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Jinhua Chunguang Technology Co.,Ltd.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目 录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及相关事项 ...... 3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5
议案一: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6
议案二: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1
议案三: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4
议案四: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17
议案五: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19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20
议案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1
议案八: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22
议案九: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 26
议案十: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29
议案十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 31
议案十二: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 33
议案十三: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 38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41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及相关事项
一、会议召集人: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4月20日14:00
(二)网络投票时间:自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安文路420号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正明先生
五、会议审议事项:
(一)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六)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七)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九)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十)公司董事、监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
(十一)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计划
(十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十三)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
六、会议议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三)宣读会议须知;
(四)选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五)逐项宣读各项议案;
(六)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七)填写表决票并投票,在计票的同时回答股东的提问;
(八)休会,上传现场投票结果,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九)复会,宣布表决结果;
(十)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与会董事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望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下同)的合法权益,本次会议由证券部具体负责,包括议程安排、会务工作等。
二、本次会议不邀请媒体参加。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邀请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任何人进入会场。
三、参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须携带相关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身份证及公司营业执照等)及相关授权文件于2021年4月20日13:00-14:00在本次会议召开前办理现场会议登记手续。
四、会议期间,请股东将手机调至于无声或振动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五、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时,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3分钟。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有关,与本次会议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六、大会投票表决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七、公司董事会聘请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执业律师列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八、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股东的食宿和接送等事宜,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议案一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现将董事会2020年度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0年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公司秉承“科学、勤奋、开拓、创新”的企业精神,贯彻“顾客至上、质量为本、技术领先、精益研制”的管理理念,以“做专、做精、做强,打造中国精品软管”为发展目标,实现了销售规模稳定增长,经营业绩持续提升。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5,400.20万元,同比增长51.72%,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310.57万元,同比增长31.80%。
二、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履行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审批决策程序,共召开4次董事会会议。具体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 召开时间 | 会议名称 | 内容(审议通过议案) |
1 | 2020年4月14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1、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8、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11、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1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5、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6、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7、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8、审议《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9、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 |||
2 | 2020年8月27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1、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
3 | 2020年10月26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1、审议《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
4 | 2020年12月16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1、审议《关于收购苏州海力电器有限公司相关业务资产的议案》; 2、审议《关于收购SUNTONE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 100%股权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1、利润分配与现金分红
鉴于公司稳健的经营以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9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9600万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8,000,000元,转增38,400,000股。该利润分配事项已于2020年6月3日实施完毕。
2、其他事项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其他各项决议,及时落实了股东大会安排的各项工作。
