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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永恒化工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1-04-20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永恒化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公司拟以增资入股方式投资山东省平原永恒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恒化工”),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永恒化工55%的股权。
  2、本次对外投资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上述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现金。
  公司拟以增资入股方式投资永恒化工,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2、标的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山东省平原永恒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平原县前曹镇刘庄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武书刚
  营业执照注册号:371426228000444
  经营范围:猩红酸、异氰酸酯、克力夫酸、肾上腺素生产、销售及货物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及危险化学品除外)。
  永恒化工经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具有光气生产条件, 拥有光气生产的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书,拟将光气生产装置能力从目前的年产3,000吨扩大至20,000吨。
  3、标的公司增资变更前后的股权结构
  永恒化工增资入股变更前后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内容     目前股权结构     变更后股权结构股东名称    出资额     股权比例     出资额     股权比例武书刚     500      50%     500      22.50%武忠奎     500      50%     500      22.50%联化科技     --     --     不超过7,000      55%总股本     1000      100%     --     100%
  4、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永恒化工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其中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0年末     2011年2月末
  总资产     3,467.47     3,580.86   负  债     2,193.56     2,356.02
  净资产     1,273.90     1,224.84
  2010年度     2011年1—2月营业收入     9,949.17     1,231.72
  净利润     40.90     -49.07
  5、评估情况及定价原则
  根据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信资评报字(2011)第158号”评估报告书,以2011年2月28日为评估基准日,经成本法评估,永恒化工净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1,269.18万元。
  公司参考前述评估报告书,同时综合考虑永恒化工现有技术水平、客户资源、行业地位、企业信誉等商业价值,同意以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出资入股,其中一部分计入永恒化工注册资本,一部分计入永恒化工资本公积金。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永恒化工55%股权,资本公积金由三方按出资比例享有权益。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目的
  公司拟以增资入股方式投资永恒化工,可以使公司拥有光气及光气化生产基地,本次投资基于以下目的:
  (1)为公司的产品提供原料配套,拓展和延伸公司主营业务的产业链,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公司产业发展布局;
  (2)形成与公司核心技术的协同作用,同时为现有客户群提供较为稀缺的光气业务,从而进一步扩展定制生产业务;
  (3)形成潜在的高性能材料市场机会,并增加进入其他精细化学品业务的机会;
  2、存在的主要风险
  (1)公司自成立以来未从事过光气资源方面的业务,光气作为一种稀缺的资源,虽然市场需求很大,但其市场拓展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进入细分行业新领域的投资风险;
  (2)光气作为一种危险化学气体,具有较高危险性。虽然公司会从制度、人员培训、安全设备等诸多方面采取措施,并严格执行,但运行中涉及诸多环节,存在可能产生意外环保、安全事故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永恒化工55%股权;
  (2)本次对外投资将使用自有资金,会使公司现金流产生一定的净流出,但不会对公司正常的运营资金产生明显的影响。未来若项目顺利实施则能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五、其他事项
  1、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委派樊小彬先生为永恒化工董事长(非法定代表人)、彭寅生先生为董事、何春先生为董事、王小会先生为监事。
  2、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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