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专项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34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聆达股份”、“易世达”、“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1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5元。截至2010年9月28日,共募集资金82,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7,779.7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大信验字[2010]第3-002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09年9月29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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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元) |
交通银行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 | 212060070018010044335 | 活期 | 700.88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软件园支行 | 411903868510999 | 活期 | 72,450.01 |
- 2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元)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星海支行 | 3400202319005111310 | 活期 | 28.83 |
中国民生银行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 | 0603014170005128 | 活期 | 330,560.42 |
合 计 | 403,740.14 |
上述存款余额系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净收入40.37万元。
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相关规则,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人民币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全部使用完,公司将上述4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节余资金403,730.14元(扣除销户手续费后)全部划转至公司的基本账户,并于近日完成了上述4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同时终止。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与高管沟通的方式,对聆达股份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聆达股份募集资金使用与专用账户注销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嵇志瑶 赵伟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