(三)信息披露情况及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2020年度,公司本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相关制度、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的原则,公司在指定媒体和网站上完成了4份定期报告及37份临时公告的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了公司在经营成果、财务状况、重大决策等方面的有关信息。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登记、备案以及交易窗口提示等事项,相关保密措施稳健得当,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规范有序,未发现公司内幕信息泄露、利用内幕信息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接听投资者电话、查收回复邮件、答复上证E互动提问、举办投资者接待日等形式,与投资者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公司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以便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通过上述工作的开展,公司认真听取了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战略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公司与投资者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机制,增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在经济交往中,做到诚实守信,公平交易,使公司走上了可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之路。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98号)的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4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3,04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4,999,433.97元。募集资金于2018年7月24日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8年7月2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247号)。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8,300.14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汇兑损益、理财产品收益等2,645.43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3,845.2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汇兑损益等的净额、理财产品收益、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
三、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2021年度重点工作
(一)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秉承“科学、勤奋、开拓、创新”的企业精神,贯彻“顾客至上、质量为本、技术领先、精益研制”的管理理念,以“做专、做精、做强,打造中国精品软管”为发展目标,不断深化吸尘器等清洁电器软管开发能力,致力于发展成为全球领先的清洁电器软管及配件集成方案专家。
首先,公司将在吸尘器领域逐步深化系统化解决方案能力,从而带动公司盈利能力不断提升,继续提高公司软管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其次,公司将以现有优质客户为基础,提高在中央吸尘器、挂烫机、洗碗机和户外清扫工业除尘系统等领域的市场份额,并逐步向吸尘器整机业务领域拓展;再次,公司将提升技术研发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最后,公司将深化内部流程再造,提升整体管理水平,实现国际化发展,持续实施人才战略,促进科学绩效管理,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在稳固软管及配件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基础上,公司将通过苏州尚腾科技制造
有限公司和越南SUNTONE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并以现有客户为基础,积极开拓吸尘器整机业务的发展,致力于为国内外知名吸尘器品牌商提供优质的整机产品及服务。通过与国内外知名品牌的合作,公司软管及配件业务将与整机业务形成良好的“协同发展效应”。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
1、结合公司重大事项及特定事项履行各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相关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从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战略发展,立足长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强化内控制度建设,控制经营风险,确保公司依法经营、规范运作。
2、继续有效地组织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建设,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实现募集资金效益最大化。
3、加强董事会自身能力建设,持续提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及其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合规意识,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协会等监管部门开展的培训课程,积极组织人员参加。
4、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编制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与及时性。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不断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专业性,增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
2021年,公司董事会将按照公司既定的公司战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全面完成年度经营目标,以优异的成绩回报全体股东。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以审议。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议案二
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充分行使职责和权力,认真履行监督职能。通过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召开监事会会议等,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案、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董事、管理层等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并不定期检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0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具体会议召开情况及审议通过的议案如下:
序号 | 召开时间 | 会议名称 | 内容(审议通过议案) |
1 | 2020年4月14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1、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2 | 2020年8月27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1、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
3 | 2020年10月26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1、审议《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的行为。
(六)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有序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控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公司监事会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以财务监管和内部控制为核心,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扎实开展好各项工作,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方式,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强化监事会的监督职能,防范经营风险,推动公司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及员工的利益。同时,在职监事将继续加强自身学习,通过参加监管机构、公司内部各类培训,丰富专业知识,提升业务水平,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监督职能。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以审议。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议案三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已完成2020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2020年度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20年 | 2019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8年 |
