用先进生产装备技术,建立现代生产信息化平台,实施精益管理,消除浪费,缩短交期,提质增效,使公司生产管理、装备技术、运行效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四是采取多渠道、多方法实施供应系统工作思维升级,深入ERP信息化管理,建立计划、成本分析全流程管控,同时建立可复制的集团化ERP管控模式,为成本核算保驾护航。五是以满足顾客需求为重点,持续开展过程质量管控和产品质量提升活动。
2021年,面对更大的机遇和挑战,随着公司新发展格局加快构建,我们将上下协力,强化“共筑百年飞鹿,共创美好生活”的企业愿景,增强团队的凝聚力,以更大决心、更强担当推动实现公司更高质量发展。
(三)公司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经济环境变化的风险
公司生产的防水、防腐产品主要应用于轨道交通装备涂料市场和轨道建设工程防水材料市场等。在后疫情时代,其他国家和地区亦正在遭遇疫情打击,全球经济发展面临着宏观环境的诸多不确定因素影响,若国内经济发展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将有可能对公司业务发展造成较大影响。
公司将继续加大市场开发力度,优化客户结构和产品结构,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合理布局不同市场,促使不同市场占有齐头并进,多点开花,更好满足市场与客户不同需求。
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为化工类产品,占比较大的主要有聚醚N220、MDI、KL-300扩链剂、端氨基聚醚D-2000、环氧树脂(固体)、固化剂等。上述原材料主要系原油的下游产品,其价格主要受国际原油价格波动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类业务中直接材料成本占产品总成本比重在85%左右。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化将对公司毛利率水平产生一定的影响。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原材料价格变动趋势分析,合理采取原材料储备以应对短期价格波动带来的成本上升风险。通过产品配方研发、生产工艺优化、生产设备升级等方式降低产品生产成本。通过产品涨价等方式有效转移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压力,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合理利润。
3、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随着公司全国布局战略的实施,市场覆盖范围的不断扩大以及客户数量持续增加,公司业务收入规模逐年上升,导致应收账款规模相对较大,虽然公司应收账款的客户主要为大型央企、国企,与公司有着长期的合作关系,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小,但若公司主要债务人未来出现财务状况恶化,导致公司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产生坏账,将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为有效清减应收账款、缩短账款回收周期、防范坏账风险,公司一方面制定了严格的客户授信评估流程和制度,合理评估客户偿债能力,减少坏 账发生的风险;同时全面梳理分析公司应收账款构成,针对不同客户采取针对性的账款催收措施;
第三,积极调整销售策略,优化客户结构,同时强化公司高管、销售团队的账款回收考核力度,提高客户回款率。
4、行业政策风险
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规划文件,以规范和指导防水建材行业的良性、健康发展。近年来,随着国家和社会对环保要求的日益提高,国家颁布和采用了更高的环保标准,国家相关节能环保产业约束政策对公司所处行业的环保压力倍增,国家在税收等政策上也在进行不断的调整,政策法律的变革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一定的风险。公司将持续组织管理层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对国家新发布的政策制度进行实时解读,对政策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估,由此产生的战略调整及经营方向的变化要在公司内进行及时宣贯和响应。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响应国家政策,为我国新时代发展贡献一份力量、履行一份社会责任。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0年07月01日 | 公司办公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海通证券行业分析师 | 公司业务、产品、市场情况,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2020年7月1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完备,独立董事尽职履责,充分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不适用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不存在相关情况 |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
√ 是 □ 否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6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121,092,168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7,265,530.08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7,265,530.08 |
可分配利润(元) | 152,123,730.96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1、2018年年度分红方案
2019年4月21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数(121,42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6,071,000元(含税)人民币,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该议案于2019年5月17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方案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两个月内支付完毕。
2、2019年年度分红预案
2020年4月19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考虑由于疫情公司需要保持一定的营运资金为完善产业布局做储备、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正在推进以及公司2019年内实施股份回购,回购金额为20,005,942.00元等因素,公司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0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3、2020年年度分红预案
2021年4月11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1,566,868股剔除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474,700股后的股本121,092,1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0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265,530.08元,若自2020年12月31日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进展、股份回购等原因导致分配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实施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上述现金分红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需要。该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以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1,566,868股剔除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474,700股后的股本121,092,1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265,530.08元,若自2020年12月31日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进展、股份回购等原因导致分配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实施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上述现金分红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需要。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分红年
度
分红年度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的金额 |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20年 | 7,265,530.08 | 24,154,886.27 | 30.08% | 0.00 | 0.00% | 7,265,530.08 | 30.08% |
2019年 | 0.00 | 21,198,223.33 | 0.00% | 20,005,942.00 | 94.38% | 20,005,942.00 | 94.38% |
2018年 | 6,071,000.00 | 25,274,381.41 | 24.02% | 0.00 | 0.00% | 6,071,000.00 | 24.02%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章卫国 | 股份限售承诺 |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锁定承诺:(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人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不会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二、股份锁定承诺的约束措施:(1)本人授权公司按照本人的上述承诺直接办理股份的锁定手续。(2)如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本人应将违反承诺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公司。 | 2017年06月13日 | 2022年6月13日 | 正常履行中 |
盛忠斌、章卫卿 | 股份限售承诺 |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亲属股份锁定承诺:(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二、股份锁定承诺的约束措施:(1)本人授权公司按照本人的上述承诺直接办理股份的锁定手续。(2)如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本人应将违反承诺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公司。 | 2017年06月13日 | 2022年6月13日 | 正常履行中 | |
彭龙生、刘 | 股份限售 |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任)以及营销、技术核心人员关于股份锁定承诺:(1)自公司股票在 | 2017年06 | 2020年6 | 已履行完 |
雄鹰、范国栋、何晓锋、周迪武、彭时贵、文纯忠、肖祥湘、董振敏、付业新 | 承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人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不会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二、股份锁定承诺的约束措施:(1)本人授权公司按照本人的上述承诺直接办理股份的锁定手续。(2)如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本人应将违反承诺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公司。 | 月13日 | 月13日 | 毕 |
凌涵忠、蔡自力、陈慧 | 股份限售承诺 |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任)关于股份锁定承诺:(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3)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自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不会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二、股份锁定承诺的约束措施:(1)本人授权公司按照本人的上述承诺直接办理股份的锁定手续。(2)如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本人应将违反承诺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公司。 | 2017年06月13日 | 2020年6月13日 | 已履行完毕 |
章卫国、彭龙生、刘雄鹰、范国栋、何晓锋、周 | 股份限售承诺 |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任)以及营销、技术核心人员关于股份锁定承诺: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营销、技术核心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自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 | 2017年06月13日 | 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迪武、文纯忠、肖祥湘、董振敏、付业新 |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不会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二、股份锁定承诺的约束措施:(1)本人授权公司按照本人的上述承诺直接办理股份的锁定手续。(2)如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本人应将违反承诺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公司。 | ||||
彭麒麟、宾罗清 | 股份限售承诺 | 一、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亲属股份锁定承诺:(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二、股份锁定承诺的约束措施:(1)本人授权公司按照本人的上述承诺直接办理股份的锁定手续。(2)如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本人应将违反承诺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公司。 | 2017年06月13日 | 2020年6月13日 | 已履行完毕 |
章卫国、刘雄鹰、何晓锋、彭龙生、凌涵忠、陈慧、蔡自力、范国栋、周迪武、彭时贵、文纯忠、谢静英、肖祥湘、董振敏、喻红阳、 | 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在本人作为发行人关联方期间,本人将:1、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充分尊重发行人的独立法人地位,善意、诚信的行使相关权利并履行相应义务,保证发行人在资产、业务、财务、人员、机公司各相关主体做出如下承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保证不会利用关联关系促使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等机构或人员作出任何可能损害发行人合法权益的决定或行为。2、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发行人章程的前提下,本人及与本人具有控制关系的第三方将尽可能避免与发行人之间进行关联交易。3、对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发生的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将督促交易各方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章程及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合理的商业原则进行,本人及与本人具有控制关系的第三方不得要求或接受发行人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方更为优惠的条件。本人及与本人具有控制关系的第三方将严格及善意地履行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协议,不向发行人谋求任何超出协议之外的利益。4、依法促使与本人具有控制关系的第三方按照与本人同样的标准 | 2017年06月13日 | 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付业新 | 遵守以上承诺事项。上述承诺主体还承诺:1、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并导致发行人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应赔偿发行人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2、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或者未依法执行相应约束措施的,发行人有权扣留应向本人支付的薪酬及/或分红款直至本人依法履行相关承诺或执行相关约束措施。 | ||||
宁波聚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北京聚琛资本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中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原北京南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时任持股5%以上法人股东宁波聚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法人股东北京中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做出如下承诺:在作为发行人关联人期间,本公司(或企业)承诺:1、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充分尊重发行人的独立法人地位,善意、诚信的行使相关权利并履行相应义务,保证发行人在资产、业务、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保证不会利用关联关系促使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等机构或人员作出任何可能损害发行人合法权益的决定或行为。2、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发行人章程的前提下,本公司(或企业)及与本公司(或企业)具有控制关系的第三方将尽可能避免与发行人之间进行关联交易。3、对于本公司(或企业)及本公司(或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发生的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或企业)将督促交易各方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章程及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合理的商业原则进行,本公司(或企业)及与本公司(或企业)具有控制关系的第三方不得要求或接受发行人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方更为优惠的条件。本公司(或企业)及与本公司(或企业)具有控制关系的第三方将严格及善意地履行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协议,不向发行人谋求任何超出协议之外的利益。4、依法促使与本公司(或企业)具有控制关系的第三方按照与本公司(或企业)同样的标准遵守以上承诺事项。上述承诺主体还承诺:1、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并导致发行人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司(或企业)应赔偿发行人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2、如本公司(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或者未依法执行相应约束措施的,发行人有权扣留应向本公司(或企业)支付的薪酬及/或分红款直至本公司(或企业)依法履行相关承诺或执行相关约束措施。 | 2017年06月13日 | / | 已履行完毕(已非公司关联法人) |
章卫国、何晓锋、刘雄 | 避免同业竞争与利 | 公司各相关主体做出如下承诺: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与利益冲突的声明及承诺(1)本人声明,除了作为发行人股东外,本人和本人控制的企业目前没有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并构成竞争关系 | 2017年06月13 | 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鹰 | 益冲突的承诺 | 业务,没有直接或间接拥有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相似并构成竞争关系的企业、其他组织、经济实体的控制权(包括共同控制)或可以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权利,也没有从事直接或间接从事损害发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与发行人构成利益冲突的其他行为或事项。(2)本人承诺,在本人作为发行人股东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并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不会直接或间接拥有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相似并构成竞争关系的企业、其他组织、经济实体的控制权(包括共同控制)或可以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权利,也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损害发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与发行人构成利益冲突的其他行为或事项。本人将依法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按照与本人同样的标准遵守以上承诺。2、约束措施。(1)在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监事会、董事长、总经理中的任何一方(以下简称“异议方”)认为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的情形时,异议方有权向本人书面询证,本人应在接到该询证函件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解释并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如异议方在收到本人的书面解释和资料后仍认为存在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情形的,异议方有权根据《公司法》和发行人章程的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人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情形,本人和本人的关联方应在董事会审议时回避表决。如董事会认为本人确实存在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情形的,本人应在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停止从事构成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的业务并将从事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业务所得收益上缴发行人。同时,如发行人要求本人无偿将构成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的业务依法转让给发行人的,本人无条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2)如违反本声明、承诺事项并导致发行人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应赔偿发行人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3)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或者未依法执行相应约束措施的,发行人有权扣留应向本人支付的薪酬及/或分红款直至本人依法履行相关承诺或执行相关约束措施。3、上述事项在本人作为发行人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 日 | ||
宁波聚贝投资合伙企业 | 避免同业竞争与利益冲 | 时任持股5%以上法人股东宁波聚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法人股东北京中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做出如下承诺: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与利益冲突的声明与承诺(1)本公司(或企业)声明,除了作为发行人股东外,本公司(或企业)和本公司(或企业) | 2017年06月13日 | 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有限合伙)(原北京聚琛资本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中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原北京南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突的承诺 | 控制的企业目前没有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并构成竞争关系业务的情形,没有直接或间接拥有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相似并构成竞争关系的企业、其他组织、经济实体的控制权(包括共同控制)或可以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权利,也没有直接或间接从事损害发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与发行人构成利益冲突的其他行为或事项。(2)本公司(或企业)承诺,在本公司(或企业)作为发行人股东期间,本公司(或企业)及本公司(或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并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不会直接或间接拥有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相似并构成竞争关系的企业、其他组织、经济实体的控制权(包括共同控制)或可以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权利,也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损害发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与发行人构成利益冲突的其他行为或事项。本公司(或企业)将依法促使本公司(或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按照与本公司(或企业)同样的标准遵守以上承诺。2、约束措施。(1)在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监事会、董事长、总经理中的任何一方(以下简称“异议方”)认为本公司(或企业)或本公司(或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的情形时,异议方有权向本公司(或企业)书面询证,本公司(或企业)应在接到该询证函件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解释并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如异议方在收到本公司(或企业)的书面解释和资料后仍认为存在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情形的,异议方有权根据《公司法》和发行人章程的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公司(或企业)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情形,本公司(或企业)和本公司(或企业)的关联方应在董事会审议时回避表决。如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或企业)确实存在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情形的,本公司(或企业)应在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停止从事构成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的业务并将从事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业务所得收益上缴发行人。同时,如发行人要求本公司(或企业)无偿将构成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的业务依法转让给发行人的,本公司(或企业)无条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2)如违反本声明、承诺事项并导致发行人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司(或企业)应赔偿发行人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3)如本公司(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或者未依法执行相应约束措施的,发行人有权扣留应向本公司(或企业)支付的分红款直至本公司(或企业)依法履行相关承诺或执 |
行相关约束措施。3、上述事项在本公司(或企业)作为发行人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 |||||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分红承诺 | 1、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公司于2016年3月6日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前滚存利润分配的议案》,约定: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股权比例共同享有。2、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于2016年3月6日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根据上述文件,本次股票发行并上市完成后公司采取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1)利润分配具体政策:1)利润分配形式和现金分红比例: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其中应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及现金分红政策的具体内容为:如无重大资金支出事项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重大资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或超过3,000万,上述重大资金支出须经董事会批准,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④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第③项规定处理。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公司采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的条件为:①公司经营情况良好;②因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或者公司有重大资金现金支出、公司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以股票方式分配股利有利于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③公 | 2017年06月13日 | 2020年6月13日 | 已履行完毕 |
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综合上述因素分析,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计划具有可行性,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和未来发展目标能够保证利润分配计划的顺利实施。(3)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安排: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的未来发展,逐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优化财务结构,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或作出的现金利润分配预案中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的,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预案中,应当对当年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进行说明,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 |||||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卫国、彭龙生、周艺、刘雄鹰、范国栋、何晓锋、周迪武、彭时贵、文纯忠、肖祥湘、董振敏、付业新 | IPO稳定股价承诺 | 1、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具体条件: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 个交易日(第20个交易日称为“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的每股净资产,则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的董事(独立董事外)、高级管理人员和营销、技术核心人员(以下统称为“相关主体”)应协商确定启动本预案规定的一种或多种措施,以稳定公司股价。本预案中所称每股净资产是指经审计的公司最近一期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除以该期审计基准日时公司的股份总数;如该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和营销、技术核心人员将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稳定公司股价:(1)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2)公司回购公司股票;(3)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和营销、技术核心人员增持公司股票;(4)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允许的其他方式。(1)控股股东增持A股股票:如相关主体确定由控股股东以增持公司A股股票方式稳定公司股价的,则公司控股股东应在前述决定作出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出增持公司A股股票的计划,并由公司按规定予以公告。如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相关主体未能协商确定拟采取的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触发控股股东的自动增持义务,控股股东应于前述期限届满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出增持公司A股股票的计划,并由公司按规定予以公告。在上述任一情形下,控股股东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证券 | 2017年06月13日 | 2020年6月13日 | 已履行完毕 |
束措施:如独立董事未能勤勉尽责地依法督促公司、控股股东、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管和营销、技术核心人员执行稳定股价措施的,应在证券监管机构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道歉。 | |||||
章卫国 | 股份减持承诺 | 如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需要减持的,则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数量的2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本人在锁定期满两年后需要减持的,可以按照法律法规允许的价格和数量减持。本人将在减持前4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至本人减持期间如发行人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本人减持价格下限、减持股份数量上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如违反上述减持价格下限减持的,本人应将(发行价-实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减持股份数量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发行人。如违反上述减持股份数量上限减持的,本人应将实际减持价格×(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承诺减持股份数量上限)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发行人。在本人未履行完毕前述约束措施时,发行人有权等额扣留应向本人支付的分红及/或薪酬等款项。 | 2017年06月13日 | 2022年6月13日 | 正常履行中 |
何晓锋、刘雄鹰 | 股份减持承诺 | 如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需要减持的,则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数量的2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本人在锁定期满两年后需要减持的,可以按照法律法规允许的价格和数量减持。本人将在减持前4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至本人减持期间如发行人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本人减持价格下限、减持股份数量上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如违反上述减持价格下限减持的,本人应将(发行价-实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减持股份数量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发行人。如违反上述减持股份数量上限减持的,本人应将实际减持价格×(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承诺减持股份数量上限)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发行人。在本人未履行完毕前述约束措施时,发行人有权等额扣留应向本人支付的分红及/或薪酬等款项。 | 2017年06月13日 | 2020年6月13日 | 已履行完毕 |
宁波聚贝投资合伙企业 | 股份减持承诺 | 未来在不违反《证券法》、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不违背本企业就股份锁定所作出的有关承诺的前提下,本企业将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和发行人二级市场的交易表现,有计划地就所持股份进行减持。本企业将在减持前4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在减持前 | 2017年06月13日 | 2020年6月13日 | 已履行完毕 |
(有限合伙)(原北京聚琛资本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3个交易日公告,但其持有公司发行人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在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本企业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根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至本企业减持期间如发行人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本企业减持价格、减持股份数量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 ||||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发行人关于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承诺及约束措施:(1)关于招股说明书的承诺事项:本公司确认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公司承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承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其他承诺:本公司在上市过程中已作出的或拟作出的其他公开承诺事项一旦生效,本公司即会严格履行该等承诺事项。同时,本公司将积极督促、依法促使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营销、技术核心人员等相关主体履行其在本公司上市过程中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并执行有关约束措施。(3)约束措施:如本公司未能履行或未能如期履行在上市过程中作出的各项承诺,本公司应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道歉。如本公司未能依法、诚信、全面、适当履行所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使得本公司中小股东因信赖该等承诺而遭受直接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赔偿中小股东遭受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除上述约束措施外,本公司愿意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约束措施。 | 2017年06月13日 | 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章卫国 | 其他承诺 |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章卫国关于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承诺及约束措施(1)关于招股说明书的承诺事项:本人确认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人承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 | 2017年06月13日 | 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本人承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其他公开承诺事项及约束措施:本人在发行人上市过程中已作出的或拟作出的其他公开承诺事项一旦生效,本人即会严格履行该等承诺事项。同时,本人将积极督促、依法促使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他股东及营销、技术核心人员等相关主体履行其在发行人上市过程中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并执行有关约束措施。如本人未能依法履行本人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应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道歉,并且发行人有权扣留应向本人支付的薪酬及/或分红款直至本人依法履行相关承诺或执行相关约束措施。 | |||||
章卫国、彭龙生、周艺、徐伟箭、潘红波、凌涵忠、蔡自力、陈慧、刘雄鹰、范国栋、何晓锋、周迪武、彭时贵、文纯忠、肖祥湘、董振敏、付业新 | 其他承诺 |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营销、技术核心人员关于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承诺及约束措施(1)关于招股说明书的承诺事项:本人确认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人承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其他公开承诺事项及约束措施:本人在发行人上市过程中已作出的或拟作出的其他公开承诺事项一旦生效,本人即会严格履行该等承诺事项。同时,本人将积极督促、依法促使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营销、技术核心人员等相关主体履行其在发行人上市过程中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并执行有关约束措施。如本人未能依法履行本人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应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道歉,并且发行人有权扣留应向本人支付的薪酬及/或分红款(如有)直至本人依法履行相关承诺或执行相关约束措施。 | 2017年06月13日 | 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 | 其他承诺 | 公司关于填补被摊销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若公司本次发行成功,发行当年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为降低首次公开发行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 | 2017年06月13 | 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拟通过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加快市场拓展力度、加大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投入、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等措施,提高销售收入,增强盈利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弥补回报摊薄。(1)加快募投项目进度,早日实现预期收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有利于提升公司现有涂料产品产能,有效提高涂料产品盈利水平。同时,募投项目的建设有利于稳定产品质量,提升公司研发检测能力。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轨道交通装备减震降噪阻尼材料新建项目预计实现年均销售收入25,200.00万元,年均净利润3,767.00万元;新型环保防水防渗材料技改项目预计将实现年均销售收入13,867.00万元,年均净利润1,801.90万元。本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2)加快市场拓展力度,努力扩展市场空间:公司未来将在保证轨道交通装备防腐涂料和轨道交通工程防水涂料领域的市场份额的同时,加快市场拓展力度,向机械设备、水利工程等领域拓展,同时积极推广涂料涂装一体化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质量。(3)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研发检测能力。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的投入,不断升级核心产品,积极与科研院所进行合作研发,并努力参与国家科研基金项目,同时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完善产品线。此外,公司始终坚持人才发展的战略,努力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调动好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加大人才引进、人才培养、人才储备的投入,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4)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关修订,进一步明确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加强对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保护。(5)相关承诺:公司承诺将保证或尽最大的努力促使上述措施的有效实施,努力降低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保护公司股东的权益。如公司未能实施上述措施且无正当、合理的理由,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公开说明原因、向股东致歉,并承担相应责任。未来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具体细则及要求,并参照上市公司较为通行的惯例,继续补充、修订、完善公司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各项制度并予以实施。 | 日 |
