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1、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第二十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7日以电话、书面或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9人。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签署<项目进区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下属子公司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与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进区协议》,并通过设立子公司湖北贝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最终注册登记为准)在襄阳高新区内投资建设生产高性能锂离子电池项目,预计总投资11亿元人民币,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预计投资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下属子公司签署<项目进区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1票。张德冠董事对该议案投弃权票,理由为:项目推进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影响项目实施进度。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董事局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