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21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浙江省数据管理
有限公司等资产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钢股份”或“公司”)拟向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钢集团”)支付现金20,041.69万元购买其持有的浙江省数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据公司”)100%股权;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宁波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钢铁”)拟向浙江钢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联公司”)支付现金1,514.70万元购买其持有的宁波紫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达物流”)51%股权、向浙江新世纪金属材料现货市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公司”)支付现金7,080.00万元购买其持有的杭州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商公司”)20%股权(以下称“本次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不包含本次),过去 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共计2次,金额合计153,011.39万元,均已分别履行相应决策程序。过去12个月公司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均为零。
●关联人补偿承诺:本次交易中,数据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浙江兰贝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贝斯”)及本次交易的其他标的股权(即紫达物流51%的股权、电商公司20%的股权)均采用收益法确认的评估结果为交易的定价依据,因此本次交易的各转让方均已根据相关规定分别作出了利润补偿承诺。
●本次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1年4月8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浙江省数据管理有限公司等资产的关联交易议案》,为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深化钢铁产业协同效应,培育壮大数字经济产业,公司拟向杭钢集团支付现金20,041.69万元购买其持有的数据公司100%股权,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宁波钢铁拟向钢联公司支付现金1,514.70万元购买其持有的紫达物流51%股权、向新世纪公司支付现金7,080.00万元购买其持有的电商公司20%股权。上述股权交易价格均以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经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的评估价值为基础,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同日,本次交易各方于杭州市拱墅区签署了相关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交易对方为杭钢集团、钢联公司和新世纪公司,其中杭钢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527,508,1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23%,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同时,杭钢集团直接持有钢联公司100%股权,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浙江杭钢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持有新世纪公司100%股权,因此钢联公司、新世纪公司均为杭钢集团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对方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不包含本次),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或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交易对方情况
(一)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对方为杭钢集团、钢联公司和新世纪公司,其中杭钢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527,508,1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23%,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同时,杭钢集团直接持有钢联公司100%股权,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浙江杭钢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持有新世纪公司100%股权,因此钢联公司、新世纪公司均为杭钢集团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对方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
1、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日,杭钢集团持有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1430490399的《营业执照》,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 所:浙江省杭州拱墅区半山路178号
法定代表人:张利明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04年12月28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服务,钢铁、钢材及其延伸产品的制造、加工,建材、五金产品、煤炭、矿产品(不含专控)、金属材料的销售,环境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水利工程施工,住宿服务(凭许可证经营),餐饮服务(凭许可证经营),自有房屋租赁,网络技术服务,旅游服务,饮用水供应(凭许可证经营),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装卸服务,道路货物运输(凭许可证经营),数据处理技术服务,再生资源回收,健康管理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物流、商务信息咨询服务,环境治理工程、水污染治理工程、大气污染治理工程、固体废物治理工程施工,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工程设计和管理服务,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销售,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医疗器械制造及销售(凭许可证经营),药品生产(凭许可证经营),节能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技术和信息技术服务,质检技术服务,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财务状况(未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杭钢集团的总资产7,585,018.77万元,所有者权益3,508,072.65万元,2020年度杭钢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5,359,940.32万元,净利润177,163.30万元。
杭钢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浙江钢联控股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日,钢联公司持有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00MA2913FC6N的《营业执照》,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浙江钢联控股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 所:浙江省霞浦临港二路168号373幢1号一楼
法定代表人:徐杰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17年05月18日至2067年05月17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与钢铁产业相关的装备制造;工业机械设备安装与检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普通货物仓储;普通货物运输;钢铁及其制品、其它金属及制品以及矿石、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批发、零售;煤炭的批发(无储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财务状况(未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钢联公司的总资产55,931.35万元,所有者权益42,089.68万元,2020年度钢联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7,428.80万元,净利润2,212.81万元。
钢联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浙江新世纪金属材料现货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日,新世纪公司持有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740506277C的《营业执照》,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浙江新世纪金属材料现货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 所:杭州市东新路741号法定代表人:俞燕强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营业期限:2002年06月21日至2022年06月20日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冶金原辅材料、木材及制品、钢材及制品的销售,市场经营管理。
最近一年财务状况(未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新世纪公司的总资产75,023.30万元,所有者权益13,967.47万元,2020年度新世纪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9,763.10万元,净利润3,846.89万元。
