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王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9日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布龙路208号上水文化创意园E栋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电话会议方式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年3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黄纪云
6.会议列席人员:黄纪云、胡旭瑜、曾观生、吴宇铭、黄义兴、黄圣晓、赵炳胜;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拟聘用广东中天粤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原聘请的财务审计机构。根据公司
公告编号:2021-00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业务发展需要,为了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的开展,经综合评估,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拟聘用广东中天粤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构,聘期 1 年。以上表决不涉及关联交易需回避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
1.议案内容:
以上表决不涉及关联交易需回避事项。
鉴于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拟聘用广东中天粤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事宜需要经股东大会审议,故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拟于2021年04月24日上午 10 时30分在深圳市龙岗区布龙路208号E栋三楼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将对董事会提交的议案进行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拟聘用广东中天粤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事宜需要经股东大会审议,故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拟于2021年04月24日上午 10 时30分在深圳市龙岗区布龙路208号E栋三楼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将对董事会提交的议案进行审议。以上表决不涉及关联交易需回避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以上表决不涉及关联交易需回避事项。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猴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