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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久光电: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孔烽)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2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条款的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列席了公司本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于2020年12月14日任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现将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0年度任期内,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资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0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无反对票、弃权票情况。2020年度本人任职后,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7
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通讯方式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11000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0年,公司共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出席会议1次,现场出席会议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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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年度本人任职后,本人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独立公正的行使表决权,对高管聘任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届次发表独立意见日期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0年12月14日1、关于聘任陈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2、关于聘任吕敬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3、关于聘任赵蕊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4、关于聘任徐一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上述独立董事意见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

2020年度本人任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后,公司未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二)提名委员会

2020年度本人任职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后,参加了1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本人对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等相关事宜进行了认真的评审,认为公司选举的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管理经验,完全能够胜任各自的工作。

(三)战略委员会

2020年度本人任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后,公司未召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

四、对上市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任期内,本人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以及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利用电话、到公司参加会议等机会,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展交流与沟通,及时详细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项目运营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等,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尽职尽责的做好

独立董事监督和指导的职能。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着忠实、诚信的原则,在多方面关注上市公司动态,认真履行独董职责,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1、在监督信息披露方面的工作。在2020年度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本人关注信息披露的审批程序、及时审阅公司相关公告文稿,对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督促公司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履行公司信息披露义务。通过有效监督,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保证所有投资者有平等的机会、渠道获得公司有关信息。 2、在公司规范运作方面的工作。2020年度,本人按照《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的要求,监督上市公司在机构、业务、人员、资产、财务方面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独立性,检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等情形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3、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更好地履行职责,本人自觉学习与公司主营业务、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知识,扩展并深入学习行业发展知识,同时关注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加快知识更新速度,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三)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四)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经自查,本人在任职期间符合独立性的规定,未有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发生变化的情形。

综上,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独立董事:孔烽2021年4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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