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81 证券简称:兴图新科 公告编号:2021-011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兴图新科”)董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94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4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8.21元,共计募集资金51,906.4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承销及保荐费、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5,283.6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6,622.7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2-37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46,622.76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利息收入净额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21,804.49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809.93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21,804.49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809.93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25,628.20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25,628.20 | |
差异 | G=E-F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金融服务中心 | 005091000073928 | 62,662,217.55 | |
005091000073936 | 2020年1月17日已销户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科技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科技支行 | 127909590910188 | 156,093,598.12 | |
127909590910516 | 37,526,185.87 | ||
合 计 | 256,282,001.54 |
(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研发体系和研发环境,增强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基础技术积累,其效益将最终表现为公司研发实力的增强,技术研发推动的平台产品升级,以及新产品未来产业化后带来的盈利能力提升。除上述情况,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三)之说明。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兴图新科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兴图新科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兴图新科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2-182号)
(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编制单位: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6,622.7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804.4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804.4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 承诺投入 金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基于云联邦架构的军用视频指挥平台升级及产业化项目 | 否 | 20,658.33 | 20,658.33 | 14,353.85 | 5,521.85 | 5,521.85 | -8,832.00 | 38.47 | 2021-12-31 | -58.34 | 否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4,926.50 | 4,926.50 | 3,083.87 | 1,282.05 | 1,282.05 | -1,801.82 | 41.57 | 2021-12-31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5,000.00 | 15,000.00 | 15,000.00 | 15,000.58 | 15,000.58 | 0.58 | 100.00 | 不适用 | 否 | ||
超募资金 | 否 | 6,037.93 | 6,037.93 | 不适用 | 否 | |||||||
合 计 | 46,622.76 | 46,622.76 | 32,437.72 | 21,804.48 | 21,804.48 | -10,633.24 | -58.34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由于2020年度公司所处的武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严重,公司募投资金项目投入相应受影响延迟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2020年3月9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2,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2020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取得收益544.09万元,期末理财产品余额为0。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0年度编制单位: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 累计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 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2) |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基于云联邦架构的军用视频指挥平台升级及产业化项目 | 基于云联邦架构的军用视频指挥平台升级及产业化项目 | 20,658.33 | 14,353.85 | 5,521.85 | 5,521.85 | 38.47 | 2021-12-31 | -58.34 | 否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926.50 | 3,083.87 | 1,282.05 | 1,282.05 | 41.57 | 2021-12-31 | 不适用 | 否 | |
合 计 | - | 25,584.83 | 17,437.72 | 6,803.90 | 6,803.90 | - | - | -58.34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2020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房产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基于云联邦架构的军用视频指挥平台升级及产业化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项目实施地点由武汉东湖高新开发区大学园路29号光谷物联港的4号楼和5号楼变更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现代服务业示范基地二期5号楼4-9层,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主要集中在开发支出以及硬件购置方面,此次变更实施地点不会造成前期投入的损失。除实施地点外,公司不涉及其他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形。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由于2020年度公司所处的武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严重,公司募投资金项目投入相应受影响延迟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