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爱建证券”或“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尔胜”或“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号)、《关于强化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业务中独立财务顾问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在担任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中,爱建证券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经核查,在本次交易中,法尔胜依法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除上述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之外,法尔胜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刘丽兰 顾英如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