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12日北京时间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日以邮件方式送达了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白皎龙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本项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本项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计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项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满足公司顺利开拓经营业务的需要和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同时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2020年度如下分配预案:拟以公司总股本464,478,29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0.8元(含税),共计37,158,263.5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48,589,110.46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监事同意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项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项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与会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随着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还需将根据所处的环境,不断更新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以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度和公司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
本项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
经审核,与会全体监事认为:公司此次调整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确实反映了公司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谨慎发展的投资战略,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本项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