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星期一)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1年4月9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董事张丕杰先生、柳长庆先生、周晓峰先生、刘卫国先生、甘先国先生、李晓先生、马新彦女士、马野驰先生均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年4月28日在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0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该次股东大会拟审议如下议案:
1. 关于审议《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审议《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备查文件
1. 经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