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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王生物: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施情况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0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21-030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施情况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议、2021年3月22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等事项,担保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一年或至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同一个被担保方担保事项止。担保事项均已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银行审批情况协商签订担保协议、办理相关担保手续;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2021年3月6日、2021年3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在上述股东大会审批范围内,公司近期为以下子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事项提供了担保:

1、吉林海王银河医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海王”)向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深圳市深业医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业医药”)向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步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苏鲁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鲁集团”)向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河南海王银河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银河”)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河南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集团”)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河南集团向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河南东森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东森”)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2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宁夏海王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海王”)向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9、宁夏海王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市永宁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35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0、河南海王汇通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汇通”)向河南新野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河南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6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1、喀什海王弘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喀什海王”)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喀什市海王银河医药有限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49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2、河南佐今明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佐今明”)向河南新乡平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3、湖北海王德明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德明”)向湖北咸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456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4、湖北德明向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5、湖北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集团”)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6、邵阳海王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邵阳海王”)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405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7、湖北海王朋泰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朋泰”)向湖北汉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关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98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8、湖北朋泰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95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9、湖南海王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海王”)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伍家岭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492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常德海王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德海王”)向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市滨湖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1、株洲海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海王”)向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钻石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73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2、安徽海王天禾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天禾”)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3、亳州海王银河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亳州海王”)向蒙城农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安徽海王国安医药有限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4、亳州海王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蒙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5、安徽海王国安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国安”)向安徽中安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融资保理服务,安徽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在该公司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6、安徽海王天成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天成”)向滁州皖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琅琊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安徽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85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7、海王建昌(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王建昌”)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客站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8、宁波建昌中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建昌”)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9、海王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王器械”)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0、海王业威医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王业威”)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1、上海方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承器械”)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2、四川海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海王”)向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3、四川海王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4、河源市康诚堂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源康诚堂”)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广东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5、河源康诚堂向深圳达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保理融资业务,广东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在该公司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6、海王医药(佛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海王”)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佛山市顺德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近期担保实施情况

(一)吉林海王向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吉林海王向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中国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

3、保证范围:

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等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等。

4、保证期间:

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后两年止。

(二)深业医药向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步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深业医药向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步支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步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步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授信申请人所欠授信人的全部欠款。

4、保证期间: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三)苏鲁集团向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苏鲁集团向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的融资本金、利息(含罚息)、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保证期间: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河南银河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

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河南银河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4、保证期间:

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五)河南集团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河南集团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1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利息、利息、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等)以及上述利息、罚息等各项费用产生的各项税费。

4、保证期间:

全部主合同中最后到期的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六)河南集团向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河南集团向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4、保证期间: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七)河南东森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河南东森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2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52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等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4、保证期间: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八)宁夏海王向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宁夏海王向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城支行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城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等以及因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力而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

4、保证期间: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九)宁夏海王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市永宁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宁夏海王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市永宁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35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市永宁支行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市永宁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235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4、保证期间:

主债权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十)河南汇通向河南新野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河南汇通向河南新野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河南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6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河南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与河南新野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河南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人:河南新野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26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中银富登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本金以及正常利息等和实现担保权益的费用等其他款项。

4、保证期间:

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十一)喀什海王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喀什海王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喀什市海王银河医药有限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49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喀什市海王银河医药有限公司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喀什市海王银河医药有限公司

债权人: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49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等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4、保证期间:

自主合同项下的每笔债务借款期限届次之次日起三年。

(十二)河南佐今明向河南新乡平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河南佐今明向河南新乡平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

公司与河南新乡平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河南新乡平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等和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全部费用。

4、保证期间: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十三)湖北德明向湖北咸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湖北德明向湖北咸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456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湖北咸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湖北咸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456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利息、罚息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

4、保证期间:

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十四)湖北德明向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因业务发展需要,湖北德明向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4、保证期间:

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十五)湖北集团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湖北集团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3、保证范围:

合同约定的最高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含反担保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等)。

4、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三年。

(十六)邵阳海王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邵阳海王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405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4050万元。

3、保证范围:

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4、保证期间: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十七)湖北朋泰向湖北汉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关支行申请综合

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因业务发展需要,湖北朋泰向湖北汉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关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98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湖北汉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关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湖北汉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关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98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利息、罚息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

4、保证期间:

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或借款展期后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十八)湖北朋泰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湖北朋泰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95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分行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950万元。

3、保证范围:

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等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保全费等及其他费用。

4、保证期间:

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十九)湖南海王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伍家岭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湖南海王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伍家岭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492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伍家岭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伍家岭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492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债权本金、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4、保证期间:

自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二十)常德海王向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市滨湖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常德海王向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市滨湖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市滨湖支行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市滨湖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等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

4、保证期间:

主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届之次日起三年。

(二十一)株洲海王向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钻石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株洲海王向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钻石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73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钻石路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钻石路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273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等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

4、保证期间:

主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届之次日起三年。

(二十二)安徽天禾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因业务发展需要,安徽天禾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债权本金、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4、保证期间:

自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二十三)亳州海王向蒙城农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亳州海王向蒙城农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安徽海王国安医药有限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安徽海王国安医药有限公司与蒙城农村商业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安徽海王国安医药有限公司

债权人:蒙城农村商业银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于罚息)等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力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等)。

4、保证期间:

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二十四)亳州海王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蒙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亳州海王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蒙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蒙城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蒙城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复利)等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力而发生的费用。

4、保证期间: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十五)安徽国安向安徽中安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融资保理业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安徽国安向安徽中安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保理融资

业务,安徽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在该公司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安徽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蒙城支行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安徽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人:安徽中安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的保理融资本金、利息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4、保证期间: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二十六)安徽天成向滁州皖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琅琊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安徽天成向滁州皖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琅琊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安徽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85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安徽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与滁州皖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琅琊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安徽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人:滁州皖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琅琊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285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与罚息)等费用。

4、保证期间:

最后到期的一笔借款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十七)海王建昌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客站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海王建昌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客站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客站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客站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逾期利息等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4、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两年。

(二十八)宁波建昌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宁波建昌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4、保证期间: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十九)海王器械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海王器械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3、保证范围:

被担保债权本金及利息等以及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4、保证期间: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十)海王业威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海王业威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3、保证范围:

被担保债权本金及利息等以及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4、保证期间: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十一)方承器械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方承器械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3、保证范围:

被担保债权本金及利息等以及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4、保证期间: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十二)四川海王向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四川海王向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与罚息)、违约金等实现债权和担保物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等。

4、保证期间: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十三)四川海王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四川海王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保证期间: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三十四)河源康诚堂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河源康诚堂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广东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广东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市分行签署《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广东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市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8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债权本金以及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保证期间:

主合同项下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三十五)河源康诚堂向深圳达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保理融资业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河源康诚堂向深圳达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保理融资业务,广东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在该公司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广东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与深圳达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连带责任保

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广东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债权人:深圳达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支付的全部款项和费用,以及其他与主合同履行相关联的全部子合同、协议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理融资本金、保理服务费等。

4、保证期间: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三十六)佛山海王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佛山市顺德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佛山海王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佛山市顺德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佛山市顺德支行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佛山市顺德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力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公证费等)及所有其他费用。

4、保证期间: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本公司累计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58.20亿元,其中对外担保余额为0.2亿元(对参股子公司山东康力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0.2亿元,其他均为对子公司担保),约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

74.15%,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局

二〇二一年四月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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