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21-012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保证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宁华世纪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华世纪”)、南京宁华物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华物产”)各项经营工作顺利开展,保障项目开发工作顺利完成,公司拟为宁华世纪与宁华物产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200,000万元,以上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次担保相关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本公司 | 宁华世纪 | 100% | 51.82% | 0 | 120,000 | 43.13% | 否 |
本公司 | 宁华物产 | 100% | 81.76% | 30,000 | 80,000 | 28.75% | 否 |
在上述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被担保主体之间作适度调配。担保方式主要为信用担保(或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将依据公司及其与有关金融机构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确定。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有权签字人签署额度范围内的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
2、2021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10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南京宁华世纪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南京宁华世纪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鼓楼区燕江路201号
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钱德福
成立日期:2001年4月2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67283533786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房产销售;物业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及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宁华世纪100%股权
(2)南京宁华物产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南京宁华物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鼓楼区燕江路201号
注册资本:12,597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孙谷成立日期:1998年6月12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249703668L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自有场地租赁;停车场管理服务;餐饮服务;市场设施租赁、市场管理服务(上述范围仅限取得许可的分支机构经营);百货、文化办公用品、计算机及辅助设备销售;电子商务;预包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面向成年人开展的培训服务(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电信增值业务;企业管理咨询;会议服务;健身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宁华物产100%股权
2、主要财务数据
(1)南京宁华世纪置业有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45,372.82万元,负债总额178,958.32万元,净资产166,414.50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66,290.69万元,净利润38,642.81万元。
(2)南京宁华物产有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76,695.88万元,负债总额62,705.37万元,净资产13,990.51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3,319.89万元,净利润-4,537.36万元。
3、与公司的关系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宁华世纪与宁华物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宁华世纪与宁华物产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预计,主要为信用担保(或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公司及宁华世纪、宁华物产与有关金融机构最终协
商后签署的信贷合同来确定,最终担保总金额不超过200,000万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有权签字人签署额度范围内的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宁华世纪与宁华物产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各项经营工作顺利开展及项目开发顺利推进,有利于降低其融资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2、担保风险控制判断
被担保对象宁华世纪与宁华物产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未发生过贷款逾期未还事项,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担保风险较小。
3、被担保对象宁华世纪与宁华物产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对象的经营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较小,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4、反担保情况说明
上述担保未提供反担保情况,被担保对象宁华世纪与宁华物产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对象的经营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较小,未提供反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宁华世纪与宁华物产提供担保,符合其生产经营及项目开发的需要,本次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30,000万元。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00,000万元。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23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2.67%,皆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