章卫国、彭龙生、周艺、徐伟箭、潘红波、刘雄鹰、范国栋、何晓锋、周迪武、彭时贵、文纯忠、谢静英、肖祥湘、董振敏、喻红阳、付业新 | 其他承诺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营销、技术核心人员关于填补被摊销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营销、技术人员承诺:作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营销、技术核心人员,本人就发行人上述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营销、技术核心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2017年06月13日 | 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章卫国、彭龙生、凌涵忠、陈慧、蔡自力、刘雄鹰、范国栋、何晓锋、周迪武、彭时贵、文纯忠、谢静英、肖祥湘、董振 | 其他承诺 |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章卫国先生、5%以上股东何晓锋、刘雄鹰、其他董事彭龙生、监事凌涵忠、陈慧、蔡自力、高级管理人员范国栋及营销、技术核心人员喻红阳、周迪武、彭时贵、文纯忠、肖祥湘、董振敏、付业新就公司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问题作出承诺:我们作为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营销、技术核心人员,现郑重承诺:如公司因上市之前未能遵守劳动与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等有关法律法规而被有权政府部门要求缴纳罚款、补缴相关款项、滞纳金以及被要求承担其他经济赔偿责任的,我们将在公司收到有权政府部门的生效决定后,及时、足额的将等额与公司被要求缴纳、补缴的罚款、款项、滞纳金以及其他赔偿款支付给有关政府部门或公司(我们相互之间将按照公司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各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数占我们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分担上述款项),以避免公司遭受经济损失。如我们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公司发生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等额扣留应向违反承诺的一方支付的薪酬及/或分红款用于弥补损失。 | 2017年06月13日 | 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敏、喻红阳、付业新 | |||||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分红承诺 | 1、公司制定规划考虑的因素。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主要基于以下因素考虑:公司着眼于长远的和可持续的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目标,建立对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2、本规划的制定原则。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坚持优先采取现金分红这一基本原则,在无重大资金支出事项发生,且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3、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分红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其中应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及现金分红政策的具体内容为:如无重大资金支出事项发生,且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重大资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或超过3000万元。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求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3、公司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 2019年09月02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股权激励承诺 |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1、公司不为任何激励对象依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2、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2019年06月05日 |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期间 | 正常履行中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公司名称 | 股权取得方式 | 股权取得时点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 | |||||
广东飞鹿公司*1 | 新设子公司 | 2019年4月25日 | 1,000万元 | 32.00 | 51.00 |
深圳飞鹿公司*2 | 新设子公司 | 2020年1月2日 | 1,000万元 | 35.00 | 51.00 |
上海飞鹿公司*3 | 新设子公司 | 2020年9月18日 | 10,000万元 | 100.00 | 100.00 |
*1根据广东飞鹿公司章程约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合资协议约定的比例行使表决权。即公司股权治理采取AB股,股东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2%但占有51%的表决权(包括后续如增资扩股稀释其股权的,其表决权不稀释);卢庄持股10%拥有7%的表决权;姚勇辉持股19%拥有14%的表决权;肖琼持股19%拥有14%的表决权;周霞持股20%拥有14%的表决权;但各股东所有权、收益权均未发生变化。】飞鹿股份公司对其保持控制,故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内。
*2根据深圳飞鹿公司章程约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合资协议约定的比例行使表决权。即公司股权治理采取AB股,股东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5%但占有51%的表决权,股东杨帆持股30%但占有23%的表决权。股东王鹏持股13%但占有10%的表决权,股东姚勇辉持股22%但占有16%的表决权。(包括后续如增资扩股稀释其股权的,其表决权不稀释),但各股东所有权、收益权均未发生变化。】飞鹿股份公司对其保持控制,故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内。
*3上海飞鹿公司为飞鹿股份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飞鹿股份公司对其保持控制,故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内。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5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7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古范球、杨帆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2 |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公司与新疆北新永固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 530.72 | 否 | 正在审理中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公司与武汉宏源伟业环保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 52.84 | 否 | 双方自愿达成《民事调解书》((2020)湘0202民初2669号) | 调解武汉宏源伟业环保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分期支付公司51.03万元货款。 |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武汉宏源伟业环保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支付的35万元货款,公司将继续与武汉宏源伟业环保技术工程有限公司紧密联系,敦促其尽快支付剩余款项。 | / | |
飞鹿工程、天津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王文洋纠纷 | 14.2 | 否 | 天津市北辰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津北辰劳人仲裁([2019]第118号)判决书,王文洋不服裁决书,已向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目前正在审理中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名称/姓名 | 类型 | 原因 | 调查处罚类型 | 结论(如有)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湖南耐渗塑胶工程材料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其他 | 未及时进行税务申报 | 其他 |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行政处罚决定书缴纳罚款2,000元 | / | |
广东飞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未及时通过商事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2019年的年度报告 | 其他 |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行政处罚决定书缴纳罚款5,000元 | / |
整改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湖南耐渗塑胶工程材料有限公司、广东飞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已及时完成整改,并充分吸取教训,确保不再发生类似事件。上述行政处罚未对湖南耐渗塑胶工程材料有限公司、广东飞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当期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也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违规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基本情况:2019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议案于2019年6月24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6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计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2019年6月24日为首次授予日,向34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47万股限制性股票。2019年7月4日,公司披露《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20年6月24日,公司披露《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预留部分激励对象未明确,因此预留的25万限制性股票预留权益失效。
2020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办理33名激励对象28.6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2020年7月16日,公司披露《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解除限售的28.6万股股票于2020年7月20日上市流通。
2020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0年7月28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1名股权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股东大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万股。2020年7月28日,公司发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就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项通知债权人。2020年9月24日,公司发布《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不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已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登记手续,且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不需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2020年9月25日,公司披露《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涉及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注册资本变更事项已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公司取得了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十五、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重大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租赁情况说明
序号 | 租赁方 | 出租方 | 租赁标的 | 租赁合同到期日 | 租赁面积(平方米) | 房产证 |
1 | 广州飞鹿 | 广州铁道车辆有限公司 | 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北路149号广州铁道车辆有限公司院内 | 2023年12月31日 | 207+149 | 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222868号 |
2 | 飞鹿股份 | 沈晓玲 | 上海市静安区太阳山 | 2022年9月17日 | 83.66+83.66 | 沪房地闸字(2015)第 |
路188弄707、708室及地下1层60号车位 | 003868号、沪房地闸字(2015)第003954号 |
3 | 飞鹿股份 | 深圳市尚美基建管理有限公司 | 深圳市南山区太子路111号深圳自贸中心15楼15A房 | 2023年5月31日 | 178 | 粤(2017)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091721号 |
4 | 广东飞鹿 | 东莞市中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西路5号钻石世家大厦第11层C室 | 2024年12月31日 | 206 | / |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湖南耐渗塑胶工程材料有限公司注1 | 2018年08月28日 | 4,000 | 2019年01月23日 | 1,400 | 连带责任保证 | / | 否 | 否 |
湖南耐渗塑胶工程材料有限公司注2 | 2019年04月23日 | 6,000 | 2019年10月09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 | 否 | 否 |
湖南耐渗塑胶工程材料有限公司注3 | 2019年04月23日 | 6,000 | 2019年12月16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 | 否 | 否 |
湖南耐渗塑胶工程材料有限公司注4 | 2020年04月21日 | 10,000 | 2020年07月08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 | 否 | 否 |
长沙飞鹿高分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2019年08月15日 | 30,000 | 2020年04月29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长沙飞鹿高分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2019年08月15日 | 30,000 | 2020年06月16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 否 | 否 |
湖南耐渗塑胶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 2020年08月25日 | 10,000 | 2020年11月26日 | 4,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 否 | 否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20,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22,4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50,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15,260.42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20,0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22,4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50,0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15,260.42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29.10%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0 |
对未到期担保,报告期内已发生担保责任或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 无相关情况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无相关情况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长沙飞鹿高分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为了加快自身建设向中国建设银行株洲四三〇支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向中国建设银行株洲四三〇支行提供不动产抵押,并由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向中国建设银行株洲四三〇支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湖南耐渗塑胶工程材料有限公司为了加快防水基地建设向交通银行株洲分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向交通银行株洲分行提供不动产抵押,并由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向交通银行株洲分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他补充说明:
注1:2019年1月23日,公司与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东一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合同项下公司仍需向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东一支行承担湖南耐渗塑胶工程材料有限公司163.77万未结业务的担保责任。
注2:2019年10月9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合同项下公司仍需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承担湖南耐渗塑胶工程材料有限公司100万未结业务的担保责任。
注3:2019年12月16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株洲四三〇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合同项下公司仍需向中国建设银行株洲四三〇支行承担湖南耐渗塑胶工程材料有限公司112.81万未结业务的担保责任。 注4:2020年7月8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合同项下公司仍需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承担湖南耐渗塑胶工程材料有限公司883.84万未结业务的担保责任。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单位:亿元
合同订立公司方名称 | 合同订立对方名称 | 合同总金额 | 合同履行的进度 | 本期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 | 累计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 | 应收账款回款情况 | 影响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否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株洲市清水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0 | 0 | 0 | 0 | 不适用 | 否 | 否 |
4、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5、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七、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一直以来秉承“为顾客创造价值,为股东创造利润,为员工创造机会,为社会创造效益”的宗旨,以“协和共生,持续发展”为核心理念,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注重环境保护和节能降耗,把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作为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通过技术创新和精益管理,实现公司与环境和谐共赢,企业与社会共同发展。
(一)股东权益维护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了完整的内控制度,在机制上保证所有股东能够公平的、充分的享有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各项合法权益。公司坚持规范运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所有股东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召开股东大会,积极主动的采取网络投票等方式扩大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比例,不断完善内控体系和法人治理结构,以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以积极开放的态度,与股东保持良好的沟通交流,及时、全面、客观地传递公司发展情况、经营业绩、业务亮点及投资价值等。通过业绩说明会等方式让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通过投资者调研、投资者热线、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与投资者展开交流互动,解答和说明投资者的疑问和关心的问题,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报告期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接待了公司的投资者达数百次咨询,确保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公平、公正地获取公司信息的权益。
同时公司积极回报股东,通过现金分红、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多种利润分配工具回报股东。
(二)职工权益保护
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改进员工职业健康与工作条件,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关注员工成长;尊重和维护员工的权益,与全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发放福利奖励,享有法定节假日、员工体检、员工旅游等福利,切实关注员工健康和满意度;同时,公司为员工提供行业内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除日常薪资之外,为员工提供免费工作餐、通讯交通补贴、新产品开发奖、项目奖等形式化多样的货币化和非货币化福利,努力实现员工物资和精神的双丰收。培养员工主人翁思想,鼓励员工积极提合理化建议,充分挖掘员工的潜能;同时重视员工培养,加强员工培训和教育,努力提升员工整体素质,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共同成长,构建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
(三)供应商和客户权益保护
公司遵循平等、互利、共赢的原则,与供应商、客户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预见并满足客户各种实质性需求,为客户提供高性能、一体化、高附加值的产品及服务。在经济活动中充分尊重供应商、客户、债权人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正确及时履行合同,注重与各相关方的沟通与协调,确保产品质量和服务,切实履行公司对供应商、对客户的社会责任。
(四)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环保与节能优先的原则,持续开展绿色管理、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工作,在生产过程中力求环保、节能,通过改进、创新生产工艺、选择新材料等措施,在确保产品质量、美观性的同时努力将三废、能耗降至最低,控制和消除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不断挖掘节能潜力,对设备、供配电、照明等系统采用节能设施的基础上,鼓励全员节能,杜绝浪费,不断提高资源的利用率、降低能源耗用。
(五)社会公益事业
公司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各种社会慈善活动和福利事业,帮扶残疾人员就业,为社会公益事业献上一份真情,较好的履行了企业的社会责任。
未来,公司仍将坚持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发展并重,追求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发展,为国家持续繁荣发展和社会和谐做出自身的贡献。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8号——上市公司从事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2020年度安全管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整体运行良好,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2020年1月6日取得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有效期至2023年1月5日。公司已建立了一系列的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以规范公司的安全管理。同时持续不断开展现场安全管理和安全管理模式创新工作,建立了系统化、规范化、有序性、高效性的安全管理模式。围绕“人、机、物、环、管”五个要素进行全面的安全管理提升,排查并消除现场安全隐患。确保生产工艺装置的安全稳定运行,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将内部培训划分为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三个级别,上岗前对公司内部员工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公司也注重日常安全教育,通过举行培训和考试,持续加强全员的安全意识。全年接受主管单位安全执法检查32次,无任何行政处罚。
全资子公司湖南耐渗2020年度安全管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整体运行良好,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全年与总公司一同持续推进对耐渗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提升计划,从制度体系的建立健全到管理模式的推广,生产现场的检查考核到日常工作方法及工作思路的运用,全面提升耐渗公司日常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耐渗公司于7月组织完成了安全应急预案编制与备案工作和《安全评价报告》编制工作。确保生产工艺装置的安全稳定运行,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全年接受主管单位安全执法检查数次,无任何行政处罚。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1)精准扶贫规划
公司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及地方扶贫开发工作精神,坚持精准扶贫与地方经济建设相结合,积极寻求产业发展与产业扶贫的融合点,对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优先录用,重点帮扶,让残疾人获得在社会生存必备的物质财富以及精神富足感。
(2)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公司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努力创造和谐社会关系,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扶残疾人员就业。
(3)精准扶贫成效
指标 | 计量单位 | 数量/开展情况 |
一、总体情况 | —— | —— |
其中: 1.资金 | 万元 | 287.74 |
2.物资折款 | 万元 | 0 |
3.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数 | 人 | 0 |
二、分项投入 | —— | —— |
1.产业发展脱贫 | —— | —— |
2.转移就业脱贫 | —— | —— |
3.易地搬迁脱贫 | —— | —— |
4.教育扶贫 | —— | —— |
5.健康扶贫 | —— | —— |
6.生态保护扶贫 | —— | —— |
7.兜底保障 | —— | —— |
7.3贫困残疾人投入金额 | 万元 | 287.74 |
7.4帮助贫困残疾人数 | 人 | 95 |
8.社会扶贫 | —— | —— |
9.其他项目 | —— | —— |
三、所获奖项(内容、级别) | —— | —— |
(4)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公司将不断强化企业管理,提高生产效率和盈利水平,以自身发展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同时继续帮助弱势群体,积极开展公益活动,履行社会责任,为扶贫工作做出贡献,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 是 □ 否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甲苯 | 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 | 1 | 废气处理设施排口 | 0.0362mg/m3 | 40mg/m3 | 0.0038吨 | 暂未核定 | 达标排放 |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二甲苯 | 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 | 1 | 废气处理设施排口 | 0.0276mg/m3 | 70mg/m3 | 0.0117吨 | 暂未核定 | 达标排放 |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 | 非甲烷总烃 | 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 | 1 | 废气处理设施排口 | 0.0383mg/m3 | 100mg/m3 | 0.00469吨 | 暂未核定 | 达标排放 |
有限公司 | |||||||||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甲苯 | 净化除尘设施排气筒 | 1 | 净化除尘设施排口 | 0.0284mg/m3 | 40mg/m3 | 0.004292吨 | 暂未核定 | 达标排放 |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二甲苯 | 净化除尘设施排气筒 | 1 | 净化除尘设施排口 | 3.69mg/m3 | 70mg/m3 | 0.3124吨 | 暂未核定 | 达标排放 |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非甲烷总烃 | 净化除尘设施排气筒 | 1 | 净化除尘设施排口 | 3.33mg/m3 | 100mg/m3 | 0.1255吨 | 暂未核定 | 达标排放 |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二氧化硫 | 锅炉排气筒 | 1 | 锅炉房 | 3mg/m3 | 50mg/m3 | 0.01516吨 | 0.45吨 | 达标排放 |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氮氧化物 | 锅炉排气筒 | 1 | 锅炉房 | 103mg/m3 | 150mg/m3 | 0.41吨 | 0.87吨 | 达标排放 |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化学需氧量 | 管道 | 1 | 废水处理设施出口 | 90mg/L | 100mg/L | 0.649吨 | 2.1吨 | 达标排放 |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氨氮 | 管道 | 1 | 废水处理设施出口 | 1.49mg/L | 15mg/L | 0.00965吨 | 0.09吨 | 达标排放 |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PH | 管道 | 1 | 废水处理设施出口 | 7.11 | 6~9 | / | / | 达标排放 |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石油类 | 管道 | 1 | 废水处理设施出口 | 0.42mg/L | 5mg/L | 0.022吨 | 暂未核定 | 达标排放 |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污染防治设施完成更新改造之后,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各项指标均达标排放。2020年上半年废气依照标准: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装置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中二级标准;锅炉废气排放标准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新建燃气锅炉限值。
2020年下半年废气指标依照最新国家标准:非甲烷总烃参考限值源于GB37824-2019《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涂料制造、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标准;其他参考限值源于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锅炉废气排放标准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新建燃气锅炉限值。废水:废水处理装置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建设项目已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完成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
2020年完成了公司排污许可证续证工作,于2020年12月18日由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颁发。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制订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19年10月在株洲市省厅环境局荷塘分局备案,备案号:430202-2019-018-LM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环评的要求,本年度委托具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公司进行4次各项常规指标检测。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全面加强了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管理,对重要环境因素及一般环境因素实现了有效控制,在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管理方面严格依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完成了规范化管理;在生产过程中,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与低碳发展理念,注重过程控制,其中锅炉由燃油锅炉改用了清洁能源的天然气锅炉,削减了污染。今后我公司将深化管理,不断持续改进,努力创建成为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企业。
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注1:根据2020年12月18日株洲市生态环境局新颁发的《排污许可证》及新建项目、技改项目的环评批复,二氧化硫的年许可排放量为0.45吨。经污染防治设施的更新改造,公司年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已控制得极低。
注2:根据2020年12月18日株洲市生态环境局新颁发的《排污许可证》及新建项目、技改项目的环评批复,氮氧化物的年许可排放量为0.87吨。经污染防治设施的更新改造,公司年氮氧化物的排放量控制得很好。
十八、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序号 | 编号 | 公告名称 | 披露日期 | 披露网站 |
1 | 2020-008 |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及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2020-2-21 | 巨潮资讯网 |
2 | ||||
2020-031 | 《关于湖南耐渗塑胶工程材料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说明》 | 2020-4-21 | 巨潮资讯网 | |
2020-032 | 《关于与湖南耐渗塑胶工程材料有限公司原股东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 2020-4-21 | 巨潮资讯网 |
3 | 2020-080 |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 | 2020-8-31 | 巨潮资讯网 |
2020-085 | 《关于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暨复牌的公告》 | 2020-9-14 | 巨潮资讯网 |
2020-088 |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2020-9-14 | 巨潮资讯网 |
4 | 2020-094 |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2020-9-25 | 巨潮资讯网 |
5 | 2020-095 |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 2020-10-9 | 巨潮资讯网 |
2020-107 |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进展的公告》 | 2020-12-1 | 巨潮资讯网 |
6 | 2020-105 |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及部门职责的公告》 | 2020-11-30 | 巨潮资讯网 |
7 | 2020-114 |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2020-12-23 | 巨潮资讯网 |
8 | 2020-115 | 《关于公司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 2020-12-28 | 巨潮资讯网 |
十九、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序号 | 编号 | 公告名称 | 披露日期 | 披露网站 |
1 | 2020-087 |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高新产业投资公司的公告》 | 2020-9-14 | 巨潮资讯网 |
2020-091 |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 2020-9-21 | 巨潮资讯网 |
2 | 2020-096 | 《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2020-10-19 | 巨潮资讯网 |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48,476,447 | 39.87% | -14,745,441 | -14,745,441 | 33,731,006 | 27.75%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48,476,447 | 39.87% | -14,745,441 | -14,745,441 | 33,731,006 | 27.75%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48,476,447 | 39.87% | -14,745,441 | -14,745,441 | 33,731,006 | 27.75%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73,123,553 | 60.13% | 14,712,309 | 14,712,309 | 87,835,862 | 72.25% | |||
1、人民币普通股 | 73,123,553 | 60.13% | 14,712,309 | 14,712,309 | 87,835,862 | 72.25%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21,600,000 | 100.00% | -33,132 | -33,132 | 121,566,868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2020年内,1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0,000股。
2、2020年6月5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77万张(债券简称“飞鹿转债”),2020年12月11日,可转换公司债券进入转股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680张“飞鹿转债”完成转股,合计转为6,868股公司股票。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020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0年7月2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9年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经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并于2020年9月25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2020年5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07号);2020年7月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通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7月3日正式上市交易。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受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影响,公司总股本较年初减少33,132股。由于股本变动数额较小,占总股本的比例较低,对公司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拟解除限售日期 |
章卫国 | 30,841,235 | 23,130,926 | 30,841,235 | 23,130,926 | 高管限售股 | 按高管限售股份的规定解锁 |
何晓锋 | 3,503,121 | 0 | 864,750 | 2,638,371 | 高管限售股 | 按高管限售股份的规定解锁 |
刘雄鹰 | 3,417,526 | 0 | 653,250 | 2,764,276 | 高管限售股 | 按高管限售股份的规定解锁 |
彭龙生 | 2,775,520 | 0 | 675,000 | 2,100,520 | 高管限售股 | 按高管限售股份的规定解锁 |
章卫卿 | 2,138,144 | 0 | 2,138,144 | 0 | 首发前限售股 | 报告期内已解除锁定 |
盛忠斌 | 2,032,992 | 0 | 2,032,992 | 0 | 首发前限售股 | 报告期内已解除锁定 |
范国栋 | 654,000 | 0 | 30,000 | 624,000 | 高管锁定股504,000股;股权激励限售股12,000股 | 按高管限售股份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解锁 |
周迪武 | 616,500 | 0 | 147,213 | 469,287 | 高管限售股 | 按高管限售股份的规定解锁 |
文纯忠 | 344,305 | 0 | 25,500 | 318,805 | 类高管限售股 | 按高管限售股份的规定解锁 |
董振敏 | 341,658 | 0 | 82,915 | 258,743 | 类高管锁定股218,743股;股权激励限售股4,000股 | 按高管限售股份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解锁 |
其余持有限售股股东 | 1,811,446 | 0 | 385,368 | 1,426,078 | 高管限售股及股权激励限售股 | 按高管限售股份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解锁 |
合计 | 48,476,447 | 23,130,926 | 37,876,367 | 33,731,006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名称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披露索引 | 披露日期 |
股票类 |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类 | ||||||||
