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5 证券简称:双象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9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68209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双象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395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沈铭 | 桑平 | ||
办公地址 |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后宅中路188号 |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后宅中路188号 | ||
电话 | 0510-88587333 | 0510-88996380 | ||
电子信箱 | sx@sxcxgf.com | sx@sxcxgf.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行业情况分析
1、人造革合成革业务板块
(1)行业概况
天然皮革作为人类最早使用的重要材料有数千年的历史,随着工业时代的到来,人口急剧增加带来的巨量需求与天然皮革供给有限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为了弥补天然皮革的不足,人们研制出人造革合成革
作为天然皮革的替代。
人造革合成革产业依次经历了PVC革、PU革、超细纤维超真皮革(以下简称“超纤革”)三代产业升级。超纤革在外观触感、使用寿命、化学和机械强度等众多方面表现优异,且由于其接近真皮的用户体验,价格较天然皮革相对较低,使得超纤革成为天然皮革良好的替代品;而PVC革和PU 革由于实际性能与天然皮革有较大差异,因此只能用于相对低端领域。
我国是人造革合成革生产、消费大国,报告期内,我国人造革合成革市场总体供求关系平稳。但从产品品质上来说,我国人造革合成革行业还处于较低水平,以中低端产品为主,中高端产品如超纤革占比仍较低,未来我国超纤革市场仍有较大发展空间。
2、光学级PMMA业务板块
聚甲基丙烯酸甲酯树脂(PMMA),是迄今为止合成透明材料中质地最优异的品种之一,具有良好的透明性、化学稳定性、耐候性、耐药品性、易染色、易加工和外观优美等特性,是被誉为“塑料女王”的高级材料。
凭借优良的光学性能,PMMA下游应用广泛,其中低端 PMMA 主要应用领域为广告灯箱、标牌、灯具、卫生洁具、仪表、生活用品、家具等,高端光学级 PMMA 主要应用于液晶显示屏、LED照明、汽车尾灯、仪表盘、光学玻璃、放射线PMMA、光学纤维、太阳能光伏电池、防弹玻璃、飞机座舱玻璃、医用高分子材料、军用光学设备、高铁车窗、警用盾牌、高端潜水镜、高档容器包装等领域。
我国PMMA市场需求量巨大,特别是近几年液晶显示屏、LED照明、汽车的市场增长十分迅速,光学级PMMA 材料使用量有了大幅度的增长;但我国PMMA产能以低端PMMA产能为主,高端光学级PMMA产品市场份额和产能主要被几家国际化工巨头所掌控,我国仍需每年大量进口。
公司是我国首家实现规模化量产高端光学级PMMA材料的内资企业,现有光学级 PMMA 材料产能 8 万吨/年。
(二)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构成及用途情况如下:
业务板块 | 主要产品名称 | 功能及应用简介 |
人造革合成革业务板块 | PVC | 广泛应用于鞋类、服装、箱包、汽车内饰、沙发家具、球类、装饰等领域 |
PU | ||
超纤革 |
光学级PMMA材料业务板块 | PMMA | 广泛应用于液晶显示屏、LED照明、汽车尾灯、仪表盘、光学玻璃、放射线PMMA、光学纤维、太阳能光伏电池、防弹玻璃、飞机座舱玻璃、医用高分子材料、军用光学设备、高铁车窗、警用盾牌、高端潜水镜、高档容器包装等领域 |
PMMA板材 |
(三)公司主要产品工艺流程
1、超纤革工艺流程
超纤革产品主要生产工艺为:短纤维生产(纺丝工艺)、非织造成网(织造工艺)、浸渍工艺(湿法工艺)、化学减量(抽出工艺)、后整理工艺(上油扩幅、揉皮、片皮、磨毛、染色、印花)、干法移膜造面等。
该工艺流程图如下:
2、光学级PMMA材料工艺流程
公司目前光学级PMMA材料采用连续本体聚合工艺技术。该工艺技术对设备、工艺要求苛刻,存在传质、传热和聚合转化率控制等技术难点,目前,只有德国、美国、日本及中国等少数几家生产企业掌握此技术,技术门槛较高。
该工艺流程如下:
(四)主要产品上下游产业链
1、人造革合成革板块
人造革合成革板块上游行业为化学原料、化学制品制造和纺织等行业;下游行业主要为鞋类、服装、箱包、汽车内饰、沙发家具、球类、装饰等消费品行业。
(1)上游
人造革合成革板块上游行业为化学原料、化学制品制造行业,主要涉及尼龙(PA6)、低密度聚乙烯(PE)、聚氨酯树脂(PU)、MDI等原材料。
我国上述主要原材料市场供应充足,可满足人造革合成革行业相关生产需要。
(2)下游
人造革合成革板块下游行业主要为鞋类、服装、箱包、汽车内饰、沙发家具、球类、装饰等消费品行业。
我国是世界主要的消费品生产、消费、出口大国。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消费能力的不断上升,对消费品品质的需求不断提高,带动了包括鞋类、服装、箱包、汽车内饰、沙发家具、球类、装饰等消费品行业快速发展。
2、光学级PMMA材料板块
光学级PMMA材料板块上游行业为化学原料、化学制品制造行业;下游行业主要为家电、电子设备、汽车等消费品行业。
(1)上游
光学级PMMA材料板块上游行业为化学原料、化学制品制造行业,涉及主要原材料为MMA。
MMA是一种重要的有机化工原材料。由于技术水平、设备、工艺等要求较高,MMA主要被三菱化学、赢创(Evonik)、陶氏、住友化学、吉林石化等少数国际国内化工巨头垄断。
针对生产光学级PMMA材料所需原材料MMA被少数国际国内化工巨头垄断的客观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双象集团从本公司及整个集团长远发展战略考虑,为有效解决国内MMA原材料供应紧张和打通公司MMA原材料供给瓶颈,形成MMA和PMMA光学材料上下游产业链优势,在重庆市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全资设立了重庆奕翔化工有限公司建设MMA项目,并于2019年下半年建成投产,目前已向公司稳定供应MMA原材料。
(2)下游
光学级PMMA材料板块下游行业主要为家电、电子设备、汽车等消费品行业。主要应用于液晶显示屏、LED照明、汽车尾灯、仪表盘、光学玻璃、放射线PMMA、光学纤维、太阳能光伏电池、防弹玻璃、飞机座舱玻璃、医用高分子材料、军用光学设备、高铁车窗、警用盾牌、高端潜水镜、高档容器包装等领域。受益于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上述相关行业快速发展,带动光学级PMMA需求量不断提高。
(五)主要产品生产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生产经营模式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1、采购模式
公司实行统一批量采购模式,与公司长期合作的主要供应商每年签署长期供货协议,确定当期的采购数量,采购价格则按提货时点市场价格确定。
