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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杰电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0

证券代码:300820 证券简称:英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1-021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4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人,注册会计师1,7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

信永中和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2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9.0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24亿元。2019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00家,收费总额3.4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75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卓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2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孙彤女士,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阳历女士,201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规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及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另行协商确定其报酬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从业资格,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内容,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 、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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