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杰电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英杰电气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3号)核准,英杰电气于2020年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5,84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66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533,174,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6,668,613.17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6,505,786.8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2月10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20]5107000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公司己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且与开户银行、本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具体如下:
项目 | 金额(元) |
募集资金净额 | 456,505,786.83 |
减: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 7,960,942.48 |
减:直接投入电力电子产品扩建技术改造项目 | 1,588,158.09 |
项目 | 金额(元) |
减:直接投入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 9,410,980.90 |
减: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00.00 |
减:手续费支出 | 2,133.76 |
加:利息收入 | 2,001,384.74 |
加:理财产品收益 | 5,345,356.54 |
募集资金年末余额 | 394,890,312.88 |
其中:活期存款 | 94,890,312.88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000.00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尚未到期余额为30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并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得到严格执行,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项目支出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2020年2月26日,公司和本保荐机构分别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旌阳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职责履行良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基本情况如下:
开户单位 | 银行账户 | 募集资金余额 (元) | 备注 |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 | 1081300000764231 | 39,946,131.40 | 活期存款 |
- | 200,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 2305620529100113061 | 1,616,527.67 | 活期存款 |
开户单位 | 银行账户 | 募集资金余额 (元) | 备注 |
限公司德阳旌阳支行 | - | 100,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 | 631797196 | 53,327,653.81 | 活期存款 |
合计 | - | 394,890,312.88 | - |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2020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0年4月13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合计不超过3.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开展的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业务如下:
受托人名称 | 是否关联交易 | 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金额(万元)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 | 否 | 定制性(保本浮动收益) | “芙蓉锦程”单位结构性存款 | 2,000.00 | 1.54%-3.60% | 2020-10-23 | 2021-1-23 |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 | 否 | 定制性(保本浮动收益) | “芙蓉锦程”单位结构性存款 | 18,000.00 | 1.82%-3.60% | 2020-10-23 | 2021-4-23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旌阳支行 | 否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一专户型2020第136期E款 | 10,000.00 | 1.50%-3.50% | 2020-8-18 | 2021-2-23 |
合计 | 30,000.00 | -- | -- | --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56,505,786.8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8,960,081.4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8,960,081.4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电力电子产品扩建技术改造项目 | 否 | 238,829,800.00 | 238,829,800.00 | 3,534,446.87 | 3,534,446.87 | 1.48 | 2022年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 否 | 67,676,000.00 | 67,676,000.00 | 15,425,634.60 | 15,425,634.60 | 22.79 | 2021年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33.33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456,505,800.00 | 456,505,800.00 | 68,960,081.47 | 68,960,081.47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合计 | —— | 456,505,800.00 | 456,505,800.00 | 68,960,081.47 | 68,960,081.47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电力电子产品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期24个月,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处于建设期。由于2020年爆发新冠肺炎疫情,为适应宏观环境的变化、顺应技术进步并充分实现项目效益,公司结合市场需求和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对本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优化,在对计划投资总额和原设计产能不产生实质影响的前提下,拟适度缩减土建投资规模、增大购置设备投入。致使2020年以来本项目进展低于预期。目前本项目正在全面推进,预计总体建设进度不会有重大变化; 2、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建设期12个月,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处于建设期。因新冠肺炎疫情及研发项目实施的原因,同时公司现有生产经营场地紧张,导致项目进度有所延迟,预计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迟至2021年12月。 上述募投项目建设计划进度的调整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关的核查意见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20年2月2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电力电子产品扩建技术改造项目与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7,960,942.48元。2020年3月26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XYZH/2020CDA60020)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予以审核确认。公司2020年3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7,960,942.48元,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事项无异议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结构性存款尚未到期余额3亿元外,公司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XYZH/2020CDA60111《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英杰电气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通过审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申请、核对存管银行出具的银行对账单及相关凭证,现场检查,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交谈等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本保荐机构审阅了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并与公司相关高管、财务人员以及公司聘任的会计师等人员交谈,询问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英杰电气2020年度募集资金管理规范,公司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存放和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国金证券对英杰电气编制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黄 笠 唐 宏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