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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芯生物: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3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1年4月20日

目录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4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 8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1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2议案三: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13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14

议案五:关于《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15

议案六: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议案 ...... 16

议案七: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17

议案八: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 18

议案九: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议案 ...... 19议案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份回购事宜》的议案 ..... 20议案十一: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22

议案十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23

议案十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全权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24

议案十四: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27

议案十五: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28

议案十六: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全权办理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29

议案十七: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32

附件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3

附件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4

附件3: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8

附件4: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52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维护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在公司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期间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以及《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如下: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须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2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或单位证明、相关授权文件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如股东(或股东代表)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发言或提问主题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六、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提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

未投的表决票,均视该项表决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表,填写完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八、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九、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行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请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

十一、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二、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1)

十三、特别提醒: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为严格落实中央及深圳市关于新

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如确需现场参会,除携带相关证件和参会材料外,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信息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全程佩戴口罩,并请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4月20日(星期二)下午13时30分

2、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一道88号

深圳中洲万豪酒店多功能厅6+7

3、会议召集人: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XIANPING LU 先生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4月20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

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 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介绍现场出席和列席会议的人员

(五) 审议以下事项:

序号议案名称
1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9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份回购事宜》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全权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4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5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全权办理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7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年度,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已经2021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年度,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2021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1年度财务预

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基于对2020年度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的总结,编制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详见附件3:《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在总结2020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1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2021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编制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内容详见附件4:《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2021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年审会计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1,045,971.8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43,692,898.33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77,301,443.95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945,519.72元。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9-2021)》等相关规定,因公司预计在2021年度拟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因此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2020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本议案已经2021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议案五:

关于《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年度,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各项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议案已经2021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议案六: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议案

各位股东以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目前最新的研发进展,为合理规划使用研发募投资金,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研发投入效率,公司拟对“创新药研发项目” 的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及其金额进行变更和调整。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本议案已经2021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议案七:

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以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2021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议案八:

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以及股东代表:

为促进公司规范、稳健、有序发展,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确定202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姓名职务津贴标准(月)
朱迅独立董事12,500.00
宋瑞霖独立董事12,500.00
黎翔燕独立董事12,500.00
田立新董事8,000.00
杨晗鹏董事8,000.00
谢峥生监事8,000.00
YICHENG SHEN监事8,000.00

议案九: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以及股东代表: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2年内转让;若公司未能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2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以上议案已经2021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议案十: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份回购事宜》

的议案

各位股东以及股东代表: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依据有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若涉及);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6.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以上议案已经2021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议案十一: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各位股东以及股东代表: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披露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375.0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41,000万股的0.91%;其中首次授予371.98万股,首次授予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99.19%;预留 3.02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1,000万股的 0.0073%,预留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0.81%。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上议案已经2021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议案十二: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以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上议案已经2021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议案十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全权办理2021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以及股东代表:

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全权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増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増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査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以上议案已经2021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议案十四:

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以及股东代表: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披露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数量30.0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41,000万股的0.073%;其中首次授予30.00万股,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00.00%。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上议案已经2021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议案十五:

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以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上议案已经2021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议案十六: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全权办理2021年股票

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以及股东代表:

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増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行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増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并办理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査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增值权是否可以行权;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股票增值权行权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增值权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增值权继承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

计划有效期一致。

以上议案已经2021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议案十七: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以及股东代表:

鉴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为保障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 拟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授权管理层根据2021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水平, 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以上议案已经2021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审议。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附件1: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0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医药行业的重要改革政策,在保持药品质量和疗效的前提下,通过医保谈判和集中采购推动药品降价和仿制药替代。在国家政策鼓励创新药发展的背景下,随着医保目录调整的常态化,新药上市后纳入医保能实现快速放量,同时减少药品销售费用,对于产品具有市场竞争优势、销售能力强的公司具有促进作用。2020年7月,中国国家药监局(NMPA)发布了《突破性治疗药物审评工作程序》,以加速具有临床优势药物的中国上市进程,进一步满足中国重大疾病的临床治疗需求,有利于帮助真正坚持自主研发具有差异化的临床优势产品的原创新药公司加速产品的研发和上市。公司积极面对医药行业政策法规、市场需求和竞争形势的变化,在市场准入与商业化、产品研发、临床研究、产业化规模等方面均取得了重大的进展。公司坚持以企业的长远发展为目标,加大研发投入,专注于对人类生命健康造成严重威胁的恶性肿瘤、糖尿病等代谢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抗病毒领域、中枢神经领、域的研究,致力于为患者提供差异化的、临床亟需的创新机制药物。2020年,公司在坚持原创新药开发的基础上,同时确立开拓快速跟踪市场前景明确的大品种,尤其是与公司原创品种能够具有协同作用的、在重大疾病领域中可能会

