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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岭药业: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9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勤信专字【2021】第0276号

目 录

内 容页 次
鉴证报告1-2
附件: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3-21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西直门外大街112号阳光大厦10层电话:(86-10)68360123传真:(86-10)68360123-3000邮编:100044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勤信专字【2021】第0276号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贵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关于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上述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二○二一年四月八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81号)核准,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的普通股股票74,720,183.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7.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06,108,798.84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7,3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88,808,798.84元。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已于2017年2月22日将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288,808,798.84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专户存储。

收款人: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银行、账号及金额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收款银行账号金额
中信银行石家庄休门街支行8111801012400384466206,108,798.8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黄河大道支行100269722158150,000,000.00
华夏银行石家庄红旗支行11651000000647059300,000,000.00
收款银行账号金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开发区支行13050161200800000694350,00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建华支行0402022429300206036182,700,00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谈固支行572090100100128985100,000,000.00
合计1,288,808,798.84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2月23日出具了勤信验字【2017】第1032号《验资报告》。

2、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068号)核准,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34.56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46,4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79,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167,4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于 2011 年7 月22日分别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另扣减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1,006,00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56,394,0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2011)中勤验字第0704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本公司共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合计13,176.39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合计 79,336.05 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56,365.1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为16,365.13万元。

尚未使用的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初余额43,651,841.26
加:赎回报告期初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金额240,000,000.00
项目金额
加:报告期初定期存款尚未到期金额期满-
加: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报告期内转回金额400,000,000.00
减: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金额131,763,918.54
加:利息收入(扣减银行手续费支出)11,763,381.32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563,651,304.04
减:报告期末购买理财产品尚未赎回金额-
减:报告期末定期存款尚未到期金额100,000,000.00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00.00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163,651,304.04

2、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共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合计80.48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合计175,937.07万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4,435.84万元。

尚未使用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初余额44,455,717.62
减: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金额804,826.07
加:利息收入(扣减银行手续费支出)707,508.67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44,358,400.22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于2010年10月19日经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2011年9月2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2016年1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休门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黄河大道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红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建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谈固支行(以下统一简称“开户银行”)分别开立了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2017年3月8日,公司/公司子公司(甲方)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丙方)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建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3月20日,公司/公司子公司(甲方)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丙方)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休门街支行(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黄河大道支行(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开发区支行(乙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谈固支行(乙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红旗支行(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12月10日,公司(甲方)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丙方)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东岗路支行(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4月13日,公司(甲方)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7年3月9日,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签署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之承销及保荐协议〉之终止协议》,并与中金公司签署《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之持续督导协议》,由中金公司承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尚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之持续督导职责。2017年3月,公司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石家庄开发区支行分别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重新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为 16,365.13 万元。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单位名称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截止2020年12月31日金额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黄河大道支行100269722158150,000,000.00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石家庄红旗支行11651000000647059300,000,000.005,597,156.17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开发区支行13050161200800000694350,000,000.00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石家庄休门街支行8111801012400384466206,108,798.8456,492,036.49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建华支行0402022429300206036182,700,000.00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谈固支行572090100100128985100,000,000.00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东岗路支行811180101140054581548,968,880.85
以岭万洲国际制药有限公司中国银行石家庄市黄河大道支行1017101667793,185,562.68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红旗支行1165100000085139349,407,667.85
合计1,288,808,798.84163,651,304.04

2、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已对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4,435.84万元。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单位名称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银行账号截止2020年12月31日金额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724261018210000196644,358,400.22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4730400001801700005747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石家庄开发区支行13001612008050510828
合计44,358,400.22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本报告期实际投入累计实际投入
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54,513.401,493.2333,706.85
连花清瘟胶囊国际注册项目20,610.881,089.766,750.31
连花清瘟系列产品产能提升项目25,486.6010,593.4010,593.40
补充流动资金28,285.4928,285.49
合计128,896.3713,176.3979,336.05

注1:公司2019年末预计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2020年-2022年投入金额分别为500万元、18,529.81万元和3,269.97万元。2020年实际募集资金投入1,493.23万元。注2:公司2019年末预计连花清瘟胶囊国际注册项目2020年-2023年投入金额分别为1,241万元、5,580万元、4,448万元和3,680万元。2020年实际募集资金投入1,089.76万元。

注3:公司2020年4月13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25,486.60万元用于连花清瘟系列产品产能提升项目。公司将继续实施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若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不足,公司将自筹资金予以投入。2020年连花清瘟系列产品产能提升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10,593.40万元。