2、生产模式
(1)人造革合成革业务板块
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按客户订单需求组织生产。公司主导产品超纤革的生产流程一般分为两个部分:首先生产标准半成品,然后根据客户在规格、颜色、花纹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对半成品进行后续处理,制造产成品。
(2)光学级PMMA材料业务板块
PMMA粒子的生产流程为连续式聚合反应进行连续生产,不适宜频繁更换所生产的产品品种,因此公司采用特有的半库存半订单式生产模式。公司根据历史销售经验、库存状况和销售订单情况来统一安排生产计划,确保供货及时、库存合理且降低因频繁更换生产产品的品种而产生的损耗。
3、销售模式
(1)人造革合成革业务板块
公司采用的是经销和直销相结合的营销模式。产品销售价格主要根据产品用料、产品规格、交易对手等因素综合考虑。
(2)光学级PMMA材料业务板块
公司采用的销售模式以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营销方式。产品销售价格主要根据原材料价格、产品规格、交易对手等因素综合考虑。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20年 | 2019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8年 | |
营业收入 | 1,341,751,406.17 | 1,416,596,779.46 | -5.28% | 1,395,654,118.8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2,190,498.31 | 30,282,885.69 | 39.32% | 22,239,223.0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0,373,379.51 | 26,592,014.17 | 14.22% | 18,024,079.4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4,941,083.23 | 19,338,646.41 | 390.94% | 137,346,299.4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573 | 0.1129 | 39.33% | 0.082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573 | 0.1129 | 39.33% | 0.082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83% | 3.55% | 1.28% | 2.30%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8年末 | |
资产总额 | 1,560,928,707.30 | 1,328,038,766.04 | 17.54% | 1,302,879,606.8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894,552,919.67 | 852,362,421.36 | 4.95% | 857,840,735.67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232,050,166.85 | 355,620,756.72 | 348,328,413.47 | 405,752,069.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136,285.29 | 15,327,493.87 | 7,018,186.34 | 16,708,532.8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894,078.89 | 14,399,540.02 | 6,223,422.95 | 13,644,495.4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350,578.17 | 81,550,370.11 | -16,473,597.72 | 40,214,889.01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6,714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6,915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江苏双象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4.52% | 173,045,285 | 质押 | 78,000,000 | |||||||
章志坚 | 境内自然人 | 4.05% | 10,856,850 |
芮一云 | 境内自然人 | 2.01% | 5,387,440 | |||
倪海春 | 境内自然人 | 1.16% | 3,120,536 | |||
徐文君 | 境内自然人 | 1.04% | 2,789,367 | |||
储熙凤 | 境内自然人 | 0.98% | 2,636,700 | |||
张嵘 | 境内自然人 | 0.84% | 2,240,896 | |||
吴凯 | 境内自然人 | 0.78% | 2,087,820 | |||
丁丽军 | 境内自然人 | 0.70% | 1,875,705 | |||
蒋君西 | 境内自然人 | 0.62% | 1,667,75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双象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情况,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股东章志坚通过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08568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5%; 股东芮一云通过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53874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1%; 股东倪海春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30005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2%; 股东储熙凤通过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2636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8%; 股东张嵘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49084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8%。 