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 174 号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7日晚间,你公司披露《关于变更董事长的公告》称,公司董事长王立群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并继续担任公司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同时董事会选举李柠为董事长。2020年9月至今,你公司已有董事耿长华、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赵倩莹、证券事务代表马征辞去公司职务,且辞职后不再担任你公司任何职务。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核查并说明:
1. 请公司结合自身规范运作情况,核查并说明2020年9月以来你公司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陆续离职的实际原因,并说明是否存在影响董事长、董事、董事会秘书正常履职的事项,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风险事项。
2. 前述人员离职对你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规范运作的影响,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拟采取的具体措施。
3. 2020年9月1日,你公司披露《关于董事辞职及增补董事的公告》称,拟提名李柠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柠简历显示其曾任山西太和相业实业集团董事长。2020年9月9日,你公司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引入外
部投资者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实际控制人王立群拟将其持有的5%公司股份转让给山西长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长高”)。请你公司补充披露以下情况:
(1)李柠是否系山西长高派驻至上市公司董事会的人员;如是,请说明本次董事长变更事项与前次协议转让是否为一揽子交易,你公司是否充分及时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说明山西长高未来是否存在取得公司控制权的相关安排;并结合公司股权结构、章程相关条款等,说明王立群能否有效控制公司,公司控制权是否稳定。
(2)结合前述回复,说明你公司董事会选举李柠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主要考虑。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4月1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