2、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承诺投资总额本报告期实际投入累计实际投入
募集资金项目小计188,327.33176,084.58
专利中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117,200.00104,966.17
以岭医药研究院暨院士工作站(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36,973.7139,353.46
专利中药营销网络建设项目9,677.006,903.75
企业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5,073.005,457.58
补充流动资金19,403.6219,403.62
超募资金项目小计48,766.1580.4848,861.25
软胶囊车间9,361.009,183.41
合作开发一类创新药物9,800.0080.4810,072.69
对子公司增资2,800.002,800.00
中药材野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项目4,980.214,980.21
补充流动资金21,824.9421,824.94
合计237,093.4880.48224,945.8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1年9月29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之一的专利中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之水蛭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式进行调整,原实施方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扬州智汇水蛭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建造办公楼、车间、仓库等,调整为由扬州智汇水蛭科技有限公司向扬州东林家纺制品有限公司购置生产厂房、办公楼、土地使用权及相关配套设施等,支付转让资金750万元,支付相应税费约60万元。扬州智汇水蛭科技有限公司将在购买资产交付之后对其进行一系列项目改造,改造费用预算约为154万元。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止2017年2月22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金额为22,394.0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实际投入时间实际投入金额
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2015.12-2017.2197,317,535.06
连花清瘟胶囊国际注册项目2015.12-2017.226,622,849.98
合计223,940,385.04

2017年3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2,394.04万元等额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根据上述决议以及意见,2017年3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出了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22,394.04万元。本次置换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勤信专字【2017】第1054号《关于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说明鉴证报告》。

2、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0,380.26万元。

2011 年8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10,380.26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募投项目的公司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原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根据上述决议以及意见,2011年8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出了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10,380.26万元。本次置换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并出具了(2011)中勤审字第08254号《关于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

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3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0年累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万元。

2、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不适用。

2、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不适用。

2、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如本报告一、(一)2所述,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5,639.40万元,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为 168,923.71 万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为46,715.69 万元。

2011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5,000 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12年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合作开发一类创新药物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800万元合作开发一类新药。

2012 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新建软胶囊车间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361万元投资建设年产5亿粒的软胶囊车间项目。同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8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北京以岭药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2012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实施“中药材野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980.21万元投资建设“中药材野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项目”。

2014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超募资金(含利息)人民币6,824.94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15年8 月17日已将上述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015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 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16 年8月16日已将上述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016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3,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17 年8月18日已将上述3,5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6 亿元的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及银行以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根据该议案,公司在报告期内,累计使用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9亿元。报告期末,购买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全部赎回。

除以上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外,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详见一、(二)1。

2、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除以上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外,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详见一、(二)2。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7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合计14,347.08万元。根据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岭万洲国际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岭万洲国际”)承办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为公司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增资和借款相结合的方式提供给以岭万洲国际,再由以岭万洲国际负责实施。

根据上述预案的内容,结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财务授权审批制度等管理制度,本公司在2017年使用募集资金1,000.00万元以借款的方式提供给以岭万洲国际,用于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的建设。截止2017年10月份,以岭万洲国际已经将该借款归还。

本公司在2018年使用募集资金3,700.00万元以借款的方式提供给以岭万洲国际,用于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的建设。截止报告期末,以岭万洲尚未归还该借款。

2017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决定使用自有资金 2.4 亿元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0.6 亿元向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岭万洲国际,增资完成后以岭万洲国际的注册资本将由1亿元增加至4亿元。根据该议案,本公司在2017年使用募集资金6,000.00万元对以岭万洲国际进行增资,用于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的建设。

本公司在2019年使用募集资金4,500.00万元以借款的方式提供给以岭万洲国际,用于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的建设。截止报告期末,以岭万洲尚未归还该借款。

截止报告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以岭万洲国际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2、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1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议案》。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资金合计74,159.96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2020年4月13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25,486.60万元用于连花清瘟系列产品产能提升项目。公司将继续实施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若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不足,公司将自筹资金予以投入。2020年连花清瘟系列产品产能提升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10,593.40万元。

2、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其他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集中存储管理。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及三方监管协议中相关条款规定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8日

