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标的公司业绩承诺补偿暨定向回购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因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拓尔思大数据有限公司2018-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未达到业绩承诺累计净利润数。公司将以总价人民币1元的价格定向回购并注销当期应补偿2,263,353股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717,016,830元减少至714,753,477元,公司总股本将从717,016,830股减少至714,753,477股。公司拟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修改,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17,016,830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14,753,477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717,016,830股,均为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714,753,477股,均为普通股。 |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