营业收入 | 854,002,047.66 | 562,866,267.58 | 51.72 | 507,084,394.3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2,445,444.16 | 106,608,055.90 | 33.62 | 100,968,699.8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33,105,660.86 | 100,990,791.63 | 31.80 | 86,324,096.3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795,801.68 | 126,218,926.11 | -53.42 | 104,297,022.37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18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961,754,742.66 | 872,038,890.63 | 10.29 | 841,108,974.70 |
总资产 | 1,237,055,630.75 | 996,169,144.19 | 24.18 | 958,857,974.26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0年 | 2019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8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06 | 0.79 | 34.18 | 1.2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06 | 0.79 | 34.18 | 1.2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9 | 0.75 | 32.00 | 1.0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60 | 12.54 | 增加3.06个百分点 | 18.0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58 | 11.88 | 增加2.70个百分点 | 15.42 |
二、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33,000,000.00 | 3.31 | -100.00 | 本期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较少所致 | |
应收票据 | 90,276,901.13 | 7.30 | 31,352,637.89 | 3.15 | 187.94 | 本期销售收入增加,使用应收票据结算方式增加所致 |
应收账款 | 303,055,811.15 | 24.50 | 175,879,213.36 | 17.66 | 72.31 | 本期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
预付款项 | 2,274,645.87 | 0.18 | 1,248,643.78 | 0.13 | 82.17 | 本期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5,078,676.26 | 0.41 | 3,552,319.42 | 0.36 | 42.97 | 本期支付的押金保证金增加所致 |
存货 | 108,697,975.86 | 8.79 | 46,789,844.32 | 4.70 | 132.31 | 本期销售收入增加相应的存货备货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4,807,968.47 | 0.39 | 2,808,443.96 | 0.28 | 71.20 | 本期待摊费用和留抵增值税增加所致 |
固定资产 | 189,870,550.45 | 15.35 | 120,511,858.94 | 12.10 | 57.55 | 本期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4,286,892.48 | 0.35 | 1,078,598.89 | 0.11 | 297.45 | 本期待摊装修费用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478,103.91 | 0.28 | 1,386,949.79 | 0.14 | 150.77 | 本期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
应付票据 | 80,958,618.87 | 6.54 | 34,542,301.26 | 3.47 | 134.38 | 本期使用应付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
应付账款 | 141,568,362.83 | 11.44 | 57,576,232.64 | 5.78 | 145.88 | 本期应付材料采购款增加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21,393,788.75 | 1.73 | 13,428,368.05 | 1.35 | 59.32 | 本期应付工资增加所致 |
应交税费 | 16,429,985.26 | 1.33 | 8,002,767.40 | 0.80 | 105.30 | 本期应付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8,192,484.84 | 0.66 | 4,812,315.90 | 0.48 | 70.24 | 本期销售收入增加相应的应付运输费增加所致 |
长期应付款 | 79,457.57 | 0.01 | 119,951.73 | 0.01 | -33.76 | 本期支付购入固定资产的分期付款所致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34,400,000.00 | 10.86 | 96,000,000.00 | 9.64 | 40.00 | 本期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
其他综合收益 | -1,059,099.65 | -0.09 | 3,670,492.48 | 0.37 | -128.85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减少所致 |
盈余公积 | 46,074,528.22 | 3.72 | 33,486,015.93 | 3.36 | 37.59 | 本期法定盈余公积增加所致 |
议案四
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本年度实际经营情况以及下一年度生产经营发展目标,现将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及2021年度经营计划,以经审计的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为基础,在充分考虑相关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经公司分析研究,编制了2021年度的财务预算。
二、预算编制期
本预算编制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预算编报范围
本预算在2020年决算报表合并范围的基础上,增加了SUNTONE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和苏州尚腾科技制造有限公司。
四、预算编制的基本假设
1、公司遵循的法律、行政法规、政策及经济环境不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市场需求无重大变化;
3、现行主要税率、汇率、银行贷款利率不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的各项经营工作及计划能够顺利执行;
5、无其他人力不可预见及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2021年度主要预算指标
1、收入目标:2021年计划实现营业收入128100万元;
2、利润目标:2021年计划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000万元。
六、完成2021年财务预算的措施
1、加强公司内控管理,加强绩效考核,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效率;
2、有效地利用企业资源,确保企业效益最大化;
3、规范全面预算管理,有效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
4、规范预算管理的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
5、合理安排、使用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
七、特别提示
本预算报告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仅为公司经营计划,能否实现取决于经济环境、市场需求、行业政策等诸多因素,具有不确定性。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以审议。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议案五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春光科技 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以审议。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议案六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25日出具的天健审[2021]1168号《审计报告》,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125,885,122.85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3,383,308.64元。