附件1: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28,896.3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3,176.3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5,486.6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9,336.0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5,486.6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9.77%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80,000.0054,513.401,493.2333,706.8561.83%2022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2.连花清瘟胶囊国际注册项目20,610.8820,610.881,089.766,750.3132.75%2023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3.连花清瘟系列产品产能提升项目0.0025,486.6010,593.4010,593.4041.56%2022年2月28日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28,285.490.0028,285.49100.0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30,610.88128,896.3713,176.3979,336.05--------
超募资金投向
募集资金总额128,896.3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3,176.39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130,610.88128,896.3713,176.3979,336.0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截至期末,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与项目投资进度存在差异,主要系以岭万洲国际在美国FDA注册ANDA产品进度较为缓慢。为确保投资项目的稳健性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有效性,以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公司实行审慎投资策略,将车间设备购置工作相应推后。结合以岭万洲国际整体经营规划,公司预计该项目2021年-2023年投入金额分别为3,000万元、20,000万元和5,000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连花清瘟胶囊国际注册项目与项目投资进度存在差异,主要系美国临床试验环境与国内存在差异所致。由于美国每年流感流行的严重程度、持续时间、持续范围不同,流感病毒流行具体到城市和社区无法预测,并且由于流感属于急性病症且具有随机性、不可预估性,以及美国新冠疫情的爆发,因此导致试验的整体进度慢于预期进度。公司结合研究中心的情况,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调整招募方式、重新选择临床试验中心等方式,纳入更多合适人群,以尽快完成2期受试者的全部入组。公司预计该项目2021年-2023年投入金额分别为5,580万元、4,448万元和3,680万元。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经公司2020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0年4月13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25,486.60万元用于连花清瘟系列产品产能提升项目,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总额占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19.78%。项目计划通过完成连花清瘟系列产品生产车间的扩建,通过新增匹配生产设备提升现有生产线产能,并新增连花清瘟胶囊剂、颗粒剂、片剂制剂生产线,提高连花清瘟产品的产业化能力,实现连花清瘟产品产能的大幅提升,完善应急产品的生产储备体系,为感冒和流感提供优质高效的治疗药物。
以前年度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适用
2017年3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非
募集资金总额128,896.3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3,176.39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2,394.04万元等额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次置换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勤信专字【2017】第1054号《关于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说明鉴证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17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2017年累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5,000万元。报告期末,已经归还35,000万元,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2019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2019年累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0万元。报告期末,已经归还40,000万元,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 2020年8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3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截止12月末,已补充流动资金30,000万。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除以上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外,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2017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合计14,347.08万元。

附件2:

2011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37,093.48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0.4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24,945.8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万元)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专利中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117,200.00117,200.00-104,966.1789.56%2015年12月31日142,632.11
2.以岭医药研究院暨院士工作站(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36,973.7136,973.71-39,353.46106.44%2015年12月31日不适用
3.专利中药营销网络建设项目9,677.009,677.006,903.7571.34%2015年12月31日不适用
4.企业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5,073.005,073.005,457.58107.58%2015年12月31日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19,403.6219,403.6219,403.62100.0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88,327.33188,327.33176,084.58----142,632.11----
超募资金投向
5.合作开发一类创新药物9,800.009,800.0080.4810,072.69102.78%不适用
6.软胶囊车间9,361.009,361.009,183.4198.10%2014年12月31日不适用
7.对子公司增资2,800.002,800.002,800.00100.00%2012年4月30日不适用
8. 中药材野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项目4,980.214,980.214,980.21100.00%2015年5月31日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21,824.9421,824.9421,824.94100.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48,766.1548,766.1580.4848,861.25--------
合计--237,093.48237,093.4880.48224,945.83----142,632.1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承诺投资项目的主要投资建设内容已完成。尚在支付部分合同尾款。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适用
详见(六)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水蛭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式进行调整,原实施方式为扬州水蛭使用募集资金建造办公楼、车间、仓库等,调整为扬州水蛭向扬州东林家纺制品有限公司购置生产厂房、办公楼、土地使用权及相关配套设施等,支付转让资金750万元,支付相应
税费约60万元,扬州水蛭还将在购买资产交付之后对其进行一系列项目改造,费用预算约为154万元。除此之外,水蛭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由扬州水蛭按计划实施。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适用
截止2011年8月12日,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金额为10,380.26万元。2011年8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0,380.26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除以上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外,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本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第四届董事会于 2011年9月21日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议案》。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合计74,159.96万元。

附件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连花清瘟系列产品产能提升项目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部分变更)25,486.6010,593.4010,593.4041.56%2022年2月28日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25,486.6010,593.4010,593.40--不适用--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截止2019年末,化学制剂国际化产业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国际制剂车间主体已经建成,但以岭万洲国际在美国FDA注册ANDA产品进度较为缓慢。为避免出现产能闲置情形,车间设备购置工作亦相应推后。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结合以岭万洲国际ANDA产品注册进展、项目后续资金投入计划以及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决定变更化学制剂国际化产业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经公司2020年3月28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0年4月13日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25,486.60万元用于连花清瘟系列产品产能提升项目。详见公司2020年3月28日发布的2020-030《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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