飞鹿转债 | 2020年06月05日 | 100元/张 | 1,770,000 | 2020年07月03日 | 1,770,000 | 2026年06月04日 | www.cninfo.com.cn | 2020年06月03日 |
其他衍生证券类 |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的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707号”批准,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公开发行了177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77亿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580号”文同意,公司1.77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7月3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飞鹿转债”,债券代码“123052”。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回购注销1名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0,000股;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进入转股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680张“飞鹿转债”完成转股,合计转为6,868股公司股票。综述: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121,566,868股,其中限售股33,731,006,占比27.75%,无限售股87,835,862,占比72.25%。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详见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7,687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7,455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章卫国 | 境内自然人 | 25.37% | 30,841,235 | 0 | 23,130,926 | 7,710,309 | 质押 | 5,500,000 |
周岭松 | 境内自然人 | 4.06% | 4,936,400 | 4,936,400 | 0 | 4,936,400 | ||
刘雄鹰 | 境内自然人 | 2.40% | 2,911,626 | -774075 | 2,764,276 | 147,350 | ||
何晓锋 | 境内自然人 | 2.29% | 2,789,088 | -728740 | 2,638,371 | 150,717 | ||
彭龙生 | 境内自然人 | 1.89% | 2,300,693 | -500000 | 2,100,520 | 200,173 | ||
盛忠斌 | 境内自然人 | 1.63% | 1,982,992 | -50000 | 0 | 1,982,992 | ||
何艳 | 境内自然人 | 1.31% | 1,587,140 | 1,587,140 | 0 | 1,587,140 | ||
肖启厚 | 境内自然人 | 1.06% | 1,290,076 | -410000 | 0 | 1,290,076 | ||
杨兴礼 | 境内自然人 | 0.95% | 1,160,220 | 1160220 | 0 | 1,160,220 | ||
孟庆亮 | 境内自然人 | 0.91% | 1,111,520 | 1111520 | 0 | 1,111,520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 | 无相关情况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盛忠斌为章卫国妻子之弟。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前10名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无相关情况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章卫国 | 7,710,309 | 人民币普通股 | 7,710,309 |
周岭松 | 4,936,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936,400 |
盛忠斌 | 1,982,992 | 人民币普通股 | 1,982,992 |
何艳 | 1,587,14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87,140 |
肖启厚 | 1,290,076 | 人民币普通股 | 1,290,076 |
杨兴礼 | 1,160,22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60,220 |
孟庆亮 | 1,111,52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11,520 |
章卫卿 | 1,0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80,000 |
郭跃华 | 1,074,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74,400 |
周刚 | 1,056,701 | 人民币普通股 | 1,056,701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章卫卿为章卫国之妹,盛忠斌为章卫国妻子之弟。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情况。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5) | 公司股东周岭松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339,900股,还通过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596,500股,实际合计持有4,936,400股。公司股东孟庆亮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664,700股,还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446,820股,实际合计持有1,111,520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章卫国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相关情况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章卫国 | 本人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公司董事长及总裁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相关情况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2020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确定“飞鹿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9.9元/股。
至报告期末,“飞鹿转债”转股价格未进行调整。
二、累计转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转债简称 | 转股起止日期 | 发行总量(张) | 发行总金额 | 累计转股金额(元) | 累计转股数(股) | 转股数量占转股开始日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比例 | 尚未转股金额(元) | 未转股金额占发行总金额的比例 |
飞鹿转债 | 2020年12月11日 | 1,770,000 | 177,000,000.00 | 68,000.00 | 6,868 | 0.01% | 176,932,000.00 | 99.96% |
三、前十名可转债持有人情况
单位:股
序号 | 可转债持有人名称 | 可转债持有人性质 | 报告期末持有可转债数量(张) | 报告期末持有可转债金额(元) | 报告期末持有可转债占比 |
1 | 刘正 | 境内自然人 | 135,100 | 13,510,000.00 | 7.64% |
2 | 程诺诺 | 境内自然人 | 80,920 | 8,092,000.00 | 4.57% |
3 | 陈静 | 境内自然人 | 65,870 | 6,587,000.00 | 3.72% |
4 | 郑敏芬 | 境内自然人 | 47,496 | 4,749,600.00 | 2.68% |
5 | 唐雪茹 | 境内自然人 | 40,020 | 4,002,000.00 | 2.26% |
6 | 黄国新 | 境内自然人 | 39,160 | 3,916,000.00 | 2.21% |
7 | 刘燕 | 境内自然人 | 38,585 | 3,858,500.00 | 2.18% |
8 | 王晓斌 | 境内自然人 | 33,695 | 3,369,500.00 | 1.90% |
9 | 陈志娟 | 境内自然人 | 28,700 | 2,870,000.00 | 1.62% |
10 | 何建群 | 境内自然人 | 27,680 | 2,768,000.00 | 1.56% |
四、担保人盈利能力、资产状况和信用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末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以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一)重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 |
资产负债率 | 60.61% | 54.83% | 5.79% | 系本期发行可转债所致 |
利息保障倍数 | 2.94 | 3.31 | 本期发行可转债,产生应付利息。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0 | |
利息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0 |
(二)资信评级状况
2020年6月30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跟踪评级公告》(联合[2020]2058号),确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飞鹿转债”信用等级为A+。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范国栋 | 董事兼高级副总裁 | 现任 | 男 | 43 | 2015年04月27日 | 2021年05月15日 | 822,000 | 0 | 175,500 | 0 | 646,500 |
陈佳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女 | 38 | 2018年05月15日 | 2021年05月15日 | 175,258 | 0 | 30,000 | 0 | 145,258 |
刘帅 | 监事 | 现任 | 男 | 38 | 2018年05月15日 | 2021年05月15日 | 55,103 | 0 | 13,776 | 0 | 41,327 |
何晓锋 | 董事会秘书兼高级副总裁 | 现任 | 男 | 42 | 2012年04月25日 | 2021年05月15日 | 3,517,828 | 0 | 728,740 | 0 | 2,789,088 |
刘雄鹰 | 副总裁 | 现任 | 男 | 46 | 2012年04月25日 | 2021年05月15日 | 3,685,701 | 0 | 774,075 | 0 | 2,911,626 |
彭龙生 | 副总裁 | 现任 | 男 | 52 | 2012年04月25日 | 2021年05月15日 | 2,800,693 | 0 | 500,000 | 0 | 2,300,693 |
周迪武 | 副总裁 | 现任 | 男 | 47 | 2020年02月21日 | 2021年05月15日 | 625,716 | 0 | 147,213 | 0 | 478,503 |
合计 | -- | -- | -- | -- | -- | -- | 11,682,299 | 0 | 2,369,304 | 0 | 9,312,995 |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周艺 | 董事 | 离任 | 2020年04月17日 | 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职务 |
夏灵根 | 董事 | 聘任 | 2020年04月17日 |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夏灵根先生为公司董事 |
周迪武 | 副总裁 | 聘任 | 2020年02月21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聘任周迪武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
刘雄鹰 | 副总裁 | 任免 | 2020年02月21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聘任刘雄鹰先生为公司 |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章卫国先生、范国栋先生、夏灵根先生、潘红波先生、杜建忠先生,其中潘红波先生、杜建忠先生为独立董事。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分别为陈佳女士、李珍香女士、刘帅先生,其中陈佳女士为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由7人组成,分别是章卫国先生、范国栋先生、何晓锋先生、刘雄鹰先生、彭龙生先生、周迪武先生、韩驭安先生。公司第三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1、董事会成员
章卫国先生,196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2017年湖南省优秀企业家,株洲市第十四届、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人大代表,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北大EMBA在读,高级工程师。历任株洲车辆厂助理工程师、株洲八达计算机公司经理、工程师,株洲赛福特车辆配件公司副总经理、工程师;2001年3月至2004年6月,任株洲飞鹿油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04年6月至2012年4月,任株洲飞鹿涂料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2012年4月至今,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总裁)。在飞鹿股份子公司任职情况如下:2016年4月至2018年4月,任子公司飞鹿工程法定代表人、董事长;2016年6月至今,任子公司广州飞鹿法定代表人、董事长;2018年4月至2019年2月,任子公司湖南耐渗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2019年7月至今,任子公司芜湖高新监事会主席;2020年9月至今,任子公司上海飞鹿董事兼总经理。
范国栋先生,197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03年7月至2013年4月任中山大桥化工集团技术部经理;2013年4月至今,历任公司技术副总监、技术总监兼技术研发中心主任、副总经理、副总裁、高级副总裁;2018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8年12月2020年3月,任子公司长沙飞鹿执行董事。
夏灵根先生,198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工学学士与经济学学士,2007年毕业于山东大学,获硕士学位。2007-2011年历任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高级项目经理、浙江天堂硅谷洁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硅谷天堂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大区投资负责人;2011年-2014年广东博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2014年至今任深圳博源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广州博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
潘红波先生,1980年9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学术类),武汉大学珞珈青年学者,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访问学者。兼任湖北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湖北省会计学会财务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武汉市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武汉市会计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委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同行评议专家;兼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杜建忠先生,1975年9月出生,土家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理学博士,英国皇家化学会会士(FRSC),中国化学会高分子学科委员会委员,美国化学会期刊Biomacromolecules顾问编委,中国生物材料学会生物医用高分子材料分会委员。1994-1998年,在东北石油大学,化学工程,获学士学位;1998-2001年,在东北石油大学,有机化学,获硕士学位;2001-2004年,在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高分子物理与化学,获博士学位;2004年-2005年,在英国谢菲尔德大学,化学,博士后;2005-2006年,在德国开姆尼茨工业大学,物理化学,洪堡学者;2006-2008年,在英国谢菲尔德大学,生物医药高分子材料,博士后;2008-2010年,在英国剑桥大学,高分子化学,博士后。2010年1月至今,任同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东方学者特聘教授、上海特聘专家,教授委员会副主任,高分子材料系主任;2013年至今,任南京青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8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陈佳女士,1982年10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8月至2006年6月,在株洲中等职业中专任教师;2006年6月至2006年11月,在湖南广电影视广告有限公司任经理助理,2006年11月至今,历任公司综合秘书、营销经
理、主任管理师、总裁办公室(党群工作部)副主任、总裁办公室(党群工作部)常务副主任、行政服务部(党群工作部)经理、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
刘帅先生,1982年0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2年03月至2006年03月,任广东中成化工H分厂分析中心主任;2006年04月至2007年08月,任株洲丹石精细化工质检部主任;2007年09月至今历任公司工艺员、工艺主管、生产管理部经理、本部工厂经理、株洲工厂经理、监事。
李珍香女士,1989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2015年7月至今,历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行政人事管理员、行政人事主管、主任管理师、高级主管、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章卫国先生简历参见前述。
范国栋先生简历参见前述。
何晓锋先生,197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会计师。1998年8月至2004年6月,任株洲飞鹿油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2004年6月至2010年11月,历任株洲飞鹿涂料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财务部经理、副总会计师兼财务管理部经理、监事、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董事、财务总监兼财务资产管理中心主任;2012年4月至今,历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财务资产管理部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公司副总裁、公司高级副总裁。
刘雄鹰先生,197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9年4月至2004年6月,历任株洲飞鹿油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部生产管理员、副经理、经理、技术中心副主任;2004年7月至2012年4月,任株洲飞鹿涂料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主任;2012年4月至2018年2月,历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技术中心主任、副总经理兼任金属防护事业部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兼管理者代表、常务副总经理、公司执行总裁、公司副总裁;2018年4月至今,历任子公司湖南耐渗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彭龙生先生,196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兰州铁道学院铁道车辆专业,本科学历,获学士学位,工程师。曾任株洲车辆厂一组装分厂技术员;1998年5月至1998年9月,任株洲飞鹿油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1998年10月至2012年4月,任株洲飞鹿涂料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4月至今,历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涂装运营管理中心主任、副总经理兼生产管理部经理、副总经理、董事、副总裁;2016年4月至2018年4月,曾任子公司飞鹿涂装董事;2018年4月至今,任子公司飞鹿工程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参股公司博杨新材料董事。
周迪武先生,197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99年4月至2004年6月,历任株洲飞鹿油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部工艺员,技术中心技术员;2004年7月至2012年4月,任株洲飞鹿涂料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部经理,涂装工程部第一经理,副总工程师,混凝土防护事业部总经理;2012年4月至2018年2月,历任公司产品策划总监兼任混凝土防护事业部、地坪事业部总经理;2018年4月至今产品总监兼任高铁维修事业部总经理、高分子材料研究院院长、副总裁。2019年7月至今任参股公司上铁芜湖董事,2020年6月至今任子公司广州飞鹿董事。
韩驭安先生,男,197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2004年7月至2010年3月,任中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主管;2010年5月至2012年10月,任延锋伟世通汽车饰件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财务部财务经理;2012年11月至2016年2月,任株洲华信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3月至2018年2月,任公司财务副总监兼财务经理;2018年2月至2020年1月,任公司财务总监兼会计信息中心主任;2020年1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12月至今,任子公司长沙飞鹿财务总监;2020年9月至今,任子公司上海飞鹿监事。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章卫国 | 广州飞鹿铁路涂料与涂装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6年06月15日 | 否 | |
章卫国 | 上铁芜湖高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19年07月04日 | 否 | |
章卫国 | 上海飞鹿嘉乘高新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兼总经理 | 2020年09月18日 | 否 | |
夏灵根 | 广州博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8年02月05日 | 是 | |
夏灵根 | 深圳布谷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5年12月25日 | 否 | |
夏灵根 | 深圳博源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4年03月06日 | 否 | |
夏灵根 | 广东昭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6年05月16日 | 否 | |
夏灵根 | 新余泡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5年10月22日 | 否 | |
夏灵根 | 博源并购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9年12月20日 | 否 | |
夏灵根 | 湖北南沱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03月02日 | 否 | |
夏灵根 | 深圳市阿牛哥智慧生活医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09月18日 | 否 | |
夏灵根 | 苏州至臻精密光学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04月28日 | 是 | |
夏灵根 | 赛博龙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年12月11日 | 否 | |
潘红波 |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 | 教授 | 2014年11月30日 | 是 | |
潘红波 |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年06月15日 | 是 | |
潘红波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11月01日 | 是 | |
潘红波 |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06月01日 | 是 | |
潘红波 |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04月28日 | 是 | |
杜建忠 | 同济大学 | 东方学者特聘教授、上海特聘专家、双聘教授 | 2010年01月01日 | 是 | |
杜建忠 | 南京青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3年04月27日 | 否 | |
刘雄鹰 | 湖南耐渗塑胶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9年02月22日 | 否 | |
彭龙生 | 株洲飞鹿防腐防水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8年04月24日 | 是 |
彭龙生 | 湖南博杨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20年03月18日 | 否 | |
周迪武 | 上铁芜湖高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07月23日 | 否 | |
周迪武 | 广州飞鹿铁路涂料与涂装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06月05日 | 否 | |
韩驭安 | 长沙飞鹿高分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财务总监 | 2018年12月26日 | 否 | |
韩驭安 | 上海飞鹿嘉乘高新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09月18日 | 否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一)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后,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经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后,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由固定薪酬和年终目标绩效奖金等变动薪酬两部分组成,其中固定薪酬按月发放,年终目标绩效奖金等变动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及生产经营发展状况,考虑岗位职责及工作业绩等因素,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发放。
(二)确定依据
依据公司经营状况、盈利水平以及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分工及履职情况确定。
(三)实际支付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14人,合计在公司领取的薪酬为294.86万元;其中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支付,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的津贴按月支付。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章卫国 | 董事长兼总裁 | 男 | 55 | 现任 | 62.49 | 否 |
范国栋 | 董事兼高级副总裁 | 男 | 43 | 现任 | 39.23 | 否 |
夏灵根 | 董事 | 男 | 38 | 现任 | 0 | 是 |
潘红波 | 独立董事 | 男 | 40 | 现任 | 6.8 | 否 |
杜建忠 | 独立董事 | 男 | 45 | 现任 | 6.8 | 否 |
周艺 | 董事(已离任) | 女 | 38 | 离任 | 0 | 是 |
陈佳 | 监事会主席 | 女 | 38 | 现任 | 15.04 | 否 |
李珍香 | 监事 | 女 | 31 | 现任 | 15.87 | 否 |
刘帅 | 监事 | 男 | 38 | 现任 | 14.52 | 否 |
何晓锋 | 董事会秘书兼高级副总裁 | 男 | 42 | 现任 | 33.69 | 否 |
刘雄鹰 | 副总裁 | 男 | 46 | 现任 | 23.36 | 否 |
韩驭安 | 财务总监 | 男 | 41 | 现任 | 26.87 | 否 |
彭龙生 | 副总裁 | 男 | 52 | 现任 | 29.12 | 否 |
周迪武 | 副总裁 | 男 | 47 | 现任 | 21.07 | 否 |
合计 | -- | -- | -- | -- | 294.86 | --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247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287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534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534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14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336 |
销售人员 | 68 |
技术人员 | 71 |
财务人员 | 18 |
行政人员 | 41 |
合计 | 534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研究生 | 1 |
硕士研究生 | 16 |
本科 | 142 |
专科 | 104 |
高中及以下 | 271 |
合计 | 534 |
2、薪酬政策
1、公司任职人员按其岗位、职务及能力评估,根据现行的薪酬制度和经营业绩领取工资,并以“责任与利益一致、能
力与价值一致、业绩与收益一致”的目标,构建了合理、有效的激励机制;
2、激励性原则。建立以结果导向和过程控制相结合激励机制,在完成年度目标的基础上,每年公司各层人员平均薪酬根据经营情况做适当调整,同时,员工薪酬随个人绩效等级变化而变化,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
3、市场竞争力导向原则。强调薪酬竞争力,有效吸引高素质人才,达到通用人才薪酬水平在本地区有竞争力,骨干人才薪酬水平在全国同行业有竞争力。
3、培训计划
公司重视人才的引进与培养,持续完善和优化培训机制,加大培训投入,促进公司与员工的共同发展。公司重点开展了对销售人员和中、高级管理人员的培养。一方面引入外部的资深企业培训师进行课程讲授,另一方面广泛利用公司现有人力资源的经验优势,搭建培训平台,通过积分奖励形式,不断挖掘内部讲师。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培训力度,进一步梳理、建立关键人才的课程体系,培养并利用内部讲师资源,积极营造学习型氛围,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充满活力的人才培养机制,不断增强企业的人才实力。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建立了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
2012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制定了《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12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了《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初步建立起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
2013年1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14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了《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16年2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与股东之间多元化纠纷解决制度》、《公司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公司自2017年6月13日上市以来,公司又先后制定了《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办法》、《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等制度。
2020年以来,《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不断进行修改完善,公司同步于2020年7月对相应的制度进行了调整,完善公司治理。
公司通过不断修改符合上市公司法规要求的内部控制制度,使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完善和成熟: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规范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同时开通网络投票平台,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并尽可能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创造便利条件,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公众股东的平等地位,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公司聘请了专业律师,在每次股东大会时出席并见证,确保公司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及相关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公司的治理结构能够保证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平等享有了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
2、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与上市公司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则自身行为,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的组织机构、人员、财产、财务、业务均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不存在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上市公司也没有违规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3、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5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能够依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开展工作,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同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提名委员会,分别在战略规划、审计、人事等方面协助公司董事会履行决策和监控职能。
4、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1名。公司监事会人数和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程序召集、召开。公司监事会除审议日常事项外,对公司重大事项、关联交易、财务状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等方面发挥了良好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5、高级管理人员与激励机制
公司建立了完整的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评体系和薪酬制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分别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评和薪酬考核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核。
6、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确保广大投资者能够及时、公平的获得信息。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管理层均依法运作,勤勉尽责,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7、相关利益方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和交流,重视公司的社会责任,实现股东、银行、员工、客户、供应商、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协同平衡,共同推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的规定,建立了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所有的生产经营或重大事项均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按授权权限提交管理层、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讨论确定。
(一)业务方面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包括采购、生产、销售、研发、质量控制等在内的业务体系和自主经营能力,不存在其他需要依赖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经营活动的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承诺不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
(二)人员方面
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在本公司任职并领取报酬。上述人员均未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任职。
公司建立了独立的人力资源资源部门,在各个业务部门提出人员需求计划后,由人力资源部独立自主地进行招聘管理人员和员工;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部门、采购销售部门、人事等机构具有独立性,不存在与控股股东相关部门及其人员任职重叠的情形。
(三)资产方面
公司拥有独立于控股股东的完整生产系统、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知识产权及非专利技术、商标等资产。公司与股东之间的资产产权界定清晰,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机构混同影响公司独立运营的情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形。
(四)财务方面
公司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的财务核算业务,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公司建立了独立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完整的会计核算体系,内部分工明确,批准、执行和记录职责分开,具有独立的银行账号,独立
纳税,公司的资金使用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决策,不存在股东单位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形。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46.46% | 2020年04月17日 | 2020年04月17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19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43.24% | 2020年05月13日 | 2020年05月13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44.24% | 2020年07月28日 | 2020年07月28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42.23% | 2020年09月10日 | 2020年09月10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41.47% | 2020年09月21日 | 2020年09月21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6.07% | 2020年12月07日 | 2020年12月07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潘红波 | 12 | 1 | 11 | 0 | 0 | 否 | 6 |
杜建忠 | 12 | 0 | 12 | 0 | 0 | 否 | 6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无相关情况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开展工作,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独立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管理体系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很多宝贵的专业性建议,且均得到公司的采纳。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客服疫情的不利影响,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客观、独立、专业的发表自己的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议案均无异议。这提高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一)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战略委员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召开了4次会议,对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湖南耐渗塑胶工程材料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对外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公司等事项进行审查,并形成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召开了6次会议。对公司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
(三)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召开了2次会议,审查了公司第三届非独立董事、副总裁候选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学历、从业经历、履职能力,并形成决议。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召开了2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公司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等情况并形成决议。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董事会聘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与考评。 公司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管理办法》、《绩效管理办法》等制度,建立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公司业绩挂钩的绩效考核与激励约束机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职务的岗级结合绩效考核结果采用年薪制(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业绩考核奖励)确定报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结合其年度经营绩效、工作能力、岗位职责等考核确定并发放。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后,一致认为:2020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严格执行了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1年04月13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认定标准:①识别出高级管理层中的任何程度的舞弊行为;②对已公布的财务报告进行更正;③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④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重要缺陷认定标准: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 | 重大缺陷认定标准:①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②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③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④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⑤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重要缺陷认定标准:①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②重要业务制度或系 |
政策;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程序;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无效。一般缺陷认定标准: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统存在缺陷;③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④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⑤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一般缺陷认定标准:①决策程序效率不高;②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③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④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 |
