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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宇科技: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赞宇科技”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赞宇科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材料套期保值交易的基本情况

1、目的和必要性

公司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锁定公司产品销售价格和产品成本,有效防范和化解由于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公司利用期货市场仅限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投机交易。

2、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品种

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境内外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棕榈油、棕榈仁油、豆油、菜籽油等期货交易合约。

3、预计投入资金

(1)业务期间: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内;

(2)公司业务期间占用期货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

万元,但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

(3)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二、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已经具备了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作为决策组,负责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的审批决策及管理,资金部、财务部、内审部、各事业管理部等职能部门中人员组成交易组、核算组及风控稽核组,负责期货业务相关事项的具体执行及风险控制。

2、公司已经颁布的《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作为进行期

货套期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其对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套期保值业务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能够有效的保证期货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

3、公司目前的自有资金规模能够支持公司从事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所

需保证金及后续护盘资金。

三、商品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存在价格波动、资金、内部控制、技术、客户违约、政策等方面的风险,具体如下:

1、价格波动风险:当期货行情大幅剧烈波动时,公司可能无法在要求锁定

的价格买入套保或在预定的价格平仓,造成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按照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

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此外,在期货价格波动巨大时,公司甚至可能存在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

于内控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

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

5、客户违约风险:期货价格出现不利的大幅波动时,客户可能违反合同的

相关约定,取消产品订单,造成公司损失。

6、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

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

风险。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外的期货交易所交易的期货合约,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公司业务期间

占用期货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但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3、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

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5、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

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

6、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

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相关规定执行。开展套期保值所使用的期货产品的公允价值变动,将计入公司的当期损益,从而将增加或减少公司利润水平。

六、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开展

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期货领导小组作为管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领导机构,并按照公司建立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董事会同意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金额范围内负责签署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操交易业务相关的协议及文件。

七、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锁定公司产品销售价格和产品成本,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由于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该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利用境内外期货市场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锁定公司的产品预期利润,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和平抑价格震荡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赞宇科技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赞宇科技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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