股东吴凯通过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20878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8%; 股东蒋君西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6677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2%。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在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的领导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克服了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种种困难和挑战,保证了公司的健康稳定运行。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 2020年度(元) | 2019年度(元) | 同比增减 |
主营业务收入 | 1,325,947,955.77 | 1,381,573,536.72 | -4.03% |
主营业务成本 | 1,183,550,784.15 | 1,236,699,254.42 | -4.30% |
销售费用 | 6,984,276.99 | 20,429,658.09 | -65.81% |
管理费用 | 34,744,924.77 | 40,201,294.15 | -13.57% |
财务费用 | 13,018,226.75 | -517,187.23 | 2617.12% |
研发费用 | 51,466,819.76 | 48,873,933.01 | 5.3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4,941,083.23 | 19,338,646.41 | 390.94% |
主要变动情况说明:
销售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减少13,445,381.10元,下降65.81%,主要是报告期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运输费等作为合同履约成本计入“营业成本”核算所致。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增加13,535,413.98元,增长2617.12%,主要是公司持有外币汇率变动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增加75,602,436.82元,增长390.94%,主要是本报告期全资子公司苏州双象采购原材料采用票据方式支付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股东大会决议,认真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发挥董事会的作用,促进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总额1,560,928,707.3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54%,实现营业总收入1,341,751,406.17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190,498.3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9.32%;同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每股净资产为3.3353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1573元。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超纤 | 395,029,890.01 | 39,374,556.13 | 9.97% | -18.23% | -2.66% | 1.60% |
PMMA | 720,888,037.81 | 92,197,227.13 | 12.79% | 11.62% | -1.42% | -1.69% |
PMMA板材 | 134,285,085.40 | 10,791,032.26 | 8.04% | 9.89% | 28.80% | 1.18%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4月11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2020年1月1日)
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执行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对于最早可比期间期初之前或2020年年初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未进行追溯调整,而是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期期初合并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累积影响金额 | 2020年1月1日 | ||
重分类(注1) | 重新计量(注2) | 小计 |
预收款项 | 53,712,685.57 | -53,712,685.57 | --- | --- | --- |
合同负债 | --- | 47,533,350.06 | --- | 47,533,350.06 | 47,533,350.06 |
其他流动负债 | --- | 6,179,335.51 | --- | 6,179,335.51 | 6,179,335.51 |
注:上表仅呈列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包括在内。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项目 | 报表数 | 假设按原准则 | 影响 |
预收款项 | --- | 56,963,363.35 | -56,963,363.35 |
合同负债 | 50,410,056.06 | --- | 50,410,056.06 |
其他流动负债 | 6,553,307.29 | --- | 6,553,307.29 |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项目 | 报表数 | 假设按原准则 | 影响 |
营业成本 | 1,192,484,628.00 | 1,177,372,540.49 | 15,112,087.51 |
销售费用 | 6,984,276.99 | 22,096,364.50 | -15,112,087.51 |
1. 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连伟
二○二一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