产生非常好的突破性治疗效果的项目,以进一步发挥公司的商业优势,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020年,公司西达本胺实现的收入近2.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55.05%。主要是西达本胺外周T细胞淋巴瘤适应症销售放量所致。

2020年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相较2019年增长75.44%,研发总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50.94%,有力地支撑了公司创新药项目的研究与开发。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工作以及进展情况如下:

(一)加快推进公司原创新药在国内外的研发布局进度,并取得重要进展

1.公司的早期研发布局以及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早期研发中心目前分为三个组成部分:深圳小分子早期研发中心、成都小分子早期研发中心和成都大分子早期研发中心。公司20项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的项目均来自深圳研发中心的贡献,随着成都研发中心的落成和投入使用,未来深圳和成都的小分子早期研发中心和成都大分子早期研发中心将在大小分子的肿瘤、代谢、自身免疫、中枢神精和抗病毒领域有更多项目加入。

CS27109:靶向肝脏的TRb高选择性激动剂,正在开展临床前药学、药理毒理等系统评价,拟治疗的适应症包括高胆固醇血症和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2021 申请IND。

CS23546:小分子PD-L1二聚体拮抗剂是一款可口服、高效活性候选分子,动物试验研究显示出良好的药代和抗肿瘤免疫药效特征,2021将推进候选分子进入以申报为目标的临床前评价,计划2022年申请IND。

CS17919:ASK1激酶抑制剂,单药或联合方案在不同的代谢性疾病模型(慢性肾病、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等)上取得了初步药效,计划开展以申报为目标的临床前评价。

在其它抗肿瘤靶点上,针对SHP2、p53、ATR的小分子抑制剂或调节剂也获得了活性先导分子,并取得了动物药效验证,目前正在进行成药性的改进优化。此外,用于自身免疫性疾病的TYK2选择性抑制剂获得活性先导分子,正在进行优化中。

2.公司海外开展的临床试验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在海外临床进展方面现有了实质性的进展和突破:西达本胺(海外编号:HBI-8000)已由合作方美国沪亚生物科技公司向日本医药品医疗器械综合机构(PMDA)递交了单药适用孤儿症用药(ODD)治疗成人T细胞白血病(ATL)的新药上市申请(NDA)并获受理,这是西达本胺在境外递交的首个适应症的新药上市申请,目前正在等待获批;公司在报告期内已完成了就西奥罗尼单药治疗小细胞肺癌和美国FDA的pre-IND沟通,并于2021年初递交了Ib/II期临床试验申请并获美国FDA受理。接下来也会全力推进西奥罗尼联合化疗治疗卵巢癌和自身免疫药物CS12192在美国开展临床试验申请(IND)的相关工作;2020年10月,公司完成在美国设立全资子公司ChipscreenBiosciences (United States) Limited的注册,正式成立美国分支机构,负责公司营运的美国同事已开始相关实际工作,将极大的助力公司海外临床试验和商业化的全球进程。

3.公司国内开展的研发项目重大进展情况

公司中国临床试验顺利推进并两项纳入突破性治疗品种:高选择性JAK激酶抑制剂CS12192获批开展类风湿性关节炎I期临床试验,试验正在入组推进中;西达本胺治疗双表达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的关键性临床III期试验已于2020年5月实现首例病人的成功入组,现试验正在顺利推进中;新一代胰岛素增敏剂类PPAR全激动剂新分子实体药西格列他钠(单药)上市申请正在审核中,目前正在开展生产现场核查工作,标志着离上市获批更进一步;西格列他钠联合二甲双胍治疗2型糖尿病的III期临床试验正在顺利推进中,为西格列他钠进入一线治疗奠定了基础;三通路靶向激酶抑制剂西奥罗尼单药治疗

小细胞肺癌和联合化疗治疗卵巢癌的关键性III期临床试验均已获得受理通知书并被CDE纳入“突破性治疗品种”。公司将积极推进产品的境内外研发和商业化进展,保障公司业绩的良好增长。