新世纪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其他关系说明
本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与杭钢集团、钢联公司及新世纪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保持独立。
三、关联交易标的
(一)浙江省数据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数据公司是一家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于2017年由杭钢集团独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营大数据存储及应用业务。截至本公告日,数据公司持有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MA27U0AY2L的《营业执照》,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浙江省数据管理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 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街道沈家桥132号4幢
法定代表人:范永强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17年05月10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数据处理技术服务,数据库技术服务,计算机、通信设备、电子设备的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培训服务(不含办班培训),经营电信业务(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 | 实缴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万元人民币 | 20,000万元人民币 | 100% |
序号 | 资产负债项目 | 截至2021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 |
1 | 资产总计 | 205,894,810.42 | 210,751,539.73 |
2 | 负债合计 | 57,138,106.33 | 46,046,637.33 |
3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48,756,704.09 | 164,704,902.40 |
序号 | 收入利润项目 | 2021年第一季度 (未经审计) | 2020年度 |
1 | 营业收入 | 5,927,158.14 | 25,486,053.45 |
2 | 营业利润 | -4,207,363.41 | -17,533,212.70 |
3 | 利润总额 | -4,207,263.41 | -17,535,070.49 |
4 | 净利润 | -4,207,263.41 | -7,514,912.26 |
报告。
(二)宁波紫达物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紫达物流主营业务包括钢卷、水渣、除尘灰等运输业务以及钢卷的加工仓储,是一家集运输、仓储、加工、配送及信息功能于一体的全流程物流企业,钢联公司及宁波钢铁分别持有其51%、49%的股权。截至本公告日,紫达物流持有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06MA282H2E2K的《营业执照》,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宁波紫达物流有限公司
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霞浦永定河路88号6幢1号
法定代表人:曹伟东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16年08月16日至2036年08月15日
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货运、普通货运;供应链管理;物流信息咨询;国内货运代理;国内船舶代理;国际货运代理;国际船舶运输;普通货物仓储、装卸、搬运服务;钢材加工(限分支机构经营);吊装服务;车辆配件的批发、零售;机动车维修(限分支机构经营);汽车、工程设备、工程机械、铁路机车租赁;房屋、场地租赁;润滑油批发、零售;铁路运输;杭钢专用的公路工程、铁路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 | 实缴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浙江钢联控股有限公司 | 1,020万元人民币 | 510万元人民币 | 51% |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 980万元人民币 | 490万元人民币 | 49% |
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 资产负债项目 | 截至2021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 |
1 | 资产总计 | 28,723,134.39 | 31,544,159.85 |
2 | 负债合计 | 11,210,632.94 | 14,187,333.76 |
3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7,512,501.45 | 17,356,826.09 |
序号 | 收入利润项目 | 2021年第一季度 (未经审计) | 2020年度 |
1 | 营业收入 | 12,953,559.11 | 62,113,019.80 |
2 | 营业利润 | 192,099.46 | 2,916,456.56 |
3 | 利润总额 | 194,707.09 | 2,966,679.73 |
4 | 净利润 | 233,686.76 | 2,729,885.96 |
营业期限:2015年05月07日至长期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服务:电子商务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投资咨询、投资管理;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自有房产出租;物业管理;网上批发、零售:金属材料。
2、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 | 实缴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 10,200万元人民币 | 5,100万元人民币 | 51% |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5,800万元人民币 | 2,900万元人民币 | 29% |
浙江新世纪金属材料现货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 4,000万元人民币 | 2,000万元人民币 | 20% |
序号 | 资产负债项目 | 截至2021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 |
1 | 资产总计 | 1,559,402,066.67 | 415,728,940.71 |
2 | 负债合计 | 1,379,261,286.83 | 246,532,032.85 |
3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80,140,779.84 | 169,196,907.86 |
序号 | 收入利润项目 | 2021年第一季度 (未经审计) | 2020年度 |
1 | 营业收入 | 1,415,738,971.95 | 6,303,798,969.53 |
2 | 营业利润 | 17,488,706.33 | 52,335,112.10 |
3 | 利润总额 | 17,488,706.33 | 52,335,008.09 |
4 | 净利润 | 10,943,871.98 | 36,295,278.28 |
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1〕66号),以2020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评估测算结果作为评估值,确定电商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35,400.00万元,与合并报表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6,919.69万元相比,增值18, 480.31万元,增值率为109.22%。评估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评估报告。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标的权属状况说明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均以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经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的评估价值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交易的标的股权(数据公司100%股权、紫达物流51%股权、电商公司20%股权)均不存在权属纠纷,均不存在通过信托或委托持股等方式代持的情形;该等股权均未设置任何质押和其他第三方权利,亦不存在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托管等限制其转让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2021年4月8日,公司与杭钢集团签署了《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与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数据管理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宁波钢铁分别与钢联公司、新世纪公司签署了《浙江钢联控股有限公司与宁波钢铁有限公司关于宁波紫达物流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浙江新世纪金属材料现货市场开发有限公司与宁波钢铁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前述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各协议的标的股权分别如下:
(1)关于数据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杭钢集团同意向杭钢股份转让其持有的数据公司100%股权(对应出资20,000万元,实缴出资20,000万元),杭钢股份同意受让该股权。
(2)关于紫达物流之股权转让协议:钢联公司同意向宁波钢铁转让其持有的紫达物流51%股权(对应出资1,020万元,实缴出资510万元),宁波钢铁同意受让该股权。
(3)关于电商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新世纪公司同意向宁波钢铁转让其持有
的电商公司20%股权(对应出资4,000万元,实缴出资2,000万元),宁波钢铁同意受让该股权。
