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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股份: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2

证券代码:838163 证券简称:方大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河北方大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0年1月1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据此要求,公司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7 年 7 月 5 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2018年12月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年4 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该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年4 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该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7 年 7 月 5 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2018年12月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公司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公司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公司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七、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公司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公司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公司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河北方大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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