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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缆科技: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0

证券代码:002879 证券简称:长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5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1年4月9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9日上午9:15 - 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9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4月9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工业园桐梓坡西路223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俞涛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86,150,88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612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86,132,98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603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7,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9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8,148,20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1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8,130,30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10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7,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93%。

2、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3、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150,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48,2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86,150,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48,2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150,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48,2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150,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48,2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138,0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1%;反对1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35,4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29%;反对1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150,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48,2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150,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48,2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86,150,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48,2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150,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48,2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150,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48,2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150,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48,2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邹盛武律师、闫倩倩律师

3、结论性意见: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做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4月0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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