4.公司国内外专利布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提交境内外新申请专利77件,获得境内外授权20件。公司在全球范围内已累计申请发明专利281项,累计获得授权91项。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核心技术平台,从新颖的作用机制发现、挑选和开发具有临床差异化和风险可控的候选药物,同时关注重大疾病和大病种的重大市场机遇,快速紧跟患者临床需求,并在纵向扩展在研产品线的同时对已有产品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保障产品线的可持续性。公司建立集团层面的质量管理系统,以具备速度、质量和医学风险判断控制能力,持续地给患者带来更多高质量的新药。

(二)持续优化创新药产品销售团队和模式,更好的满足患者需求

报告期内,西达本胺销售继续保持增长。西达本胺在罕见病中,已建立了特有的管理模式。2020年,西达本胺乳腺癌新适应症受国内疫情的影响,上半年学术推广受阻,下半年随着疫情的进一步控制,乳腺癌新适应症的线上和线下推广逐渐恢复,乳腺癌新适应症的销售开始得以体现,公司将充分利用西达本胺新适应症的患者人数更多的优势,进一步提高西达本胺的整体销售。为适应更多适应症的销售需求,公司对销售管理体系进行战略调整,以市场需求为出发点,以服务患者为中心,根据疾病领域采取分线结合并线的管理模式来合理配置资源,以融合学术推广、商务拓展与市场准入、科研合作的布局,以强大、专业的医学专家团队和全面、精准的医学服务团队力争进一步更好的满足广大患者的需求。从而形成了专业、规范、有序、完善的销售体系。同时为糖尿病产品西格列他钠的上市准备,公司新成立了代谢病产品事业部,在坚持自建学术推广团队的同时,结合糖尿病产品的营销特点和行业惯例,选择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商

业合作伙伴来共同推进和实施西格列他钠的商业化,以更好地惠及糖尿病患者。

(三)持续完善创新药产品质量管理体系,保证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公司始终秉承“患者利益为上、高质量持续发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以质量为第一要素,质量体系为依托实施全面质量管理,通过在集团层面设立质量管理部门对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从早期研究、临床开发、产品开发、GMP生产及上市后药品警戒和流通环节进行全链条、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最大限度地保障制药及用药安全。一是持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对产品工艺、生产、检验通过风险管理、过程控制、技术保障等确保产品质量,2020年顺利通过监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二是严格按照环境、安全、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运行,以确保生产安全、员工安全、对环境零污染。全面推行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推进企业“全员安全文化建设”,组织开展日常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安全生产风险排查专项行动、消防安全应急演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电梯应急演练等系列工作;并从源头控制和降低污染物排放,委托第三方开展废气、废水、土壤检测,持续监控污物排放情况。

成都生产基地建设方面,成都微芯药业有限公司“创新药生产基地项目”包括非肿瘤创新药生产及辅助设施(一期)、肿瘤创新药生产及辅助设施(二期),为原创抗2型糖尿病新药西格列他钠和原创抗肿瘤新药西奥罗尼在成都市高新西部园区配套建设符合美国、欧盟cGMP 标准和中国GMP 标准的小分子药物生产基地。报告期内,成都生产基地一期西格列他钠车间已竣工验收,并按计划完成工艺验证、清洁验证、药学研究、稳定性试验等,目前正在进行西格列他钠注册现场核查。成都生产基地二期西奥罗尼车间已完成厂房、生产及辅助设施工程建设,于2020年10月开始按计划进行西奥罗尼的设备调试和设备验证。目前公司原料药与制剂制造的核心生产能力建设初步满足现有原创产品的产业化能力,并能保证产品质量、安全性和可控性。

同时,为适应公司原创新药规划布局,更好地承接原创新药产业化,提升新药研发和生产能力,增强公司产品竞争和抗风险能力,公司启动了三期工程建设项目,三期建设项目包括肿瘤和非肿瘤针剂车间以及肿瘤和非肿瘤抗体药生产车间等,全面满足公司原创新药的中试、临床样品制备及上市产品的生产;2020年11月26日成都市高新区移交了三期40亩建设用地,目前公司已完成了三期项目的立项备案和设计,土建施工正在进行中。

