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12日上午9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9名, 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文端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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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