按照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给广大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收益,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2020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以审议。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议案七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我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在圆满完成正常的审计工作任务外,还从提高公司会计核算能力、加强公司内控等方面给予了指导和建议,顺利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鉴于此,为保持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更好的为公司及股东服务,拟续聘该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以审议。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议案八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充分利用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回报,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方案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98号)的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4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3,04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4,999,433.97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8年7月2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247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 实施地点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金额 |
清洁电器软管生产建设项目(金华) | 金华 | 是 | 21,794.64 | 18,794.97 | 11,234.91 |
清洁电器软管生产建设项目(越南) | 越南 | 2,999.67 | 2,299.20 | ||
吸尘器配件生产建设项目(金华) | 金华 | 是 | 14,245.44 | 6,045.42 | 2,064.80 |
吸尘器配件生产建设项目(马来西亚) | 马来西亚 | 8,200.02 | 1,839.8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金华 | 否 | 3,459.86 | 3,459.86 | 861.40 |
合 计 | 39,499.94 | 39,499.94 | 18,300.14 |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
资产总额 | 996,169,144.19 | 1,237,055,630.75 |
负债总额 | 124,130,253.56 | 275,300,888.0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872,038,890.63 | 961,754,742.6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6,218,926.11 | 58,795,801.68 |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以审议。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议案九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基于公司经营稳定,财务状况稳健,有较充裕的资金及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为了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好的回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基于公司经营稳定,财务状况稳健,有较充裕的资金及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为了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好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前提下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委托理财金额
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
(四)投资产品范围
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型的理财产品或固定收益类证券产品(国债逆回购)或美元换汇定期理财。
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用于购买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五)委托理财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六)实施方法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时,与相关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九)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理财产品的管理,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并于每个会计年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公司财务部对投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
资产总额 | 996,169,144.19 | 1,237,055,630.75 |
负债总额 | 124,130,253.56 | 275,300,888.0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872,038,890.63 | 961,754,742.6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6,218,926.11 | 58,795,801.68 |
议案十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根据经营规模,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并根据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拟定公司董事、监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姓名 | 职务 | 税前薪酬(万元) |
陈正明 | 董事长 | 138 |
张春霞 | 董事 | 不在公司领薪 |
陈 凯 | 董事、总经理 | 160 |
王胜永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54 |
胡春荣 | 独立董事 | 8 |
赵鹏飞 | 独立董事 | 8 |
汪建萍 | 独立董事 | 8 |
黄颜芳 | 监事会主席 | 18 |
曹建英 | 监事 | 16 |
倪云寿 | 监事 | 19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以审议。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议案十一
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下属子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为支持其业务拓展,满足其融资需求,2021年度拟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苏州凯弘橡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凯弘”)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质押/抵押,且为连带责任担保。
2、本次计划为苏州凯弘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担保。
3、对外担保计划的有效期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苏州凯弘橡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石胥路758号
法定代表人:陈凯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橡塑软管、塑料制品、五金电器、模具;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69,370,833.41元,负债总额241,406,277.89元,净资产27,964,555.52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为300,558,785.22元,利润总额12,650,827.70元,净利润10,983,111.06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预计2021年度担保事项,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等条款将在授权范围内,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请予以审议。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议案十二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将“清洁电器软管生产建设项目-金华”中的一部分实施主体变更为CONG TY TNHH CGH TECHNOLOGY(VIETNAM)(以下简称“越南CGH公司”),实施地点为越南同奈省庄崩县。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使用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98号)的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4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3,04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4,999,433.97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8年7月2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247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1 | 清洁电器软管生产建设项目 | 217,946,400.00 | 217,946,400.00 |