2、标的股权的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由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以2020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标的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进行评估。交易各方同意以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评估并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经双方协商确定,数据公司100%的股权转让价格20,041.69万元、紫达物流51%的股权转让价格为1,514.70万元、电商公司20%的股权转让价格为7,080.00万元。
3、标的股权的期间损益
标的股权在评估基准日与交割完成日的期间损益由股权受让方享有或承担。
4、利润承诺补偿
数据公司整体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但其全资子公司兰贝斯及本次交易的其他标的股权(即紫达物流51%的股权、电商公司20%的股权)均采用收益法确认的评估结果为交易的定价依据,因此本次交易的转让方根据相关规定分别就前述主体(即兰贝斯、紫达物流、电商公司,以下简称“承诺对象”)作出利润补偿承诺如下:
(1)承诺期为标的股权交割及其后两个会计年度,即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
(2)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及相应的评估说明,兰贝斯、紫达物流、电商公司2021年至2023年预测的净利润(系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皆同)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净利润预测数 | 2021年度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净利润总额 |
兰贝斯 | 142.17 | 145.28 | 150.98 | 438.43 |
紫达物流 | 239.32 | 245.73 | 247.98 | 733.03 |
电商公司 | 3,764.20 | 3,846.70 | 3,396.50 | 11,007.40 |
承诺对象2023年《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杭钢股份指定的银行账户一次性足额支付业绩补偿款,支付的业绩补偿款计算方式如下:
业绩补偿款=(承诺净利润总额 - 承诺对象承诺期内累计实现的税后净利润)÷承诺净利润总额×承诺对象的交易对价,但业绩补偿款的上限金额至多不得超过承诺对象的转让价款总额。
(4)各方同意,杭钢股份应在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各会计年度结束后,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各承诺对象的实际盈利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各承诺对象于承诺期内实现的净利润以各年度的《专项审核报告》确定的金额为准。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优化产业布局,深化钢铁产业协同效应,培育壮大数字经济产业,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公司将集中优势资源,提升公司价值与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2、公司不存在为交易对方提供担保、委托理财等情况,也不存在交易对方占用本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此次关联交易均遵循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及/或间接持有数据公司、紫达物流、电商公司全部股权,标的公司均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及委托理财等情况。
3、本次交易完成后,数据公司及紫达物流将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由于杭钢股份、数据公司及紫达物流受同一控制人控制,本次交易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股权交割完成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合并》的有关规定编制比较财务报表,对可比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决策程序
1、关联交易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浙江省数据管理有限公司等资产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吴东明、孔祥胜、吴黎明、牟晨晖、于卫东均依法回
避了表决。
2、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交易有利于延伸产业布局,充分发挥产业协同效应,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2)公司就本次股权收购事宜选聘的评估和审计机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独立性。(3)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以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依据,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3)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系交易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协议的形式、内容与签订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4)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均依法回避了表决,相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该关联交易议案。
3、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收购资产的关联交易定价以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且符合浙江省国资委要求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依据,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该关联交易议案。
4、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事项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不包含本次),过去 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6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土地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公司向杭钢集团租赁面积合计为206674平方米的南北两宗土地,用于投资建设浙江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两宗租赁用地租赁期限各自从建设项目正式开工之日起 20 年。北侧土地租金为8,860,893.30元/年,南侧土地租金为6,980,668.80元/年,均按年支付,并于每一年度结束前一个月内支付租金,首年租赁费由该租赁用地建设项目正式开工之日起开始计算,土地租金每5年递增 5%。公司与杭钢集团于2020年6月29日在杭州市拱墅区签署了《土地租赁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双方均不存在未按合同条款履约的情形。
2、2020年12月1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股权出售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环保”)62.9525%股权以98,062.56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杭钢集团,将持有的紫光环保35%股权以54,520.31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杭钢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如紫光环保在股权交割完成前向股东分红的,交易价格作相应调整。同日,交易各方分别签署了相关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事宜业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交易各方均不存在未按合同条款履约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目录
1、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
4、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核查意见;
6、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省数据管理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7、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宁波紫达物流有限公司审计
报告》;
8、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杭州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
9、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涉及的浙江省数据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10、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涉及的宁波紫达物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11、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涉及的杭州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12、《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与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数据管理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13、《浙江钢联控股有限公司与宁波钢铁有限公司关于宁波紫达物流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14、《浙江新世纪金属材料现货市场开发有限公司与宁波钢铁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