(四)搭建领先的区域研发创新平台,壮大小分子和大分子研发团队成都微芯药业有限公司“创新药研发中心和区域总部项目”是基于深圳研发中心的现状和微芯生物发展需要而建设的,主要目的是加大对原创新药的研发产出,引进高端研发人才,配置先进设备、仪器及软件,改善研发工作环境,增强开发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手段,搭建具有国内外领先水平的创新平台,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保持微芯原创新药竞争优势。成都创新药研发中心和区域总部于2017年10月开始动工,占地25亩,建筑面积6.7万余平米,目前正处于综合验收阶段以及部分研发设备调试阶段。截至2020年12月,小分子和大分子的研发团队日益壮大,研发团队人员已有75名,其中博士近30名,主要是小分子早期研发团队和抗体早期研发团队,重点专注肿瘤、代谢性疾病、CNS系统疾病、抗病毒和大分子药物领域,成都创新药研发中心将与深圳研发中心共同承担公司产品链建设和临床研究支持工作,并在项目和工作性质上进行有效的互补。未来,这里将是微芯生物国内最大的创新药研发基地和区域管理中心,将与深圳早期研发中心一起共同承担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产品链建设。

(五)持续注重并提升原创贡献和行业影响力

报告期内,在行业影响力方面,在西达本胺乳腺癌新适应症应用中,乳腺癌新适应症进入《2020-CSCO乳腺癌指南》晚期内分泌治疗Ⅰ级推荐,证据级别均为1A。西达本胺联合治疗在中国患者中临床获

益显著,且基于其特殊的药物结构,西达本胺显示出更强的靶标特异性和更低的副作用,疗效、安全性良好。公司荣获2020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颁发的“中国医药新锐创新力量”奖;荣获2020中国化学制药行业成长型优秀企业品牌及优秀产品品牌奖;董事长鲁先平博士荣获深圳特区40周年40人表彰,是唯一入选的医药界代表。

(六)注重人才培养和建设,鼓励员工追求更高职业发展为支撑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人才战略,满足公司高速发展的人才需求,2020年公司持续加大人才培养的投入力度,人均投入较上一年增长71.29%。在基于能力素质模型/业务需求的全方位人才发展体系下,全面开展人才发展项目:

“百人计划 ” 是公司管理类后备人才培养项目。通过人才盘点识别、选拔绩优高潜人才,根据微芯管理胜任力测评结果分析匹配管理能力提升课程,并设计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赋能方案,让后备人才在实践中领悟、巩固理论知识,在实践中统一管理语言,将优秀的管理方法转化为微芯管理模式。同时,通过一对一导师辅导、项目实践、轮岗和内部兼岗等多样化培养方式,针对性、系统性地提升后备人才管理能力。“园丁行动”为构建公司内部培训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2020年甄选公司25名研发、生产、销售等专业领域的“技术大咖”,参加课件开发、授课技巧的专项训练营。学习后,课程内容更加聚焦解决业务痛点,授课更加关注学员感受,提升课程的针对性,保证授课效果。“导师辅导班”覆盖生产、研发、临床、职能4大系统83名中基层传、帮、带导师,围绕带教思路、带教流程及带教技术三大带教技能开展通用能力培训、制定行动发展计划,全面提升导师辅导能力,保证辅导成效。下一阶段将对其个人的辅导管理经验萃取形成内部辅导案例编纂成册,为带教导师的带教能力、水平和带教成效提供指引打下牢固基础。

“芯征程计划”采用线上学习、线下集训等多样化培养方式帮助每一位新员工深入了解公司企业文化、尽快融入公司,顺利完成角色转化。公司为每一位微芯人提供学习和成长的平台,用实际行动践行”共同成长、回报员工“的人力资源理念,为公司持续创新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公司治理相关情况

1、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能够确保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及其话语权,通过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网络投票等便利各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方式,保障中小股东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完整、安全保存于董事会办公室,召开股东大会后能够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披露。

自公司上市以来,公司未发生应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股东请求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应监事会提议召开的股东大会、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临时提案、重大事项绕过股东大会或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形。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其他情形。

2、董事会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设独立董事三名,董事会的人数、构成及选聘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各董事的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公司运作

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各董事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来履行自己的义务及行使权利。独立董事能够不受影响的独立履行职责并发表意见,未受到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位委员积极参加董事会和各委员会会议,各会议的召开次数以及程序均符合相关委员会议事规则,各委员对公司的发展和重大决策提供了大量的专业意见和建议,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董事会会议记录完整、均安全保存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公司自上市以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均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了备案或披露。

3、监事会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三名。监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全体监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并通过查阅会议文件、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等多种方式对公司重大事项、财务状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并发表意见,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监事会会议记录完整、均安全保存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公司自上市以来召开的监事会会议决议均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进行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披露。

