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序号 | 条款 | 原规则 | 条款 | 修订后规则 |
1 | 第七条 | 董事会的审批权限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达到以下标准之一,须提交董事会审批: 1) 对外投资项目每次运用资金占公司净资产的10%或10%以下的; 2) 对外投资项目累计运用资金占公司净资产的50%或50%以下的。 下列情形除外: 1) 下属子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技术改造类项目投资,每次运用资金占公司净资产的0.5%以下(含0.5%),或累计运用资金占公司净资产的10%以下(含10%)的; 2) 下属上市公司对外投资项目每次运用其自有资金占其净资产的30%以下(含30%),或累计运用其自有资金占其净资产的50%以下(含50%),或其在公开市场募集资金,每次募集资金占其净资产的30%以下(含30%),或累计募集资金占其净资产的50%以下(含50%)的。 3) 下属上市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每次签署合同的金融衍生品交易金额占其总资产的50%以下(含50%)的。 | 第七条 | 董事会的审批权限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达到以下标准之一,须提交董事会审批: 1) 对外投资项目每次运用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或10%以下的; 2) 对外投资项目每会计年度累计运用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或50%以下的。 下列情形除外: 1) 下属子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技术改造类项目投资,每次运用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以下(含0.5%),且每会计年度累计运用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下(含10%)的; 2) 下属上市公司对外投资项目每次运用其自有资金占其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以下(含30%)且不超过1亿美元,且每会计年度累计运用其自有资金占其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下(含50%);或其在公开市场募集资金,每次募集资金占其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以下(含30%),且每会计年度累计募集资金占其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下(含50%)的。 3) 下属上市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每会计年度累计签署合同的金融衍生品交易金额占其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下(含50%)的。 上述1)、2)、3)情形由董事会授权执委会或执委会授权机构/人士进行决策。 |
2 | 全文 | CIVO组织、CSO组织、CFO组织、CTO组织、CLO组织、CHRO组织 | 全文 | 替换为:资本与投资管理中心(CSIO组织)、首席战略官组织(CSO组织)、首席财务官组织(CFO组织)、首席技术官组织(CTO组织)、首席法务官组织(CLO组织)、首席人事官组织(CHRO组织) |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