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兴专字[2021]21000420055号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0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1年4月7日出具了华兴审字[2021]21000420015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文)的要求,贵公司编制了本函附件所附的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情况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贵公司的责任。我们对情况表所载资料与我所审计贵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之处。除了对贵公司实施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情况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后附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函仅作为贵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上报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江叶瑜 (项目合伙人) | |
中国注册会计师:叶如意 | ||
中国福州市 | 二○二一年四月七日 |
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 |||||||||||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 |||||||||||
其他关联人及其附属企业 | |||||||||||
会计机构负责人: |