定量标准 | 重大缺陷认定标准:①错报≥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 1%,②错报≥合并会计报表经营收入总额的 1%,③错报≥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 5%;重要缺陷认定标准:①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0.5%≤错报〈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1%,②合并会计报表经营收入总额的0.5%≤错报〈合并会表利润总额的1%③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3%≤错报〈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5%;一般缺陷认定标准:①错报〈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0.5%,②错报〈合并会计报表经营收入总额的0.5%,③错报〈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3%。 | 重大缺陷认定标准: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0.5%;重要缺陷认定标准:资产总额的0.2%﹤直接损失金额金额≤0.5%。一般缺陷认定标准:直接损失金额≤0.2%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不适用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1年04月11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XYZH/2021SZAA30235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古范球、杨帆 |
审计报告正文
审计报告
XYZH/2021SZAA30235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鹿股份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飞鹿股份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飞鹿股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1. 收入确认 | |
关键审计事项 | 审计中的应对 |
如飞鹿股份公司财务报表附注四、28及六、37所述,于2020年度,飞鹿股份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为60,554.99万元,主要为涂料及卷材产品销售、涂装一体化、涂装施工等相关收入。 由于收入是飞鹿股份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且不同类别收入确认时点及依据不同,属于财务报表重要项目,且属于特别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 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 测试和评价与收入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复核相关会计政策是否正确且一贯运用; 2) 根据不同类别收入的确认方式,对收入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判断其合理性; 3) 选取样本对收入执行细节测试,核对产品销售订单、出库单、运输单、客户签收单及验收单、产量与销量匹配,确认产品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对截止日前后的验收单、结算单,确认收入计入正确的期间; 4) 核对涂装一体化、及涂装施工项目合同、结算单据及收款单据,确认涂装一体化收入、涂装施工收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5) 对重大的、新增的客户当期发生额及年末余额执行函证程序。 6) 检查在财务报表中有关营业收入的披露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
2. 商誉减值 | |
关键审计事项 | 审计中的应对 |
如飞鹿股份公司财务报表附注四、22及六、14所述,于2020年12月31日,飞鹿股份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商誉的账面价值为2,995.66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管理层须每年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 由于商誉的账面价值对合并财务报表的重要性,同时商誉减值测试过程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测试结果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所做的估计和采用的假设,如在预测未来现金流量方面包括对相关资产的未来收入预测、现金流折现率等所作的关键假设,这些关键假设受到管理层对未来市场以及经济环境判断的影响,采用不同的估计和假设会对商誉所在资产组之可收回价值有很大的影响,因此该事项对于我们的审计而言是重要的,为此,我们将商誉减值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 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 1) 了解商誉减值评估管理的流程和控制; 2) 评价管理层委聘的外部估值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3) 了解管理层在进行减值测试时,认定的资产组及其分摊的商誉金额与购买日是否保持一致; 4) 评价管理层采用的估值模型中采用的关键假设的适当性及所引用参数的合理性;同时评估管理层是否已对新冠疫情的影响做分析; 5) 将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基础数据与历史数据及其他支持性证据进行核对,并考虑合理性; 6) 基于我们对事实和情况的了解,评价管理层在减值测试中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运用的重大估计和判断的合理性。 |
四、其他信息
飞鹿股份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飞鹿股份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飞鹿股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飞鹿股份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飞鹿股份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飞鹿股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飞鹿股份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 就飞鹿股份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古范球(项目合伙人) | |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帆 | ||
中国 北京 |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一日 |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28,657,286.76 | 183,624,411.01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55,991,343.11 | 18,405,089.88 |
应收账款 | 340,029,910.26 | 317,258,272.83 |
应收款项融资 | 9,891,828.21 | 17,437,002.81 |
预付款项 | 5,981,372.05 | 6,399,652.31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9,485,292.46 | 19,630,511.3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82,258,805.50 | 87,758,117.56 |
合同资产 | 58,632,789.59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8,614,380.01 | 5,398,528.34 |
流动资产合计 | 809,543,007.95 | 655,911,586.09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1,087,793.95 | 11,128,410.3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固定资产 | 177,343,311.82 | 183,489,038.54 |
在建工程 | 226,725,648.34 | 30,505,029.19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64,847,347.00 | 57,516,435.32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29,956,626.10 | 29,956,626.10 |
长期待摊费用 | 1,417,090.65 | 2,341,505.7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176,300.48 | 6,968,178.8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0,203,730.87 | 34,533,018.92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39,757,849.21 | 356,438,243.03 |
资产总计 | 1,349,300,857.16 | 1,012,349,829.12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85,500,000.00 | 294,60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4,740,027.18 | 37,074,706.50 |
应付账款 | 248,984,666.62 | 162,894,005.91 |
预收款项 | 1,464,801.15 | |
合同负债 | 1,752,876.82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6,101,984.04 | 4,901,518.23 |
应交税费 | 15,609,251.84 | 6,038,737.46 |
其他应付款 | 14,265,834.38 | 18,120,312.23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57,200.00 | 73,500.00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40,971,361.70 | 22,201,750.79 |
流动负债合计 | 537,926,002.58 | 547,295,832.27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140,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131,843,495.14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4,689,000.00 | 4,791,00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419,924.81 | 2,967,411.33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79,952,419.95 | 7,758,411.33 |
负债合计 | 817,878,422.53 | 555,054,243.60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21,566,868.00 | 121,6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41,527,813.07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57,708,815.27 | 154,257,422.67 |
减:库存股 | 11,954,302.40 | 13,694,782.40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1,755,452.39 | 974,783.88 |
盈余公积 | 21,857,168.81 | 20,735,901.70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91,891,185.09 | 168,855,565.9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524,353,000.23 | 452,728,891.78 |
少数股东权益 | 7,069,434.40 | 4,566,693.74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31,422,434.63 | 457,295,585.52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349,300,857.16 | 1,012,349,829.12 |
法定代表人:章卫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驭安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燕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87,002,892.77 | 110,399,387.72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55,231,343.11 | 16,836,107.63 |
应收账款 | 245,825,421.85 | 241,054,415.55 |
应收款项融资 | 6,784,193.21 | 16,207,002.81 |
预付款项 | 5,924,218.50 | 1,103,838.96 |
其他应收款 | 92,170,949.66 | 43,484,776.3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69,298,817.84 | 61,395,446.22 |
合同资产 | 38,721,913.40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929,171.16 | 3,291,283.55 |
流动资产合计 | 602,888,921.50 | 493,772,258.76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244,785,338.42 | 212,815,954.7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50,531,708.31 | 155,011,482.46 |
在建工程 | 9,764,717.21 | 12,491,936.98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23,358,064.35 | 24,024,575.69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16,038,578.66 | 16,038,578.66 |
长期待摊费用 | 1,311,242.08 | 2,341,505.7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542,531.62 | 5,214,613.8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234,820.05 | 4,073,018.92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54,567,000.70 | 432,011,667.11 |
资产总计 | 1,057,455,922.20 | 925,783,925.87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85,000,000.00 | 277,000,000.0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5,579,779.56 | 37,074,706.50 |
应付账款 | 149,507,606.43 | 136,737,456.53 |
预收款项 | 448,271.25 | |
合同负债 | 1,047,256.89 | |
应付职工薪酬 | 3,361,436.98 | 3,633,459.28 |
应交税费 | 7,213,644.02 | 1,223,145.75 |
其他应付款 | 33,633,048.71 | 19,901,350.22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57,200.00 | 73,500.00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40,891,169.90 | 19,281,750.79 |
流动负债合计 | 436,233,942.49 | 495,300,140.32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131,843,495.14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4,689,000.00 | 4,791,00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290,568.57 | 975,762.87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7,823,063.71 | 5,766,762.87 |
负债合计 | 574,057,006.20 | 501,066,903.19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21,566,868.00 | 121,6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41,527,813.07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57,641,452.28 | 154,190,059.68 |
减:库存股 | 11,954,302.40 | 13,694,782.40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1,755,452.39 | 974,783.88 |
盈余公积 | 21,857,168.81 | 20,735,901.70 |
未分配利润 | 151,004,463.85 | 140,911,059.82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83,398,916.00 | 424,717,022.68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057,455,922.20 | 925,783,925.87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605,549,941.21 | 498,934,677.26 |
其中:营业收入 | 605,549,941.21 | 498,934,677.26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584,815,263.41 | 482,337,035.85 |
其中:营业成本 | 458,404,138.52 | 373,422,939.04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3,648,901.21 | 2,366,858.65 |
销售费用 | 45,661,136.16 | 36,080,200.37 |
管理费用 | 44,013,477.72 | 39,655,528.13 |
研发费用 | 17,794,783.67 | 15,110,095.78 |
财务费用 | 15,292,826.13 | 15,701,413.88 |
其中:利息费用 | 14,522,477.79 | 11,592,504.90 |
利息收入 | 566,995.84 | 210,427.94 |
加:其他收益 | 15,522,711.88 | 14,100,069.8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985,041.82 | -217,559.7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985,041.82 | -217,559.74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330,442.14 | -1,971,118.16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932,834.19 | -1,507,876.54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244.46 | -4,775.78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6,967,910.71 | 26,996,381.04 |
加:营业外收入 | 1,424,508.67 | 273,883.93 |
减:营业外支出 | 172,545.30 | 524,516.65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8,219,874.08 | 26,745,748.32 |
减:所得税费用 | 4,262,247.15 | 3,841,630.53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3,957,626.93 | 22,904,117.79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3,957,626.93 | 22,904,117.79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4,154,886.27 | 21,198,223.33 |
2.少数股东损益 | -197,259.34 | 1,705,894.46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3,957,626.93 | 22,904,117.7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4,154,886.27 | 21,198,223.33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97,259.34 | 1,705,894.46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20 | 0.18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20 | 0.18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章卫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驭安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燕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401,573,269.51 | 353,963,823.94 |
减:营业成本 | 313,154,591.16 | 269,527,858.86 |
税金及附加 | 1,691,460.62 | 1,345,776.58 |
销售费用 | 23,445,439.43 | 22,112,772.70 |
管理费用 | 31,866,912.12 | 27,859,024.84 |
研发费用 | 12,154,700.52 | 10,959,525.71 |
财务费用 | 9,931,062.47 | 13,066,338.89 |
其中:利息费用 | 11,098,270.37 | 10,967,376.24 |
利息收入 | 2,303,341.60 | 1,373,783.69 |
加:其他收益 | 9,256,734.88 | 8,665,069.8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0,616.35 | 532,440.2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40,616.35 | -217,559.74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492,473.40 | -1,717,401.71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209,944.98 | -1,269,252.84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780.78 | 4,511.58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0,831,022.56 | 15,307,893.50 |
加:营业外收入 | 1,391,110.66 | 263,502.93 |
减:营业外支出 | 460,245.22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2,222,133.22 | 15,111,151.21 |
减:所得税费用 | 1,009,462.08 | 1,500,561.53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212,671.14 | 13,610,589.68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212,671.14 | 13,610,589.68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1,212,671.14 | 13,610,589.68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10,871,846.12 | 419,192,985.69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571,530.15 | 6,894,869.85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8,948,595.58 | 26,147,870.7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67,391,971.85 | 452,235,726.32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81,899,277.32 | 220,055,230.84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6,175,717.12 | 39,490,533.76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4,367,264.86 | 23,022,224.81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4,621,786.36 | 67,824,738.0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37,064,045.66 | 350,392,727.4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327,926.19 | 101,842,998.85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8,378.00 | 32,00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378.00 | 32,000.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69,193,367.84 | 97,955,439.34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9,8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9,193,367.84 | 107,755,439.3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9,184,989.84 | -107,723,439.34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74,700,000.00 | 8,702,4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2,7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05,500,000.00 | 327,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627,448.12 | 1,268,642.6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07,827,448.12 | 336,971,042.62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74,600,000.00 | 227,4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5,656,471.16 | 21,657,428.78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523,071.19 | 75,987,119.9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19,779,542.35 | 325,044,548.7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8,047,905.77 | 11,926,493.87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9,190,842.12 | 6,046,053.38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5,195,824.40 | 129,149,771.02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84,386,666.52 | 135,195,824.40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47,545,362.34 | 279,314,089.91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571,530.15 | 6,894,869.85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43,638,884.29 | 72,805,287.2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98,755,776.78 | 359,014,246.97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81,162,346.17 | 108,639,134.09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9,149,694.40 | 32,524,492.84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0,807,615.58 | 11,087,702.26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45,903,314.83 | 118,627,630.0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67,022,970.98 | 270,878,959.2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1,732,805.80 | 88,135,287.75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750,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2,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82,00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723,410.98 | 21,547,187.3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2,010,000.00 | 119,800,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9,733,410.98 | 141,347,187.3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733,410.98 | -140,565,187.30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8,702,4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55,000,000.00 | 307,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953,407.45 | 1,220,978.2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9,953,407.45 | 316,923,378.28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47,000,000.00 | 225,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2,243,174.00 | 20,217,058.40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692,947.38 | 75,887,119.9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81,936,121.38 | 321,104,178.3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1,982,713.93 | -4,180,800.09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983,319.11 | -56,610,699.64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8,637,026.02 | 125,247,725.66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8,653,706.91 | 68,637,026.02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21,600,000.00 | 154,257,422.67 | 13,694,782.40 | 974,783.88 | 20,735,901.70 | 168,855,565.93 | 452,728,891.78 | 4,566,693.74 | 457,295,585.5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1,600,000.00 | 154,257,422.67 | 13,694,782.40 | 974,783.88 | 20,735,901.70 | 168,855,565.93 | 452,728,891.78 | 4,566,693.74 | 457,295,585.52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3,132.00 | 41,527,813.07 | 3,451,392.60 | -1,740,480.00 | 780,668.51 | 1,121,267.11 | 23,035,619.16 | 71,624,108.45 | 2,502,740.66 | 74,126,849.1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4,154,886.27 | 24,154,886.27 | -197,259.34 | 23,957,626.9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3,132.00 | 41,527,813.07 | 3,357,870.60 | -236,800.00 | 2,000.00 | 45,091,351.67 | 2,700,000.00 | 47,791,351.6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700,000.00 | 2,70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6,868.00 | 41,527,813.07 | 77,280.60 | 41,611,961.67 | 41,611,961.67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0,000.00 | 3,280,590.00 | -236,800.00 | 2,000.00 | 3,479,390.00 | 3,479,390.0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121,267.11 | -1,121,267.1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121,267.11 | -1,121,267.11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780,668.51 | 780,668.51 | 780,668.51 | ||||||||||||
1.本期提取 | 3,469,819.08 | 3,469,819.08 | 3,469,819.08 | ||||||||||||
2.本期使用 | 2,689,150.57 | -2,689,150.57 | -2,689,150.57 | ||||||||||||
(六)其他 | 93,522.00 | -1,503,680.00 | 1,597,202.00 | 1,597,202.0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1,566,868.00 | 41,527,813.07 | 157,708,815.27 | 11,954,302.40 | 1,755,452.39 | 21,857,168.81 | 191,891,185.09 | 524,353,000.23 | 7,069,434.40 | 531,422,434.63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21,600,000.00 | 158,334,494.20 | 3,149,300.81 | 19,374,842.73 | 155,089,401.57 | 457,548,039.31 | 3,610,799.28 | 461,158,838.5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1,600,000.00 | 158,334,494.20 | 3,149,300.81 | 19,374,842.73 | 155,089,401.57 | 457,548,039.31 | 3,610,799.28 | 461,158,838.5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077,071.53 | 13,694,782.40 | -2,174,516.93 | 1,361,058.97 | 13,766,164.36 | -4,819,147.53 | 955,894.46 | -3,863,253.0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1,198,223.33 | 21,198,223.33 | 1,705,894.46 | 22,904,117.7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077,071.53 | 13,694,782.40 | -17,771,853.93 | -17,771,853.9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 |
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077,071.53 | -4,077,071.53 | -4,077,071.53 | ||||||||||||
4.其他 | 13,694,782.40 | -13,694,782.40 | -13,694,782.40 | ||||||||||||
(三)利润分配 | 1,361,058.97 | -7,432,058.97 | -6,071,000.00 | -750,000.00 | -6,821,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361,058.97 | -1,361,058.97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071,000.00 | -6,071,000.00 | -750,000.00 | -6,821,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174,516.93 | -2,174,516.93 | -2,174,516.93 | ||||||||||||
1.本期提取 | 3,062,469.84 | 3,062,469.84 | 3,062,469.84 | ||||||||||||
2.本期使用 | -5,236,986.77 | -5,236,986.77 | -5,236,986.77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1,600,000.00 | 154,257,422.67 | 13,694,782.40 | 974,783.88 | 20,735,901.70 | 168,855,565.93 | 452,728,891.78 | 4,566,693.74 | 457,295,585.52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21,600,000.00 | 154,190,059.68 | 13,694,782.40 | 974,783.88 | 20,735,901.70 | 140,911,059.82 | 424,717,022.6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 | 121,6 | 154,19 | 13,694 | 974,78 | 20,735 | 140, | 424,717, |
余额 | 00,000.00 | 0,059.68 | ,782.40 | 3.88 | ,901.70 | 911,059.82 | 022.6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3,132.00 | 41,527,813.07 | 3,451,392.60 | -1,740,480.00 | 780,668.51 | 1,121,267.11 | 10,093,404.03 | 58,681,893.3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212,671.14 | 11,212,671.1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3,132.00 | 41,527,813.07 | 3,357,870.60 | -236,800.00 | 2,000.00 | 45,091,351.6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6,868.00 | 41,527,813.07 | 77,280.60 | 41,611,961.67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0,000.00 | 3,280,590.00 | -236,800.00 | 2,000.00 | 3,479,390.0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121,267.11 | -1,121,267.1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121,267.11 | -1,121,267.11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 |
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780,668.51 | 780,668.51 | ||||||||||
1.本期提取 | 3,469,819.08 | 3,469,819.08 | ||||||||||
2.本期使用 | 2,689,150.57 | -2,689,150.57 | ||||||||||
(六)其他 | 93,522.00 | -1,503,680.00 | 1,597,202.0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1,566,868.00 | 41,527,813.07 | 157,641,452.28 | 11,954,302.40 | 1,755,452.39 | 21,857,168.81 | 151,004,463.85 | 483,398,916.00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21,600,000.00 | 158,267,131.21 | 3,149,300.81 | 19,374,842.73 | 134,732,529.11 | 437,123,803.8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 |
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1,600,000.00 | 158,267,131.21 | 3,149,300.81 | 19,374,842.73 | 134,732,529.11 | 437,123,803.8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077,071.53 | 13,694,782.40 | -2,174,516.93 | 1,361,058.97 | 6,178,530.71 | -12,406,781.1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3,610,589.68 | 13,610,589.6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077,071.53 | 13,694,782.40 | -17,771,853.9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077,071.53 | -4,077,071.53 | ||||||||||
4.其他 | 13,694,782.40 | -13,694,782.40 | ||||||||||
(三)利润分配 | 1,361,058.97 | -7,432,058.97 | -6,071,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361,058.97 | -1,361,058.97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071,000.00 | -6,071,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
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174,516.93 | -2,174,516.93 | ||||||||||
1.本期提取 | 3,062,469.84 | 3,062,469.84 | ||||||||||
2.本期使用 | 5,236,986.77 | -5,236,986.77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1,600,000.00 | 154,190,059.68 | 13,694,782.40 | 974,783.88 | 20,735,901.70 | 140,911,059.82 | 424,717,022.68 |
三、公司基本情况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是根据株洲飞鹿涂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飞鹿有限公司)2012年4月6日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关于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方案》,将飞鹿有限公司截至2012年2月29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合股份整体变更设立的,并经株洲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湘株)私营登记字[2012]第1165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批准,于2012年4月26日,取得株洲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430200000005250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302007656224696。现注册资本为12,160万元,法人代表:章卫国,本公司住所: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金山工业园。
2017年6月1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62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900万股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300665。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本总数121,566,868.00股,股本及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明细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一、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1、 | 其中:高管锁定股 | 32,587,006.00 | 26.81 |
2、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1,144,000.00 | 0.94 |
小计 | 33,731,006.00 | 27.75 |
