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吉林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转发的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吉林省国资委”)《关于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吉国资发考分[2021]30号),吉林省国资委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