4、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根据前述规定,建立了多渠道的与投资者沟通交流的方式,公司充分重视网络沟通平台建设,及时更新公司最新消息。公司设立了公开电子邮件与投资者进行交流,投资者可以通过邮件提出问题和了解情况,公司也可通过邮件回复或解答相关问题。公司设立了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和传真并根据规定在定期报告中公布、更新咨询电话号码。咨询电话安排了熟悉情况的专人负责,保证在工作时间线路畅通、认真接听。公司根据定期报告的发布时间,安排投资者、分析师等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使参观人员了解公司业务和经营情况,与投资者形成良性互动。同时努力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创造条件,充分考虑召开的时间和地点以便于股东参加。截止目前,公司尚未收到关于投资者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的相关投诉。

三、2021年发展规划

2021年公司将不断加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完善产品的海外临床开发布局,加大新适应症的学术推广力度,提高管理效率与创新型人才的引进力度,全面提升公司综合实力。

销售方面,公司将着力提升西达本胺外周T细胞淋巴瘤的市场规模,并大力推进新适应症乳腺癌的学术推广,努力拓展国内市场份额,合理配置资源,加强专业化和品牌销售,将学术推广战略由广向深延伸,同时,通过自建糖尿病产品事业部与联合国内具有糖尿病销售优势的企业进行营销合作,全面铺开公司即将上市的西格列他钠的产品商业化,实现公司经营业绩的可持续增长。

研发方面,在围绕现有布局充实产品类型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第二阶段具备重大市场价值药物的升级布局以及引进和第三阶段产品的生命周期管理布局。以更高效、精准的数据分析、以临床疗效和市场需求为导向加速新药的研发,丰富公司的产品线,为患者提供更多疗效确切且具有差异化临床获益的药品。2021年重点开展西达本胺弥漫大B淋巴细胞瘤(DLBCL)、西格列他钠联合二甲双胍

2型糖尿病、西奥罗尼小细胞肺癌、卵巢癌的III期临床试验,重点推进西达本胺联合PD1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等公司其他新分子临床候选药物的临床试验准备工作。

创新药的国际化拓展方面,公司将全力推进西奥罗尼项目和CS12192的海外临床试验的开展,使中国的原创新药尽早进入规范市场国家参与竞争,提升产品影响力和市场空间的战略方向,尽早实现产品的海外销售。生产与质量方面,公司以质量为第一要素,质量体系为依托实施全面质量管理。持续完善产品工艺、生产管理、检验方法等,通过风险管理、过程控制、技术保障等控制措施,不断完善和持续改进产业链生产质量管理体系,降低采购、生产成本;严格执行“药物警戒体系”管理与规范。公司秉承“原创、安全、优效、中国”的理念,通过有效的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向患者提供安全、合格的药品。在人才建设方面,公司从事原创药研究,创新性较强,公司重视学习,不断营造学习型组织氛围、建立学习型团队,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学习研讨。公司针对不同岗位、层级员工发展阶段特点,匹配短/中期项目为员工专业、管理技能赋能,持续提升人才的专业和管理水平。同时,为优秀人才提供纵向和横向的职业发展通道,采用多样形式为员工发展提供资源支持,培养懂医药的复合型人才,为公司持续创新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附件2: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勤免尽责地履行监事职责,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内控管理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确保了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计召开了7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序号召开时间会议名称通过的议案
12020年4月17日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1)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9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0年4月27日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1)审议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0年5月27日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1)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2020年7月27日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1)审议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2020年8月24日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62020年10月27日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1)关于审议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正文的议案
72020年11月17日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1)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管理人员能够勤勉尽职,在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发生。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其报告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定期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管理严格遵循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募投项目可行性、经济效益等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 核查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经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查阅公司内部控制等相关文件,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有效执行,《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内控运作良好。

三、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计划

2021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能,确保公司规范运作,防范风险,切实维护公司、员工和股东等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0日

附件3: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2020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公司2020年财务报表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10239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的审计意见是: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微芯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深圳微芯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20年2019 年本期比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269,469,784.74173,800,400.6255.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045,971.8919,421,886.4459.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570,723.2613,786,049.47-59.5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3,619,221.86-24,553,118.03-
2020 年末2019年末本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493,829,887.041,446,326,740.163.28
总资产1,726,271,014.191,691,422,545.152.06
主要财务指标2020年2019 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7570.051646.7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7570.051646.7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360.0366-62.8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122.41减少0.29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381.71减少1.33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50.9445.02增加5.92个百分点