二、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
1、 | 其中:人民币普通股 | 87,835,862.00 | 72.25 |
小计 | 87,835,862.00 | 72.25 | |
三、 | 股份总数 | 121,566,868.00 | 100.00 |
本公司属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经营范围为:水性涂料、油性涂料、防水建筑材料、建筑涂料、非水性涂料、环保新型复合材料、重金属污染阻隔材料、合成树脂、新型装饰材料、新型耐磨及防腐工程材料、胶粘材料、环保材料、化学试剂和助剂(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施工服务;危险化学品生产(有效期至2021年1月22日)及销售(限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装饰装修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机械设备及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贸易代理;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公司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下设董事会办公室)、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与新产业发展部)、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与监察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下设总裁、总裁下有总裁办公室、市场部、人力资源部、会计信息中心、供应物流部、质量管理部、装备管理部、安全与环境管理部、产品研发中心(下设高分子材料研究院、防腐产品研发部、防水产品研发部)、铁道事业群(下设路局事业本部、铁建事业本部、中车事业本部、钢结构产业事业部)、民建事业群、生产基地(下设本部工厂、耐渗工厂、望城工厂)等职能部门。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株洲飞鹿防腐防水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飞鹿工程公司)、广州飞鹿铁路涂料与涂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飞鹿铁路涂料公司)、湖南耐渗塑胶工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耐渗公司)、长沙飞鹿高分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飞鹿公司)、深圳飞鹿防水防腐材料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飞鹿公司)、广东飞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飞鹿公司)、上海飞鹿嘉乘高新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飞鹿公司)等七家公司。与上年相比,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新增三家子公司。
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及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并基于本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所述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2、持续经营
本集团有近期获利经营的历史,认为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o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包括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和计量、存货计量、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方法、无形资产摊销、长期资产减值、收入确认和计量、政府补助、安全生产费等。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3、营业周期
本集团营业周期为12个月,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为本集团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的成本之和)。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对价的非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集团将所有控制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一致,不涉及调整。
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往来余额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
益、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编制合并报表时,视同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编制比较报表时,以不早于本集团和被合并方同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之下的时点为限,将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报表中,并将合并而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的相关项目。为避免对被合并方净资产的价值进行重复计算,本集团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本集团和被合并方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净资产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和当期损益。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编制合并报表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与其相关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购买日所属当期转为投资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本集团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损益 。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的合营安排包括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对于共同经营项目,本集团作为共同经营中的合营方确认单独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以及按份额确认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根据相关约定单独或按份额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与共同经营发生购买、销售不构成业务的资产交易的,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3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不适用10、金融工具
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除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初始金额与到期金额之间的差额,其摊销、减值、汇兑损益以及终止确认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除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此类金融资产,除信用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利息之外,所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本集团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本集团指定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除了获得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和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得转入当期损益。当其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除上述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在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本年无重分类资产。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本集团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本集团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③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与分摊的前述金融资产整体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
1)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及借款等。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除下列各项外,本集团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②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③不属于以上①或②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以上①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本集团将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公司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本集团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
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并且采用当时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分为三个层次,即第一层次输入值是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本集团优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最后再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大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本集团对权益工具的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但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处理方法
本集团按照以下原则区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1)如果本集团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2)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集团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的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本集团在合并报表中对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分类时,考虑了集团成员和金融工具持有方之间达成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如果集团作为一个整体由于该工具而承担了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者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的义务,则该工具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金融负债的,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本集团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集团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11、应收票据
参见“应收账款”部分。
12、应收账款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和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但是,如果本集团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则表明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集团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的情况下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即使逾期超过30日,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仍未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对于应收账款,本集团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的,所以本集团按照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担保物类型、初始确认日期、剩余合同期限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集团将其差额确认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相反,本集团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集团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坏账准备”,贷记 “应收票据”或“应收账款”。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本集团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划分为不同的组合,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并考虑本年的前瞻性信息。不同组合的确定情况:
相关组合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情况 |
银行承兑汇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
以应收账款、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账龄与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账款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
13、应收款项融资
当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本集团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相关具体会计处理方式见金融工具,在报表中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
1)合同现金流量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支付;
2)本集团管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本集团按照下列情形计量其他应收款损失准备: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③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对于其他应收款,本集团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所以本集团按照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初始确认日期、剩余合同期限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和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但是,如果本集团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则表明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集团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的情况下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即使逾期超过30日,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仍未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对于其他应收款,本集团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所以本集团按照金融工具类型、初始确认日期、剩余合同期限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集团将其差额确认为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相反,本集团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集团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其他应收款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其他应收款”。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期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本集团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不同的组合,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并考虑本年的前瞻性信息。不同组合的确定情况:
相关组合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情况 |
应收保证金、押金、备用金、代垫及暂付款项等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
按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账龄与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其他应收款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
15、存货
本集团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16、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参见上述1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集团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相反,本集团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本集团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合同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贷记“合同资产”。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
17、合同成本
(1)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金额的确定方法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履约成本,即本集团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合同取得成本,即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增量成本,是指本集团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等),在发生时
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本集团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本集团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以及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这两项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18、持有待售资产
不适用
19、债权投资
不适用20、其他债权投资
不适用
21、长期应收款
不适用
22、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对子公司的投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和对合营企业的投资。
本集团对共同控制的判断依据是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并且该安排相关活动的政策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本集团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时,通常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下表决权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或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或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或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或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等事实和情况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对被投资单位形成控制的,为本集团的子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方法。例如: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集团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处理方法。例如: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集团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做调整,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如果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股权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如果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股权原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利得或损失无需转入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该权益工具投资在购买日之前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入留存收益。除上述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投资成本;公司如有以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根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披露确定投资成本的方法。
本集团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本额公允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按照应享有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中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核算,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应当按比例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因处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剩余股权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对于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股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不适用
24、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和其他,按其取得时的成本作为入账的价值,其中,外购的固定资产成本包括买价和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包括修理支出、更新改造支出等,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本集团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计提折旧时采用平均年限法,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费用。
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3%-5% | 9.50%-19.4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3%-5% | 9.50%-19.40%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5 | 3%-5% | 19.00%-32.33% |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8号——上市公司从事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25、在建工程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8号——上市公司从事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自营建筑工程按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施工费等计量;出包建筑工程按应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计量;设备安装工程按所安装设备的价值、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转等所发生的支出等确定工程成本。在建工程成本还包括应当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和汇兑损益。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资产原值差异进行调整。
26、借款费用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1年以上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当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7、生物资产
不适用
28、油气资产
不适用
29、使用权资产
不适用30、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本集团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商标、计算机软件、专利技术等,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其中,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
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对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拥有的但在其财务报表中未确认的无形资产,在对被购买方资产进行初始确认时,按公允价值确认为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从出让起始日起,按其出让年限平均摊销;商标、计算机软件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寿命内摊销。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31、长期资产减值
本集团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本集团进行减值测试。
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
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2、长期待摊费用
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应由当期及以后各期分担的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该等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3、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反映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
34、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职工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等,按照公司承担的风险和义务,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设定受益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在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不适用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不适用
35、租赁负债
不适用
36、预计负债
当与对外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负债: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有改变则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37、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集团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需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
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在等待期内取消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即视同剩余等待期内的股权支付计划已经全部满足可行权条件,在取消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当期确认剩余等待期内的所有费用。
38、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不适用
39、收入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8号——上市公司从事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本集团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收入确认政策如下: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时,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集团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集团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 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 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 在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并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定履约进度。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集团考虑下列迹象:
1. 本集团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2.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
3.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4.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5.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集团已收到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具体收入确认方式如下:
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应当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部
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1)销售商品收入(包括:防腐涂料销售、防水涂料销售、其他产品销售)
1)产品签收后确认:产品已发货并收到客户指定的收货人签收回执、且已发货产品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后确认收入。主要为防腐涂料销售收入、其他产品销售收入。
2)产品验收后确认:产品已发货并收到客户自行或指定的检验机构对产品的检验合格单、且已发货产品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后确认收入。主要为防水涂料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包括:涂料涂装一体化、涂装施工)
1)涂料涂装一体化:既销售本集团产品,同时又为客户提供该产品的涂装劳务,与客户签订的是一份业务合同,并未分开涂料销售和涂装劳务。在涂料涂装一体化项目获得客户验收合格确认、且涂装一体化项目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后确认收入。
2)涂装施工:仅为客户提供涂料的涂装施工服务,项目实施周期较短,公司根据完工验收单在项目完工时确认收入,确认金额为验收确认单据的金额。
40、政府补助
本集团的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主要包括增值税返还、技术研究开发项目专项资金等。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如果政府文件中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本集团按照上述区分原则进行判断,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补助,或对年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 ,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本集团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区分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集团两种情况,分别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集团提供贷款的,本集团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或以借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并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借款费用,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借款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递延收益。递延收益在借款存续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集团,本集团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本集团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2)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42、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集团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集团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分拆后进行会计处理。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安全生产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印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的规定,本集团安全生产费以公司上年度销售收入为计提基数,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序号 | 年度销售额 | 计提比例(%) |
1 | 1,000万元及以下部分 | 4.00 |
2 | 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部分 | 2.00 |
3 | 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部分 | 0.50 |
4 | 100,000万元以上部分 | 0.20 |
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 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2020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 说明1 |
说明1:本集团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集团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执行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对于最早可比期间期初之前或 2020 年年初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未进行追溯调整,而是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01月0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83,624,411.01 | 183,624,411.01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8,405,089.88 | 18,405,089.88 | |
应收账款 | 317,258,272.83 | 285,757,048.19 | -31,501,224.64 |
应收款项融资 | 17,437,002.81 | 17,437,002.81 | |
预付款项 | 6,399,652.31 | 6,399,652.31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其他应收款 | 19,630,511.35 | 19,630,511.35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87,758,117.56 | 87,758,117.56 | |
合同资产 | 31,501,224.64 | 31,501,224.64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5,398,528.34 | 5,398,528.34 | |
流动资产合计 | 655,911,586.09 | 655,911,586.09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1,128,410.30 | 11,128,410.3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83,489,038.54 | 183,489,038.54 | |
在建工程 | 30,505,029.19 | 30,505,029.19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57,516,435.32 | 57,516,435.32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29,956,626.10 | 29,956,626.10 | |
长期待摊费用 | 2,341,505.78 | 2,341,505.7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968,178.88 | 6,968,178.8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4,533,018.92 | 34,533,018.92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56,438,243.03 | 356,438,243.03 | |
资产总计 | 1,012,349,829.12 | 1,012,349,829.1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94,600,000.00 | 294,60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37,074,706.50 | 37,074,706.50 | |
应付账款 | 162,894,005.91 | 162,894,005.91 | |
预收款项 | 1,464,801.15 | -1,464,801.15 | |
合同负债 | 1,302,178.29 | 1,302,178.29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4,901,518.23 | 4,901,518.23 | |
应交税费 | 6,038,737.46 | 6,038,737.46 | |
其他应付款 | 18,120,312.23 | 18,120,312.23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73,500.00 | 73,500.00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22,201,750.79 | 22,364,373.65 | 162,622.86 |
流动负债合计 | 547,295,832.27 | 547,295,832.27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4,791,000.00 | 4,791,00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967,411.33 | 2,967,411.33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758,411.33 | 7,758,411.33 | |
负债合计 | 555,054,243.60 | 555,054,243.60 |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21,600,000.00 | 121,6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54,257,422.67 | 154,257,422.67 | |
减:库存股 | 13,694,782.40 | 13,694,782.4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974,783.88 | 974,783.88 | |
盈余公积 | 20,735,901.70 | 20,735,901.70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68,855,565.93 | 168,855,565.93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452,728,891.78 | 452,728,891.78 | |
少数股东权益 | 4,566,693.74 | 4,566,693.74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57,295,585.52 | 457,295,585.5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012,349,829.12 | 1,012,349,829.12 |
调整情况说明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01月0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10,399,387.72 | 110,399,387.72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6,836,107.63 | 16,836,107.63 | |
应收账款 | 241,054,415.55 | 216,850,827.74 | -24,203,587.81 |
应收款项融资 | 16,207,002.81 | 16,207,002.81 | |
预付款项 | 1,103,838.96 | 1,103,838.96 | |
其他应收款 | 43,484,776.32 | 43,484,776.32 | |
其中:应收利息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61,395,446.22 | 61,395,446.22 | |
合同资产 | 24,203,587.81 | 24,203,587.81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291,283.55 | 3,291,283.55 | |
流动资产合计 | 493,772,258.76 | 493,772,258.76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212,815,954.77 | 212,815,954.77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55,011,482.46 | 155,011,482.46 | |
在建工程 | 12,491,936.98 | 12,491,936.98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24,024,575.69 | 24,024,575.69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16,038,578.66 | 16,038,578.66 | |
长期待摊费用 | 2,341,505.78 | 2,341,505.7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214,613.85 | 5,214,613.8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073,018.92 | 4,073,018.92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32,011,667.11 | 432,011,667.11 | |
资产总计 | 925,783,925.87 | 925,783,925.8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77,000,000.00 | 277,0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37,074,706.50 | 37,074,706.50 | |
应付账款 | 136,737,456.53 | 136,737,456.53 |
预收款项 | 448,271.25 | -448,271.25 | |
合同负债 | 396,700.22 | 396,700.22 | |
应付职工薪酬 | 3,633,459.28 | 3,633,459.28 | |