2 | 吸尘器配件生产建设项目 | 142,454,400.00 | 142,454,400.00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0,064,600.00 | 34,598,633.97 |
合计 | 410,465,400.00 | 394,999,433.97 |
上述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均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二、公司已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19年7月1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2019年8月2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清洁电器软管生产建设项目”原计划由本公司实施,实施地点位于浙江省金华市金磐新区花台路以东、南二环以北,变更为“清洁电器软管生产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人民币2,999.67万元(约合美元435.28万)投入至公司全资子公司“越南CGH公司”,即部分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越南CGH公司”,实施地点为越南同奈省庄崩县江田工业区;同意将募投项目中的“吸尘器配件生产建设项目”原计划由本公司实施,实施地点位于浙江省金华市金磐新区花台路以东、南二环以北,变更“吸尘器配件生产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人民币8,200.02万元(约合美元1,196.42万)投入至公司全资子公司“马来西亚CGH公司”使用,即部分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马来西亚CGH公司”,实施地点为马来西亚马来西亚柔佛州新山市。变更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实施主体 | 实施地点 | 投资总额 | 实施主体 | 实施地点 | 投资总额 | |
清洁电器软管生产建设项目 | 本公司 | 浙江省金华市金磐新区花台路以东、南二环以北 | 人民币21,794.64万元 | 本公司 | 浙江省金华市金磐新区花台路以东、南二环以北 | 人民币18,794.97万元 |
越南CGH公司 | 越南同奈省庄崩县江田工业区 | 人民币2,999.67万元(约合美元435.28万) | ||||
本公司 | 浙江省金华市金磐新区 | 人民币14,245.44万元 | 本公司 | 人民币6,045.42万元 |
吸尘器配件生产建设项目 | 花台路以东、南二环以北 | 浙江省金华市金磐新区花台路以东、南二环以北 | ||||
马来西亚CGH公司 | 马来西亚柔佛州新山市 | 人民币8,200.02万元(约合美元1,196.42万) |
项目名称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实施主体 | 实施地点 | 投资总额 | 实施主体 | 实施地点 | 投资总额 | |
清洁电器软管生产建设项目 | 本公司 | 浙江省金华市金磐新区花台路以东、南二环以北 | 人民币18,794.97万元 | 本公司 | 浙江省金华市金磐新区花台路以东、南二环以北 | 人民币15,869.97万元 |
越南CGH公司 | 越南同奈省庄崩县江田工业区 | 人民币2,999.67万元(约合美元435.28万) | 越南CGH公司 | 越南同奈省庄崩县江田工业区 | 人民币5,924.67万元(约合美元885.28万) |
(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原因
近年来,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推进,以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两廊一圈”经济带建设步伐的加快,公司积极探索战略合作、对外投资等跨越式发展模式,延伸产业链条,不断优化产业布局,以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实力。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进一步扩大越南CGH公司的生产规模,有利于公司开拓国际市场,增强市场竞争力,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支撑,也符合国家鼓励的“走出去”战略。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外,公司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方案未发生重大变化。变更后的实施主体不会对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风险提示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因越南的政策、法律、商业环境、文化环境等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在扩大越南CGH公司生产规模及运营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及市场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应对措施:
1、关注国际经济形势,建立快速高效风险识别、评估机制,合理规避相关的风险;
2、对当地市场形势和客户需求状况进行调研分析,形成快速满足市场需求的机制;
3、建立完善的成本控制制度,不断降低产品成本,提升产品竞争力;
4、提升公司的研发实力,加快新产品的研发进程。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
五、有关部门审批情况
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事项涉及对外投
资,尚需在境内办理商务局、发改局、外汇管理局审批以及在投资所在地办理相关手续,但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以审议。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议案十三
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与金华市新氧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氧铝业”)、苏州海力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海力”)之间存在部分必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委托关联人进行铝管表面处理 | 金华市新氧铝业有限公司 | 1000.00 | 100.00 | 0 | 0 | 0 | 不适用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吸尘器零部件及原料 | 苏州海力电器有限公司 | 1000.00 | 100.00 | 154.34 | 0 | 0 | 不适用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整机组装加工费 | 苏州海力电器有限公司 | 1000.00 | 100.00 | 228.41 | 0 | 0 | 不适用 |
1、金华市新氧铝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景远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经营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兰江街道汪高村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成立日期:2021年02月05日该公司为新设立公司,故无2020年的相关财务数据。浙江春光控股有限公司拟收购新氧铝业51%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浙江春光控股有限公司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2、苏州海力电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龙福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住所: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繁丰路499号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吸尘器及配件、电热水杯、电动工具、蒸饭机、电烫斗、煮蛋器、扫地机、家用电动器具;加工、销售:模具及配件;销售:化纤、塑料粒子及其制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2003年07月28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13,381万元,净资产2,12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2,552万元,净利润326万元(未审计)。
本公司与苏州海力共同投资苏州尚腾,其中本公司持有苏州尚腾55%的股权,苏州海力持有45%的股权,从而苏州海力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五)项规定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的情况是:关联方新氧铝业为公司生产的吸尘器
铝管产品提供表面处理。
2、公司向关联人采购商品的情况是:公司向关联方苏州海力采购吸尘器零部件及原料。
3、公司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的情况是:公司为关联方苏州海力提供吸尘器整机组装加工服务。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为基础确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期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目的
