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7日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监事,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书面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银川天目山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1)。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银川天目山终止重大工程合同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终止重大工程合同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2)。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监事会经认真核查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清理公司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盘活公司不良资产,有利于化解公司经营风险,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关联监事陈巧玲已回避表决,该事项决策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3)。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表决票1票。关联监事陈巧玲回避表决。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