应交税费 | 1,223,145.75 | 1,223,145.75 | |
其他应付款 | 19,901,350.22 | 19,901,350.22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73,500.00 | 73,500.00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19,281,750.79 | 19,333,321.82 | 51,571.03 |
流动负债合计 | 495,300,140.32 | 495,300,140.32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4,791,000.00 | 4,791,00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75,762.87 | 975,762.87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766,762.87 | 5,766,762.87 | |
负债合计 | 501,066,903.19 | 501,066,903.19 |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21,600,000.00 | 121,6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54,190,059.68 | 154,190,059.68 | |
减:库存股 | 13,694,782.40 | 13,694,782.4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974,783.88 | 974,783.88 |
盈余公积 | 20,735,901.70 | 20,735,901.70 | |
未分配利润 | 140,911,059.82 | 140,911,059.82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24,717,022.68 | 424,717,022.6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925,783,925.87 | 925,783,925.87 |
调整情况说明
(4)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余额或销售额 | 9%、10%、13%、16% |
消费税 | 应税销售额 | 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流转税额 | 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额 | 5% |
房产税 | 以房产原值的80% | 1.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株洲飞鹿防腐防水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25% |
广州飞鹿铁路涂料与涂装有限公司 | 20% |
长沙飞鹿高分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25% |
广东飞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深圳飞鹿防水防腐材料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25% |
上海飞鹿嘉乘高新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5% |
2、税收优惠
(1)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于2017年9月5日取得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1743000239),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至2020年9月5日,并于2020年9月11日再次取得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43001244),被认定为高
新技术企业,每三年重新认定一次,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15%。子公司湖南耐渗公司于2015年10月28日取得证书编号GR201543000499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至2018年10月27日,并于2018年12月3日再次取得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1843001202),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每三年重新认定一次,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湖南耐渗公司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15%。
子公司飞鹿铁路涂料公司符合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按20%。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本公司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2)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具体为本公司安置的残疾人员每人每月可享受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增值税退税优惠。
(3)消费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5〕16号)的相关规定,对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免征消费税。本公司生产的涂料产品经化学工业乳胶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符合文件减征消费税的规定,可享受免征消费税的税收优惠。
(4)土地使用税
本公司属于安置残疾人的福利企业,根据《湖南省房产税施行细则》湘政发[2003]14号规定,享受当年度暂免征房产税优惠;根据《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家税务局[88]国税地字第015号)规定,本公司工厂用地暂免征土地使用税。
3、其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存款 | 184,386,666.52 | 135,195,824.40 |
其他货币资金 | 44,270,620.24 | 48,428,586.61 |
合计 | 228,657,286.76 | 183,624,411.01 |
其他说明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其他说明:无相关情况
3、衍生金融资产
其他说明:无相关情况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44,187,064.61 | |
商业承兑票据 | 11,804,278.50 | 18,405,089.88 |
合计 | 55,991,343.11 | 18,405,089.88 |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57,579,406.84 | 100.00% | 1,588,063.73 | 2.76% | 55,991,343.11 | 19,995,299.32 | 100.00% | 1,590,209.44 | 7.95% | 18,405,089.88 |
其中: | ||||||||||
商业承兑汇票 | 13,392,342.23 | 23.26% | 1,588,063.73 | 11.86% | 11,804,278.50 | 19,995,299.32 | 100.00% | 1,590,209.44 | 7.95% | 18,405,089.88 |
银行承兑汇票 | 44,187,064.61 | 76.74% | - | - | 44,187,064.61 | |||||
合计 | 57,579,406.84 | 100.00% | 1,588,063.73 | 11.86% | 55,991,343.11 | 19,995,299.32 | 100.00% | 1,590,209.44 | 7.95% | 18,405,089.8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无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 | 13,392,342.23 | 1,588,063.73 | 11.86% |
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
合计 | 13,392,342.23 | 1,588,063.73 |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依据应收账款账龄确认组合。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2020年1月1日余额 | 1,590,209.44 | 1,590,209.44 | ||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145.71 | 2,145.71 |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0年12月31日余额 | 1,588,063.73 | 1,588,063.73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 1,590,209.44 | 2,145.71 | 1,588,063.73 | |||
合计 | 1,590,209.44 | 2,145.71 | 1,588,063.7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适用 √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无
(4)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03,615,951.84 | 34,557,559.61 |
商业承兑汇票 | 12,840,000.00 | 6,220,005.73 |
合计 | 116,455,951.84 | 40,777,565,34 |
(5)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无
5、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78,907,966.05 | 100.00% | 38,878,055.79 | 10.26% | 340,029,910.26 | 318,594,311.73 | 100.00% | 32,837,263.54 | 10.31% | 285,757,048.19 |
其中: | ||||||||||
按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78,907,966.05 | 100.00% | 38,878,055.79 | 10.26% | 340,029,910.26 | 318,594,311.73 | 100.00% | 32,837,263.54 | 10.31% | 285,757,048.19 |
合计 | 378,907,966.05 | 100.00% | 38,878,055.79 | 10.26% | 340,029,910.26 | 318,594,311.73 | 100.00% | 32,837,263.54 | 10.31% | 285,757,048.1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无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按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78,907,966.05 | 38,878,055.79 | 10.26%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依据应收账款账龄确认组合。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0年1月1日余额 | 32,837,263.54 | 32,837,263.54 | ||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转入第三阶段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6,332,587.85 | 6,332,587.85 |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其他变动 | ||||
2020年12月31日余额 | 38,878,055.79 | 38,878,055.79 |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91,525,799.67 |
1至2年 | 46,056,486.40 |
2至3年 | 18,180,975.93 |
3年以上 | 23,144,704.05 |
3至4年 | 15,130,595.47 |
4至5年 | 6,205,365.02 |
5年以上 | 1,808,743.56 |
合计 | 378,907,966.05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32,837,263.54 | 6,332,587.85 | 291,795.60 | 38,878,055.79 | ||
合计 | 32,837,263.54 | 6,332,587.85 | 291,795.60 | 38,878,055.7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无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 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安置房一期工程BT项目部 | 货款 | 184,673.90 | 无法收回 | 公司管理层审批 | 否 |
其他零星货款 | 货款 | 107,121.70 | 无法收回 | 公司管理层审批 | 否 |
合计 | — | 291,795.60 | — | — | —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40,081,817.67 | 10.58% | 2,004,090.88 |
第二名 | 19,157,570.18 | 5.06% | 1,411,947.07 |
第三名 | 16,328,983.06 | 4.31% | 816,449.15 |
第四名 | 15,650,256.56 | 4.13% | 782,512.83 |
第五名 | 11,085,497.44 | 2.92% | 859,982.99 |
合计 | 102,304,124.91 | 27.00% | 5,874,982.92 |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无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无
6、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9,891,828.21 | 17,437,002.81 |
合计 | 9,891,828.21 | 17,437,002.81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应收融资款项本期增加主要系应收银行承兑汇票,本集团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
7、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5,673,732.85 | 94.86% | 3,457,328.80 | 54.02% |
1至2年 | 272,298.56 | 4.55% | 2,276,648.80 | 35.57% |
2至3年 | 6,052.77 | 0.10% | 68,573.89 | 1.07% |
3年以上 | 29,287.87 | 0.49% | 597,100.82 | 9.33% |
合计 | 5,981,372.05 | -- | 6,399,652.31 | --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本集团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1年的大额预付账款主要系未结算的材料款。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预付款项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1,200,000.00 | 一年以内 | 20.06 |
第二名 | 732,176.64 | 一年以内 | 12.24 |
第三名 | 521,763.31 | 一年以内 | 8.72 |
第四名 | 506,000.00 | 一年以内 | 8.46 |
第五名 | 345,360.25 | 一年以内 | 5.77 |
合计 | 3,305,300.20 | 55.25 |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9,485,292.46 | 19,630,511.35 |
合计 | 19,485,292.46 | 19,630,511.35 |
(1)应收利息
无
2)重要逾期利息
无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无3)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无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18,069,269.11 | 15,600,980.04 |
押金 | 699,423.95 | 585,570.02 |
备用金 | 504,112.34 | 912,395.60 |
其他 | 212,487.06 | 300,590.57 |
个人借款 | 2,189,008.52 | |
代垫款项 | 41,966.60 | |
合计 | 19,485,292.46 | 19,630,511.35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0年1月1日余额 | 0.00 | 0.00 | ||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4,101,619.51 |
1至2年 | 1,264,342.00 |
2至3年 | 3,148,375.00 |
3年以上 | 970,955.95 |
3至4年 | 167,229.99 |
4至5年 | 326,065.96 |
5年以上 | 477,660.00 |
合计 | 19,485,292.46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无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无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保证金 | 5,000,000.00 | 1-2年 | 25.66 | - |
第二名 | 保证金 | 2,000,000.00 | 2-3年 | 10.26 | - |
第三名 | 保证金 | 1,926,376.21 | 1年以内 | 9.89 | - |
第四名 | 保证金 | 2,210,000.00 | 1年以内 | 11.34 | - |
第五名 | 保证金 | 1,000,000.00 | 1年以内 | 5.13 | - |
合计 | 12,136,376.21 | 62.28 | - |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无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无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无
9、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2,400,699.87 | 822,414.84 | 21,578,285.03 | 22,754,489.55 | 847,659.29 | 21,906,830.26 |
在产品 | 4,248,751.22 | 4,248,751.22 | 10,868,222.56 | 238,623.70 | 10,629,598.86 | |
库存商品 | 32,538,354.75 | 1,039,906.36 | 31,498,448.39 | 31,915,718.07 | 699,517.34 | 31,216,200.73 |
发出商品 | 21,666,487.47 | 21,666,487.47 | 21,552,804.03 | 21,552,804.03 | ||
低值易耗品 | 2,087,187.38 | 2,087,187.38 | 1,775,687.73 | 1,775,687.73 | ||
委托加工物资 | 1,179,646.01 | 1,179,646.01 | 676,995.95 | 676,995.95 | ||
合计 | 84,121,126.70 | 1,862,321.20 | 82,258,805.50 | 89,543,917.89 | 1,785,800.33 | 87,758,117.56 |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847,659.29 | 771,873.63 | 797,118.08 | 822,414.84 | ||
在产品 | 238,623.70 | 238,623.70 | ||||
库存商品 | 699,517.34 | 635,748.19 | 295,359.17 | 1,039,906.36 | ||
合计 | 1,785,800.33 | 1,407,621.82 | 1,331,100.95 | 1,862,321.20 |
(2)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无
(3)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无
10、合同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涂装工程结算及质保金 | 63,779,074.71 | 5,146,285.12 | 58,632,789.59 | 33,883,673.69 | 2,382,449.05 | 31,501,224.64 |
合计 | 63,779,074.71 | 5,146,285.12 | 58,632,789.59 | 33,883,673.69 | 2,382,449.05 | 31,501,224.64 |
合同资产的账面价值在本期内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涂装工程结算及质保金 | 27,131,564.95 | 根据新收入准则规定,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0年1月1日余额 | 2,382,449.05 | 2,382,449.05 | ||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763,836.07 | 2,763,836.07 |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其他变动 | ||||
2020年12月31日余额 | 5,146,285.12 | 5,146,285.12 |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涂装工程结算及质保金 | 2,763,836.07 | |||
合计 | 2,763,836.07 | -- |
其他说明:
11、持有待售资产
无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无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 | 8,614,380.01 | 3,900,415.14 |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费用 | 1,498,113.20 | |
合计 | 8,614,380.01 | 5,398,528.34 |
其他说明:
无
14、债权投资
无重要的债权投资无减值准备计提情况无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无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无减值准备计提情况无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无
(3)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无
17、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湖南博杨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323,953.93 | 527,212.66 | 1,851,166.59 | ||||||||
上铁芜湖高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9,804,456.37 | -567,829.01 | 9,236,627.36 | ||||||||
小计 | 11,128,410.30 | 11,087,793.95 | |||||||||
合计 | 11,128,410.30 | -40,616.35 | 11,087,793.95 |
其他说明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无其他说明:
无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无其他说明:
无
20、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无其他说明
2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77,343,311.82 | 183,489,038.54 |
合计 | 177,343,311.82 | 183,489,038.54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56,970,175.37 | 82,475,075.33 | 3,144,770.82 | 7,901,219.38 | 250,491,240.90 |
2.本期增加金额 | 90,344.45 | 6,485,108.31 | 1,832,293.27 | 895,997.16 | 9,303,743.19 |
(1)购置 | 90,344.45 | 3,666,877.11 | 1,832,293.27 | 745,938.75 | 6,335,453.58 |
(2)在建工程转入 | 2,818,231.20 | 150,058.41 | 2,968,289.61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5,792.00 | 264,697.00 | 310,489.00 | ||
(1)处置或报废 | 45,792.00 | 264,697.00 | 310,489.00 | ||
4.期末余额 | 157,060,519.82 | 88,914,391.64 | 4,712,367.09 | 8,797,216.54 | 259,484,495.0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9,066,928.52 | 41,099,207.36 | 2,175,300.88 | 4,660,765.60 | 67,002,202.36 |
2.本期增加金额 | 7,427,182.74 | 6,215,578.10 | 384,405.84 | 1,404,868.57 | 15,432,035.25 |
(1)计提 | 7,427,182.74 | 6,215,578.10 | 384,405.84 | 1,404,868.57 | 15,432,035.25 |
3.本期减少金额 | 40,138.12 | 252,916.22 | 293,054.34 | ||
(1)处置或报废 | 40,138.12 | 252,916.22 | 293,054.34 | ||
4.期末余额 | 26,494,111.26 | 47,274,647.34 | 2,306,790.50 | 6,065,634.17 | 82,141,183.2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30,566,408.56 | 41,639,744.30 | 2,405,576.59 | 2,731,582.37 | 177,343,311.82 |
2.期初账面价值 | 137,903,246.85 | 41,375,867.97 | 969,469.94 | 3,240,453.78 | 183,489,038.54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无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无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无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无其他说明
(6)固定资产清理
无其他说明
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26,725,648.34 | 30,505,029.19 |
合计 | 226,725,648.34 | 30,505,029.19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铜官生产基地新建项目 | 119,280,643.15 | 119,280,643.15 | 18,013,092.21 | 18,013,092.21 |
耐渗醴陵东富防水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 97,023,040.28 | 97,023,040.28 | ||||
降噪阻尼材料项目 | 9,764,717.21 | 9,764,717.21 | 10,119,434.19 | 10,119,434.19 | ||
其他零星工程 | 657,247.70 | 657,247.70 | 884,502.79 | 884,502.79 | ||
醇酸改水性货车线技改工程 | 1,488,000.00 | 1,488,000.00 | ||||
合计 | 226,725,648.34 | 226,725,648.34 | 30,505,029.19 | 30,505,029.19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铜官生产基地新建项目 | 155,669,717.68 | 18,013,092.21 | 101,267,550.94 | 119,280,643.15 | 76.62% | 76.62 | 4,772,868.48 | 4,772,868.48 | 6.75% | 募股资金 | ||
耐渗醴陵东富防水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 100,114,765.00 | 97,023,040.28 | 97,023,040.28 | 96.91% | 96.91 | 109,666.67 | 109,666.67 | 4.20% | 金融机构贷款 | |||
降噪阻尼材料项目 | 28,000,000.00 | 10,119,434.19 | 354,716.98 | 9,764,717.21 | 34.87% | 34.87 | 其他 | |||||
其他零星工程 | 1,216,000.00 | 884,502.79 | 1,259,988.33 | 1,108,289.61 | 378,953.81 | 657,247.70 | 54.05% | 54.05 | 其他 | |||
醇酸改水 | 1,860,000.00 | 1,488,000.00 | 1,488,000.00 | 100.00% | 100.00 | 其他 |
性货车线技改工程 | ||||||||||||
合计 | 286,860,482.68 | 30,505,029.19 | 199,550,579.55 | 2,596,289.61 | 733,670.79 | 226,725,648.34 | -- | -- | 4,882,535.15 | 4,882,535.15 | -- |
(4)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无其他说明无
(5)工程物资
无其他说明:
无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无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商标 | 计算机软件 | 技术使用权 | 资质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0,453,930.99 | 1,413,324.81 | 2,625,800.00 | 1,977,254.82 | 577,358.48 | 7,710,000.00 | 64,757,669.1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430,534.80 | 376,460.17 | 56,603.78 | 10,863,598.75 | ||||
(1)购置 | 10,430,534.80 | 176,460.17 | 56,603.78 | 10,663,598.75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其他 | 200,000.00 | 200,000.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00,000.00 | 200,000.00 | ||||||
(1)处置 | ||||||||
(2)其他减少 | 200,000.00 | 200,000.00 | ||||||
4.期末余额 | 60,884,465.79 | 1,413,324.81 | 2,625,800.00 | 2,353,714.99 | 433,962.26 | 7,710,000.00 | 75,421,267.85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761,229.19 | 387,837.09 | 607,395.73 | 639,270.81 | 303,500.96 | 1,542,000.00 | 7,241,233.7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16,815.33 | 78,882.12 | 262,477.36 | 300,150.06 | 55,821.48 | 1,517,625.00 | 3,431,771.35 | |
(1)计提 | 1,216,815.33 | 78,882.12 | 262,477.36 | 201,065.78 | 55,821.48 | 1,517,625.00 | 3,332,687.07 | |
(2)其他增加 | 99,084.28 | 99,084.28 |
3.本期减少金额 | 99,084.28 | 99,084.28 | ||||||
(1)处置 | ||||||||
(2)其他减少 | 99,084.28 | 99,084.28 | ||||||
4.期末余额 | 4,978,044.52 | 466,719.21 | 869,873.09 | 939,420.87 | 260,238.16 | 3,059,625.00 | 10,573,920.85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5,906,421.27 | 946,605.60 | 1,755,926.91 | 1,414,294.12 | 173,724.10 | 4,650,375.00 | 64,847,347.00 | |
2.期初账面价值 | 46,692,701.80 | 1,025,487.72 | 2,018,404.27 | 1,337,984.01 | 273,857.52 | 6,168,000.00 | 57,516,435.32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无
26、开发支出
无
28、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购入非绝缘涂料业务相关资产 | 16,038,578.66 | 16,038,578.66 | ||||
收购湖南耐渗公司 | 13,918,047.44 | 13,918,047.44 | ||||
合计 | 29,956,626.10 | 29,956,626.10 |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购入非绝缘涂料业务相关资产 | ||||||
收购湖南耐渗公司 | ||||||
合计 |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1)2015年2月6日,公司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人民币2,358.84万元的价格公开竟得株洲时代电气绝缘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非绝缘涂料业务相关资产,包括非绝缘涂料产业技术及其装备(不含厂房及固定设施、土地)、无形资产以及经双方协商的相关存货及债权债务。
本次收购构成业务合并,合并成本为24,531,936.00元,2015年2月28日进行实物交接,双方根据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
公司出具的中水致远评报字[2014]第1125号评估报告确定的实际交接资产的评估价值为8,493,357.34元(其中:存货为2,502,391.28元,机器设备为1,460,958.45元,应收款项为3,116,682.80元,无形资产为1,413,324.81元), 确认商誉16,038,578.66元。2)2018年2月9日,公司与湖南耐渗公司原股东签订收购协议,约定公司以8,800万元人民币作为对价购买湖南耐渗公司100%股权。2019年1月5日,公司与湖南耐渗公司原股东签订补充协议,扣除截至交割日审计报告披露外的未计费用或应付未付等债务以及与湖南耐渗公司无关费用,合计1,000,047.83元,即收购对价调减至86,999,952.17元。本次收购形成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合并成本为86,999,952.17元,合并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73,081,904.73元,确认商誉13,918,047.44元。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商誉减值说明:
本集团年末对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首先将该商誉调整资产组的账面价值,然后将调整后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确定资产组(包括商誉)是否发生了减值。
商誉减值测试情况表:
项目 | 非绝缘涂料业务 | 湖南耐渗公司 |
商誉账面余额(1) | 16,038,578.66 | 13,918,047.44 |
商誉减值准备余额(2) | - | - |
商誉的账面价值(3)=(1)-(2) | 16,038,578.66 | 13,918,047.44 |
未确认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4) | - | - |
包含未确认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5)=(3)+(4) | 16,038,578.66 | 13,918,047.44 |
资产组的账面价值(6) | 1,446,371.55 | 36,125,156.65 |
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7)=(5)+(6) | 17,484,950.21 | 50,043,204.09 |
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可收回金额)(8) | 24,520,000.00 | 52,340,000.00 |
整体商誉减值损失(大于0时)(9)=(7)-(8) | - | - |
(1) 商誉所在资产组的相关信息
上述公司(业务)于测试基准日的测试范围,是形成商誉相关的资产组,该资产组与购买日及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
非绝缘涂料业务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可收回金额)利用了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4月5日中瑞评报字[2021]第000318号《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风电业务资产组可收回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
湖南耐渗公司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可收回金额)利用了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4月10日中瑞评报
字[2021]第000321号《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湖南耐渗塑胶工程材料有限公司防水材料业务资产组可收回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
(2) 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1) 重要假设及依据
① 假设预测基准日后公司在现有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方向保持一致。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保持一致。
② 假设公司相关的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预测准日后不发生重大变化。
③ 假设预测基准日后公司的产品或服务保持目前的市场竞争态势、研发能力和技术先进性保持目前的水平
④ 假设公司现有业务订单能如期实现,主营业务、产品结构以及销售策略和成本控制等不发生重大变化。年度内均匀获得净现金流。
⑤ 假设公司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持续享受现有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2) 关键参数
单位 | 关键参数 | ||||
预测期 | 预测期增长率 | 稳定期增长率 | 利润率 | 折现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 |
非绝缘涂料业务 | 2021年-2025年(后续为稳定期) | 注1 | 持平 | 根据预测的收入、成本、费用等计算 | 17.93% |
湖南耐渗公司 | 2021年-2025年(后续为稳定期) | 注2 | 持平 | 根据预测的收入、成本、费用等计算 | 16.10% |
[注1] 非绝缘涂料业务
非绝缘涂料业务目前的收入主要来自风电配件加工及涂装、风电塔筒涂装、风电叶片涂装、涂料销售。本集团根据市场情况,结合非绝缘涂料业务历史销量增长情况以及未来的发展重心,针对不同品项,对未来年度的销量和销售单价进行预测。非绝缘涂料业务2021年至2025年预计销售收入增长率分别为-6%、4%、3%、2%、2%。
[注2]湖南耐渗公司
公司根据市场情况,结合公司历史销量增长情况以及未来的发展重心,针对不同品项,对未来年度的销量和销售单价进行预测, 湖南耐渗公司2021年至2025年预计销售收入增长率分别为5.4%、5.6%、4.6%、3.6%、3.6%。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1)非绝缘涂料业务
公司根据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4月5日中瑞评报字[2021]第000318号《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风电业务资产组可收回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截至2020年12月31日,非绝缘涂料业务与商誉相关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17,484,950.21元,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24,520,000.00元。经测试,非绝缘涂料
业务形成的商誉本期不存在减值。
2)湖南耐渗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公司根据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4月10日中瑞评报字[2021]第000321号《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湖南耐渗塑胶工程材料有限公司防水材料业务资产组可收回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截至2020年12月31日,湖南耐渗公司与商誉相关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50,043,204.09元,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52,340,000.00元。经测试,湖南耐渗公司形成的商誉本期不存在减值。其他说明
29、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咨询及委托代办服务费摊销 | 2,184,466.03 | 970,873.80 | 1,213,592.23 | ||
经营性租赁房屋装修费 | 157,039.75 | 179,475.38 | 133,016.71 | 203,498.42 | |
合计 | 2,341,505.78 | 179,475.38 | 1,103,890.51 | 1,417,090.65 |
其他说明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46,159,480.65 | 6,924,461.49 | 38,595,722.36 | 6,096,535.82 |
固定资产折旧差异 | 215,779.38 | 32,366.91 | 379,786.88 | 56,968.03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导致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差异 | 4,784,567.19 | 717,685.08 | 5,431,166.88 | 814,675.03 |
限制性股票费用摊销 | 3,345,246.67 | 501,787.00 | ||
合计 | 54,505,073.89 | 8,176,300.48 | 44,406,676.12 | 6,968,178.88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11,156,230.17 | 1,673,434.53 | 13,277,656.38 | 1,991,648.46 |
固定资产折旧差异 | 11,643,268.55 | 1,746,490.28 | 6,505,085.82 | 975,762.87 |
合计 | 22,799,498.72 | 3,419,924.81 | 19,782,742.20 | 2,967,411.33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176,300.48 | 6,968,178.8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419,924.81 | 2,967,411.33 |
(3)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无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无
31、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设备采购及工程款 | 20,203,730.87 | 0.00 | 20,203,730.87 | 34,533,018.92 | 0.00 | 34,533,018.92 |
合计 | 20,203,730.87 | 0.00 | 20,203,730.87 | 34,533,018.92 | 0.00 | 34,533,018.92 |
其他说明: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和保证借款 | 185,500,000.00 | 294,600,000.00 |
合计 | 185,500,000.00 | 294,600,000.0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无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无
34、衍生金融负债
无
35、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4,740,027.18 | 37,074,706.50 |
合计 | 24,740,027.18 | 37,074,706.5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材料款 | 132,643,212.38 | 118,578,856.92 |
工程款 | 51,108,379.46 | 10,787,232.95 |
劳务款 | 40,530,926.69 | 11,830,611.08 |
运输费 | 12,190,755.41 | 9,657,116.95 |
设备款 | 10,002,359.71 | 11,598,309.81 |
费用款 | 1,114,021.40 | 374,446.36 |
动能费 | 1,395,011.57 | 67,431.84 |
合计 | 248,984,666.62 | 162,894,005.91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供应商一 | 4,103,636.34 | 未到结算期 |
供应商二 | 2,858,946.90 | 未到结算期 |
供应商三 | 1,464,973.81 | 未到结算期 |
供应商四 | 1,160,616.45 | 未到结算期 |
供应商五 | 1,130,035.39 | 未到结算期 |
合计 | 10,718,208.89 | -- |
其他说明:
37、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3)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年末本集团不存在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2020年1月1日对预收款项按照新收入准则进行重分类。
38、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预收款项 | 1,752,876.82 | 1,302,178.29 |
合计 | 1,752,876.82 | 1,302,178.29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本年减少 | -1,302,178.29 | 包括在合同负债年初账面价值中的金额所确认的收入 |
本年增加 | 1,752,876.82 | 因收到现金而增加的金额(不包含本年已确认为收入的金额) |
合计 | 450,698.53 | —— |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4,898,367.93 | 48,908,057.84 | 47,722,054.19 | 6,084,371.58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150.30 | 719,491.58 | 705,029.42 | 17,612.46 |