薪酬和应交税费增加;非流动负债为85,553,837.60元,较年初下降20.63%。主要为2020年度长期借款中1,412.50万元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列表为流动负债科目;资产负债率13.46%。

3、所有者权益

2020年末,股东权益为1,493,829,887.04元,较年初增加3.28%。主要系股权激励计划增加资本公积及日常经营的未分配利润增加所致。其中:资本公积1,069,278,984.69元,较年初增长1.56%;盈余公积9,605,382.63元,较年初增83.45%;未分配利润4,945,519.72元,较年初增长122.76%。

4、运营效率

2020年度,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平均周转天数为79天(2019年度为132天),回款情况良好,客户基本都能按照信用期限准时回款。

5、经营成果状况

2020年,受益于业务快速发展,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9,469,784.74元,同比增长55.05%,营业利润36,981,821.48元,同比增长70.67%,利润总额36,168,845.69元,同比增长74.4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1,045,971.89元,同比增长59.8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570,723.26元,同比下降59.59%。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上升55.05%,主要系2020年营业收入增加所致;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较上年同期上升70.67 %、74.44 %和59.85%,主要系2020年营业收入和研发项目的政府研发资金增加所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59.59%,主要系2020年公司研发项目的新增与进展的不断加速,研发费用的投入加大以及研发项目使用政府研发资金有所增加,导致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同比增长较大。

6、现金流量状况

2020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93,619,221.86元,较上年增加 118,172,339.90元,主要系本期西达本胺产品销售开始放量增长且客户回款良好;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8,694,108.26元,较上年增加

84.93%,主要系本期结构性存款到期赎回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5,375,018.91元,主要系本期公司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2020 年度,净利润现金比率为 301.55 % ,主要系公司西达本胺产品销售开始放量增长且销售回款良好。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附件4:

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一、预算编制说明

本预算报告以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情况为基础,根据2021年度公司经营发展规划与产品销售预计,同时结合公司实行股权激励的考核指标,并综合考虑了海外许可收益,因此公司对2021年度的收入增长速度保持谨慎判断。按照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编制。

二、预算编制基本假设

(一)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

(二)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三)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市场行情、主要产品和原料的市场价格和供求关系无重大变化;

(四)公司经营所需的原材料、能源等资源获取按计划顺利完成,各项业务合同顺利达成,经营政策不需做出重大调整;

(五)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涉及的税收政策及外币汇率在正常范围内波动。

三、2021年度主要预算指标

根据公司2020年财务决算情况以及实行股权激励的考核指标,基于谨慎性原则,经公司研究分析,预计公司2021年可实现营业收入增长50%,鉴于公司计划2021年在中国继续推进西达本胺在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的III期注册临床试验、西格列他钠联合二甲双胍的III期注册临床试验、CS12192的一期临床试验;启动和开展西奥罗尼单药治疗小细胞肺癌以及联合化疗治疗卵巢癌的III期注册临床试验;西达本胺联合肿瘤免疫治疗药物的临床试验;西格列他钠治疗非酒精性脂肪肝(NASH)临床试验;其他早期候选分子如CS27019等早期项目进入临床试验;同时公司计划2021年在海外申请和启动西奥罗尼和CS12192的临床试验;公司研发投入预计将较2020年的1.37亿元增至3.75亿元,增幅达173%。

四、确保预算完成的主要措施

(一)全力推进公司各研发项目的进展,肿瘤药物西达本胺针对弥漫大B新

适应症的III期注册临床试验 、西达本胺联合肿瘤免疫治疗药物的临床试验;糖尿病药物西格列他钠联合二甲双胍的临床试验;西格列他钠治疗非酒 精性脂肪肝(NASH)的临床试验;西奥罗尼多项II期临床实验、西奥罗尼单药治疗小细胞肺癌III期注册临床试验、西奥罗尼联合化疗治疗卵巢癌的III期注册临床试验及西奥罗尼的海外临床试验的申报与启动;开展 CS12192的一期临床试验及海外临床试验的申报等。开始布局与推进公司产品研发的全球战略,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以保障企业的长期发展。

(二)积极把握市场机遇,加大创新药的学术推广力度,努力拓展国内市场份额。

(三)强化人才培养力度,健全考核激励机制,提升员工的使命感和目标导向,增强企业活力。

(四)加强预算管理和成本控制,强化内部审计在风险管控、成本费用控制等方面的作用。

五、特别提示

上述财务预算仅为公司2021年经营计划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 2021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投资者对此应当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应当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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