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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电路: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2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民生证券”)作为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调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调整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背景

公司产品多年来以出口为主。公司在进行全球化业务拓展过程中,持有一定数量的外汇资产,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公司拟将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由人民币3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调整至人民币6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批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品种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及外汇择期交易业务。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易外汇衍生品,且该外汇衍生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合法、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额度、期限及授权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该交易额度自董事会及监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该期间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外汇衍生品必须以公司或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四、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得进行投机性和单纯的套利交易,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履约风险低。

4.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平抑汇率波动对外销业务的盈利能力造成较大波动风险之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严格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4.公司内审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五、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

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明阳电路本次调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事项有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本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 耀 徐 杰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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