合计 | 4,901,518.23 | 49,627,549.42 | 48,427,083.61 | 6,101,984.04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4,763,347.44 | 43,292,770.90 | 42,012,329.33 | 6,043,789.01 |
2、职工福利费 | 132,837.30 | 2,062,517.38 | 2,195,354.68 | |
3、社会保险费 | 2,183.19 | 2,083,414.31 | 2,063,959.93 | 21,637.57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973,376.49 | 1,955,214.31 | 18,162.18 | |
工伤保险费 | 14.67 | 98,759.98 | 97,605.02 | 1,169.63 |
生育保险费 | 2,168.52 | 11,277.84 | 11,140.60 | 2,305.76 |
4、住房公积金 | 1,387,643.33 | 1,368,698.33 | 18,945.00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81,711.92 | 81,711.92 | ||
合计 | 4,898,367.93 | 48,908,057.84 | 47,722,054.19 | 6,084,371.58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150.30 | 691,567.20 | 678,567.62 | 16,149.88 |
2、失业保险费 | 27,924.38 | 26,461.80 | 1,462.58 | |
合计 | 3,150.30 | 719,491.58 | 705,029.42 | 17,612.46 |
其他说明:
40、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8,948,364.21 | 2,245,795.95 |
企业所得税 | 4,520,676.37 | 2,457,667.91 |
个人所得税 | 302,976.50 | 303,076.9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19,821.30 | 292,256.00 |
教育费附加 | 514,131.41 | 212,214.91 |
土地使用税 | 5,181.85 | 203,048.52 |
印花税 | 208,112.22 | 162,407.45 |
房产税 | 88,575.14 | 88,575.14 |
其他 | 301,412.84 | 73,694.67 |
合计 | 15,609,251.84 | 6,038,737.46 |
其他说明:
41、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股利 | 57,200.00 | 73,500.00 |
其他应付款 | 14,208,634.38 | 18,046,812.23 |
合计 | 14,265,834.38 | 18,120,312.23 |
(1)应付利息
无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无其他说明:
无
(2)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57,200.00 | 73,500.00 |
合计 | 57,200.00 | 73,500.00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3)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6,961,920.00 | 8,702,400.00 |
股权投资款 | 6,788,836.90 | |
工资代扣款 | 83,597.39 | 564,093.84 |
保证金 | 690,317.42 | 242,360.42 |
预计费用 | 5,533,949.43 | 1,263,725.19 |
其他 | 938,850.14 | 485,395.88 |
合计 | 14,208,634.38 | 18,046,812.23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6,961,920.00 | 未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不能解除回购义务 |
合计 | 6,961,920.00 | -- |
其他说明
42、持有待售负债
无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无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年末未终止确认的承兑汇票 | 40,777,565.34 | 22,201,750.79 |
待转销项税额 | 193,796.36 | 162,622.86 |
合计 | 40,971,361.70 | 22,364,373.65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无
其他说明:
无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140,000,000.00 | |
合计 | 140,000,000.00 | 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飞鹿转债 | 131,843,495.14 | |
合计 | 131,843,495.14 |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
飞鹿转债 | 177,000,000.00 | 2020-7-3 | 6年 | 177,000,000.00 | 126,993,302.08 | 507,591.81 | 4,410,601.25 | 68,000.00 | 131,843,495.14 | ||
合计 | -- | -- | -- | 177,000,000.00 | 126,993,302.08 | 507,591.81 | 4,410,601.25 | 68,000.00 | 131,843,495.14 |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株洲飞鹿高新 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转股期自 2020 年 12 月 11 日起至 2026 年 6 月 4 日止。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无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无其他说明无
47、租赁负债
无其他说明
48、长期应付款
无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无
(2)专项应付款
无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无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无
50、预计负债
无
51、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4,791,000.00 | 102,000.00 | 4,689,000.00 | 尚未满足确认损益的政府补助 | |
合计 | 4,791,000.00 | 102,000.00 | 4,689,000.00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技术改造项目 | 391,000.00 | 102,000.00 | 289,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 | 4,400,000.00 | 4,4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4,791,000.00 | 102,000.00 | 4,689,000.00 |
其他说明:
(1)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于2013年4月23日印发的湘发改工【2013】637号文件发布“关于转发下达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本公司于2013年11月获得了中央预算内投资102万元的财政拨款,用于车间技术改造项目并形成了相应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进行摊销。
(2)根据湖南省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发布的 “关于征集2018年国家绿色制造系统集成储备项目的通知” (湘经信【2018】27号),本公司与上下游企业(中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珠海市长陆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昆山三旺树脂有限公司)、科研机构(湖南大学)组建联合体,进行“轨道交通装备减震降噪阻尼材料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研发工作。经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工业转型升级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企指【2018】49号)公示,该项目入选2018年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名单,本公司作为牵头企业获得下发的补助总额(500万)的88%即440万,其他各单位分别获得补助总额的3%,项目未结束,尚未开始摊销。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无
5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21,600,000.00 | -33,132.00 | -33,132.00 | 121,566,868.00 |
其他说明: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
飞鹿转债 | 1,770,000 | 41,543,773.39 | 680 | 15,960.32 | 1,769,320 | 41,527,813.07 | ||
合计 | 1,770,000 | 41,543,773.39 | 680 | 15,960.32 | 1,769,320 | 41,527,813.07 |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注:2020年7月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07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77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7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46.29万元(不含税)后,计入其他权益工具41,543,773.39元。飞鹿转债转股期限为 2020 年 12 月 11 日至 2026 年 6 月 4 日,最新的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9.9 元/股,本期共有 680张“飞鹿转债”完成转股,合计转为 6,868 股“飞鹿股份”股票。其他说明:
5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52,019,102.69 | 4,432,107.23 | 196,800.00 | 156,254,409.92 |
其他资本公积 | 2,238,319.98 | 3,570,912.00 | 4,354,826.63 | 1,454,405.35 |
合计 | 154,257,422.67 | 8,003,019.23 | 4,551,626.63 | 157,708,815.2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本年增加4,432,107.23元,系本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禁,由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股本溢价增加4,354,826.63元,本年可转债转股增加77,280.60元;本年减少196,800.00元,系注销4万股库存股。其他资本公积本年增加3,570,912.00元,系限制性股票费用摊销增加3,477,390.00元,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93,522.00元。
56、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库存股 | 13,694,782.40 | 1,740,480.00 | 11,954,302.40 | |
合计 | 13,694,782.40 | 1,740,480.00 | 11,954,302.4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2019年本公司回购股票1,944,700股,用于员工股权激励。其中,已首次授予34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470,000股库存股;2020年7月,公司一名激励对象主动辞职,公司完成了对其持有的4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和注销;对达到解锁条件而无需回购的286,000股限制性股票解除回购义务。
57、其他综合收益
无
58、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974,783.88 | 3,469,819.08 | 2,689,150.57 | 1,755,452.39 |
合计 | 974,783.88 | 3,469,819.08 | 2,689,150.57 | 1,755,452.3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财政部、安全监督总局印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的规定,本集团安全生产费报告期各年均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逐月提取。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8号——上市公司从事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59、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0,735,901.70 | 1,121,267.11 | 21,857,168.81 | |
合计 | 20,735,901.70 | 1,121,267.11 | 21,857,168.81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68,855,565.93 | 155,089,401.57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3,957,626.93 | 21,198,223.33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121,267.11 | 1,361,058.97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2,000.00 | 6,071,000.00 |
其他因素 | -197,259.34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91,891,185.09 | 168,855,565.9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603,534,357.77 | 457,356,842.48 | 495,416,486.82 | 370,243,258.53 |
其他业务 | 2,015,583.44 | 1,047,296.04 | 3,518,190.44 | 3,179,680.51 |
合计 | 605,549,941.21 | 458,404,138.52 | 498,934,677.26 | 373,422,939.04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 是 √ 否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本公司本年度确认的收入均已完成履约义务。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0.00元预计将于2021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2021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2021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677,473.32 | 1,170,832.28 |
教育费附加 | 1,230,110.35 | 868,927.98 |
房产税 | 254,862.36 | |
印花税 | 361,217.59 | 223,322.88 |
其他 | 125,237.59 | 103,775.51 |
合计 | 3,648,901.21 | 2,366,858.65 |
其他说明:
63、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运输费 | 12,237,764.54 | 15,612,019.66 |
营销费用 | 9,176,817.71 | 1,341,126.36 |
职工薪酬 | 8,084,548.50 | 6,869,840.20 |
业务招待费 | 7,210,990.17 | 2,539,174.26 |
差旅费 | 6,740,783.73 | 6,733,423.14 |
招投标费 | 1,253,153.01 | 1,712,792.25 |
办公费 | 568,932.69 | 342,745.16 |
其他 | 388,145.81 | 929,079.34 |
合计 | 45,661,136.16 | 36,080,200.37 |
其他说明:
64、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3,113,072.52 | 13,862,111.30 |
折旧费 | 7,560,636.82 | 5,844,378.92 |
安全生产费 | 3,477,065.31 | 3,062,469.84 |
限制性股票费用摊销 | 3,477,390.00 | 2,238,319.98 |
差旅费 | 1,504,092.36 | 2,168,228.19 |
无形资产摊销 | 2,707,400.11 | 1,927,294.89 |
咨询费 | 2,953,184.08 | 1,879,373.92 |
业务招待费 | 2,128,497.16 | 1,585,098.05 |
办公费 | 1,151,348.84 | 778,387.69 |
审计费 | 922,542.09 | 768,272.58 |
董事会费 | 452,368.00 | 471,754.00 |
律师费 | 266,902.39 | 454,761.81 |
其他 | 4,298,978.04 | 4,615,076.96 |
合计 | 44,013,477.72 | 39,655,528.13 |
其他说明:
65、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6,471,911.44 | 6,422,654.83 |
试验材料费 | 5,281,607.84 | 3,312,443.25 |
检验(测)费 | 2,145,027.60 | 1,825,730.29 |
差旅费 | 936,707.57 | 1,248,530.09 |
其他 | 2,959,529.22 | 2,300,737.32 |
合计 | 17,794,783.67 | 15,110,095.78 |
其他说明:
66、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4,522,477.79 | 11,592,504.90 |
减:利息收入 | 566,995.84 | 210,427.94 |
加:其他支出 | 1,337,344.18 | 4,319,336.92 |
合计 | 15,292,826.13 | 15,701,413.88 |
其他说明:
67、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增值税返还 | 7,571,530.15 | 6,894,869.85 |
湖南醴陵经济开发区产业扶持资金 | 4,000,000.00 | - |
2020年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补助类项目 | 1,500,000.00 | - |
2020年株洲市第二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 500,000.00 | - |
长沙市望城区第三批租赁住房奖补项目 | 497,800.00 | - |
2020年湖南省第二批制造强省专项资金 | 300,000.00 | - |
2019年年度第二批科技计划创新型城巿建设专项资金 | 200,000.00 | - |
2019年技术创新项目奖励 | 200,000.00 | - |
2020年度株洲市本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 193,324.73 | - |
2020年度株洲市经济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 | 150,000.00 | - |
车间技术改造项目 | 102,000.00 | 102,000.00 |
2020年度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 | 100,000.00 | - |
醴陵市产业突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购置数字化智能化装备补助 | 74,648.59 | - |
株洲市财政局见习补贴 | 68,380.00 | 63,200.00 |
株洲市2019研发管理工作补助 | 20,000.00 | - |
长沙市望城区铜官循环园税收奖励 | 20,000.00 | - |
2020年度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专利保险) | 15,500.00 | - |
2019年度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奖励资金 | 6,000.00 | - |
醴陵市2020年度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补贴 | 3,528.41 | - |
望城经济开发区铜官循环经济工业基地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产业扶持金 | - | 5,236,000.00 |
株洲市财政局地方财政库款 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 | - | 1,000,000.00 |
株洲市荷塘区财政局地方财政库款 | - | 200,000.00 |
株洲市国库集中支付零余额账户 知识产权业务专项资金 | - | 104,000.00 |
株洲市荷塘区财政局零余额账户株洲市荷塘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科工信款 | - | 100,000.00 |
醴陵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支付2019年度上半年“四个十条”政策兑现以及2018年奖补 | - | 100,000.00 |
11月5日收省科技厅的研发奖补9.9万元 | - | 99,000.00 |
株洲市财政局地方财政库款(其他科技技术支出) | - | 90,000.00 |
株洲市荷塘区财政局财政零余额账户科技局付成果转化后补款 | - | 60,000.00 |
株洲市荷塘区财政局财政零余额账户株洲市荷塘区科技局和工业信息化局科工信款 | - | 20,000.00 |
株洲市荷塘区财政局零余额账户株洲市荷塘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科工信款 | - | 20,000.00 |
株洲市荷塘区科学技术局转付长株潭示范建设第二批后补资金 | - | 4,000.00 |
株洲市荷塘区财政局财政零余额账户株洲市荷塘区科技局2018年度区经济表彰(知识产权奖励) | - | 3,000.00 |
株洲市荷塘区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 | - | 3,000.00 |
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款项 | - | 1,000.00 |
合计 | 15,522,711.88 | 14,100,069.85 |
68、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985,041.82 | -217,559.74 |
合计 | 985,041.82 | -217,559.74 |
其他说明: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无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无
7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2,145.71 | -440,223.48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6,332,587.85 | -1,530,894.68 |
合计 | -6,330,442.14 | -1,971,118.16 |
其他说明:
7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168,998.12 | -1,507,876.54 |
十二、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2,763,836.07 | |
合计 | -3,932,834.19 | -1,507,876.54 |
其他说明:
7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11,244.46 | -4,775.78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11,244.46 | -4,775.78 |
合计 | -11,244.46 | -4,775.78 |
7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9,000.00 | ||
湖南耐渗原股东业绩承诺补偿款 | 1,086,288.86 | 1,086,288.86 | |
其他 | 338,219.81 | 264,883.93 | 338,219.81 |
合计 | 1,424,508.67 | 273,883.93 | 1,424,508.67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无
7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30,000.00 | 56,054.06 | 30,000.00 |
非常损失(罚款支出) | 5,000.63 | 179,476.55 | 5,000.63 |
其他 | 137,544.67 | 288,986.04 | 137,544.67 |
合计 | 172,545.30 | 524,516.65 | 172,545.30 |
其他说明: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4,951,775.31 | 3,992,585.13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689,528.16 | -150,954.60 |
合计 | 4,262,247.15 | 3,841,630.53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8,219,874.08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4,232,981.11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661,466.17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46,309.98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003,537.32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1,615,746.83 |
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 | -414,572.01 |
其他调整 | -1,559,108.64 |
所得税费用 | 4,262,247.15 |
其他说明
77、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七、57.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7,863,069.69 | 8,123,057.19 |
保证金及单位往来 | 40,623,731.55 | 17,879,321.40 |
利息收入 | 461,794.34 | 145,492.19 |
合计 | 48,948,595.58 | 26,147,870.78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保函保证金及单位往来 | 40,682,590.93 | 20,492,837.01 |
运输、搬运服务费 | 10,454,988.16 | 10,927,738.62 |
差旅费 | 6,933,839.75 | 11,860,451.58 |
咨询、审计及律师费 | 3,791,401.21 | 5,538,264.37 |
业务招待费 | 8,566,776.84 | 4,338,909.27 |
安全生产费 | 2,427,001.71 | 3,042,688.34 |
招标费 | 1,162,497.33 | 1,730,183.26 |
检测费 | 2,190,961.54 | 1,906,149.89 |
办公费 | 1,410,074.58 | 1,007,186.78 |
租赁费 | 1,285,928.97 | 325,202.20 |
会议费 | 292,224.60 | 586,891.75 |
广告宣传费 | 2,951.09 | 86,178.52 |
其他 | 5,420,549.65 | 5,982,056.47 |
合计 | 84,621,786.36 | 67,824,738.06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无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无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承兑汇票到期 | 27,393,407.45 | 210,000.00 |
募投账户利息收入 | 234,040.67 | 47,664.34 |
代派股利分配保证金 | - | 1,010,978.28 |
合计 | 27,627,448.12 | 1,268,642.62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可转债发行费用 | 2,085,624.51 | 943,396.23 |
承兑保证金 | 25,200,052.68 | 11,432,422.00 |
代派股利分配保证金 | 1,003,886.71 | |
回购普通股 | 594.00 | 20,010,173.91 |
支付的股权收购款 | 2,000,000.00 | 42,597,241.12 |
退还限制性股票认购款 | 236,800.00 | |
合计 | 29,523,071.19 | 75,987,119.97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 |
净利润 | 23,957,626.93 | 22,904,117.79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0,263,276.33 | 3,478,994.70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5,432,035.25 | 13,012,217.42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
无形资产摊销 | 3,332,687.07 | 2,138,484.03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103,890.51 | 1,394,053.8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1,244.46 | 4,775.78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80.00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3,368,095.37 | 14,847,614.46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85,041.82 | 217,559.74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208,121.60 | -397,886.09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52,513.48 | 246,931.49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422,791.19 | 1,543,364.04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36,119,438.17 | -39,036,492.40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91,818,797.19 | 79,250,944.04 |
其他 | 3,477,390.00 | 2,238,319.9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327,926.19 | 101,842,998.85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84,386,666.52 | 135,195,824.40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35,195,824.40 | 129,149,771.02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9,190,842.12 | 6,046,053.38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其中: | -- |
其中: | -- |
其中: | -- |
其他说明: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无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84,386,666.52 | 135,195,824.40 |
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84,386,666.52 | 135,195,824.40 |
二、现金等价物 | - |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84,386,666.52 | 135,195,824.40 |
其他说明: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44,270,620.24 | 保函保证金、承兑汇票保证金 |
固定资产 | 108,897,749.65 | 抵押借款 |
无形资产 | 51,794,629.69 | 抵押借款 |
合计 | 204,962,999.58 | -- |
其他说明:
82、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83、套期
按照套期类别披露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被套期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84、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增值税返还 | 7,571,530.15 | 其他收益 | 7,571,530.15 |
湖南醴陵经济开发区产业扶持资金 | 4,000,000.00 | 其他收益 | 4,000,000.00 |
2020年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补助类项目 | 1,500,000.00 | 其他收益 | 1,500,000.00 |
2020年株洲市第二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0 |
长沙市望城区第三批租赁住房奖补项目 | 497,800.00 | 其他收益 | 497,800.00 |
2020年湖南省第二批制造强省专项资金 | 30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0 |
2019年年度第二批科技计划创新型城巿建设专项资金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2019年技术创新项目奖励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2020年度株洲市本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 193,324.73 | 其他收益 | 193,324.73 |
2020年度株洲市经济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 | 150,000.00 | 其他收益 | 150,000.00 |
车间技术改造项目 | 102,000.00 | 其他收益 | 102,000.00 |
2020年度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醴随市产业突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购置数字化智能化装备补助 | 74,648.59 | 其他收益 | 74,648.59 |
株洲市财政局见习补贴 | 68,380.00 | 其他收益 | 68,380.00 |
株洲市2019研发管理工作补助 | 2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 |
长沙市望城区铜官循环园税收奖励 | 2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 |
2020年度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专利保险) | 15,500.00 | 其他收益 | 15,500.00 |
2019年度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奖励资金 | 6,000.00 | 其他收益 | 6,000.00 |
醴陵市2020年度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补贴 | 3,528.41 | 其他收益 | 3,528.41 |
合计 | 15,522,711.88 | 15,522,711.88 |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85、其他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无
(3)合并成本及商誉
无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无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 是 √ 否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6)其他说明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无
(2)合并成本
无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无
3、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4、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1)报告期内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公司名称 | 股权取得方式 | 股权取得时点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广东飞鹿公司*1 | 新设子公司 | 2019年4月25日 | 1,000万元 | 32.00 | 51.00 |
深圳飞鹿公司*2 | 新设子公司 | 2020年1月2日 | 1,000万元 | 35.00 | 51.00 |
上海飞鹿公司*3 | 新设子公司 | 2020年9月18日 | 10,000万元 | 100.00 | 100.00 |
*1根据广东飞鹿公司章程约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合资协议约定的比例行使表决权。即公司股权治理采取AB股,股东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2%但占有51%的表决权(包括后续如增资扩股稀释其股权的,其表决权不稀释);卢庄持股10%拥有7%的表决权;姚勇辉持股19%拥有14%的表决权;肖琼持股19%拥有14%的表决权;周霞持股20%拥有14%的表决权;但各股东所有权、收益权均未发生变化。】飞鹿股份公司对其保持控制,故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内。*2根据深圳飞鹿公司章程约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合资协议约定的比例行使表决权。即公司股权治理采取AB股,股东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5%但占有51%的表决权,股东杨帆持股30%但占有23%的表决权。股东王鹏持股13%但占有10%的表决权,股东姚勇辉持股22%但占有16%的表决权。(包括后续如增资扩股稀释其股权的,其表决权不稀释),但各股东所有权、收益权均未发生变化。】飞鹿股份公司对其保持控制,故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内。*3上海飞鹿公司为飞鹿股份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飞鹿股份公司对其保持控制,故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内。
6、其他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飞鹿工程公司 | 株洲市 | 株洲市 | 涂装业务 | 100.00% | 新设 | |
飞鹿铁路涂料公司 | 广州市 | 广州市 | 涂装业务 | 50.00% | 新设 | |
湖南耐渗公司 | 株洲市 | 株洲市 | 化工产品制造 | 100.00% | 收购 | |
长沙飞鹿公司 | 长沙市 | 长沙市 | 化工产品制造 | 100.00% | 新设 | |
广东飞鹿公司 | 东莞市 | 东莞市 | 涂装业务 | 32.00% | 新设 | |
深圳飞鹿公司 | 深圳市 | 深圳市 | 涂装业务 | 35.00% | 新设 | |
上海飞鹿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股权投资 | 100.00% | 新设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1根据广东飞鹿公司章程约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合资协议约定的比例行使表决权。即公司股权治理采取AB股,股东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2%但占有51%的表决权(包括后续如增资扩股稀释其股权的,其表决权不稀释);卢庄持股10%拥有7%的表决权;姚勇辉持股19%拥有14%的表决权;肖琼持股19%拥有14%的表决权;周霞持股20%拥有14%的表决权;但各股东所有权、收益权均未发生变化。】飞鹿股份公司对其保持控制,故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内。*2根据深圳飞鹿公司章程约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合资协议约定的比例行使表决权。即公司股权治理采取AB股,股东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5%但占有51%的表决权,股东杨帆持股30%但占有23%的表决权。股东王鹏持股13%但占有10%的表决权,股东姚勇辉持股22%但占有16%的表决权。(包括后续如增资扩股稀释其股权的,其表决权不稀释),但各股东所有权、收益权均未发生变化。】飞鹿股份公司对其保持控制,故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内。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1根据广东飞鹿公司章程约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合资协议约定的比例行使表决权。即公司股权治理采取AB股,股东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2%但占有51%的表决权(包括后续如增资扩股稀释其股权的,其表决权不稀释);卢庄持股10%拥有7%的表决权;姚勇辉持股19%拥有14%的表决权;肖琼持股19%拥有14%的表决权;周霞持股20%拥有14%的表决权;但各股东所有权、收益权均未发生变化。】飞鹿股份公司对其保持控制,故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内。*2根据深圳飞鹿公司章程约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合资协议约定的比例行使表决权。即公司股权治理采取AB股,股东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5%但占有51%的表决权,股东杨帆持股30%但占有23%的表决权。股东王鹏持股13%但占有10%的表决权,股东姚勇辉持股22%但占有16%的表决权。(包括后续如增资扩股稀释其股权的,其表决权不稀释),但各股东所有权、收益权均未发生变化。】飞鹿股份公司对其保持控制,故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内。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无
其他说明: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飞鹿铁路涂料公司 | 50.00% | 148,781.55 | 4,715,475.29 | |
广东飞鹿公司 | 68.00% | 1,276,649.88 | 3,316,649.88 | |
深圳飞鹿公司 | 65.00% | -1,643,092.52 | -983,092.52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飞鹿铁路涂料公司 | 4,657.17 | 137.36 | 4,794.53 | 3,851.44 | 3,851.44 | 4,039.46 | 93.53 | 4,132.99 | 3,219.65 | 3,219.65 | ||
广东飞鹿公司 | 2,585.80 | 23.41 | 2,609.21 | 2,121.47 | 2,121.47 | |||||||
深圳飞鹿公司 | 38.63 | 10.41 | 49.04 | 130.83 | 130.83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飞鹿铁路涂料公司 | 5,764.71 | 29.76 | 29.76 | -780.21 | 6,132.00 | 341.18 | 341.18 | 1,107.30 |
广东飞鹿公司 | 2,724.15 | 187.74 | 187.74 | -161.64 | ||||
深圳飞鹿 | -252.78 | -252.78 | -159.38 |
其他说明: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公司
其他说明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湖南博杨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湖南省株洲市 | 湖南省株洲市 | 新材料技术服务 | 30.00% | 权益法核算 | |
上铁芜湖高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安徽省芜湖市 | 安徽省芜湖市 | 新材料技术服务 | 49.00% | 权益法核算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无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无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无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无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无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无
4、重要的共同经营
无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无
6、其他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各类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它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并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 市场风险
1) 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产生于银行借款及应付票据等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带息债务主要为人民币计价的固定利率借款合同,金额合计为325,500,000.00元(2019年12月31日:294,600,000.00元)。
本集团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的风险主要与固定利率银行借款有关。对于固定利率借款,本集团的目标
是保持其浮动利率。
本集团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浮动利率银行借款有关。本公司的政策是保持这些借款的浮动利率,以消除利率变动的公允价值风险。
2)价格风险
本集团以市场价格销售涂料产品,因此受到此价格波动的影响。
(2) 信用风险
于2020年12月31日,可能引起本集团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具体包括: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而言,账面价值反映了其风险敞口,但并非最大风险敞口,其最大风险敞口将随着未来公允价值的变化而改变。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集团成立专门部门确定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它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此外,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本集团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本集团采用了必要的政策确保所有销售客户均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本集团无其他重大信用集中风险。