(1)公司生产的吸尘器配件铝管产品需进行表面处理,金属表面处理工艺属于污染较大的生产工序,必须具有相关业务资质的企业才能从事该业务,而新氧铝业具备相关资质,管理团队具有多年生产经验,技术成熟,能够保障铝管产品表面处理的质量,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
(2)公司收购苏州海力相关业务资产,根据协议,苏州海力以家电整机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相关的所有设备设施等资产出资新设苏州尚腾,并将其55%的股权转让给春光科技。同时,苏州海力需将现有家电整机客户转移至苏州尚腾,在客户转移完成前,原有客户订单由苏州海力继续完成,因此将产生苏州尚腾与苏州海力的购销交易,此交易属于完成收购的过渡期安排。
2、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以审议。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重点关注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募投项目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董职责,积极推动公司健康发展,确保充足的时间出席2020年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等,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现将2020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胡春荣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生,毕业于中山大学经济系经济学专业,本科学历。1989年8月至1993年4月,就职于嘉兴市审计局,历任科员、金融审计主管;1993年5月至2001年11月,就职于嘉兴市信托投资公司,历任证券营业部副经理、投资部经理;2001年12月至2004年10月,就职于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嘉兴营业部,任投资咨询部经理;2004年11月至今,就职于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董事会秘书、董事、财务总监;2016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赵鹏飞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生,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财务会计专业,研究生学历。1991年7月至1999年8月,任教于杭州煤炭学校;1999年9月至今,任教于浙江工商大学,任会计学副教授;目前担任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塑加达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汪建萍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年生,毕业于成都科技大学高分子材料专业,本科学历。1982年2月至1982年12月,就职于浙江省二轻厅塑料实验厂;1983年1月至2001年12月,就职于浙江省皮革塑料工业公司;
2002年1月至今,就职于浙江省塑料行业协会,历任常务副秘书长、副会长、秘书长。2016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0年度,我们通过听取报告、实地考察、查阅资料等方式,并且与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保持了定期的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20年召开的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0年,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重要事项有:
定期报告、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利润分配、收购股权等。在出席董事会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保证了我们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我们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资料,对每项议案进行了积极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我们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按自身意愿进行了投票,对所议事项均表示赞成,未提出过异议。我们出席的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 | 本年度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胡春荣 | 4 | 4 | 1 | 0 | 0 | 否 | 0 |
赵鹏飞 | 4 | 4 | 1 | 0 | 0 | 否 | 1 |
汪建萍 | 4 | 4 | 1 | 0 | 0 | 否 | 1 |
议了会议议题,履行了委员职责,提升了董事会决策效率。
(三)对公司治理进行监督情况
2020年度,我们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募投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监督;并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年报期间所做工作情况
在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听取了管理层对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汇报、与年审会计师在现场年报审计工作过程中进行年报沟通和交流,在年审会计师结束现场工作并初步确定结论前再次进行了沟通,询问年审会计师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是否能如期完成工作。我们通过上述一系列的工作,确保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如期披露。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需要履行决策程序的关联交易。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0年度,我们审核了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事项。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度,公司开展了募投项目的建设工作,使用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同时,为充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回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已按相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及使用符合监管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查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及薪酬情况,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薪酬的管理规定,薪酬发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的规定。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2020年度业绩变动未达到披露标准,故未单独披露。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审计机构。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较为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我们对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出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4股。上述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现状及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督促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通知和要求,对股东、关联方及公司自身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检查,未发现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形。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使广大投资者能够及时、公平地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让每位股东拥有平等的知情权,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0年度,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有效。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年履职期间,我们本着诚信勤勉的精神,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针对可能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年,我们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谨慎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与合作,运用专业知识及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建议,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在新的一年里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
特此报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胡春荣、赵鹏飞、汪建萍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