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9日以书面、电话或传真形式发给各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2021年4月12日为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4名激励对象授予1820万份股票期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董事马军、胡冉、陈勇、申司昀、班均、陈辉作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