2020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前五名金额合计:102,304,124.91元,占2020年12月31日年末应收账款27.00%。
(3) 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为本集团在到期日无法履行其财务义务的风险。本集团管理流动性风险的方法是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流动性来履行到期债务,而不至于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失或对企业信誉造成损害。本集团定期分析负债结构和期限,以确保有充裕的资金。本集团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磋商,以保持一定的授信额度,减低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将银行借款作为主要资金来源。于2020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为44,308.97万元。其中,本集团尚未使用的银行流动资产借款额度为22,808.97万元,(2019年12月31日:12,808.00万元),为短期银行借款、保函和银行承兑汇票额度;本集团尚未使用的银行固定资产借款额度为21,500.00万元,(2019年年12月31日:0万元)为长期借款额度。
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2020年12月31日金额:
项目 | 一年以内 | 一到二年 | 二到五年 | 五年以上 | 合计 |
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228,657,286.76 | - | - | - | 228,657,286.76 |
应收票据 | 55,991,343.11 | - | - | - | 55,991,343.11 |
应收账款 | 340,029,910.26 | - | - | - | 340,029,910.26 |
应收款项融资 | 9,891,828.21 | - | - | - | 9,891,828.21 |
其他应收款 | 19,485,292.46 | - | - | - | 19,485,292.46 |
金融负债 |
短期借款 | 185,500,000.00 | - | - | - | 185,500,000.00 |
应付票据 | 24,740,027.18 | - | - | - | 24,740,027.18 |
应付账款 | 248,984,666.62 | - | - | - | 248,984,666.62 |
其他应付款 | 14,265,834.38 | - | - | - | 14,265,834.38 |
应付职工薪酬 | 6,101,984.04 | - | - | - | 6,101,984.04 |
其他流动负债 | 40,971,361.70 | - | - | - | 40,971,361.70 |
长期借款 | - | - | 61,520,000.00 | 78,480,000.00 | 140,000,000.00 |
应付债券 | - | 131,843,495.14 | 131,843,495.14 |
敏感性分析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的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利率风险敏感性分析本集团借款均为一年内到期的固定利率借款,市场利率的变化对当期损益和权益无影响。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应收款项融资 | 9,891,828.21 | 9,891,828.21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9,891,828.21 | 9,891,828.21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应收款项融资,因剩余期限较短,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近。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本集团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短期借款、应付款项等。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其他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不适用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1)企业集团的构成。。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3.(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湖南博杨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联营企业 |
上铁芜湖高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说明
关联关系类型 | 关联方名称 | 主要交易内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其他关联关系方 | |||
长沙吉盛置业有限公司*1 | 无 | 91430103MA4L127GX3 | |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 | 无 | 911100007423131451 | |
苏州七溪生物硅谷有限公司*2 | 无 | 9132058508930347XB | |
烟台亦昭生物硅谷有限公司*2 | 无 | 91370600092197436R |
关联关系类型 | 关联方名称 | 主要交易内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苏州卓颖威斯投资有限公司*2 | 无 | 91320585078282108X | |
北京宏儒和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 | 无 | 91110302593881164T | |
上海博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 | 无 | 91310000631458982Q | |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2 | 无 | 9111030210221806X9 | |
北京亦庄国际诊断试剂技术有限公司*2 | 无 | 91110302055600492R | |
天津联慧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2 | 无 | 911202223515310737 | |
北京昭衍生物技术有限公司*2 | 无 | 91110302MA01HEH15A | |
昭衍(广州)新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2 | 无 | 91440101MA5D49477R | |
梧州昭衍生物技术有限公司*2 | 无 | 91450400MA5NK2DA6T | |
昭衍(北京)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 | 无 | 91110302MA01MFM41X | |
北京昭衍鸣讯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 | 无 | 91110302MA01DR0G3K | |
昭衍(上海)新药研究有限公司*2 | 无 | 91310115MA1K4PE145 | |
深圳前海大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 | 无 | 91440300359769318Y | |
广州博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 | 无 | 91440101MA5AQ0PN4X | |
深圳博源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 | 无 | 914403000885324222 | |
深圳布谷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3 | 无 | 91440300359701575Y | |
广东昭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3 | 无 | 91440101MA59CYD05T | |
广州黄金赛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 | 无 | 91440101MA59FL2N4Y | |
安徽泡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3 | 无 | 913405000691017901 | |
北京四维网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 | 无 | 91110108776356645R | |
天津爱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 | 无 | 91120118MA05JFK03P | |
深圳市阿牛哥智慧生活医药有限公司*3 | 无 | 91440300335348041D | |
湖北南沱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3 | 无 | 91420526MA48UUQK69 | |
苏州至臻精密光学有限公司 *3 | 无 | 91320582MA1MK2Q413 | |
博源并购咨询(广东)有限公司*3 | 无 | 91440101MA5D39113E | |
江苏科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 | 无 | 91321291MA1WHFWL7B | |
上海科阅医疗科技中心*3 | 无 | 91310116MA1JBY1720 | |
广州浙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3 | 无 | 91440101MA5D5UAQ3T | |
新余泡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3 | 无 | 91360503MA35F56948 | |
同济大学*4 | 无 | 无 | |
南京青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4 | 无 | 91320118067061780M | |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5 | 无 | 无 |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 | 无 | 91420000700821272A |
关联关系类型 | 关联方名称 | 主要交易内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5 | 无 | 91430200799104619D | |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 | 无 | 91370600720751371J | |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5 | 无 | 91110000662153719Y | |
深圳市深友泰科技有限公司*5 | 无 | 91440300326559613T | |
关键管理人员及亲属 | |||
董事长,总裁,法定代表人 | 章卫国 | 提供担保*6 | 不适用 |
副总裁 | 刘雄鹰 | 提供担保*6 | 不适用 |
高级副总裁,董事 | 范国栋 | 提供担保*6 | 不适用 |
高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 何晓锋 | 提供担保*6 | 不适用 |
副总裁 | 彭龙生 | 提供担保*6 | 不适用 |
副总裁 | 周迪武 | 提供担保*6 | 不适用 |
董事 | 夏灵根 | 无 | 不适用 |
董事 | 周艺 | 无 | 不适用 |
独立董事 | 杜建忠、潘红波 | 无 | 不适用 |
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 陈佳 | 无 | 不适用 |
监事 | 李珍香、刘帅 | 无 | 不适用 |
财务总监 | 韩驭安 | 提供担保*6 | 不适用 |
章卫国之妻 | 盛利华 | 提供担保*6 | 不适用 |
章卫国之妹 | 章卫卿 | 无 | 不适用 |
章卫国配偶之弟 | 盛忠斌 | 无 | 不适用 |
彭龙生之弟 | 彭麒麟 | 无 | 不适用 |
刘雄鹰配偶之妹 | 宾罗清 | 无 | 不适用 |
周艺配偶 | 高大鹏 | 无 | 不适用 |
夏灵根配偶 | 刘佳 | 无 | 不适用 |
章卫国妻子之姐 | 盛革华 | 无 | 不适用 |
注*1长沙吉盛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章卫国妻子之姐盛革华为该公司股东并担任总经理。注*2关联方公司为董事周艺本人持有5%以上股份或本人及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或执行合伙人的公司。注*3关联方公司为董事夏灵根本人及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的公司、本人持有5%以上股份或本人及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或执行合伙人的公司。注*4同济大学,独立董事杜建忠担任同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东方学者特聘教授、上海特聘专家、教授委员会副主任、
高分子材料系主任;南京青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杜建忠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注*5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独立董事潘红波任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会计系系主任;深圳市深友泰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潘红波之姐潘红梅100%控股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注*6章卫国、范国栋、彭龙生、刘雄鹰、何晓锋、周迪武、韩驭安有为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湖南博杨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涂料销售收入 | 7,026,866.29 | 656,877.41 |
湖南博杨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提供劳务收入 | 999,900.00 | |
上铁芜湖高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涂料销售收入 | 3,007,792.76 | |
上铁芜湖高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收入 | 1,411,169.51 | |
合计 | 12,445,728.56 | 656,877.41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无
(3)关联租赁情况
无
(4)关联担保情况
(1)银行承兑汇票担保
担保方名称 | 被担保方名称 | 担保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余额 | 担保期间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公司股东 | 本公司 | 24,240,027.18 | 24,240,027.18 | 2020年度 | 否 |
担保方名称 | 被担保方名称 | 担保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余额 | 担保期间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抵押 | |||||
质押 |
*1、章卫国、彭龙生、范国栋、刘雄鹰、何晓锋、周迪武、陈晓红、肖启厚8名自然人于2020年为本公司从浦发银行开具的22,740,027.18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将其中4,238,943.42元保证金进行质押并将湘(2017)株洲市不动产权第0000597号下的土地及建筑物作为抵押物抵押给浦发银行。*2、湖南耐渗塑胶工程材料有限公司于2020年从北京银行开具的500,000.00元信用证,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3、章卫国、刘雄鹰、何晓锋、彭龙生、肖启厚、范国栋、周迪武、陈晓红、韩驭安9名自然人于2020年为本公司从渤海银行开具的1,000,000.00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将其中200,000.00元保证金进行质押。
*4、章卫国、刘雄鹰、何晓锋、彭龙生、肖启厚、范国栋、周迪武、陈晓红、韩驭安9名自然人于2020年为本公司从光大银行开具的500,000.00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将其中100,000.00元保证金进行质押。
(2)借款担保
担保方名称 | 被担保方 名称 | 担保额度 | 主债权金额 | 主债权起始日 | 主债权到期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章卫国、彭龙生、范国栋、刘雄鹰、何晓锋、周迪武、陈晓红、肖启厚、韩驭安 | 本公司 | 5,000万元 | 3,000万元 | 2020-11-25 | 2021-11-24 | 具体业务单独计算,自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两年 | 否 |
1,000万元 | 2020-6-30 | 2021-6-29 | 否 | ||||
4,000万元 | 2019-6-27 | 2020-6-26 | 是 | ||||
章卫国 | 本公司 | 10,000万元 | 4,000万元 | 2019-11-20 | 2020-11-17 | 主债权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 是 |
1,700万元 | 2019-12-20 | 2020-12-16 | 是 | ||||
章卫国 | 本公司 | 10,000万元 | 2,000万元 | 2020-8-28 | 2021-5-14 | 具体业务单独计算,自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两年 | 否 |
章卫国、彭龙生、范国栋、刘雄鹰、周迪武、陈晓红、肖启厚、何晓锋、韩驭安 | 本公司 | 12,000万元 | 3,000万元 | 2019-7-22 | 2020-7-21 | 具体业务单独计算,自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两年 | 是 |
2,000万元 | 2019-8-23 | 2020-8-22 | 是 | ||||
1,500万元 | 2019-11-28 | 2020-11-27 | 是 | ||||
3,000万元 | 2020-6-16 | 2021-6-15 | 否 | ||||
3,500万元 | 2020-10-30 | 2021-10-29 | 否 | ||||
章卫国、彭龙生、范国栋、 | 本公司 | 5,000万 | 3,000万元 | 2019-4-29 | 2020-4-27 | 主合同下被 | 是 |
担保方名称 | 被担保方 名称 | 担保额度 | 主债权金额 | 主债权起始日 | 主债权到期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刘雄鹰、周迪武、陈晓红、肖启厚、何晓锋、韩驭安 | 元 | 2,000万元 | 2020-3-11 | 2020-8-3 | 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是 | |
章卫国、盛利华、彭龙生、范国栋、刘雄鹰、周迪武、陈晓红、肖启厚、何晓锋、韩驭安 | 本公司 | 3,000万元 | 1,500万元 | 2019-5-9 | 2020-5-9 | 主债权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 是 |
1,500万元 | 2020-4-15 | 2021-4-15 | 否 | ||||
章卫国、彭龙生、范国栋、刘雄鹰、周迪武、陈晓红、肖启厚、何晓锋、韩驭安 | 本公司 | 2,000万元 | 1,500万元 | 2020-12-1 | 2021-11-30 | 主债权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耐渗塑胶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 3,000万元 | 1,000万元 | 2019-7-22 | 2020-7-21 | 主债权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 是 |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耐渗塑胶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 1,400万元 | 1,000万元 | 2019-1-23 | 2020-1-23 | 主债权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 是 |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耐渗塑胶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 1,000万元 | 50万元 | 2020-1-21 | 2021-1-20 | 主债权合同最终到期日 | 否 |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耐渗塑胶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 3,000万元 | 1,000万元 | 2020-3-24 | 2020-12-16 | 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是 |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耐渗塑胶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 4,000万元 | 4,000万元 | 2020-11-24 | 2028-11-17 | 主债权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长沙飞鹿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 | 5,000万元 | 5,000万元 | 2020-4-28 | 2028-4-26 | 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否 |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长沙飞鹿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 | 5,000万元 | 5,000万元 | 2020-6-21 | 2028-4-26 | 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否 |
(5)关联方资金拆借
无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无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薪酬合计 | 2,948,704.86 | 2,265,145.88 |
(7)其他关联交易
无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其他应收款 | 湖南博杨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1,219.70 | |||
应收账款 | 湖南博杨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405,519.69 | 70,275.98 | 597,927.39 | 29,896.37 |
应收账款 | 上铁芜湖高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3,659,276.65 | 182,963.83 | ||
合计 | 5,076,016.04 | 253,239.81 | 597,927.39 | 29,896.37 |
(2)应付项目
无
7、关联方承诺
8、其他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0.00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0.00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0.00 |
其他说明无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授予日公司股票公允价值与授予价格的差额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在解除限售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的可解除限售员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权益工具数量。在解除限售日,最终预计可解除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解除限售权益工具的数量一致。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一名激励对象主动辞职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5,715,709.98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3,477,390.00 |
其他说明无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无
5、其他
无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1)已签订的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对外投资合同及有关财务支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有已签订合同但未付的约定重大对外投资支出共计6,69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已付金额 | 未付金额 | 预计投资期间 | 备注 |
湖南博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出资协议书 | 4,000,000.00 | 2,000,000.00 | 2,000,000.00 | 2021年 | |
关于合资成立广东飞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协议书 | 3,200,000.00 | 960,000.00 | 2,240,000.00 | 2059年12月31日前 | |
组建深圳飞鹿防水防腐材料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协议书 | 3,500,000.00 | 1,050,000.00 | 2,450,000.00 | 2025年12月31日前 | |
合计 | 10,700,000.00 | 4,010,000.00 | 6,690,000.00 |
2)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大额发包合同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有已签订但未支付的约定大额发包合同支出共计62,730,706.75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已付金额 | 未付金额 | 预计投资期间 |
铜官生产基地新建项目 | 132,875,250.00 | 72,834,152.00 | 60,041,098.00 | 2021年 |
轨道交通减振降噪阻尼材料新建项目新基地基建工程 | 28,000,000.00 | 26,142,369.63 | 1,857,630.37 | 2021年 |
东富生产基地新建项目 | 107,258,324.68 | 106,426,346.30 | 831,978.38 | 2021年 |
合计 | 268,133,574.68 | 205,402,867.93 | 62,730,706.75 |
3)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设备采购合同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有已签订但未支付的约定大额设备采购合同支出共计47,328,584.00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已付金额 | 未付金额 | 预计投资期间 |
湖南省欧华科技有限公司 | 12,334,000.00 | 2,135,000.00 | 10,199,000.00 | 2021年 |
广东金宗机械公司 | 8,570,000.00 | 2,571,000.00 | 5,999,000.00 | 2021年 |
湖南省欧华科技有限公司 | 8,064,000.00 | 4,032,000.00 | 4,032,000.00 | 2021年 |
长沙润安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6,156,000.00 | 878,000.00 | 5,278,000.00 | 2021年 |
上海壹维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5,370,000.00 | 1,611,000.00 | 3,759,000.00 | 2021年 |
湖南申龙电梯有限公司 | 2,989,000.00 | 565,000.00 | 2,424,000.00 | 2021年 |
河北信诚化工装备有限公司 | 2,560,000.00 | 512,000.00 | 2,048,000.00 | 2021年 |
长沙维佳机电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2,080,000.00 | - | 2,080,000.00 | 2021年 |
湖南晨森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 2,073,109.00 | - | 2,073,109.00 | 2021年 |
长沙西丽纳米研磨科技有限公司 | 1,602,000.00 | 480,600.00 | 1,121,400.00 | 2021年 |
江苏惟德智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550,000.00 | 155,000.00 | 1,395,000.00 | 2021年 |
江阴市双叶机械有限公司 | 1,450,500.00 | 145,050.00 | 1,305,450.00 | 2021年 |
珠海市长陆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1,244,850.00 | - | 1,244,850.00 | 2021年 |
无锡市华圣药化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 1,088,000.00 | 108,800.00 | 979,200.00 | 2021年 |
山东卓阳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838,000.00 | 251,400.00 | 586,600.00 | 2021年 |
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1,920,000.00 | 192,000.00 | 1,728,000.00 | 2021年 |
湖南申龙电梯有限公司 | 591,500.00 | 116,125.00 | 475,375.00 | 2021年 |
长沙天大锅炉制造有限公司 | 858,000.00 | 257,400.00 | 600,600.00 | 2021年 |
合计 | 61,338,959.00 | 14,010,375.00 | 47,328,584.00 |
4)本集团以前年度承诺的重大事项中不存在重大未履行的情况。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申请人,已由银行开具,但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保函余额为47,390,643.71元,如本公司未能在约定期间内履约完毕将面临额外支出,其中: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四三〇支行开具的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保函金额为9,534,379.00元,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开具的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保函金额为3,538,836.40元,由中国建设银行深圳福田支行开具的未履行完毕的投标及履约保函金额为1,818,785.40元,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具的未履行完毕的投标及履约保函金额为30,159,072.61元,由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东一支行开具的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保函金额为2,339,570.30元。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截至本财务报告报出日,本公司无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无
(3)未来适用法
无
2、债务重组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6、分部信息
本集团的经营业务划分为3个报告分部,这些报告分部是以为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基础确定的。本集团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报告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本集团各个报告分部提供的主要产品及劳务分别为产品销售分部、涂料涂装一体化和涂装施工分部。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与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 产品销售业务 | 涂料涂装一体化 | 涂装施工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营业收入 | 383,214,757.33 | 225,382,153.97 | 82,371,801.06 | -85,418,771.15 | 605,549,941.21 |
其中:对外交易收入 | 303,911,414.05 | 232,728,847.90 | 68,909,679.26 | - | 605,549,941.21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79,303,343.28 | 2,982,362.71 | 3,133,065.16 | -85,418,771.15 | - |
营业成本 | 293,374,043.90 | 190,200,877.33 | 58,828,056.96 | -83,998,839.67 | 458,404,138.52 |
期间费用 | 77,038,464.30 | 33,712,305.63 | 9,970,631.31 | 2,040,822.44 | 122,762,223.68 |
营业总成本 | 372,097,385.48 | 217,878,678.41 | 76,797,216.75 | -81,958,017.23 | 584,815,263.41 |
营业利润(亏损) | 17,591,071.15 | 6,721,255.74 | 5,090,679.57 | -2,435,095.75 | 26,967,910.71 |
分部利润总额 | 18,427,076.13 | 7,065,831.88 | 5,162,061.82 | -2,435,095.75 | 28,219,874.08 |
资产总额 | 1,029,509,710.58 | 439,028,835.05 | 128,444,653.35 | -247,682,341.80 | 1,349,300,857.16 |
负债总额 | 517,408,559.27 | 258,703,747.01 | 84,596,403.77 | -42,830,287.52 | 817,878,422.53 |
资本性支出 | 212,046,513.46 | 3,936,564.82 | 1,451,432.00 | - | 217,434,510.28 |
当期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 | 4,996,542.11 | 3,953,281.25 | 1,313,452.97 | - | 10,263,276.33 |
折旧和摊销费用 | 13,692,685.27 | 5,153,173.27 | 1,017,044.04 | - | 19,862,902.58 |
折旧和摊销以外的非现金费用 | 18,165,219.97 | 1,477,006.95 | 231,944.09 | - | 19,874,171.01 |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4)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8、其他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值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74,236,663.50 | 100.00% | 28,411,241.65 | 10.36% | 245,825,421.85 | 241,356,637.43 | 100.00% | 24,505,809.69 | 10.15% | 216,850,827.74 |
其中: | ||||||||||
其中:按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24,492,570.36 | 81.86% | 28,411,241.65 | 12.66% | 196,081,328.71 | 201,481,700.92 | 83.48% | 24,505,809.69 | 12.16% | 176,975,891.23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账款 | 49,744,093.14 | 18.14% | 49,744,093.14 | 39,874,936.51 | 16.52% | - | - | 39,874,936.51 | ||
合计 | 274,236,663.50 | 100.00% | 28,411,241.65 | 245,825,421.85 | 241,356,637.43 | 100.00% | 24,505,809.69 | — | 216,850,827.7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95,953,546.19 | 8,020,328.63 | 5.00% |
1-2年 | 44,684,140.83 | 3,048,702.12 | 10.00% |
2-3年 | 10,632,442.21 | 3,333,649.19 | 30.00% |
3-4年 | 14,955,178.49 | 7,237,728.37 | 50.00% |
4-5年 | 6,202,612.22 | 4,962,089.78 | 80.00% |
5年以上 | 1,808,743.56 | 1,808,743.56 | 100.00% |
合计 | 274,236,663.50 | 28,411,241.65 |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160,406,572.68 | 8,020,328.63 | 5.00 |
1-2年 | 30,487,021.20 | 3,048,702.12 | 10.00 |
2-3年 | 11,112,163.96 | 3,333,649.19 | 30.00 |
3-4年 | 14,475,456.74 | 7,237,728.37 | 50.00 |
4-5年 | 6,202,612.22 | 4,962,089.78 | 80.00 |
5年以上 | 1,808,743.56 | 1,808,743.56 | 100.00 |
合计 | 224,492,570.36 | 28,411,241.65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依据应收账款账龄确认组合。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2020年1月1日余额 | 24,505,809.69 | 24,505,809.69 | ||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4,197,227.56 | 4,197,227.56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本期核销 | 291,795.60 | 291,795.60 | ||
其他变动 | ||||
2020年12月31日余额 | 28,411,241.65 | 28,411,241.65 |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95,953,546.19 |
1至2年 | 44,684,140.83 |
2至3年 | 10,632,442.21 |
3年以上 | 22,966,534.27 |
3至4年 | 14,955,178.49 |
4至5年 | 6,202,612.22 |
5年以上 | 1,808,743.56 |
合计 | 274,236,663.50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24,505,809.69 | 4,197,227.56 | 291,795.60 | 28,411,241.65 | ||
合计 | 24,505,809.69 | 4,197,227.56 | 291,795.60 | 28,411,241.6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无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本年度核销的应收账款详见“第十二节、七、5(3)”.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23,059,744.57 | 8.41% | |
第二名 | 16,149,288.73 | 5.89% | |
第三名 | 15,650,256.56 | 5.71% | 782,512.83 |
第四名 | 10,706,837.28 | 3.90% | 878,255.48 |
第五名 | 10,111,893.64 | 3.69% | |
合计 | 75,678,020.78 | 27.60% |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92,170,949.66 | 43,484,776.32 |
合计 | 92,170,949.66 | 43,484,776.32 |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重要逾期利息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 | 80,157,709.17 | 31,800,834.89 |
保证金 | 11,167,492.40 | 11,022,052.00 |
备用金 | 240,579.24 | 157,788.62 |
押金 | 393,955.95 | 428,400.96 |
其他 | 211,212.90 | 75,699.85 |
合计 | 92,170,949.66 | 43,484,776.32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0年1月1日余额 | 0.00 | 0.00 | ||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0年12月31日余额 | 0.00 | 0.00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87,422,561.71 |
1至2年 | 802,842.00 |
2至3年 | 3,035,590.00 |
3年以上 | 909,955.95 |
3至4年 | 166,229.99 |
4至5年 | 266,065.96 |
5年以上 | 477,660.00 |
合计 | 92,170,949.66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无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无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内部往来款 | 43,351,650.84 | 0-1年 | 47.03% | |
第二名 | 内部往来款 | 20,947,854.54 | 0-1年 | 22.73% | |
第三名 | 保证金 | 5,000,000.00 | 0-1年 | 5.42% | |
第四名 | 保证金 | 2,000,000.00 | 1-2年 | 2.17% | |
第五名 | 内部往来款 | 693,751.81 | 0-1年 | 0.75% | |
合计 | -- | 71,993,257.19 | -- | 78.11% |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无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无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33,697,544.47 | 233,697,544.47 | 201,687,544.47 | 201,687,544.47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11,087,793.95 | 11,087,793.95 | 11,128,410.30 | 11,128,410.30 | ||
合计 | 244,785,338.42 | 244,785,338.42 | 212,815,954.77 | 212,815,954.77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株洲飞鹿防腐防水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3,187,592.30 | 3,187,592.30 | |||||
广州飞鹿铁路涂料与涂装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1,500,000.00 | 1,500,000.00 | |||||
湖南耐渗塑胶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 86,999,952.17 | 86,999,952.17 | |||||
长沙飞鹿高分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110,000,000.00 | 110,000,000.00 | |||||
广东飞鹿新材料科技有 | 960,000.00 | 960,000.00 |
限公司 | |||||||
深圳飞鹿防水防腐材料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050,000.00 | 1,050,000.00 | |||||
上海飞鹿嘉乘高新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合计 | 201,687,544.47 | 32,010,000.00 | 233,697,544.47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湖南博杨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323,953.93 | 527,212.66 | 1,851,166.59 | ||||||||
上铁芜湖高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9,804,456.37 | -567,829.01 | 9,236,627.36 | ||||||||
小计 | 11,128,410.30 | -40,616.35 | 11,087,793.95 | ||||||||
合计 | 11,128,410.30 | -40,616.35 | 11,087,793.95 |
(3)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99,075,324.35 | 311,736,244.50 | 350,029,268.93 | 265,903,311.82 |
其他业务 | 2,497,945.16 | 1,418,346.66 | 3,934,555.01 | 3,624,547.04 |
合计 | 401,573,269.51 | 313,154,591.16 | 353,963,823.94 | 269,527,858.86 |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本公司报告期年确认的收入均已完成履约义务。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750,000.00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0,616.35 | -217,559.74 |
合计 | -40,616.35 | 532,440.26 |
6、其他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1,244.4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951,181.7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251,963.37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566,703.5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52,655.43 | |
合计 | 7,677,852.49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97% | 0.20 | 0.2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39% | 0.14 | 0.14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原件;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文本;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