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4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0年12月22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审核与登记并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43,476,750股变更为455,476,75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443,476,750元变更为455,476,75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交所股票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347.675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币:45547.675万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设立于1999年6月30日,是经江西省股份制改革和股票发行联审小组赣股(1999)06号文批准,由江西省电子集团公司、江西电线电缆总厂、江西华声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清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红声器材厂五家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总股本为10480.3万股,其中江西省电子集团公 | 第二十条 公司设立于1999年6月30日,是经江西省股份制改革和股票发行联审小组赣股(1999)06号文批准,由江西省电子集团公司、江西电线电缆总厂、江西华声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清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红声器材厂五家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总股本为10480.3万股,其中江西省电子集团公司 |
司持有5080.63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48.48%;江西电线电缆总厂持有3501.12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33.41%;江西华声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698.25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16.21%;江西清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33.2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1.27%;江西红声器材厂持有66.6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0.63%。 2001年3月9日,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6000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6480.3万股,其中江西省电子集团公司持有5080.63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30.83%;江西电线电缆总厂持有3501.12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21.24%;江西华声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698.25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10.31%;江西清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33.2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0.81%;江西红声器材厂持有66.6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0.4%;社会公众股600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36.41%。 2012年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后,公司股本总额为44347.675万股,为普通股。 | 持有5080.63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48.48%;江西电线电缆总厂持有3501.12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33.41%;江西华声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698.25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16.21%;江西清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33.2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1.27%;江西红声器材厂持有66.6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0.63%。 2001年3月9日,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6000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6480.3万股,其中江西省电子集团公司持有5080.63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30.83%;江西电线电缆总厂持有3501.12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21.24%;江西华声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698.25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10.31%;江西清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33.2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0.81%;江西红声器材厂持有66.6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0.4%;社会公众股600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36.41%。 2012年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后,公司股本总额为44347.675万股,为普通股。 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召开的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2,000,000股,于2020年12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本次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为45547.675万股,为普通股。 |
除上述条款修订以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