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久光电”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板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对日久光电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8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10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26.6667万股,每股发行价为6.57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165.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4,791.2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373.99万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212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310.00万元,用于支付保荐及承销费用以及发行上市费用合计4,433.7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14.33万元(含理财收益),支付银行手续费累计0.0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39,435.78 万元。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461,652,002.19 |
减:保荐及承销费用以及发行上市费用(不含增值税金)注 | 44,336,979.03 |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461,652,002.19 |
减:年产 500 万平米 ITO 导电膜建设项目使用 | 23,100,000.00 |
加: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143,346.46 |
减:支付银行手续费 | 597.87 |
募集资金专户年末余额 | 394,357,771.75 |
注:截止2020年12月31日,企业尚未支付保荐及承销费用外发行上市费用(不含增值税金)为357.51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2020年10月30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锦溪支行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锦溪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2250198644400000811)。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2020年10月30日,公司与昆山农村商业银行周庄支行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昆山农村商业银行周庄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052247012015000001429)。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0年11月23日,公司与浙江稠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浙江稠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6505012010090009180)。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0年11月24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海盐开发区支行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浙江日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工商银行海盐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04090329200093351)。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银行账户名称 | 银行账号 | 余额(元) |
1 | 浙江日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海盐开发区支行 | 1204090329200093351 | 6,905,017.50 |
2 |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昆山农村商业银行周庄支行 | 3052247012015000001429 | 307,436,670.97 |
3 |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稠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 | 56505012010090009180 | 50,005,833.33 |
4 |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锦溪支行 | 32250198644400000811 | 30,010,249.95 |
合 计 | — | 394,357,771.75 |
三、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310.00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2.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 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日久光电2020年度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
[2021]230Z0700号),认为日久光电出具的2020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日久光电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日久光电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补充流动资金、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1,373.9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310.0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31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年产 500 万平米 ITO 导电膜建设项目 | 否 | 36,873.99 | 36,873.99 | 2,310.00 | 2,310.00 | 6.26 | _ | _ | 不适用 | 否 | |
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4,500.00 | 4,500.00 | _ | _ | _ | _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41,373.99 | 41,373.99 | 2,310.00 | 2,310.00 | 5.58 | _ | _ | _ | _ | |
超募资金投向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_ | _ | _ | _ | _ | _ | _ | _ | _ | _ | |
合计 | _ | 41,373.99 | 41,373.99 | 2,310.00 | 2,310.00 | 5.58 | _ | _ | _ | _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2020年11月16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告编号:2020-004、2020-026)。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翟 程 王建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